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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四章 林真守关,万夫莫开!

全民进化时代 黑土冒青烟 3638 Aug 24, 2021 10:05: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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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城通往汉水的官道上,一个头顶高冠,身穿文官仙鹤补服,年约五十,面容有点枯槁古拙味道的人,徐徐行走着,步子幅度不大不小,速度不快不慢,身形却是瞬息即逝,三两步子迈完便消失在官道尽头,而后折向西南,一路穿山过林,直奔长江而去。
  ——
  一名白袍长剑的年轻人,用一根瘦竹竿撑着一叶孤舟自长江上游顺流而下,过渝城,穿天门山,嘴上念叨着一首新诗。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反复念叨了几遍后,身边也没有个可以回应的人,不禁百无聊赖起来,用竹竿用力一撑,脚下孤舟如离弦之箭般朝下游激射而去。
  过不了多久便可以欣赏巴人神秘的悬棺葬了,一路且游且行的李慕白瞬间又来了精神,脱口而出又是一首诗: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啼不住啊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吼……”
  ——
  与李慕白相对应的长江下游,也有一名年轻人独掌一叶扁舟,不同的是,这是一位没有佩剑只有竹竿的青衫游侠儿,头戴笠帽,青衫布鞋,逆流而上,速度竟然一点都不比李慕白的顺流而下慢。
  还有跟李慕白相似的地方是,他嘴上也念叨着什么,仔细听来那是一支古老的歌谣,歌词雄豪自放,亦显得踌躇满志,应该很多人都能哼上两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大风起兮,大风起兮。”青衫游侠儿反复哼唱了几遍,像是说给某个看不见的人听,又像是在施念某种咒语,隔了一会儿真的有异象横生,只见一团风自江心乍起,掀起了万般涟漪,水面琉璃滑,不觉船移,船却掠飞而上,速度更胜从前,惊起鸥鹭无数。
  相比李慕白的诗歌吟诵,青衫游侠儿的这一手不知高明了多少倍,足以惊掉世人下巴。
  这也难怪,一个是初出茅庐的白袍剑客,一个却早已名动天下。
  青衫游侠儿离开家乡的时间比白苏整整早了两年,因为他叫聂子夕,自北方而来,是这一代的剑龛天下行走。
  上一代的剑龛天下行走,一人一剑走天下,却鲜为人知道,一是那人喜欢带着小乌走荒山野岭,一路行来鲜有人烟。二是他似乎为了寻人而走,几乎没有与人动手的传闻,而最后的一次出手便是在花半里向私塾先生递了一剑,结果被一棒子打败,折了小乌不说,直接返回剑龛不再出世。
  聂子夕是击败了这辈所有剑手而成为剑冠的,依照约定,他可以选一把剑龛里的任意名剑出剑龛、走天下,于是他跟所有天下行走一样都没有去选择纵横,因为八百年来就没有人能拔出纵横,他不觉得自己会是个例外,但他又跟其他行走不同,没有带走一把剑就出龛了,哪怕剑龛里还有湛卢、莫邪、龙渊这样的上古名剑。
  手中无剑胸中有剑的聂子夕,跟剑龛上一代行走截然相反,一路南行,哪里人多去哪里,逢人便打,所向披靡,像成名已久的蓟北门宗主冷千秋、华山派掌门木清扬这些大宗师以下的一流好手,纷纷成为他的手下败将,可谓赚足了江湖人士的眼球,风头无二。
  一些有心人不仅将他誉为剑龛近百年来最出类拔萃的天下行走,还认定他才是大宗师以下的最强者,曹大官人的首徒泽灭只能屈居第二,这样一来,又挣了无数江湖人士的口水唾沫,大家都希望这两个人可以碰上打一场。
  因此,那些想当拦路虎的江湖潜在势力,在无法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纷纷让道,不敢轻易去触其锋芒,以免成为聂子夕登顶“大宗师以下最强者”的又一块垫脚石。
  于是聂子夕离开华山之后,一路南下畅通无阻,当底层江湖侠士与绿林好汉都以为他下一个对手只可能是泽灭的时候,他却突然拐道东行,直奔碣石城而去。
  “难道他要直接挑战那袭青衣?那可是大宗师啊!”
  整座江湖沸腾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聂子夕带向了东边,却不成想他过碣石城而不入,调戏了一番伸长脖子看热闹的江湖人后,买了一艘小舟下了长江水,然后逆流而上!
  “他是想展示一下自己出神入化的驭船术,还是说上游有什么人在等着他?”
