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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0章 绝不简单

都市之最强狂兵(又名:都市狂枭 主角:陈六合) 大红大紫 3831 Aug 6, 2021 8:29: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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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黎平和萧朝是不同的两种男人,早上在出租屋里,他俩同时起床,丁黎平刷牙洗脸,三下五除二,不出十分钟就出门。萧朝则要精心打扮,对着镜子侧头侧脑,左照一回,右照一回,梳头,打理领口,没有半个小时出不了门。
  萧朝很细心,他看丁黎平身上穿的一件蓝、青相间的冲锋衣已经有四五年,还有那条牛仔裤,皱巴巴的,就像从腌菜坛里取出来的一样,也穿了有两三年了,萧朝放在心里琢磨,“事情真说不清楚,就这样一个粗枝大叶,不修边幅的人,凝洁是怎么看上他的?”
  不仅是萧朝搞不懂,凝洁的家人也搞不懂,就连丁黎平他自己都搞不懂——凝洁究竟是看中了他什么?也许就应了那句古话,情人眼里出西施,爱一个根本无须理由!
  如果拿这个问题问凝洁,她本人也说不清楚,她会顾左右而言他,说喜欢丁黎平的唇,嘴角的轮廓明显,红润有光泽,就跟女人描抹过的红唇一样…
  丁黎平自小家庭贫寒,性格内向,有一段孤单的成长经历,无论到哪,都寡言少语。但凝洁通过与他深交,发现他其实是外冷内热,两人自从熟悉以后,丁黎平就仿佛变了一个人,异常活泼。
  丁黎平祖居在昌南一个古老的村落,村里有位白发苍苍、八十岁的姚大爷,他说他看过丁黎平丁家一共五代人,从他的太公起,他爷爷,他爸,他和他儿子。姚大爷每次提起丁黎平的太公,都是以“丁矮子”相称。
  丁黎平不由失声而笑,因为他自己个子不高,朋友取个绰号就叫“丁矮子”,没想到,三代以前,他没有见过面的老太公居然也叫“丁矮子”。
  上初中的时候,班里有个高大漂亮的女生,走到丁黎平身旁两人比身高,女生居高临下很有优越感,在他的头顶水平比划,高出丁黎平一头,笑着对丁黎平说,‘’嘿,如果你以后长到一米七,我就嫁给你!‘’
  这是真心话,还是玩笑话,难以稽考。总之,丁黎平是个实在人,脑子不会拐弯,当然是百感交集,因她的这一句话,他马上死心塌地的爱上她。每天早上起来去跑步,想要增高。听说打篮球会长高,他又去打篮球。无奈丁家就是这个种,矮子家族,代代相传,他的太公都是丁矮子,他有什么办法。
  人们常说的“帅”,其实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的男人,你可以说他帅,其实,他长得并不漂亮。“帅”是一种气势,一种气场,有钱人家里的公子哥儿,富贵逼人,当然是帅哥。穷人家的孩子没见过世面,畏首畏尾,自然就显得灰头土脸,何以言帅!
  丁黎平从小到大,默默无闻,毫不起眼,虽说表面有几分俊秀,也就那么回事,从没有女性主动表示爱意,可见丁矮子是与女性无缘的。
  他几乎不照镜子,一直忽略自己的容貌。直到跟凝洁相爱后,他才不禁在镜子前停步,留心照一照,趁着无人,对镜左顾右盼,故作姿态,摆了好几个POSE,打量来,打量去,都看不出自己哪里好来,他自认自己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而已,并没什么出众之处!但是,凝洁对他却是情有独钟,深爱不已,疼得跟心肝宝贝似的!世间的情缘真是一言难尽,说不清楚。
  因为凝洁的出现,丁黎平的爱情观都随之发生了改变。他从前不相信爱情,认为那些所谓的爱情都是假的——所有海誓山盟,地老天荒的爱,仅存在虚幻的小说故事里,现实中是找不到的。然而,凝洁的出现,让他明白了世间确有真爱,真真切切,就在身边!
  男人喜欢谈论女人,把风花雪月,露骨的床第之欢作笑谈。在外巧取得一分风流,便添作十分,在大庭广众之下,口无遮拦,说的眉飞色舞,得了一夜风流,好像那是春风得意的事,恨不得昭告天下。
  而作为女方,爱上了一个男人,毫无保留,奉献了身心,这就是信任。若男人口无遮拦,把两人的情爱,当作风流韵事,肆意宣扬,好像炫耀自己“战绩”似的,那就是无耻。
  丁黎平尤其不喜欢把男女之事作为谈资,他在外对与凝洁之间的事情只字不提,这不是普通的艳遇,丁黎平把凝洁当成是自己的女人。
  丁黎平的这段奇缘,多少人羡慕,津津乐道。
  萧朝偷偷摸摸笑着向丁黎平打听,“你与凝洁房事如何?”
  不等丁黎平回答,萧朝又鬼鬼祟祟的笑道,“山里的女人和那海边的女人有什么不同?吃海鲜的女人床上功夫是不是更厉害?”
  丁黎平是笑而不答。
  这是**,藏着多少妙不可言的快乐,不可对人言,只有放在心里,自己偷着乐。
  凝洁对丁黎平说,“我结婚十年,从未真正体验过做女人的滋味,是你让她体验到了做女人的快乐!”
