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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秋风起大漠

西域第一都护 天地飘鸥 16183 Sep 9, 2021 1:21:19 AM
    1
    大漠风起,落日西照,彤红的沙丘连绵起伏,直入云天,像一条条巨大的火龙游走于大地之上,前不见头,后不见尾。
    沙山的阴影里,几匹野骆驼悠闲地啃着一丛铃铛刺,两只沙狐从沙丘旁探出头,机警地看一看,飞快地从野骆驼旁边窜过去。天空之上,一只兀鹰勾勒出黑色苍劲的剪影。
    郑吉牵着骆驼走下一座新月形沙丘,沙山巨大的阴影投射下来,将他和骆驼的身影吞没。
    风渐渐大了,沙粒发出铮铮的鸣响。郑吉望望天空,不知何时,彤霞深处多了一抹阴翳,他转头看向骆驼背上那个脸覆白纱的异族少女说:“天色要变,我们不能继续前行,寻个背风的地方躲躲吧。”
    少女点点头,没有说话,眸子清澈沉静,如雨水洗过的山林,又似秋日的喀纳斯湖水,深邃清远,如梦如幻。
    郑吉把少女扶下骆驼,寻了个背风的地方卸下帐篷,准备猎杀一只沙兔充当晚餐。忽然,那匹骆驼嘶鸣起来,声音高亢急促,又把口鼻埋进沙子里,显得极为焦躁不安。
    郑吉使劲安抚着骆驼,风停了,沙子的铮鸣消失,大漠静得可怕。
    少女突然指向远处,叫道:“快看那些野骆驼……”
    郑吉以为少女没有见过野骆驼,一时好奇。等他抬头看时,发现几匹野骆驼正发足狂奔,好像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天空之上,那只兀鹰也像嗅到某种危险的味道,惊叫几声,不见了踪影。
    郑吉心里蒙上一层阴影。
    西域大漠自古被称为魔鬼之海,瞬息万变,极度可怕。一旦遇到风暴,天昏地暗,移动的沙丘能把人和牲畜活活掩埋。在这种天气面前,人力渺小如蝼蚁,若想活命,多数还得看老天的心情。
    果然,彤霞退去,灰黑色的云团越来越大,很快遮蔽半个天空。夕阳变成一个混沌的蛋黄,摇摇欲坠。不知谁突然打开风口袋,狂风从天而降,吹得人东倒西歪,眼睛都睁不开。
    一道黄龙从西北冲天而起,长逾数十里,向大漠东南滚滚而来。沙浪崩摧,惊涛拍空。风沙之中响起轰隆隆的声音,似天鼓雷鸣,又像神魔怒嚎。沙丘似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揉搓,随意改变模样,为鱼鳞,为羽毛,为新月,为平川,光怪陆离,沧海桑田如走马。百丈高的沙墙通天接地,电闪雷鸣,所过之处,天崩地裂,日月
    无光。
    少女浑身颤抖,绝望道:“魔神发怒了,我们劫数难逃……”
    郑吉不相信什么魔神发怒,一把扯过骆驼,把少女扶上去,收起帐篷,抽打骆驼狂奔。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跟着骆驼跑,才有一丝生还的希望。
    狂风吹开少女的防风斗篷,掀飞面纱,露出一张罕世容颜:肤如初雪,颜若舜华,眉似新月,一双绿眸仿佛最澄澈的碧落海,映照出诸天星辰和人间万象。
    她紧紧伏在骆驼背上,眸子里全是慌乱与恐惧,根本不知道面纱已被风沙卷走。
    沙暴咆哮,铺天盖地,像是太古神兽饕餮要把天地万物一口吞掉。四野苍苍黄黄,接天连地,宇宙仿佛又回到鸿蒙初生的混沌。除了呼啸的风沙,什么都看不见。
    骆驼冲进一个沙窝里趴下,把口鼻埋进沙子里。
    少女从骆驼背上滚下来,差点儿被大风卷走。
    郑吉眼疾手快,抱起少女扑进沙窝里。撕下半幅襟袍,用水打湿,帮少女蒙住口鼻,扶她钻到骆驼颈下。
    沙暴铺天盖地而来,熊咆龙吟,列缺霹雳,丘峦崩摧,宛似地狱走脱十万神魔,直要把天地寰宇扯成碎片。
    郑吉伏下身子,用铁一般的脊背为少女挡住漫天风暴。
    不知过了多久,风声渐息,沙暴终于停下来,乌云退去,深蓝色的天空出现一轮圆月,月光之下,白沙千里。
    郑吉吐掉嘴里的沙粒,从差点儿埋葬两人一驼的沙窝里爬起来。一场大风沙过后,大漠完全变了样子,原本沟壑般纵横的沙丘变成鱼鳞一样的沙浪,层层叠叠铺向远方。月光下的翰海失去了不久前的狂暴,像一座废弃亿万年的星球,死寂而荒凉。
    郑吉帮少女拉上防风帽,又把袍子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不……”少女见郑吉衣着单薄,死活不肯穿那件袍子。夜晚的大漠温度极低,穿这么少的衣服怎么行呢?
