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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3 章 第一百零二章

梦里什么都有 星球酥 6607 May 26, 2022 10:15:11 PM
  第一百零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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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绝算不上好。
  阴沉沉的,风也大,沈昼叶在奶奶家看文献,间隙中感到累了,同时深觉大脑缺乏糖分——便去五道口附近那所男子技工学院逛了一圈,在校园超市里拿了两罐旺仔牛奶。
  校园超市灯光有些昏暗,零零星星地有几个来买蚊香的学生。
  沈昼叶自货架上拿起旺仔牛奶时恍惚了一下,想起十五岁时她也请陈啸之喝过这个,那时他们还在清华园上课,陈啸之一脸找茬地说他不喝甜的也不喝奶,最终却把她买来的旺仔牛奶抢走,喝得精光。
  沈昼叶想起那时的事儿,不太快乐地心想:陈啸之这个垃圾少爷脾气。
  ……
  天昏昏欲雨,连风都是灰蒙蒙的。
  沈昼叶买完东西回来,胡同口有两个小孩子打闹,一个小女孩扎着小羊角辫,穿着小短裙坐在路边,和另一个小男孩就一件很小的事儿吵架。
  那小男孩眼神充满坚持:“我说了小火龙就是小火龙,亚古兽长得比小火龙凶,而且两个完全不是一个动画,……”
  小女孩脸上写满倔强:“数码宝贝和神奇宝贝为什么不是一个动画?都是宝贝啊?”
  “……”
  两个孩子年纪尚幼,个子很矮,恐怕不过五六岁,女孩子小腿上被蚊虫叮出红红的包。沈昼叶嗤之以鼻地心想小孩子争执的东西真无聊,数码宝贝和神奇宝贝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东西,小姑娘真是无理取闹,简直想上去科普……
  可是下一秒,她却看到他们手边放着两只小瓦罐,上头戳着吸管儿,瓦罐胖胖的圆圆的,是沈昼叶所眼熟的酸奶罐子。
  ——那是沈昼叶小时候都喝出习惯来的老酸奶,没想到现在的孩子还喜欢喝。
  沈昼叶又仔细凝神一看,发现两个孩子虽是吵架,却很有些两小无嫌猜的模样。
  沈昼叶:“……”
  ……她一手拿着拧开的旺仔牛奶,另一手手腕上挂着白色的塑料袋,又忍不住多看了那两个小鬼头两眼——他俩的争执白热化,接着下一秒,那一对小青梅小竹马就卡比兽和亚古兽到底哪个是龙,哪个是大胃王的问题,大打出手。
  沈昼叶:“…………”
  沈昼叶面无表情,加快步伐回家,将奶奶家的门扉合拢。
  窗外风声阵阵,沈奶奶去医院拿药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沈昼叶坐在沙发上抱着电脑继续端详那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数据,试图从里面找出一点儿端倪,可是她看着那些数字,思绪却忽然飘回了那两个能因为卡比兽和小火龙吵起来的孩子身上。
  ——人在长大的过程中,会丢失很多东西。
  小时候的沈昼叶鼻子很尖,她能嗅到冬天的气味。那气味往往夹在刚从冰天雪地中归来的、沈爸爸的外套上,是一种冷冽的棉花与晴纶混合的味道。可是长大后那个味道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像是从来不曾存在过。
  如今的沈昼叶无论如何去嗅,都不再能嗅到寒冷的空气。
  小时候看世界,奇迹无处不在。
  池塘边冲天的榕树,老师落在黑板上莎莎的粉笔。那个年纪从树上揪下的叶子甚至都不叫叶子。一片冬青树叶可以化为翱翔的飞机,可以成为顺大河飘走的小船,可以变成石头切开的、过家家专供的‘菜泥’。
  小卖部里一切都花花绿绿的,摆在货架顶端的玩具是世界最后的宝藏,货架像是被恶龙看守的世间最后的金库,充满吸引力,五毛钱的辣条,一块钱的墨水,高贵的旺仔牛奶。
  连最平凡的冬青叶都是无限的客观存在的叠加态,蕴含着无尽的可能性,是梦本身。
  可是如今,沈昼叶再也不会去吃五毛钱的辣条,不会去捏地上的小蚂蚁,让蚂蚁在白纸上乱爬,也不会去玩过家家。
  连她喝旺仔牛奶,也不觉得像小时候那样好喝了。
  长大成人这件事,伴随着遗失、遗忘,终究磨灭掉了最初看待世界的感动。
  从生命中消失的一切,应该也不会回来了吧。
  外面雨水噼里啪啦地落下,坐在客厅的沈昼叶撑着腮,琢磨着那两个孩子的未来——接着她长长地叹了口气,低下头继续去看自己的数据。
  下雨天有点儿多愁善感,沈昼叶心里犯着嘀咕,也不知这个天儿打算何时放晴。
  下一秒,她微信咚地跳出一条消息。
  陈啸之:「下午一起吃饭,别忘了。」
  沈昼叶一愣,终于想起,今天是和陈啸之约好的——
  ……要和周院士,以及李磊,一起吃饭的日子。
  -
  沈昼叶别扭地看看手机屏幕,等了半天,没等来陈啸之的一句“宝宝”,他那头就像死了一样毫无动静。
  沈昼叶没等来“宝宝”俩字,只得屈尊纾贵地放下身段回复:“好的。要穿正式一点吗?”
