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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八章 开弓没有回头箭

桃运仕途:我的美女领导 风语 6778 Sep 19, 2021 2:19: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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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这话时,人是往前挨近的。
  宋黎面对面拖着腮,隔半张方桌的距离,轻烟缭绕在眼前,她目光都无处可避。
  心在跳,脸颊贴着手心逐渐发烫。
  也许青白烟雾太迷眼,轻轻拂面的海风让人恍神,宋黎自己都意外,当时竟然没有闪躲。
  反倒是有些舍不得那一时气氛的意思。
  “盛叔叔!”
  刹那一声叫唤,敲碎了空气里的暧昧。
  有个小男孩出现在天台,七八岁的模样,雀跃地跑过来,在盛牧辞身旁蹦蹦跳跳,小孩子心纯,毫不遮掩地说着想他了的话。
  能从他们的言语中听出,这小男孩大约是盛牧辞口中那位牺牲战友的儿子。
  盛牧辞笑着后靠回椅背,夹烟的手朝宋黎抬了抬:“叫姐姐。”
  小男孩长得很萌,小圆脸糯叽叽的,个头只比方桌高出一些。他很听盛牧辞的话,仰起小脸看宋黎,奶声奶气地喊她姐姐。
  嘴还很甜:“姐姐真好看。”
  讨喜的小朋友谁都容易心软,宋黎身子往前略微低俯,莞尔问他:“叫什么名字呀?”
  “应岁清。”他口齿稚嫩地慢慢念道。
  岁岁平安,海晏河清。
  宋黎是个感性的姑娘,想到他爸爸,不由感慨,她柔下眉眼,轻声细语:“好好听啊。”
  宋黎不是头一回和小孩相处,过去时不时有小朋友住院,一来二去的,她也懂怎么把小孩子哄得服帖。
  她拿出包里常备的几颗奶糖,翻掌到他面前:“姐姐请你吃糖好不好?”
  “谢谢姐姐!”岁清正值换牙期,一笑就露出空了几颗的牙齿,特别可爱。
  宋黎也弯了眼,摸摸他脑袋。
  那画面还蛮暖心的,阳光下,她笑盈盈地歪着头,眼里溢满温柔,像酿着一江春水。
  其实她自己都还只是个小姑娘。
  眸光落在那只揉头的手,白皙纤细,动作轻柔。盛牧辞不禁想,等以后她有了自己的小孩,肯定会是个好妈妈,温柔懂事好脾气。
  而他,正好在另一个极端。
  “有糖你怎么不给我?”盛牧辞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住院那段时间还没蹭够吗?宋黎腹诽,顾忌有小孩在场,话还是要得体。
  她故意说:“听话的小朋友才能吃。”
  不知怎么的,她没明说,可盛牧辞就是听出来了,这姑娘在暗指他品性恶劣呢。
  他笑。
  岁清那时也咯咯地笑起来:“盛叔叔不是小朋友了。”
  宋黎用力点头,心想这孩子真是前途无量。
  谁晓得他还有后半句:“是姐姐的男朋友!”
  “……”宋黎忙说不是,可岁清像死死认定了这件事,否认无果,她向某人投去求救的眼神。
  盛牧辞起初不准备搭腔。
  但她苦恼地看过来,那一顷刻间,他内心深处生出无端的罪恶,感觉靠近她,是祸害她,会摧残了这朵纯洁的小茉莉。
  倚一会儿后,盛牧辞沉默牵了下唇,咬住烟,重重抽完最后一口,摁灭在桌面的烟灰缸里。
  然后,他好整以暇地叫了岁清一声:“你叫我什么?”
  岁清老实巴交:“盛叔叔。”
  “她呢?”盛牧辞指了下宋黎。
  “姐姐。”
  盛牧辞细了细长眸,特意掠宋黎一眼,问的却是岁清:“那她应该叫我什么?”