    郑吉笑道:“不用担心,我身体壮,这点儿风寒不算什么。”
    少女拗不过郑吉,只好披上袍子。
    郑吉从骆驼背上解下行囊,在背风的地方搭建一个小小的帐篷,铺上毛毡,让少女进去休息。
    一场沙暴之后,沙狐和沙兔难觅踪迹,加上天色已晚,不可能再射杀到什么猎物,郑吉拿出干粮,连同仅剩的半袋水一起递给少女。
    少女接过水袋浅浅饮了一小口,便不肯再喝。至于干粮,她真的吃不下。
    她心里清楚,自从逃进大漠,他们一直没有找到可以补充的水源,水袋里的水越来越少,一旦喝光,恐怕他们很难走出去。这半袋水是他们两个人的生命,她不能奢侈地浪费。
    少女望着郑吉干裂渗血的嘴唇,心里生疼。从几天前开始,这个汉人青年就很少饮水,他是想多给她留一点儿水呀。
    想到这里,少女的眼眶有些湿润,她往下拉拉防风帽,遮住大半个脸孔。也许是覆面的白纱被吹走,一时有些不太适应。
    郑吉明白她的心思,没说什么,默默收起干粮和水袋。他不是一个多嘴的男人,何况他们身陷大漠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出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水,这时候能多节省一点儿水,也许就多了一分活下去的希望。
    连日逃亡,少女疲惫到极点,这会儿松弛下来,很快进入梦乡。
    月光如雪,星河耿耿,起起伏伏的沙丘像凝固的雪浪。有风从大漠北方吹来,掠过沙山,灌进沟壑,千回百转,呜呜咽咽,像是无数怨灵在月下奔走呼号,如歌如泣。
    郑吉担心风声惊扰少女的好梦,掖紧帐篷门帘,披了一件毡毯走到帐外骆驼旁边,盘膝而坐。
    明月,朔风,流霜,寒气无孔不入,蛇一样往骨头缝里钻。
    郑吉幼逢异人,十年炼气,几乎到了寒暑不侵的地步。在敦煌郡从军几年,爬冰卧雪风餐露宿的事情没少做。为了活命,他吃过死人的骨头,喝过骆驼尿,嚼过连野骆驼都不肯下咽的沙漠植物。这点儿寒气对他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闭上眼睛,连日来的遭遇又一一浮现于脑海。
    2
    半个月前,在长安学琴的大宛公主归国,途经敦煌郡,朝廷下旨敦煌太守派一支精兵护送公主入西域。
    郑吉骁勇善战,从军敦煌后,数次出入西域,熟悉西域各国的风土人情,学会了龟兹、于阗等国语言,屡立奇功,深为领军长史杜藜看重,由候长直接升任军曲侯,秩比六百石。
    候长为斥候之长,是边军中主管侦察和报警的官员,主吏七人,卒十八人。
    汉军编制,将军以下设长史和司马。部队分为若干部,部由部校尉和军司马率领;部下设曲,每曲五百人,由军曲侯率领;曲下有屯长,五十人为一屯。
    自博望侯张骞出使西域之后,大汉进出西域有南北两道:出阳关,经鄯善国,沿昆仑山北麓西行,过于阗,翻越葱岭,西至大月氏和安息,为南道;出玉门关,经车师国,沿天山南麓西行,过温宿和疏勒,西逾葱岭,到达大宛、康居和奄蔡,为北道。
    大宛公主冰雅神秀,天姿国色,是大宛国王的掌上明珠,在长安也深得大汉皇后喜爱。这次归国断不能出差错,朝廷颁下旨意,令敦煌郡派出精骑护送。
    圣旨到了敦煌,杜藜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郑吉。
    近年来,西域马贼横行,执弯刀,骑快马,啸聚大漠,来去如风,劫掠过往商贾,成为南北两道的大患。
    马贼与诸国权要暗通款曲,又与匈奴骑兵勾结,时常劫杀奉命出使西域的汉使,抢夺财物,令汉天子震怒。
    马贼在大漠上飘忽不定,神出鬼没,来去无踪。大汉帝国兵强马壮,攻城掠地势如破竹,可调集大兵团奔袭千里,到大漠上对付一班流寇,绝不是明智之举。
    西域诸国也曾调兵征讨,马贼要么事先得到消息远遁,要么化整为零,混迹于诸国市井。等到军队撤离,复聚为盗,杀人越货。
    郑吉率领十八名汉骑护送公主车仗出玉门关,过白龙堆,转而向北迤逦徐行,半月后到达车师国。
    那一晚,他们遭到二百余马贼袭击,使团随扈人员尽遭屠戮,血水染红了白沙。
    汉军十八铁骑拼死护卫,掩护郑吉和公主突围。
    前后道路都被马贼封锁,郑吉只好带着公主闯入大漠,马贼衔后追杀,像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掉。
    一路追下来,马贼没能杀掉郑吉,反被郑吉斩杀数人。
    “马贼?”郑吉眼中射出两道冷芒,与匈奴人打了几年交道,他岂能看不出那些马贼是匈奴精锐的天狼骑兵?
    匈奴人派天狼骑兵乔装马贼劫杀大宛公主一行,图谋不小。
    3
    夜深沉,寒霜罩白沙,插在地上的军刀结了一层冰凌。
    刀为环首铁刀,是大汉骑兵的制式武器,长三尺有余,直身,斜锋,无护手,背刃宽厚,刀柄圆环内铸一螭龙。
    刀名“吞雪”,百战之锋,冷如秋水,撼山摧城,挡者披靡。
    突然,身边的骆驼长嘶而起,四蹄乱踏,暴躁不安。
    郑吉与嬛罗惊醒,前面的沙丘上出现几道黑影,冷月之下,数点幽绿色的光芒飘忽不定。
