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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章 正文第四十一章 虚 惊(上)

池中梦魇尘中镜(原名:娑婆罗) 懒修 4719 May 26, 2022 6:44:29 PM
  今日的街道特别涌络,大大小小的摊点除了摆上平时所卖的商品,还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天灯、水灯无处不见。
  一眼望去,精美秀雅的纸灯弦上高挂,色彩繁多,并排在一起,看得人眼花缭乱。
  端看这南朝的天灯,不外乎就是前世人们所称的孔明灯,呈圆柱体、多棱体形,灯身的纹案多种多样,有百花争艳、有天马行空、有红妆眷女、有神使大仙,是要什么有什么。
  水灯摆在摊点上,由于买灯的人太多,我没法看清,不过倒是有很多人手上拿着各种花状体的纸灯从小摊、商铺中出来,杜鹃、牡丹、爪菊、白莲,应有尽有,一朵朵灯花明艳照人,栩栩如生。
  不得不佩服这南朝的纸灯工艺,手工制作的独特风韵被突显得淋漓尽致,一朝的风情都被释尽。
  没法走近观赏,只得在外围轻瞄一扫,我不尽兴,歌舒彦尘一直跟在我身后,没说话,就静静跟着。
  做好心理建设后,我打算挤进一家小摊看看,选了一家人不算多的小店,正当我跃跃欲试,胳膊却被人用力一拉。
  “别去跟他们挤。”
  我回头,看着皱眉的歌舒彦尘,眼下他一脸不情愿的模样。
  心道,又没让你去挤,摆这种脸色干嘛!
  我不乐意了,“我就想去看。”
  经我这么一扭,他神情一怔,好似想起什么,埋头一笑。
  “你笑什么?”我莫名其妙。
  他似乎意识到自己失态,转眼又恢复正色,道:“今天这街上太挤,会伤着你。”
  我还以为是什么,就这个。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说完,抬脚就往前蹦。
  然而拉着我的手始终没松开,我正想发火,心思却一转,意有所味地看了看眼前人。
  歌舒彦尘察觉到我不寻常的目光,眼中生起防备。
  “公子怕我被伤到是么?”我笑意绵绵地凑近。
  他不应,转下绷起脸。
  “那……”手肘一转,我反握住他的手腕,笑道:“不如公子陪我一起去看好了。”
  使尽全力,我可以说是拖着他往前拽,边走还不忘大叫:“前面的姑娘请让个道,让我家公子也来看看。”
  果然,大多数人听到我的嚷声都回过头,霎时,惊叫声、屏息声入耳,一个个女孩儿立刻满脸通红。
  有这么一个俊男在身边,还怕没人开道?
  我心底是得意得很,却感觉身下的手正拧紧成拳。
  我可不管那么多,做出一脸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无辜地给让路的姑娘道着谢,最终顺利挤进小店。
  瞥眼青筋暴起的男人,我嬉笑一声:“公子您慢慢挑。”说完,自己倒是毫不客气地翻看起来。
  拿起一朵爪菊和一朵红莲,我左比右看,劲头浓烈,而歌舒彦尘,被周围的女人像围观猩猩一样注视着,有点悲惨。
  唉,所以说,这人长得太风华,有时候也是一种负担啊!
  终于,我不忍了,放下灯花,拉上他的手,笑道:“公子,这里的灯太少,我们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铁青的脸因我的话,顿时抽了抽,我差点笑出声,随即拉他脱离了魔窟。
  回到正街,我没再去别的店逛,身后的人倒是松了口气。
  心情蛮好,这闹也闹过,现在就走马观花,随便看看。
  眼睛扫过一群买花灯的男子,不禁好笑,看来这南朝的男子比想象中的要柔情许多。
  越往下走,人潮越加汹涌,熟悉的景致落入眼底,我记得这是乐煌城的南北主干道——乐华街,这一段趋近于中心地段,难怪人特别多,以前从歌舒府去鲜书馆都会经过这里,本身已是城内最繁闹的地段,加上这戏水节更是密如蜂涌。
  望着右侧的一个岔路口,是一条不宽不窄的巷子,鲜书馆就在巷子那头的街道上。
  我有些失神,蓦地,身子不知被谁撞了下,前面的人群突然涌动起来。
  歌舒彦尘由身后及时扶住我,进而把我护到怀中,道:“街上人太多了,我们还是回车里吧!”声音微沉,倒不是还在气刚才的事。
  被人这么一撞,我心中也有几分懊恼,忿忿道:“怎么这么挤,闹得跟过年似的。”
  听到我的埋怨,身旁的人愣了两秒,笑出声:“你不就是为了热闹才下车的么!”
