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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他无耻他不要脸

相思随你入心间 有点甜 3260 Aug 6, 2021 3:47: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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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五年来大明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百姓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朱元璋在这五年中也没忘了打倭寇开海禁,可能是在记忆中看到了后世小日本屠戮了现在的应天城,朱元璋对倭国是恨之入骨,这五年来也没有放弃攻打这个国家。
  同时还有吕宋和暹罗,朱元璋可是知道这些地方的农作物可是非同一般的,正好他的干儿子有三十多个,个个都已经是被战场磨练得刚强不屈,正好这些小地方就拿来给干儿子们练练手。
  沐夏这些年活得那叫一个潇洒肆意,主要是带出了一帮能帮老爷子干活的弟弟后,老爷子就不再管沐夏了。后面的弟弟由前面的弟弟们带领,自然不会差到哪里。
  于是沐夏变成了应天城里一个独特的人。
  大家都知道他是当今皇帝的嫡长子,同时还长得俊美,学富五车,但不知为何就是不愿意做太子,还弄出了一个议政会、皇家学院用来培养他的一众弟弟们做皇位继承人,而他本人则每日花天酒地,出入风月场所,喝酒逛青楼,日日与一众二代纨绔混迹在一处,说不出的颓废。
  百姓都在感叹一定是皇帝将这么好的孩子小时候逼得太紧,才使得皇长子长大后如此叛逆。
  沐夏:其实小爷只是想做一个纨绔而已。
  沐夏18岁的时候,与常宁大婚。大儿子成人,本来朱元璋还要再赐几个女人给儿子的,只是沐夏都给拒绝了,可能别人还会给朱元璋面子,但沐夏最了解朱元璋了,这老混蛋就没安好心,一定是在算计他的腰子,报当年给自己给他那药让他现在生了70多个儿子的仇。听说那老家伙因为儿子太多私库都有些不够花了。
  朱元璋也没想到养孩子那么费钱,他除了有70多个儿子,还有20多个女儿,将来这娶媳妇嫁闺女,哪个不得要一大笔的银子,朱元璋突然觉得自己好穷。
  但沐夏又不是真的喜欢女人,要不是常宁灵魂是男的,两人又有婚约,他也不会娶常宁,一个人逍遥自在的多好。
  沐夏和常宁成婚后,两人都商量好不要孩子,实在是便宜老爹那惊人的生育能力彻底吓到了两人,看到便宜老爹穷得每顿只能吃清粥白菜豆腐,他们俩也怕将来生了孩子也养不起。(实际上是常宁不愿意生孩子,他还接受不了自己这一世的女儿身。)
  洪武二十年,朱元璋也六十了,而大明也是出现了空前的盛世,这一年议政会第一次评选出了一位继承人,这是朱元璋的第24个儿子,今年29岁,成熟稳重,身体健康,朱元璋主动退位让贤,将皇位传给了这个天下人一起选出来的君主。朱元璋退位之前做了辞职演讲,罗列了他这些年为大明为百姓做出的贡献,报纸期刊大量刊登朱元璋的演讲内容。同时百姓们期待新帝能为大明带来新的繁荣。
  新帝不负众望,坐上皇位后兢兢业业,在外扩张领土,对内发展经济、军事、教育和民生百姓生活一年比一年更好。五年后,这位皇帝通过百姓和百官以及议会的一致投票获得了连任的机会。
  沐夏婚后生活潇洒肆意,与爱妻一起游历大明的大好河山。看着发展得这么好的大明朝,顿时觉得一切都挺好,最后37岁的沐夏在常宁怀里慢慢闭上了眼睛。
  朱元璋得知大儿子的死讯是在朱标去世半个月后,此时的大明虽然已经发明了蒸汽机但还没有运用的运输中。朱标是在游历到云南的时候因一场雨得了风寒病逝的,所以朱标的死讯传到应天已经半个月过了。
  朱元璋虽然嘴上一直说朱标是臭小子,每每都被这个儿子气得跳脚,但不可否认,这个嫡长子是他最喜欢的儿子。
  虽然早早预料到了朱标的死亡,但朱元璋仍旧是遭受了打击,一下子老了很多。
  常宁这一世没有因为生孩子难产,但朱标的死亡还是让她受到了打击,朱标死后她总是茶饭不思,经常一个人在他们曾住过的院里发呆。在朱标去世后的第三年她也跟着去了。
  历史的齿轮不会为任何一个人停留脚步,大明朝经过历代人皇的不断开拓进取,发展的越来越好,600年后朱姓子弟更是遍布世界各地。大明也稳稳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不曾弯下它的脊梁。
  常宁番外
  我是常宁,是21世纪一名普普通通的理工技术宅男,27岁的我一直都是单身码农,还不到30岁,我便是啤酒肚突出,脑门隐隐有秃顶趋势。
  只是我没想到,在有一天我连续熬了两个通宵赶工作,第三天还在继续敲代码的时候,我猝死了,然后我穿越到了元末明初的时候,而且还是个三岁的女娃娃。
  来到新的世界我惶恐不安极了,虽然我是学理工科的,但我可是知道元末明初是何等乱世的,一不小心就会丢了小命。我战战兢兢在新的世界适应,半个月后,我了解到了自己的处境,但我更加绝望了。筆蒾樓
  因为我成了明朝名将常遇春的女儿,而且是与朱标有婚约的那个人。
  我知道这个消息后惊吓的差点昏过去,虽然我历史学的不咋地,但我也是知道常氏这一家子人的下场都不是很好。之后我想了很久才决定跟着爹爹习武,将来能上阵杀敌,最后能死在战长沙就更好了,不履行那段婚约,常家还有得救,如果我嫁给朱标,常家最后便会走向万劫不复。我好想退了这门亲事。
  我没想到我会见到四岁的朱标,听说这臭小子怕被他老爹老娘揍,才躲到我家来避风头,我抓住机会,一拳捶在朱标这臭小子脸上,我希望我这一拳能彻底打散我们俩的姻缘。只是没想到,这臭小子也不是原装的,内里只是个小丫头。
  最后经过了解我才知道这小丫头是真的勇士,都不怕朱元璋这个大魔王的!还做出各种捋虎须的骚操作,我是对这个丫头彻底服气了。
  虽然她总是在我面前傲娇的自称小爷,装着纨绔领着一群二代在京城各地晃荡,但我还是觉得这小丫头可爱的不要不要的。
  或许穿越这一世就是为了遇见她吧!最后我与她成了婚,她娶我,我嫁她。我们完成了父辈为我们定下的婚约,婚后的日子也很美好,一起游历大明的山河,一起走过了一生。
  只是她没抗过朱标的历史死亡点,而她的死也让我对这个世界失去了兴趣。所以在她离开我的第三年,我选择追随她而去。希望我们还能有缘再次遇到彼此。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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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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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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