    “狼!”嬛罗把头探出帐篷,看到十几条黑影在沙丘上跳跃如飞,登时魂飞魄散。她听父王说过,大漠上最可怕的生物就是狼,一旦遇上,九死一生。何况此刻只有他们两个,狼群发动攻击,他们有九条命都不够死。
    郑吉慢慢扯掉身上的毡毯,将嬛罗的小脑袋按回帐篷,看看脚边,一张大弓触手可及。
    圆月之下,白沙之上,一头浑身雪白的巨狼屹立沙丘之巅,引鼻向天,对月长嗥。诸狼应声而和,狼嗥阵阵,令人毛骨悚然。
    嬛罗躲在帐篷内,死死捂住耳朵,面无血色,身体颤栗不止。
    骆驼再也忍受不住恐惧,跳起来撒开四蹄,发疯般狂奔而去。
    狼群似乎等的就是这一刻,狼王一声长嗥,七八只苍狼如流星般纵下沙丘,扑向惊惶失措的骆驼。几只大狼环伺于白狼王身前,口吐獠牙,不停地低吼咆哮,监视郑吉二人的动静。
    骆驼左冲右突,嘶吼狂奔。
    几头灰狼扑上前,左咬右撕,前后堵截,不断消耗骆驼的狂性。
    骆驼顾此失彼,没等跑出一箭之地,两条狼瞅准机会,一跃而上,铁爪如利刃般插进它的腹部,掏出热气腾腾的内脏,血水如瀑染红白沙。一头狼绕到骆驼后面伺机下口,不料被骆驼蹄子踢飞,当场折为两截。
    狼有“铜头铁骨豆腐腰”之称,被发疯的骆驼踢中腰部,那头狼自然没能躲过。
    骆驼痛极,不顾一切逃命,后蹄被垂落在沙地上的肠子绊住,生生把肠子从腔子里扯落下来。它拼命冲出重围,不料一头野狼斜刺里扑上去,紧紧咬住它的喉咙,一百多斤的狼躯吊了起来。
    骆驼再也跑不动,悲鸣一声扑倒下去。七八条野狼扑上去,连撕带咬,如风卷残云一般把强壮的公驼撕成碎片。
    这个过程极短极惨烈,哪怕捂住耳朵,嬛罗在帐篷内也听得清清楚楚,小脸更苍白,四肢冰冷,身子摇摇欲坠。
    郑吉没有动,星眸望向沙丘之巅的白狼王,灼灼如电。
    白狼王感受到来自人类毫不掩饰的杀意,慢慢失去冷静,变得狂躁不安。
    郑吉不为所动,眸子更冷一些。
    从军几年,他在大漠中不止遭遇过一次狼群,深知这种畜生的凶残狡猾。第一眼看到白狼王,他就断定这是一头阴险狡诈的老狼,不能等闲视之。
    白狼王起初并没把两个渺小的人族在眼里,也许活得久了,它更喜欢用智慧战胜敌人,而不是靠莽撞的撕咬。在它的经验里,骆驼逃走之时,那个人类应该会去追赶。而那个人一旦离开,剩下的狼群就会扑下沙丘,迅速咬断那个女孩的喉咙。
    多么完美的调虎离山之计,可惜被那个卑微的人类识破。
    白狼王很生气。风吹过,银鬃翻飞,猎猎如旗。
    它鼻子向月,愤怒长嗥。
    群狼听到命令,丢掉骆驼,颈毛竖起,全身崩紧,嘶吼着,咆哮着,从沙丘上冲下来,像一根根黑色的箭矢射向郑吉。
    郑吉反手抄起铁弓,弹身而起。张弓搭箭,箭去如流星,弦声雷动,三支长箭连珠般飞出,震得周围的空气都扭曲起来。
    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身为汉军精英,郑吉深谙此道。
    三头野狼被箭矢贯穿,尸体滚跌出去,洒下漫天血雨。
    狼群被激怒,一条条飞扑下来,悍不畏死,带起数道狂沙,恨不得将郑吉撕成碎片。
    郑吉丢掉铁弓,从沙地上拔出吞雪刀,迎着狼群冲上去。
    领头的公狼高高跃起,獠牙如刀,朝郑吉的喉咙咬过来。
    吞雪刀斩开虚空,迎面劈下,正中狼首。
    郑吉神力无双,纵然狼有铜头铁脑之称,也挡不住吞雪刀的绝世锋芒。一刀两断,干净利落,一腔狼血染红冷月寒沙。
    见郑吉如此悍勇,狼群立刻分散开来,左右牵制,前后包抄,将郑吉与帐篷隔离开来。
    白狼王见机不可失,低声咆哮,最后几头狼从沙山上一跃而下,直扑那座孤零零的帐篷。
    嘭嘭,白沙冲起,两头狼翻滚着横飞出去,惨声痛嚎,前腿被埋在沙中的捕兽夹生生夹断。
    一路逃亡,郑吉每晚都会在帐篷周围设置一些陷阱,包括自制的捕兽夹,以防止马贼偷袭,不想今晚用在了狼群身上。
    其它狼不敢冒进,远远地围住帐篷打转。
    白狼王怒不可遏,从沙丘上扑下来,犹如白色的闪电划破夜空。它有一种近乎可怕的直觉,那个躲在帐篷中的女孩才是胜负的关键,杀掉她才能结束这场战斗。
    白狼王的速度极快,瞬息之间扑到帐篷外,不用看,凭借灵敏的嗅觉它就能判断出那个女孩的位置。白色的狼爪洞穿帐篷,毡毛飞扬,扑哧……什么东西被狼爪刺破,流了一地。
    郑吉砍翻两头野狼,杀出重围,奔向帐篷。
    白狼王轻蔑地看郑吉一眼,身体如弓弦崩紧,冲向帐篷的破洞。
    危急关头,一道寒芒破空飞来,如白虹贯日,不偏不倚洞穿白狼王的脖颈,将它撞翻一个大跟斗。
    白狼王遭到重创,没等爬起来,一道人影扑飞而至,拔出它脖颈上的环首刀,狠狠劈下去。白色狼首高高飞起,在冷月下打着旋滚出三四丈,血雨纷飞。
    郑吉见公主危险,断然掷出吞雪刀,斩杀白狼王。
    剩下的野狼看到狼王被杀,再也没有斗下去的勇气,一哄而散。
    郑吉掀开帐篷,发现嬛罗抱膝蜷缩在角落里,脸色苍白如雪,浑身瑟瑟发抖。
    嬛罗抬起头,见郑吉浑身是血,不知是溅染的狼血还是他自己的,怔然羞愧道:“我是不是很没用?”
    “不,你很勇敢!”
    “都是我拖累你……再这样下去,你不止救不了我,自己也会死的。”嬛罗的眸子有些凄凉。
    郑吉不想谈论这些,看看公主,问道:“伤到没有?”
