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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好好长长记性

种田女家主暴富宠夫郎 香奈儿不香 2665 Jan 29, 2022 8:06: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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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是我的避风港,永远都是,一直都是。”
    ——陶樱
    南城机场
    五月末,盛夏将至,航站楼外阳光明媚而灿烂。
    接机的粉丝们举着红色的条幅,见到穿着右翼战队队服的队员出来,纷纷送花欢呼。
    陶樱穿着白色的蝴蝶吊带长裙,带着宽大的草编遮阳帽,长裙的裙摆被热浪的微风吹起来,露出她白皙的脚踝,浅咖色的绑带平底鞋。
    长风吹动她的发丝,恍若仙女遗世而独立。
    一个举着右翼战队应援牌的男生,左看右看,四处张望着,目光在接触到队伍最后的陶樱,眼睛“刷拉”一下子就亮了。
    “陶樱女神!!!!”男生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喇叭,大声喊道:“我爱你!女神!”
    听到这爆发性的河东狮吼,队员们一愣,郑爽先笑出了声,扭头对陶樱说:“陶队可以啊,还是队长的粉丝热情澎湃。”
    陶樱无奈的笑了一下,冲拿着喇叭男生的礼貌性的点点头,她本就长得甜美可爱,璀然一笑,看得一众男粉丝春心荡漾。
    她的视线在人群中一一掠过,猛地顿住。
    男人穿着米黄色半袖衬衫,系着纯黑色领带,下身是白色长裤衬得他双腿修长,只远远站着,就是人群中最亮眼的一抹风景线。
    郑爽也看到了沈宥,伸手碰碰陶樱的:“陶队,你男人在呢。”
    他这一句“你男人”说得队员纷纷看过去。
    沈宥静静的站在那里,漆黑的眸子转了转,墨玉般的清冷,却将目光轻轻地投在小姑娘的身上,只有她。
    他的视线里只有她。
    陶樱顿了下,心里簌簌花瓣雨落下,像被人轻轻吻了一下心尖,最柔软的地方。
    她朝他的方向走去,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
    他张开手臂,一把接住朝他飞奔而来的小姑娘。
    千言万语,化为十指相扣,耳鬓厮磨。
    沈宥微微低着头,一点点亲她,从眉眼到唇角。
    远处的队员们纷纷看了过来,轰然笑出声。
    陶樱受惊似得往后缩了缩,扯紧了他的衣襟,蓦然想起来周围还有一圈看客。
    他轻笑了一声,宛如冷玉落地,沉沉清冽。
    回到南城之后,沈宥就安排了汤姆医生为陶樱做了一系列检查。
    等结果时,他一直陪伴在她身侧。
    他就是她的避风港,永远都是,一直都是。
    “腱鞘炎可以痊愈,但是就她这种情况,如果以后还要走电竞这条路,不建议参加大型比赛高强度训练,可以修养后适当参加小型比赛。”
    “腱鞘炎极其容易复发,这段时间好好休养,痊愈后可以适当参加小型比赛。”汤姆医生说着,看了眼桌子上的表格,“以你这个年龄,已经拿到这样的成绩很不错了。”
    从医院出来,陶樱一直兴致缺缺的,耷拉着脑袋,跟在沈宥身后,连面前的人什么时候停下来脚步她都没有发觉,直直的撞进他的怀里。
    晚霞赤红鎏金,渲染了大片的云朵,他逆光站立,好像他就是她的光。
    “不开心了?”他伸手揉揉小姑娘的头顶,毛茸茸的发顶。
    晚风吹过来,带着淡淡花香。
    “我们这个战队算是新手战队了,我算是这里面最老的一批了,之前没有看到过老队员退役,连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她长叹一口气,在汤姆医生面前脸上一直带着的淡定和冷静都消失不见,她从他的怀抱里退出来,走了两步,面对着火烧云,“没想到,我要成为第一批离开的人了。”
    此时,正值晚高峰,车流如织,有穿着蓝白色校服的学生骑着山地车飞掠而过,校服拉链敞开着,衣角随风飞舞。
    “你看比赛了吗?陶神最后一手打野力挽狂澜真的太帅了!”