  丁黎平也有同感。两人相视一笑,不约而同的说,“或许我们俩的东西是配套的!”有情有爱,才能尽其欢娱。
  如果你走在路上,看见一对老夫老妻,还手牵着手,亲昵非常,那说明他们的夫妻生活一定很好。夫妻性生活好,夫妻关系就好,可以说,夫妻性生活直接影响到夫妻关系。
  丁黎平和凝洁的性生活就非常好。两人由情入性,又由性生情,qing欲交融,灵肉合一,两人好的简直欲罢不能!
  男人会因为一个女人而变得成熟。丁黎平遇见凝洁就好像完成了一次蜕变,把男人好色的本性都丢了。
  丁黎平对凝洁说,“阿洁,遇见你,我整个人都变了!对别的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呢!”
  凝洁从嘴里哼一声,斜着眼睛,瞅着他,难以置信,笑道,“你就在我面前装吧!我早把你看的通透,你就是那种闷骚型的男人,表面看起来老实,其实,心里是比谁都风骚!背着我,跟别的女人不知道又有多活跃呢!”
  丁黎平连忙摇头,解释说,“哎呀,你都胡说些什么啊!我哪里闷骚啦!”
  凝洁娇嗔一声,道,“哼!你别在我面前撇清,装清高啦!”
  丁黎平的态度无比诚恳,跟凝洁掏心掏肺的说出真心话,可是,凝洁哪里信啊!全当丁黎平在哄她。
  凝洁爱丁黎平,但是永远不会相信丁黎平所说的他不好色。凝洁说,“你们男人呀,就跟好腥的猫一样,闻腥就要出动,嗅到点腥味便要心躁难安。偷腥是猫的本能,好色是男人的本性。没有不偷腥的猫,所以,也没有不好色的男人!我看有的女人就是傻,把自家的男人当成是宝,自欺欺人,盲目护短,言之凿凿的说,’我家的男人不好色!我家的男人不花心!’其实这是最可笑的无知。你们男人都有瞒天过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本领,在外面寻欢作乐,风流快活,完事后,便偃旗息鼓,悄悄隐潜回家,收拾的干干净净,就跟偷腥后的猫一样,会把嘴巴爪子舔抹干净。你们的伎俩谁不知道?”
  丁黎平说,“你瞎说些什么啊!我可没干过那种事。我跟你所说的都是真心话。自从认识你,我真的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走在路上,看见漂亮、性感的女人,我都会打瞟眼,一边走,一边忍不住、有意无意多瞄几眼。现在,再性感漂亮的女人,从我身边经过,我都视而不见。我变得特别骄傲,骄傲得目中无人,别的女人好像一下子都成了庸脂俗粉,对我来说不屑一顾!我心里装着你,就再也容不下别的女人。我看见美女可以不为所动,现在我大概可以做一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了!”
  凝洁狡黠的问,“真的?”
  丁黎平说,“真的啊!难道我还骗你啊!现在朋友邀我去外面潇洒潇洒,我可都是打退堂鼓,我对外面的风花雪月,真的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红尘滚滚,以情为重。我能得到你,我便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古语云,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便是我的心愿!”
  凝洁对甜言蜜语,又要听,又不相信,格格笑不停,蒙着耳朵道,“我不听!我不听!你说的全是假话!”
  丁黎平继续说,“曾经的我,就好像一只孤独的飞鸟,漫漫孤旅,望断天涯,无所栖息,挥翅翱翔,一直在寻找,直到遇见你,我的身心才有了归栖!”
  凝洁露出温柔的微笑,望着丁黎平,看他尽兴的抒情。
  丁黎平说,“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那些笙歌夜舞,缤纷夜场,便热闹登场。男人逐色猎艳,对那些耳目声色之娱,津津乐道,乐此不疲,但是现在我对这些再无兴趣,对世间的□□有种大彻大悟!”
  凝洁笑着说,“那你倒说说看嘛?”
  丁黎平说,“现在,在我看来,那些娱乐场所内,来往穿梭的年轻、漂亮、性感的女子,都令我毛骨悚然!”
  凝洁纳闷道,“那为什么?你们男人不是最喜欢那些性感妖娆的女人吗?”
  丁黎平说,“你不懂!这些女子浓妆艳抹,衣袂飘飘,外表看似像神仙仙子,其实都是幻象,皆是画皮、狐妖的化身,她们专门以色相诱人,在情意绵绵之际,趁你不备,便要原形毕露,伸出利爪,露出獠牙,伺机就要剜你的心,啖你的肉,吮你的血!这些女色很可怕,外表是诱人的美色,内里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女鬼!”
  凝洁道,“你这是不是《聊斋》看多了!”
  丁黎平道,“唉!这就跟悟道一样,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打个比方说,朋友说到哪个灯红酒绿的场所,有小妞,换是以前,一勾我就去了,到了现在,我就收心了,最排斥这种场所。男女之间,没情没爱,纵然得了□□愉,又有什么意义?”
  凝洁嗔道,“你好像在拿我比歌厅里的小姐?”
  丁黎平急说,“没有!没有!我只想表达,一颗真心比什么都重要,有的男人迷恋女人的外表,而我则更看重人心!男女之间心有灵犀,相交于心,是最美好的感觉。”
  丁黎平也不管凝洁信不信,只管跟酒后吐真言一样,絮絮叨叨。凝洁终还是被他说的开怀大笑…
  在这个世上,当有一个爱人,心心相印,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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