    嬛罗摇摇头:“我没事……只是水袋被狼爪抓破,水全都……”她没有说下去,脸色更加苍白,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盈盈欲落。
    郑吉心里一沉,目光扫到地上的水袋。他捡起来,水袋上破了一个大洞,摇一摇,里面的水涓滴不剩,全被黄沙吞没。
    看到嬛罗沮丧的神情,郑吉安慰道:“不用担心,此处有狼群出没,说明我们接近了大漠边缘。运气好的话很快就能找到水源。”
    当第一缕晨曦出现在沙丘顶端时,郑吉和嬛罗离开满地狼尸,继续前行。昨夜一场沙暴抹去了他们的行迹,连马贼也不见了踪影。
    他们的运气并不好。一连两日没能走出大漠,也没有找到水源。失去骆驼,徒步在茫茫沙海中跋涉,嬛罗早早倒了下去。
    头上是白花花的太阳,脚下是滚烫的流沙。没有一丝风,空气像着了火,要把身体里最后一滴水烤干。
    郑吉用舌头舔舔干裂的嘴唇,舌头也是干的,被热空气一灼,似乎要燃烧起来。他慢慢蠕动喉头,艰难做个吞咽的动作,一团火似的空气窜进喉咙,几乎把肺烫熟。
    红日当空,沙子亮得刺眼。郑吉用手揉揉眼睛,想在银沙中找到一抹绿色。哪怕一株沙枣或者一丛骆驼刺,这个时候也能救命啊。
    太阳还高,嬛罗公主濒临昏迷,郑吉心里清楚,再找不到水的话,她肯定坚持不到日落时分。
    郑吉觉得脚上的靴子有千斤重,每抬一下都要使出全身的力气。他抬起头,一阵眩晕,周围热浪蒸腾,眼前的景物变得飘忽不定,鱼鳞状的沙丘忽然变成白浪翻卷的湖水,烟波浩淼,蓝得令人心醉……
    “水……”背上的嬛罗无意识地呢喃,声音干涩,若有若无。
    郑吉狠狠一咬舌尖,尖锐的刺痛传遍全身。他知道自己刚才出现了幻觉,很多身陷大漠的人在极度缺水的情况下都会如此,如果不能及时清醒,就会发狂而死。
    郑吉把嬛罗抱在怀里,看她目光涣散,干裂的嘴唇一张一翕,感觉到生机正渐渐离她而去。他抽出吞雪刀,割开自己的手指,血水涌出,滴进嬛罗的唇间。
    嬛罗下意识地吞咽,如饮甘泉,一滴滴血水流过她的喉咙,唤醒她的意识。
    “郑吉……”嬛罗慢慢睁开眼睛,看到郑吉苍白的脸和血渍凝固的手指,泪水溢满眼眶。
    郑吉慢慢站起来,又把嬛罗背起,咧嘴笑道:“公主,相信我,日落之时我们一定能走出大漠。”
    嬛罗把脸贴在他宽厚的背上,哽咽道:“我叫嬛罗……”
    也许郑吉的自信起到作用,第三天月亮升起的时候,他们终于从大漠里爬出来。一条河流从沙漠中流过,两岸芦苇茂密,还有黑黢黢的树林在月光下静默着。
    嬛罗把脸埋进河水里,很久很久才抬起头,脸上分不清是河水还是泪水:“郑吉……我们终于活着走出来了……”
    郑吉把刀插在草甸上,身子摇摇欲坠:“是啊……我们活着走出来了……”他没有说完,眼前一黑,狠狠摔进河水里。
    郑吉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岸边的胡杨树下,身下铺着柔软的芦苇,显然是嬛罗的手笔。他的眼中浮起一抹笑意,真是想不出那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公主殿下是怎么做到的。
    郑吉爬起来,活动一下筋骨,感觉好了很多。有了水,一切都不是问题,大漠又算什么呢?
    岸边的草甸上盛开着许多不知名的小花,一只沙兔在草丛里探头探脑。几头野鹿在林下觅食,看到郑吉,机警地抬起头,鸣声呦呦。
    太阳升到了胡杨树顶,一条宽阔的河流从大漠中奔腾而来,白浪如雪,飞珠溅玉。不远处,七个大小不一的湖沼仿佛结在一根藤上的瓠瓜,油绿滚亮,参差相连。湖边芦苇丛生,野荷摇曳。沙洲上遍生胡杨树,或临波照影,或婆娑起舞,犹如一段金色云锦落入大漠,直逼天际。
    “郑吉,你醒啦?”身后响起一个惊喜的声音。
    郑吉转过身,看到蓬头垢面的嬛罗,衣服破了,靴子也掉了一只,抱着几根枯树枝,一只手提着浸透泥水的靴子,雪白粉嫩的小脚沾满沙尘,满脸汗水,可怜兮兮,就像一头惊慌的小鹿。
    郑吉接过嬛罗手里的树枝:“你应该叫醒我。这些事情不能让公主去做。”
    嬛罗低下头,嗫嚅道:“我想去河里抓条鱼给你熬汤……可是我真的很笨……”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挺翘的琼鼻皱起来,似乎有些懊恼,又有些生气:“我说过,你不要叫我公主。”
    郑吉一怔道:“不叫你公主,那叫你什么?”
    “傻瓜,我叫嬛罗……”嬛罗白他一眼,双颊酡红。
    “这个……好像不太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说行就行,你们汉人真啰唆!”嬛罗坐到沙地上,捡起一片金黄的胡杨树叶,看了半晌又笑起来,“郑吉,这里好美哦!蓝天、白云、碧水、黄沙,还有一望无际的胡杨林,简直就像仙境一般。我们在这里住下来,再也不走了,你说好不好?”
    郑吉吓一跳:“这怎么行?你是大宛公主,金枝玉叶,不赀之躯,怎么可以住在这里?”
    嬛罗眼也不眨地看着郑吉,幽幽道:“若是我告诉你,我不喜欢做公主,也不希望是金枝玉叶,你相信吗?”
    郑吉望着那双碧落海一样的眸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抓起地上的枯枝,转身朝河边走去:“你休息一会儿,我去抓两条鱼。”
    “嗯!”嬛罗乖巧地点点头,望着郑吉高大的背影,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噙上一抹笑意。
    太阳越升越高,河水带着冰川雪山的气息扑面而来,站在岸边,郑吉感到阵阵凉意。
    正如嬛罗所言,这里人迹罕至,的确很美,但他身在行伍,有军令在身,不能滞留在外。嬛罗又是一国公主,匈奴人和马贼必欲得之而后快,他们后有追兵,前途未卜,在这里多停一时就多一分危险。
    郑吉抓了两条鱼,刮去鱼鳞,剖去内脏,寻些野葱、甘草、野生黑枸杞之类的新鲜食材填入鱼腹,洒上盐末,用荷叶把鱼包好,外面用苇叶扎起来,糊上河泥,埋入挖好的沙坑里,在坑下掏洞生火,一个时辰后,一道颇具江南风味的泥烤鱼出现在嬛罗面前。
    嬛罗早饿坏了,郑吉做这做那的时候,她眼巴巴地在旁边看着,一个细节都不肯放过,口水差点儿流下来。
    郑吉拿起泥烤鱼,敲去外面的泥块,解开苇绳,撕掉荷叶,露出白嫩的鱼肉,霎时,鱼的鲜味、泥的腥味、荷叶的清香以及各种食材特有的芬芳一起涌来,沁入肺腑,嬛罗的口水哗啦啦流下来。
    嬛罗完全忘记矜持,一把从郑吉手中抢过鱼,不顾烫得嗷嗷叫,毫无形象地狼吞虎咽。
    郑吉有些好笑,这是吃厌山珍海味的公主吗?饿死鬼投胎吧。
    “郑吉,我还要吃!”嬛罗风卷残云一般吞下整条鱼,又看向郑吉手中那一条,眼中恨不得生出小手来。
    郑吉大笑,又把鱼分给嬛罗半条。
    见嬛罗把鱼骨上最后一星肉舔得干干净净,郑吉掩去沙坑,把鱼骨和灰烬收起来,抛入河中。又把周围的痕迹全部消除,才用荷叶盛水让嬛罗慢慢饮下。
    “嬛罗,我们该走了。”
    “我们不走好不好?”
    “不好!”