  陈啸之回得很快:“随便,穿好看点。”
  “……”
  这他妈哪叫谈恋爱啊……!!
  简直就是学生会例会前会长布置任务,对话充满了浓浓的同僚气息,除了data就是□□ysis,别说甜甜蜜蜜的恋爱酸臭味儿了,人家公司同事估计都比我们看上去更近一点……
  是我不配,沈昼叶屈辱地想。也不知道陈啸之这辈子叫过多少个人宝宝,到我这里就只有一次,说不定还是他叫漏了嘴。
  “……”
  看看自己,十年都不能令你忘怀。甚至现在都惦记着一声‘宝宝’。对一切都斤斤计较。
  这样深的感情,你能接受这样的落差吗?
  ……
  早分早好。
  哪怕忘不了他——不,正是因为忘不了他,才更应该和他分手。
  我的感情里不该有妥协的成分。
  沈昼叶看着窗外灰蒙蒙的落雨,茫然地想。
  -
  天际闷雷滚过云端,院中月季花瓣落红满地。
  红漆柱子后小笸箩里栖息着两三只小麻雀,胖滚滚的几小只,依偎着一枝自燕南剪来的荼蘼。
  室内,沈昼叶蜷缩在奶奶的书堆里,一边整理数据,一边悄无声息地擦眼泪。
  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笑起来也像在哭,哭起来则令旁观者都觉肝肠寸断。沈昼叶想起自己小时候与陈啸之握住手的欢喜。他的手掌滚烫、干燥而熨帖,像是一个本来就属于她的人。
  对啊,那个倔强得像松柏的姑娘擦着眼泪想。我那时候觉得,陈啸之是属于我的。
  ……她想起陈啸之的拥抱。
  十年前看完《WALL-E》的冰寒冬夜,陈啸之哑着嗓子说沈昼叶才是伊娃,然后紧紧抱着她,沈昼叶至今记得那怀抱像个火炉;十年后的如今,在印尼的那天,陈啸之几乎将她勒进骨血的拥抱,那拥抱像把锁。
  陈啸之在车里逼她复合的那天,陈啸之的拥抱却像把刀,沈昼叶觉得喘不过气,又觉一股疼痛自骨髓里攀了上来。
  早知道该亲亲他的,沈昼叶擦着眼泪想,现在再想亲他,好像已经晚了。
  此去一别再无重逢之日,折柳相赠,春风玉门关。这次分手,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复合的机会了。
  他们的年龄已经摆在了这里,伤害也摆在了这。沈昼叶跨不过那一道坎儿,就算有朝一日她的底线一退再退,看淡了陈啸之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那也会是很多很多年以后了。
  到了那时候,按陈啸之过去在instagram上展示的的尿性,他肯定有了下家。
  说不定孩子都到了能打酱油的年纪。
  那时候还有什么好谈的呢?终究是抱着过去过一辈子。
  所以,这就是人生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
  沈昼叶一个人,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外面麻雀在笸箩上打滚,啁啾鸣叫,小鸟喙啄着生嫩的荼蘼花枝。屋里的沈昼叶连鼻尖儿都哭红了,她眼梢都哭得泛肿,像被血染红过的一样,眼泪却仍在一滴滴地朝外滚落。
  像是要将什么融入血脉的东西,从自己的身体中剜出去似的。
  -
  ……
  大雨倾盆而落,繁复枝叶之下,藤椅上淋满了灰黑的雨水。
  下午四点时陈啸之发来微信,说过一个半小时去接她吃饭,沈昼叶看到微信后愣了一下,接着用手臂擦干净了眼泪。
  既然是最后一次和他约会,总要有个道别的样子。
  沈昼叶用力止住了泪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将头发梳顺,又细致地化了点淡妆。她平时几乎从来不会搽脂抹粉,毕竟在学校没什么必要,而且更没有时间,但是其实沈昼叶很擅长妆点自己。
  她用底妆遮住了自己红肿的眼角,尽力遮盖了下自己哭过的痕迹,又涂了颜色浅而鲜妍的口脂。
  沈昼叶原来就生得漂亮,化妆之后更是像四月的花朵一般,光彩照人。
  她抬起头,看见自己住的厢房书桌上摊着烫金的通信本。通信本厚厚的,里面夹满了这么长时间来她和小昼叶来往的所有书信,沈昼叶忍不住将本子翻了出来,将十五岁的她写来的信反复读。
  ‘……我爱他。’小昼叶在信件中说:‘……所以我不会放弃他的。’
  沈昼叶看得又哭又笑,她将那些满含对陈啸之的爱意的信从头看到尾,发现那就是她——十五岁的,和二十五岁的。
  「我爱他。」她们说。
  「他是属于我的。」
  那少年为我翻过墙,带着我走过大街小巷,我们看过玫瑰星云和猎户星座,看过昴星团,那天晚上风那样大,连冬夜最后一片月季花瓣都掉在了地上。他是属于我的星星、月亮和太阳。
  ……可是。「我他妈的学不会妥协。」她们说。
  沈昼叶努力忍住不哭,然后去挑自己见陈啸之时要穿的衣服。