  那一刻,无数江湖人士为了剑龛的这位新剑冠的动向,可谓操碎了心。众人要么盯着他的一举一动,要么将目光投向了长江中上游,反而对聂子夕身旁的情况视而不见。
  聂子夕虽然无剑,但是有一个人带着一把有影无形的长剑,始终跟他保持在不远不近的地方。
  他的念叨,他知道。
  ——
  如果有人于空中俯瞰,可以看到以三峡悬棺为中心点的长江上,上下游各有一年轻男子驾舟对向疾驶而来,犹如两颗拖着尾翼的彗星,即将相撞。
  说来也巧,真的就有那么一个人坐在神女峰上遥看着这一切。
  那是一个须发灰白的老儒生,身穿长袍、头裹葛巾、脚着布履,侧身坐卧在一块巨石之上,身旁摆放着两壶烈酒,一碟花生米。
  他拿起酒壶仰头美美地吱溜一口,表情变得像是很痛苦,双目微闭,龇牙咧嘴,而后夹起一颗花生米放入嘴里嚼得嘎嘣脆,又变成了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态,显得十分幸福和满足。
  不消一会儿,一壶酒就见了底,老儒生砸吧着嘴唇说道,“人间,可真是个好地方,谪仙瑶宫哪抵得上来凡间斗酒,斟世间最烈的酒,卧长江巍巍高山,看尽天下何人可似他无忧……”
  老儒生说着说着就唱了起来,一粒花生米却从他的指尖脱落了,先掉在石头上,而后弹跳到了地上,他那有些发红的眼睛盯着那粒花生米看了良久,想到了这十分饱满的东西,种子撒入泥土后,浇水,生根,发芽,破土……需要三个多月才能收成,然后放进油锅里一炸,香喷喷的,就成了世间最好的下酒物。
  “那不能浪费了!”老儒生爬下巨石,弯下腰,捡起来,搓了搓皮扔在了嘴里,嘎嘣脆,香喷喷,别提多受用了。
  他十分满足地又爬回了巨石上,打开另一壶酒,小口小口地吱溜起来,最后的一壶酒也只剩下一小半儿了,他才依依不舍地收起酒壶,然后遥望向远处念道,“好戏该开始了吧?”
  “不过,这种等待丰收的过程真是让人喜悦啊。”
  老人虽然是儒生打扮,却最喜爱种植。
  在极北之地的家里,土壤温度低,种子不能正常发芽,他就等待一年之中有三个月气温会稳定在一个温暖的环境下起垄播种花生,哪怕出苗不齐,出苗慢,他这三个月总是雷打不动地守在一旁,直到有幼苗生长,结下颗粒。
  这个时候,老人咧咧嘴,笑了,然后抬头将目光望向南方,拍拍屁股上的泥土,起身南下。
  南方多国家人口,剩余九个月的时间里,他会以人为子,落子生根,然后时不时地找时间来瞧上一瞧,看看长势,时机成熟了就等着丰收。
  晋王朝四分五裂后,便是一块新起垄的地,二十年有五国并立,老人已悄然落子有九。
  “老张啊老张,你有九子扶龙,我便有九子屠龙,一子不少,一子不多,刚刚好。”老人这次夹起一颗花生米没有放入自己嘴里,而是对着碟子中间落了下去。
  三天前,老儒生去了一趟襄阳城,在那座素有“天下第一城池”的大城里,有一处私宅在西南角毫不起眼,里头却住着一位美艳动人的少女,白衣赤足,体态非凡,若是有人不小心闯进去,一定会被她惊天的容颜震撼到。
  但是奇怪的是,自从少女住在这里后,这栋宅子的房门就没有打开过,若是有小偷想翻墙进去,皆是有去无回,生死不知。
  时间一久,关于这栋宅子闹鬼的传闻便不胫而走,越是吓人,越是有人想去一探究竟,翻墙进去之后结局都是一样,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后来终于没有人敢再进去了,于是就有人亲眼看到一个老儒生推开门进去了,然后又拉开门出来了。
  没有人知道老儒生在里面看到了什么,经历了什么,但是他离开之后,有人壮着胆子再一次闯了进去,结果什么都没看到,房子干干净净却空空如也,不见生人,不见死尸。
  奇了怪哉,这栋私宅后来就成了襄阳著名的奇宅。
  其实里面犹如尤物般的女子,是老儒生九子中的一子,白衣赤足,喜欢撑着一把红纸伞。
  她叫素素。
  老儒生进了屋后,素素态度恭敬地迎接,并下意识地弯下了纤细蛮腰,歉然道,“是奴婢无能,令老祖宗失望了。”
  被唤做老祖宗的老儒生绕过素素后,来到一座黄梨木椅上坐了下来,抬头一瞥,素素已转过身来却依然弯着腰,如此一来,胸脯便朝下鼓胀了起来,几乎将衣服撑破,圆滚滚,气势汹涌。
  估计任何男子看到这幅场景都会坐不住,但老儒生的双眼却不带丝毫波澜,语气更是冷淡至极,“罪不在你,是李杜把你们杀破了胆,所以看到小乌才失了方寸,落荒而逃。”
  素素不置可否,继续低头弯腰道,“老祖宗的本领天下第一,这次劳您大驾,饶是李杜亲临那小子也难逃一死。”
  “呸,一个舞刀弄枪的晚辈也值得我出手?”老儒生竟然将“剑圣”李杜称作是舞刀弄枪的晚辈,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素素对此毫不怀疑。
  思索了片刻,她有些吃不准老祖宗心思地说道,“假如为那小子持剑的老头儿真是李杜,奴婢没有必胜的把握。”
  老儒生置若罔闻,说道,“你只管对那小子出手,其他的不用管。”
  素素毫不犹豫地点头称是,“奴婢这就出城准备。”
  说完后,素素悄无声息地离开宅子出了城,白衣赤足,足不落地,真的像美艳至极的女鬼。
  老儒生随后也出城了,买了两壶酒一碟花生米,来到长江边上的神女峰最高处,隔岸观火。
  花生米下酒,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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