    “我是公主,你得听我的。”
    “……”郑吉揉揉鼻子,无奈苦笑。
    4
    大漠青天,水碧沙明,水鸟在苇海里起起落落,杂花生树,胡杨林黄叶如染,临长风,让人有长啸如歌的冲动。
    郑吉心有所感,从身上解下一个狭长的布囊,打开,里面是一支拇指粗细的竹箫。他拿着竹箫走到胡杨树下,面对大河呜呜吹奏。
    嬛罗见郑吉吹箫,初不以为意。箫声一起,蓦然瞪大眼睛,一动都不敢动,唯恐惊扰到天籁般的箫音。
    箫声古朴、清丽、婉转,像江南的雨,朦朦胧胧地下。又像江南的荷,摇摇曳曳地开。渔舟唱晚,江枫愁眠,烟波飘渺,水墨清香。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萧萧,人语驿边桥。
    许久,箫声逝去,嬛罗梦呓似的说道:“郑吉,我想回家……”
    郑吉收起洞箫,笑道:“我们走吧。”
    嬛罗瞪大眼睛:“去哪里?”
    “送你回家啊!”
    “你……”嬛罗贝齿轻咬红唇,嗔道,“我说说而已,你不用这么着急赶我走吧?”
    “……”
    “郑吉,你刚才吹的什么曲子?”
    “家乡小调,没什么名字,胡乱吹的。”
    “我好喜欢,你能不能教我?”
    “教你吹这个?”
    “是啊,这个不行吗?”
    “你来长安不是学琴吗?”
    “那又怎样?琴箫俱为音律之道,学了琴再习箫没问题吧?”
    “只要公主喜欢,我没问题!但你得听我的话,跟我回大宛。”
    嬛罗大喜,跳起来叫道:“汉人常说一诺千金,你不可以反悔哦。”
    郑吉哑然失笑,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丈夫一言许人,千金不易,这等汉人风骨岂是空穴来风?
    这时,远方响起轰隆隆的声音,如天鼓雷鸣,震得地面都颤动起来。
    二人回头望去,一群野马从湖沼对岸的山谷中奔出来,有数百匹之多,鬃鬣飞扬,嘶声如龙,马蹄扬起漫天黄沙,遮天蔽日。
    “天马!”身为大宛公主,嬛罗对马极为钟爱。看到数百匹野马奔腾而来,忍不住尖叫起来。
    郑吉惊叹道:“早听说西域大漠有天马出没,奔走如飞,寻常难得一见,原来传闻是真的。”
    二人藏身芦苇丛中,偷偷观看。
    他们判断这群野马是到湖沼饮水的,天马生性机警,一旦有个风吹草动,立刻远遁。
    马群越来越近,一匹赤色天马跑在最前方,额高九尺,锋棱天成,耳似竹批,鬣鬃飞扬如燃烧的紫色火焰,足不践沙,若乘云而奔。
    郑吉死死盯住那匹天马,拳头攥紧,眸中似有烈焰腾腾而生。
    嬛罗发现郑吉神情有异,问道:“你想抓它?”
    郑吉没有说话,拳头攥得更紧。
    嬛罗摇摇头,说道:“论及天下名马,第一当推我们大宛的汗血马,日行千里,飞鸟难及。你若喜欢,等到了大宛随便你挑。不过这匹马就算了,它是天上的神马下凡,不是你可以觊觎的。”
    郑吉微微一笑:“不试试怎么知道?”
    嬛罗瞪大眼睛,小嘴半天都合不拢:“你不是开玩笑吧?”
    郑吉认真道:“我想试试!”
    嬛**脆闭上嘴巴,几日相处,她发现这个男人很特别,虽很少说话,一旦有了决定,却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马群跑到湖边停下,赤色天马昂首长嘶,马群俯首耸耳,有次序地分散开来,冲入湖沼中饮水。
    赤色野马并不急着喝水,高昂马首,冲上沙丘,眼如铜铃,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等马群喝足水后,它不慌不忙地走下沙丘,迈入湖沼,一直往里走,直到湖水过膝才停下来,长嘶一声,将头慢慢伸入湖水中。
    郑吉赞叹道:“天马之王,果然不同凡响啊。”
    嬛罗直翻白眼,她自小生活在大宛,什么样的好马没有见过?若是看不出这匹马的不同凡响,简直是侮辱她的智商。
    郑吉再也没有提离开的话,一连几天,他和嬛罗藏在苇丛里偷窃马群,渐渐摸清它们活动的规律。
    在赤天马的带领下,这群野马每天巳时从山谷中奔出,沿着固定的路线到湖沼边饮水,然后散布于湖沼草甸上吃草。酉时离开,而赤天马每日饮水的位置几乎都分毫不差。
    见郑吉每天都躲在苇丛里这么偷看,什么也不说,嬛罗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准备一直看下去吗?若是神马这么容易抓到,我们大宛为何还费尽心机将五色母马放到山下呢?”
    郑吉没出声,他知道嬛罗说的什么事。
    据说大宛国境内高山上有神马出没,其行如飞,根本捉不到。大宛人于是将五色母马放到山脚下,让神马与母马交配,再将受孕的母马带回,生下的后代称为“天马子”,也就是汉武大帝不惜两次派兵远征大宛国才得到的汗血宝马。
    郑吉没有五色母马,也不能长时间在这里停留,大宛人的做法不适合他。
    嬛罗忽然神秘笑道:“你知道当初那个向汉武大帝献马的暴利长是怎么捉到天马吗?”
    郑吉点点头,这事就发生在敦煌郡,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据说暴利长是个流放到敦煌屯田的囚犯,他发现一群野马经常到一处水洼里饮水,其中一匹神骏如龙。这个人很聪明,就用泥土做了一个假人,手持马笼头与缰绳站在水边。时间一长,马群对假人失去了警惕。暴利长则代替假人,手持马笼头与缰绳站在水边。等那匹天马过来饮水时,趁其不备捉住了它。
    郑吉笑笑,依旧没说话,他不会塑假人,这个方法也不适用。
    新的一天来临,郑吉将一条用蒲苇编织的绳子系在身上。这里的蒲苇细长柔韧,拧成绳子结实无比,几天来,他并非什么都没做,光是拧绳就占用了大半时间。
    像往常一样,马群准时冲出谷口,向湖沼奔来。
    湖面上的薄雾还没完全消散,芦苇和野荷若隐若现,恍如仙境。
    郑吉用刀削了一截芦苇管,衔在嘴里,像鱼一样游进水里。
    嬛罗醒来,见郑吉下水,大惊失色道:“喂,你要干什么?”