  “?”宋黎预感不妙。
  岁清挠挠头发,思考其中的辈分关系,随后眼睛一亮:“也叫叔叔!”
  “真聪明。”他笑,又去瞧她:“怎么不叫人?还没小孩儿懂事。”
  宋黎:“………………”
  盛牧辞!你还做不做人了!
  -
  不过日后再回想起这顿午餐,宋黎依然愉快居多。没有重口的菜肴,也就几样清炒时蔬和特色海鲜,但舒姨厨艺很好,每道菜都鲜得原汁原味。
  盛牧辞想得没错,宋黎的确是个很简单的女孩子,口腹欲得到满足,近几日的烦心事忽地就烟消云散了。
  吃螃蟹是技术活,她戴着塑料手套,头低下,一点点咬出蟹壳里的肉,全神贯注地,吃得很用心,仿佛眼下没有任何东西比手里的螃蟹更吸引人。
  盛牧辞发现,看她吃饭还挺开胃的,尤其当她嚼着成果,美味得眯眼笑。
  谁能想到前几夜,这姑娘还蹲在马路边,醉眼迷离地,甩着根点不亮的仙女棒闷闷不乐。
  吃得差不多了,盛牧辞叫岁清过来,说:“给姐姐拿点儿喝的,不要芒果汁。”
  宋黎捧着小碗喝汤,唇含住碗沿,在盛牧辞说出后面那五个字时,她顿了顿。
  当没听见,低着头,继续小口喝。
  离开前,盛牧辞到沉船那儿走了一圈,没带宋黎,独自去的。
  宋黎没问,能猜到他和岁清的爸爸一定感情很深。真正的离别从来不是隔山海,而是隔阴阳,死去的人永远不再,活着的人永远怀念。
  这种无力,没人比她更能感同身受了。
  天台风景阔远,海风惬意,宋黎站在护栏边,居高临下,远远望见盛牧辞踩着一块石礁,纵身一跃,跳上了沉船。
  他背后是一片蔚蓝色,往船里走,进入了她的视野盲区。
  仿佛他人消失在了秘境里。
  宋黎从舒姨那儿得知,这房子是岁清的爸爸生前托人设计的,因为岁清的妈妈向往海边,可惜设计图刚出来,人就没了。那时岁清才三岁,岁清的妈妈过度抑郁,不久便追随丈夫而去。
  如果不是小孙子还在,舒姨当初大概也是撑不过来的。于是在征询舒姨的想法后,盛牧辞买下这块地,按照那张设计图建了这栋房子。
  自此,舒姨便带着岁清在这里居住。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尽每天日月出落,好像地老天昏,只要山河还在,总能等到儿子儿媳归家。
  风迎着面,宋黎眼眶渐渐湿润。
  她突然想妈妈了。
  冗长一段安静,宋黎默默取出口袋里的手机,输入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指尖空悬在拨号键上方,犹豫很久,才落下去。
  提示音响了半分多钟,电话通了。
  可能是不抱有期待,故而宋黎愣住少顷,半惊半喜出声:“外婆。”
  那边没什么情绪地“嗯”一声。
  对方惯常不冷不热,愿意接她的电话,宋黎心里足够高兴了。
  她甜着声:“外婆在午睡吗?”
  “什么事,要说快说。”老人家似乎一句废话都不想和她说。
  宋黎张了张嘴,失了片刻声。
  “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您,最近身体好不好,”宋黎慢吞吞地往下:“还有就是告诉您,我和时闻……分手了。”
  对面明显肃了声:“什么时候?”