    “看了,当时我抱着电视激动的又哭又笑,我妈拿着鸡毛掸子从屋里出来,以为我抽疯。”
    “哈哈哈哈,我以后也要成为陶神一样的人,代表国家去打比赛。”
    .......
    他们谈论的声音远远传来。
    “如果热爱,就不要离开。”沈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他走到她面前,俯下身来,冰凉的指尖轻轻蹭过她的脸颊,将她的泪水抹去。
    “只要你喜欢,就可以不离开赛场。”
    “我会一直陪着你。”他轻点了点她的鼻尖,笑笑,“你的身后,有千千万万热爱电竞的年轻人,他们都在看着你,他们也会成为你。”
    成为你一样闪闪发光的人。
    八月末,cedar品牌创始人大设计师沈宥的微博发了一组动态。
    一望无垠的绿色草原上,小姑娘一袭红裙如火,冲着镜头笑的甜美。
    海浪阵阵翻涌拍打过来,小姑娘赤着脚踩在沙滩上,抱着裙摆在堆沙堡.......
    配文是:想去草原看天地浩大云朵绵软,去海边看日出磅礴,想和你一起,去天涯海角。
    五年前,南大的教师公寓里,小姑娘坐在宽大的书桌前,在草稿纸上写下的一段话,被沈宥无意间看到,铭记在心。
    她说的,他都在听。
    她说的,他都记得。
    九月九日,沈宥带陶樱回了木城。
    天朗气清,惠风和顺。
    从民政局出来,陶樱走在前面,手里拿着两个红色封皮的小本本,笑的眼睛弯弯,像天边的小月牙。
    “这么高兴啊?”沈宥不紧不慢走在她身后。
    “对啊,我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从这一刻,是我的了。”小姑娘昂着下巴,一字一顿的宣布道。
    他笑了一下,没说话。
    他是从什么时候认识她的呢?
    其实在很早很早之前,很小的时候,他就见过她了。
    在暗无天日,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小女孩伸着胖嘟嘟软软的小手,像是带着光出现。
    或者,她本身即是光。
    照进他的生命里。
    后来,上高中,高三演讲的时候,小姑娘穿着规矩的校服,抱着花出现的时候,他就认出她来了。
    你看,其实很早很早的时候,他们就认识。
    阳光落下来。
    木城一中校园门口的葡萄架还在,日光绵软,天气有些干燥。
    木城一中的大礼堂里嘈嘈杂杂坐满了学生老师,里面开着凉风,吹散了几分燥热。
    因为一中二中的校长听闻沈宥回了木城,三翻四次拜访上门邀请他来一中二中为高三的学子的演讲,传授传授经验。
    进了大礼堂,陶樱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起来,太凉快了。
    后台的准备间里,男人坐在椅子上,穿着白衬衫,低垂着头专注地看着手上的纸稿,灯光落在他长长的睫毛上,安静美好。
    “沈先生,该上台了。”有老师来叫他。
    临近开场,礼堂里冷气开得很足,不断有老师和学生陆陆续续地进来。
    “喂,喂。”男人低沉的声音通过调试的麦克风传来,低沉悦耳。
    伴随着他走上去,刹那间,大礼堂里像是炸开了锅。
    大礼堂的灯光打下来,他站在光中眉峰凌厉,一双清冷的黑眸带着不可一世的凉薄之意。眼见大礼堂变得嘈杂,他压低声线维持着纪律,言行举止间不慌不忙地沉稳,让人莫名的安心。
    他的视线与坐在第一排陪同而来的小姑娘身上,她正托着下巴笑眯眯的看着她。
    男人唇角一勾,开口:“感谢我的妻子今日陪同前来........”
    陶樱在下面看着他,那一瞬间,时间仿佛倒流,小小的女孩站在后台,仰望着他,心底起了隔岸火。
    隔着理智之河,她在另一岸的爱意宛如烈火焚林,汹涌决绝。
    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夏日,大礼堂外的蝉鸣不曾停歇,日光拉得漫长,像是太阳永远不会落山,少年永远热烈,他们的故事永远不会结尾。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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