    郑吉做个噤声的手势,身子往下一潜,整个人都没入水中,湖面上只留寸许长的半截儿苇管缓缓向对岸移去。
    嬛罗瞪大眼睛,小手死死捂住嘴巴,唯恐自己忍不住叫出声来。
    苇管渐行渐远,消失在薄雾之中。
    嬛罗很害怕,湖面这么宽,水又深,郑吉一直没有露面,不会淹死吧?
    郑吉凭感觉在水下一直往前游,这几天他背着嬛罗偷偷试了几次,确信不会搞错方向和位置。他在江南长大,自小熟识水性,是如假包换的“浪里白条”。凭借一根苇管,他曾经在水底待过一天一夜,这么一个小湖对他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
    潜到天马饮水的地方,郑吉把立在水中的一根苇管拔出来。
    这根苇管是几天前插下的,天马很机警,一点儿蛛丝马迹都可能惊动它们。他观察得很仔细,对于这根忽然多出来的苇管,天马除了最初有些惊疑不定,几天下来已经习以为常,而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郑吉静静地伏在水底,身上缠了一些水草,从水面望去,就是一大团随波摇曳的绿藻。
    时间一点点过去,野马群来到湖边,像往常一样饮水。
    看到红色野马跳进湖水,慢慢向里走,嬛罗躲在对岸的苇丛里,脸色通红,小心脏如同擂鼓,咚咚直响,连气都喘不过来。
    几乎分毫不差,红色野马站在了经常饮水的地方,那根苇管就在它身子右侧不足两尺处,它仰首长嘶一声,又把头低下来,伸进水里,对那根苇管视而不见。
    刺啦,一道白亮亮的水柱冲天而起,群马皆惊。
    一个矫健的身影破开水花,稳稳落在野马背上。双腿像铁铸一般夹紧马腹,搂紧马颈,熟练地将蒲苇绳套上去,打了一个结。
    红色野马暴怒,脖颈高高仰起,冲上湖岸,长嘶一声,似惊雷乍落,前蹄腾空,人立而起。
    郑吉勒紧马颈,双腿再次夹紧马腹,整个人死死贴在马背上。
    野马没有甩下郑吉,更为暴怒,再次长嘶,前蹄尚未落下,马臀向上猛掀,后蹄腾空而起,原地飞起两团沙雾,声势骇人。
    群马惊恐万状,四下散开,又不约而同向山谷里逃去。
    野马一立一踢都没能奈何郑吉,马首高高仰起,声似龙吟,撒开四蹄,如一道紫色闪电射向大漠深处。
    “郑吉——”嬛罗看到野马发狂,吓得魂不附体,高声呼唤郑吉。
    郑吉没有听见,野马的速度极快,全力奔驰起来犹如腾云驾雾一般。耳边风声呼呼,眼前除了一望无际的苍黄,什么都看不清。
    太阳渐渐升高,沙漠的温度急剧上升,刺眼的白沙迎面扑来,令人头晕目眩。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野马依旧没有停下来的迹象,风驰电掣,沙尘飞扬,大漠深处腾起一道黄色的土龙。
    郑吉伏在马背上,一手抓苇绳,一手揪马鬃,双腿夹紧马腹,任天马百般折腾万般颠闪,都休想把他甩下来。
    太阳升到头顶上方,又慢慢偏西,人和马都累得通身大汗,像从水中捞出来一样。郑吉慢慢收紧蒲苇绳,绳子几乎勒进马颈里。
    天马愈发狂躁,从一座沙山上冲下来时,前蹄忽陷,凌空摔出去,把沙丘砸出一个大坑。
    郑吉被巨大的冲击力扔出去,摔得头昏脑涨。看到天马就在身边不远处,他吐掉嘴里的沙子,爬起来猛蹿过去,把天马死死压在地上。
    右臂夹住马颈,收紧。左肘抵住马喉,狠压。
    野马双瞳血红,嘶声咆哮,两个鼻孔涨大,吹得沙尘弥漫,却是出气多,进气少,不大工夫,狂踢的铁蹄慢慢瘫软下来。
    郑吉放开压迫,让它站起来。
    野马抖抖数尺长的鬃毛,马头向天长嘶如龙,声音由高转低,狂暴和不甘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温驯与臣服。
    郑吉走过去,野马舔舔他的手,低下高傲的头颅。
    郑吉觉得全身的骨头都要散了架,口干舌燥,脚步虚浮,与野马缠斗一天,最后以他的胜利告终。虽然差点儿丧命,双手也被马鬃和绳子勒得血肉模糊,但能驯服一匹天马,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望望西斜的太阳,在茫茫大漠中跑了这么久,都不知道如今身在何处。郑吉并不担心,常言道老马识途,天马虽不是老马,相信认路的本事绝对不会让他失望。
    郑吉拿出水袋,喂天马喝水。水不多,他可以忍住不喝,马跑了这么久,又出这么多汗,不可以不饮。
    趁歇息的工夫,郑吉仔细打量这匹野马,见它高大威猛,颀项如龙,鬃鬣披拂,长尾垂地,浑身上下犹如火炭,没有一根杂毛。双瞳金色,明亮有神,宛似清可鉴人的湖水,每一块肌肉都透出爆炸般的力量。
    郑吉担心嬛罗,不敢再磨蹭,骑上野马,示意它返回湖沼之地。
    野马仰首长嘶,马鸣声在空旷的大漠中回荡,久久不歇。
    5
    嬛罗一直望着对岸,眼睛都看痛了,依然没有在发现郑吉和野马的影子。日头渐渐偏西,她又累又饿,幸亏郑吉早就给她准备了一只烤好的沙兔。她吃了半只兔子,喝些水,躺在树下迷迷糊糊睡着了。
    不知什么时候,她被马嘶声惊醒,以为郑吉回来了,高兴地跳起来,冲出胡杨树林,却看到几个身穿龟兹武士服的人骑马朝这里走来。
    嬛罗不想被人发现她的行踪,也不知来人是好是坏,转身就往林子里跑。
    那几个人眼尖,早看见嬛罗,策马追了上来。
    看清嬛罗的容貌,几个家伙瞪大眼睛,神情狂乱。这一刻,神话般的胡杨林黯然失色,天上的太阳也悄然躲进云层里。
    嬛罗的美不属于凡世红尘,像昆仑仙子踏雪而来,几个肮脏的凡夫俗子怎能抵得住她的倾城一瞥?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强迫自己平静下来,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何会出现在萨日湖畔?”