  她毕竟是临时回国的,因此在国内剩的衣服不太多,几乎都得现穿现买。她想了下,找出那条魏莱送给她的那条水蓝裙子,在身上比量了下——那条裙子的确适合她,像是为她而生的一般。
  魏莱送朋友这条裙子时,说:‘适合去穿着见最爱的人。’
  也算是一语成谶了。
  沈昼叶将裙子腰封束了起来,又将一头不太服帖的天然卷折腾利索,费劲九牛二虎之力,令一头卷发整整齐齐、服服帖帖地地披在了脑后。
  接着,沈昼叶看见镜子里自己的倒影。
  镜子里的姑娘家像朵花儿,令人想起春天梨花枝头;眼里有水光,可是目光坚定不移。
  ……就是哭得有点儿狠,怎么遮都遮不住鼻尖儿的红。
  沈昼叶想办法揉了揉,发现还是遮不住,最终还是放弃了。
  这世上完美的事,终究是少的。
  她这样告诉自己。
  -
  ……
  大雨倾盆,沈昼叶撑着雨伞,将奶奶家的门扉合上了。
  胡同口歪脖老杨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树下停着一辆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通体漆黑的保时捷。陈啸之就站在车旁边儿,一身剪裁合体的昂贵西装,光衬衫就五位数,越发衬得肩宽腿长身材性感,骚得一批,犹如走高定的男模。
  那骚包的人看向沈昼叶的方向,当即一顿。
  沈小师姐懵懵地道:“我来了……?”
  “……”
  风雨如晦,陈啸之撑着伞,不太自然地问:“……你……你这是化妆了?”
  他居然也能发现的。
  沈昼叶温和地笑了笑,答道:“是啊。”
  “……,”陈啸之接过沈昼叶的伞,给她开车门,沈昼叶那一瞬间发现陈啸之的耳朵有点儿红——像是在害羞。
  雨水之中,他开车门的动作忽而一停。
  沈昼叶:“……?”
  “……你……”
  陈啸之不自然地伸出沾满了雨的手,于沈昼叶鼻尖儿点了点,问道:“你鼻子怎么红了,是哭了么?”
  沈昼叶努力遮掩:“我鼻尖红了吗?”
  但是沈昼叶实在非常不擅长撒谎。
  “……你为什么哭了?”陈啸之看着她,低声问:“谁欺负你了?嗯?”
  沈昼叶没回答。
  但是紧接着,下一秒陈啸之几乎就触电般移开了双眼,像是不敢再看沈昼叶第二眼似的。沈昼叶只看到他耳根颜色更红——然后还不待她细看,他就将车门打开了。
  鼻尖儿红红的沈昼叶:“……谢谢。”
  沈昼叶坐在了副驾驶上。
  雨刮刮着挡风玻璃上的雨水,前方雨雾晦暗,柏油马路笔直,通向钢筋水泥筑就的高耸都市。
  陈啸之坐进车里头,将两把雨伞塞进后排,斗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
  “这几天天气太差了,”陈啸之唠家常般道:“……不知道那俩人爱吃什么,但是我定的馆子是你爱吃的,去了之后想吃什么你随便点……”
  沈昼叶抱着自己的小包,礼貌地点了点头。
  陈啸之发动了汽车,心情颇为不错地道:“我这边暂且告一段落了,明天带你出去玩吧?想去哪你说,自驾游也行。”
  沈昼叶笑了笑,温婉地说:“不用啦。”
  “……”
  陈啸之抿了下嘴唇,汽车发动机嗡鸣起来,他一拧钥匙,又声音沙哑地提议:“不想自驾游,想在市里转转也行,我跟你一起逛……”
  “不用了。”沈昼叶婉拒。
  “……”陈啸之只停顿了一瞬:“那你想去——”
  “——这个先一停,我有话和你说。”沈昼叶声音温和,打断了他。
  沉默在他们中间流淌了许久——直到陈啸之终于颤抖着,开了口。
  “你讲。”他说。
  沈昼叶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男人的手,似乎也在发抖。
  他在不安?沈昼叶想,他会难过么?
  ……也许吧。
  “我们……”
  沈昼叶斟酌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对陈啸之开口道:
  “我想了很久,我们还是分手吧。”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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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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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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