  “元旦前。”宋黎不敢明说具体时间,做错事般,声音越来越低:“我和他……不合适。”
  安静三五秒,老太太恢复那冷冷淡淡的语气:“分就分了,你自己的事,跟我说什么。”
  这话,宋黎那时很惊讶,还以为外婆会责骂她一顿,再撂下不和靳时闻复合就别再见她之类的狠话。
  她一直担心到今天都不敢坦白。
  居然没有。
  宋黎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可外婆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宋黎另一只手攀着护栏,眼睛垂下去,落到鞋面,喃喃轻语:“不跟您说跟谁说……”
  她一有抒情的意思,老太太就丢下句别吵她午睡,然后挂断了电话。
  一如既往,不正面回应她的情意。
  好像和她的这份亲情是不祥的始源,要避如蛇蝎。
  耳畔的手机空余一段忙音。
  宋黎一动不动良久,呼出口气,慢慢垂落下耳边的手。
  其实宋黎知道外婆为什么这样,她还在介怀妈妈年轻时的任性,不听劝阻,宁愿断绝母女关系,也要为一段虚假的爱情孤注一掷。
  所以这个家支离破碎了。
  宋黎能理解,但她不是能够完全坦然接受。
  世上唯一的亲人都不接纳自己,免不了要沮丧的。
  宋黎眼底噙出薄薄一层泪雾。
  倏而,她感觉有东西在蹭她的短靴,低头,便见十四不知何时在她脚边蹲着。
  宋黎无意识地激灵了下,当瞬她的确想躲,但转念想到它曾是盛牧辞的军犬,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油然而生。
  还是有些惧意的,毕竟是大型犬,都高到她大腿的位置了,但宋黎强迫自己止步原地。
  她微微屏息,试探着唤它:“十四……”
  听懂名字,十四摇了摇尾巴。
  “十四?”宋黎又小心唤了声,她声线不能自控地染了哭腔,含着一点娇和嗲。
  十四继续扬着尾巴摇,吐出舌头,看起来仿佛是在冲她笑。
  宋黎没想到模样比狼还凶猛的德牧犬,会是这样温顺善良的性子。
  她倏地笑了,眸子一弯,那滴眼泪随着掉下来。
  宋黎抹了下眼角,把手伸过去,缓缓放到十四的脑袋上,见它依旧很乖,宋黎大些胆,摸了摸,轻轻拍抚。
  德牧摸着很健壮,却又如此可爱。
  宋黎笑起来。
  “十四——”
  男人低沉的嗓音自侧后方响起,宋黎恍然回眸,看见了不远处的盛牧辞。
  他不知道何时回来了,抱着胳膊斜靠在玻璃门边,做了个手势。
  命令:“卧下。”
  十四接收到他的指令,仅仅一秒,立刻伏倒,卧在了地面。
  宋黎没见过,难免大惊小怪,阴霾顿时全散了,灿烂地笑开来:“好厉害呀!”
  “谁呢?”盛牧辞步子悠哉地走过去,往她身边的护栏一倚。
  外套敞着,衬衫痞痞地解了三颗纽扣,他摸了摸自己脸部硬朗的轮廓,一脸坏气。
  问:“它还是我?”
  颜值即正义这句话,有时你不得不服。当一个男人有了姿色,不管他言行如何,轻易都能将人迷得神魂颠倒。
  宋黎蓦地蹲下身,佯装想和十四互动。
  她承认,她当时有些慌了。
  难以招架。
  稍后沉住气,宋黎摸着十四,把他先前的话一字不差地奉还:“它比你乖。”
  盛牧辞轻挑眼尾,不可置否,唇边勾起一道括弧:“走了。”
  一不留神已过三点,是该回去了。
  “哦……”宋黎忸怩地站起来,对十四说了声再见。
  和舒姨岁清告别后,他们开车驶回城区。
  周末的缘故,道路略堵,一小时的车程足足开了两小时,才到鹿枝苑。
  冬季的傍晚,天暗得早,盛牧辞将车靠到小区门口。停的位置,正前方有一盏路灯,橘光照着挡风玻璃,透进来,宛如上天向这尺寸之地投下一束聚光灯。
  宋黎没着急下车,盛牧辞也没提醒。
  回顾中午到现在,情况的发展让宋黎开始懵起来,约过半分钟,她眼神懵懂地看向驾驶座的人。
  “我还是没请你吃饭。”
  那顿午饭当然不需要付钱,和她今天出门的初衷背道而驰。
  盛牧辞降下车窗,透了口气,手臂搭在窗边,回过脸笑:“急什么,有的是机会。”
  心里头几经盘算,宋黎皱眉:“盛牧辞,你不是在忽悠我吧?”