    嬛罗慢慢镇定下来,望向湖沼以及对岸那片大漠。萨日在楼兰语中是月亮,这个大漠中不为人知的神秘湖泊叫月亮湖?
    络腮胡子又问几次,嬛罗一言不发。
    不是她不想说,而是不能说。她不清楚对方的来历,一旦暴露身份,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这几个人相貌凶恶,一身暴戾,纵然不是追杀他们的马贼,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家伙不耐烦道:“不用问了,她是个哑巴,像这样的美人,卖到女市肯定会轰动整个白马城。”
    几人的眼神都变得火热无比。
    络腮胡子冷静道:“萨日湖藏在大漠深处,除了我们几个,知道这个地方的人应该不多。从衣着和气质判断,此女绝非普通人。她孤身一人出现在这里更不寻常。我们要小心行事,免得偷鸡不成蚀把米,将脑袋撞到人家刀口上。”
    一人笑道:“拊鲁,上次洗劫于阗使团,你一口气砍杀十几人,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那是何等气魄?怎么如今反倒怕起事来?”
    拊鲁怒道:“我什么时候怕过事?小心驶得万年船,干我们这行,刀头饮血,脑袋挂在马背上,遇事不多动脑子行吗?”
    又一人道:“拊鲁,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们抓了这个女人,总不能白白放了她吧?”
    拊鲁看看周围说道:“放是不能放的,我们把她带走,去白马城。”
    众人同意,拊鲁把嬛罗绑起来,放到他的马上。
    嬛罗没有反抗,神情冷漠,眼神轻蔑。
    半夜时分,郑吉赶回萨日湖边,不见了嬛罗,几行凌乱的马蹄沿河逆行而上。
    郑吉找出刀和弓,又给天马洗了一个冷水澡,在马吃草的时候,他也从河里捉两条鱼,烤熟填饱肚子。
    他并不着急,从沙地上的马蹄痕迹看,劫持嬛罗的人才走了几个时辰。他曾是大汉敦煌郡边军中最出色的斥候,只要嬛罗还活着,哪怕那帮人带着她跑到天涯海角,他也能找到。
    郑吉从马蹄痕中抓起一把沙土,放在鼻子下嗅了半晌又松开手,任由沙子簌簌落下。他拍拍手站起来,大踏步走向天马,一拉缰绳翻身骑上,沿河飞驰而去。
    拊鲁等人赶了一夜路,黎明时分,白马城的轮廓出现在地平线上。
    拊鲁暗暗松了一口气,自从离开萨日湖后,他一直有种诡异的感觉,仿佛被狼或者毒蛇盯上一样。多次回头观察,除了冷月下白亮亮的银沙、沙中的河、河边的树,还有从大漠深处吹来的风,什么都没有发现。他以为自己小心过了头,染上了疑神疑鬼的毛病,可是策马跑了一夜,那种感觉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强烈。
    一人叫道:“拊鲁,我们跑了这么久,人困马乏,休息一会儿吧。”
    “不行!”
    “为什么?”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不要问那么多。”
    那人看了一眼嬛罗,试探道:“难道是因为这个女人?”
    拊鲁暴怒:“莫狪,你还想活下去,还要美酒与女人,就他娘的给我闭嘴,拿出吃奶的力气,在太阳出来之前跑进白马城。”
    “你们谁都进不了白马城!”声音从前面传来,一人一马立在沙丘上,那个青年一身汉装,一张乌黑的大弓斜挂在马背上。
    “郑吉!”看到沙丘上那个青年,嬛罗高兴地叫起来。她不相信郑吉会死掉。果然,郑吉不只活着回来,还带回了天马,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像天神一样出现在面前。
    拊鲁瞳孔骤缩,变成危险的针芒状。多次出生入死的经历告诉他,他的感觉没错,那个可怕的幽灵真的出现了。
    莫狪等人立刻分散开来,抢占有利的攻击位置,当他们发觉来者只有郑吉一个人时,紧张的心情很快放松下来。
    拊鲁望向郑吉:“你是谁?”
    “送你们上路的人!”
    “你想杀我们?”莫狪狂笑起来,像看白痴一样看着郑吉,一直以来都是他们杀人,何曾有人敢杀他们?何况对方只有一个人。
    拊鲁神情一凛,他不像莫狪那样轻视郑吉。敢单枪匹马阻截他们,以一敌五,还能毫无惧色,那个汉人不是疯子,就是杀神。
    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更倾向于后者,因为自从出道以来,没有人给过他如此大的压力。
    拊鲁眯起眼睛:“你是汉人?”
    郑吉反问道:“你们是马贼?”
    “我们不是贼,劫富济贫而已!”
    “是吗?包括劫持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女子?”
    莫狪嚎叫道:“拊鲁,你和他啰唆什么?我们杀了那么多汉狗,还在乎一个小崽子?交给我吧,我正缺一个饮酒的家伙儿,就借他的头颅用用!”
    另外三个家伙大声狂笑,显然都没把郑吉放在眼里。
    一只海东青出现在空中,不停地在他们头顶盘旋。
    拊鲁没有理睬莫狪,拔出弯刀,搁在嬛罗白嫩的脖颈上,冷声道:“朋友,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但你最好将眼睛放亮一些,你要的人在我手里,只要我的刀轻轻一划,她就会香消玉殒。这么美的女子天下罕有,你不想留下遗憾吧?”