  我没好气地瞪他,却没发现此刻跟他的姿势有些亲密。
  他道:“好了,我们回车上吧,一会儿天锦街的人也涌过来就不好了。”语落,他眉间已笼上一层虑色。
  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天锦街是乐煌城的东西主干道,再前面便是乐华街与天锦街的交汇处,说白了就是一个十字路口,以现在这症状,那边的人肯定更胜百倍,再加上这古代又没有红绿灯、人行道之类的,就更别指望还会出现什么交警叔叔守卫站岗,维护交通秩序的事了。
  那边,绝对乱成一锅粥,再走下去也只有受罪的份。
  好不容易出宫一趟,却因为交通问题不能逛街,我无奈,只得点头“嗯”声。
  见我答应,歌舒彦尘迅速护着我往马车那边走。
  马车一直跟在我们身后不远处,因为街上人太多的关系,行驶起来也很吃力,其实我本不认为上了马车,我们就能顺利穿过这街道,但至少不会像刚才那样,被人挤来挤去。
  “为什么今天买灯的人这么多?不是八月十五才是掌灯节么?”
  一上车,我便问歌舒彦尘,这样的状况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再怎么说掌灯节还有四天才到,明天也才是戏水节,为何今日就有那么多人急着买灯。
  “你……不知道?”歌舒彦尘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进而眉头轻蹙。
  “我为什么会知道?”我气恼,他那是什么反应,转而想起这是南朝的节日,貌似每个南朝人都应该知道,我当然也不该例外。
  哼,你也在怀疑我是不是?
  心中苦笑,自己确是撒了谎,别人要怀疑也是理所应当,只是出于一份劣根心,我还是希望他们能相信我,不要对我有那么多猜疑。
  就当我想重新开始不行吗?为何非要去挖掘那毫无意义的过去?我的记忆与这个朝代无关,就是仅有的一丝联系也与你们无关,你们又何必那么执着!
  “失忆并不可耻。”话间,我冷了脸。
  “我不是这个意思。”闻我的语气,他微愠,脸色也沉下来。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可我就是要误解你,我也要你尝尝不被人理解的滋味。
  “哼,不是这个意思?那是什么意思?觉得我失忆很可笑是不是?都这么大的人了连自己的脑袋都管不好……”我说得酸楚,转瞬眸子一眯,“可即便如此,也用不着你们来嘲笑我,不愿答我,你说声不知道就是,其他的话不必多说。”:筆瞇樓
  不知何故,心情蓦地变很差,就想找人吵架,又想起歌舒彦尘当初对我的欺骗与背叛,此刻更想将所有的气都撒在他身上。
  他的脸因我的话铁青,阴得骇人,厉眸看我,倒是一声不吭。
  我转过头,负气地掀开窗帘,不再理他。
  马车没往乐华街驶下去,而是掉头往回走,车外的人潮逐渐平稳,不再向先前那般热络。不一会儿,马车转进另一条街道,这是条我从未来过的街,街上的行人也很多,但不像方才那般肩碰肩、脚挨脚的。
  心情逐渐平复,没了戾气,偌大的车厢内泛着静谧,我们谁也没再说话,直到马车在一座豪华的三层阁楼前停下来,车夫在外面呼:“主子,到了。”
  看向窗外檐顶那块朱红漆匾,“傅华阁”三个大字映入眼底。
  “这是与凤祥楼齐名的天城第一茶阁,是城内文人雅士聚会的地方。”低沉的嗓音拉回我思绪,对座的人显然也平复下来。
  “我们来这里做什么?”我问。
  “进去便知道了。”他起身下车,依旧伸手来扶我,我顿了顿,终是搭上他的手,方才的不快也就这么算了。
  下车后,他对驾车的侍从吩咐着事,我没等他,直接就往傅华阁里蹿。才一进门,连阁内装设都没来得及看清,身子就被人一撞,顺及一把短匕架上我脖子。
  “不…不要过来,否则我立刻杀了她。”
  呃,这台词…好熟,前世电影里匪徒挟持人质时用的,好像就是这句,怎么,古代也流行这一套?
  我想笑,但是忍住了,望向厅内,这才发现无数双眼睛正如一道道金光,定格在我们身上。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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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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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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