  这姑娘无城府,偏就是对他戒心无比强,几次三番重申和他不熟,就连那天醉得说胡话了都没忘记他不是好人。
  这趟下来,可算是肯叫他名字了。
  “不叫先生了?”
  他话里带着玩笑,有意调侃她,宋黎察觉到又不经意打破了和他“不熟”的决心,呼吸一紧,兀自懊恼。
  其实面对盛牧辞,宋黎也很有几分他的嘴硬。她咬牙切齿,逐字地念。
  “盛、叔、叔。”
  就差把“老男人”三个字贴他脑门儿了。
  盛牧辞笑了。
  这人有时真的很爱使坏,她学岁清叫他,他便也学着岁清:“姐姐,你还是喝醉的时候可爱。”
  “……”
  语气都变了,很不正经,宋黎被他喊得,顿时难为情得说不出话。
  似乎是回想到那夜的情形。
  过两秒,盛牧辞在她面前晃了晃自己的手,很有求知欲地问:“手指头粉是什么意思?”
  “……!”
  空气听了都只想安静。
  宋黎甩下句“我回家了”,头也不回地下车,车门关得砰一声响,随后,盛牧辞便见她裹紧白色外套的身影从前面碎步跑过。
  可能是白日天太蓝,海太碧,现在看夜都不是纯黑的了,倒似有蓝调晕开,她陷在深蓝的夜里,像白鸥掠过。
  关窗,准备走,手机振动了。
  盛牧辞敛眸,扫了眼来电,举到耳边。
  “小盛爷,收到消息,明天上午九点,南宜二院召开内部公改动员会议,不出意外,靳氏集团以及盛总名下药企的代表会私下前往。”
  内线禀报完毕,盛牧辞瞳仁的温度一点点冷下来,在夜色中越显得漆黑。
  此时,响起三下叩窗声。
  盛牧辞侧过一眼,窗外站着去而复返的人。
  结束这通电话,盛牧辞放落窗玻璃,宋黎在车门前弯下腰,往里递进一瓶酸梅汁给他。
  他不知就里,接到手中。
  接着闻得她柔声说:“提提神,不要疲劳驾驶。”
  盛牧辞瞧着手里的酸梅汁,听着她温声细语,这个就要阴冷的夜忽而好像又值得回味了。
  颠了颠手里的瓶子,盛牧辞撩起眼皮,虽是笑着的,语气却难分真假:“小小年纪,倒是会照顾人。”
  习惯他总耍花腔,宋黎哼一声,不理。
  唇边笑痕无声加深,盛牧辞朝她勾了勾指。
  小姑娘起了疑心:“什么?”
  “手机。”他平静说。
  宋黎眼神迟疑,慢慢吞吞摸进口袋,不晓得他打的什么主意,但还是把手机给了他。
  盛牧辞接过,垂着眼,手指灵活地,往通讯录里存了个号码。
  再还她手机。
  还没来由地说了句:“以后想哭悠着点儿。”
  “……”这话让宋黎瞬间意识到,自己在他面前哭过不止一次。
  正想反驳,这人又笑得漫不经心。
  说:“哭得嗲死了。”
  宋黎一口气闷在喉咙里出不来,抿抿唇,凶巴巴说“不送”,而后再次扭头走了。
  迈着大步,宋黎边走边想起盛牧辞刚刚用她手机,不知道做了什么。
  她亮起屏幕,显示着通讯录。
  有串新的号码。
  备注:三哥。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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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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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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