    “是吗?”郑吉面无表情,缓缓抽出环首刀,一字一句道,“你们可以去死了。”左手一抖缰绳,双膝狠狠一磕,天马昂首奋鬣,嘶声咆哮,从沙丘上一跃而下,像一道紫色闪电划破黎明的天空。
    “拦住他!”拊鲁大惊,那一声马嘶犹如龙吟长空,他的坐骑浑身颤抖,呜咽悲鸣,差点儿当场趴下。
    另外几匹马的情况也差不多,莫狪等人临敌经验丰富,见势不妙,反转弯刀狠狠抽在马背上,马匹唏溜溜咆哮,忘记害怕,箭一般直射出去。
    莫狪等人前后夹击,试图包抄郑吉。他们的弯马刚刚扬起,天马从他们中间一掠而过,郑吉挥起吞雪刀,直取拊鲁。
    俗话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郑吉策马疾奔,黄沙狂舞势若奔雷。
    拊鲁身经百战,一眼就能看穿郑吉的意图,可惜根本没有时间抵挡,更不用说反击,一抹刀光划破瞳孔,半边身子连肩带颈飞了出去。
    “好快的刀……”拊鲁来不及震惊,意识陷入永久的黑暗。
    两马相错,郑吉轻舒猿臂,将嬛罗隔空抓过来,横放在马背上。
    莫狪四人从后面杀上来,黄沙滚滚,人喊马嘶,刀气纵横。
    郑吉掉转马头,右腕轻轻一震,将刀上的血水甩落到沙尘上。
    “郑吉……”嬛罗惊恐万状,对方还有四个人,她不希望郑吉恋战,还是逃命要紧。
    “不用担心,很快就会结束。如果你害怕,就闭上眼睛吧。”
    “不,我不怕!”嬛罗倔强地摇摇头,唯恐野马把自己颠下去。
    野马疾冲而出,两名马贼一左一右杀上来,分进合击。
    郑吉朝右边马贼一刀劈下去,毫无花哨。
    马快,刀沉,加上神力无双,马贼挡不住郑吉简单一刀,连刀带人被劈成两半。
    左边马贼弯刀如虹,朝郑吉拦腰便斩。
    郑吉刀尖下指,以刀背格开弯刀。两马交错,刀锋顺势反削,劈开马贼后颈。
    从出刀到毙敌,也就是眨眼的工夫,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丁点儿多余,更不肯多费一丝力气——杀人的刀术从来都不好看。
    头颅高高飞起,马匹冲出数十丈,尸体才撞落马下。
    莫狪目瞪口呆,没想到郑吉的刀术如此凶悍。
    做了多年马贼,莫狪在南北两道闯下赫赫凶名,死在他刀下的人不计其数,这次遇到郑吉,算是吓破了胆。
    莫狪拨马狂奔,另一个马贼见势不妙也夺路而逃。
    “想跑?”郑吉马快,赶上那个马贼,手起刀落,将他劈下马去。
    马速不减,郑吉双腿夹紧马腹,探身下去,一个海底捞月,刀尖挑起沙地上马贼的弯刀,向前甩出。弯刀破空,如一道白虹贯穿莫狪后心,带血的刀尖从前胸穿出。
    莫狪惨叫,从马背上倒栽下来,坐骑受惊,拖住他一路狂奔。
    野马王打一个响鼻,平地卷起两道沙龙。
    天上的海东青长唳一声,振翅飞入云端,很快变成一个小白点。
    郑吉目送那只矛隼消失,挑断嬛罗身上的绳索,笑道:“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呕……”马一停下,嬛罗立刻跳下去,吐得昏天黑地。一路逃亡,她见过不少杀戮,至今还是不能完全适应。
    等嬛罗平静下来,郑吉拿来一只盛水的羊皮袋递给她。
    嬛罗漱过口,洗了脸又休息一会儿,感觉才好了不少。
    趁这个工夫,郑吉将一匹无主战马牵回来,给嬛罗换乘。
    嬛罗心有余悸,问道:“我们去哪里?”
    郑吉指向前方:“前面就是白马城,我们得去补充些食物。”
    “白马城?”嬛罗颇有深意地看郑吉一眼,“听说那里美女如云,自古繁华,是男人的梦想之城,怎么可以错过?”
    “咳咳……”郑吉低下头,拼命咳嗽,装作听不懂嬛罗的话。
    嬛罗转向天马,眸子里异芒闪烁,惊叹道:“这就是那匹神马吗?夭骄如龙,气质高贵,力大无穷,举世罕及。它有名字吗?”
    “还没有!”
    “给它取个名字吧。”
    “嗯!”
    嬛罗歪着脑袋想了想:“此马毛色血红如紫焰,乘云而奔若飞凫,叫它紫凫好不好?”
    郑吉哑然失笑:“它是天马中的王者,逐光越影,野行万里,叫紫凫是不是婉约了一些?”
    “红妆如何?”
    “……”
    “要不叫胭脂?”
    郑吉赶紧投降:“好好好,就叫紫凫——名字很好。”
    嬛罗大为得意,纤手抚弄火红的马鬃:“喂,紫凫,你的名字是我取的,以后要听我的话——最起码我是你半个主人,对不对?”
    野马王听不懂嬛罗的话,见这个人族女子敢对它动手动脚,勃然大怒。猛一甩颈,后蹄直立,唏溜溜一阵咆哮,不是郑吉眼疾手快拉住它,一对铁蹄踏下去还不得把嬛罗踩成肉泥?
    它是天马之王,自有不可冒犯的威严,它只认郑吉,对这个美丽的人族女子,可没有半点儿怜香惜玉之心。
    嬛罗闪到一旁,气得直跺小脚,恨不得用鞭子狠狠抽它一顿。
    郑吉挖坑,准备把马贼尸首埋下去。一手提起拊鲁的尸体,觉有些沉重。将手使劲一抖,从拊鲁怀里掉下一个金丝镶边的包裹,打开来,里面有一只雕刻着古朴花纹的青铜匣子。
    郑吉打开铜匣,匣中有一个黄金箱子,打开金箱,则是一个用整块羊脂玉雕琢的小盒子。
    嬛罗见状,大为好奇,也凑了过来。
    郑吉取出玉盒,小心翼翼打开,一颗大如鸡卵的珠子出现在眼前。
    珠子赤红如火,玲珑剔透。表面有个栩栩如生的凤眼图案,如神祗俯视苍生,令人敬畏。
    嬛罗捂住小嘴,瞪大眼睛,满脸震惊:“郑吉,这是什么?”
    郑吉端详半晌,慢慢把珠子收起来,若有所思道:“我以前看过一本书,名为《神异录》,书中讲世间有一种神奇的珠子,为凤凰精血所化,名叫凤凰胆,不知道是不是眼前这颗?”
    “凤凰胆?它很神奇吗?”
    “据说它有沟通鬼神之力,借助它可以通往长生之境。”
    “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马贼身上?”
    “大约是马贼劫杀了哪支商队,才落到他们手中的。”
    郑吉一边说,一边又从其他马贼身上搜出不少西域各国的钱币,悉数笑纳。带着一个娇生惯养的异国公主千里逃亡,没钱还真是不行。
    “郑大人,你连死人的钱都不放过吗?”嬛罗一脸戏谑地望着郑吉,美目流盼,清扬婉兮,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一阵风来,白衣如雪,翩翩欲飞。
    郑吉正捏着几枚龟兹铜币,听到嬛罗的调侃,手一下僵在那里,嘴角抽搐不止——死人钱就不是钱吗?又不是冥币,干吗不拿?没有钱,接下来如何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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