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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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后……李符易坐在床边,苦涩地用手捂着脸。
失败,太失败。
想自己从事吸血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这么失败过。
遇到年轻女孩就忍不住,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回首偷瞄。
女孩正虚弱地躺在床上,全身裹着被褥,一脸不高兴。
因为她刚刚经历了一场比较难受的初体验。
“看什么看!”她忽然伸腿踹了他后背一下。
“对不起。”李符易不自然抹了抹脸。
“大猪蹄子……”她又踹了一脚。
“抱歉。”他再道歉。
“一点都不知道怜惜人家!”又是一脚。
“我错啦……”
“哼!”
女孩气鼓鼓地翻了个身,表示自己生气了,哄不好的那种。
而李符易则是坐在床边,一脸苦笑。
很显然,第一次有些粗鲁,让她不舒服了。
血族在吸血时会用自己的利齿上的唾液来麻痹猎物的知觉,同时会使猎物产生一种很爽的感觉,让猎物停止挣扎,沉浸于被吸血的舒适中,直到鲜血被吸干。
那种感觉李符易没法形容,总之就是很爽很舒服。
别问,问就是被妈咬过。
但假如吸血方式不对,比如咬得太深或者吮吸时太用力,对方也会感到一些像打针一样的不适感。
没错,李符易架不住陆林曦血液太香,不由自主就猛嘬了几口。
结果就是现在这样咯,笨蛋大叔招待不周,小公举正生他的气呢。
“好啦好啦……”李符易满怀歉意地拍了拍被子,“我都跟你道过歉了,别生气了。”
“大笨蛋,以后不给你吸血了!”闷闷的娇哼从被窝里传出来。
“……”
李符易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衫,“那今晚先这样,我走了,接下来这几天你可能会有些虚弱,记得好好休息。”
他还得去取留在天台的那一大袋口粮呢。
“站住!”陆林曦一掀铺盖坐了起来,双手叉腰表情生气,“你个臭男人!占完便宜就想走?提起裤子就不认人吗?”
李符易人傻了:“什么叫提起裤子不认人?你这闺女怎么什么话都说得出口啊!”
“把我变得这么奇怪还不是你的咬的!”
“不是你让我咬我才咬的吗?”
“那你倒是拒绝啊!”
“我刚开始就拒绝你了啊!!你讲点道理好不好??”
“……”
陆林曦怼不过李符易,气鼓鼓地躲进小被叽里,碎碎念道:“完了,我被吸血鬼咬了,我不干净了……我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嘤嘤嘤。”她一边嘤还一边探脑袋出来看李符易的反应,好像在害怕他忽然离去似的。
这个巨嘤……
李符易脸皮颤抖了半晌,最终只能叹了一口气。
“我……只是回去拿行李……今晚就搬过来,这下你满意了吧?”
“好耶!我就知道,大叔你最好了!”
她从被窝里蹦跶起来想要给李符易一个拥抱,但下一秒她便脸色苍白,摇摇欲坠。
李符易只得抱住那娇躯,扶着她躺回床上,“失去这么多血就别蹦了,好好躺着,我稍后就来。”
“嗯……”陆林曦乖巧地点头,眼神亮晶晶的,仿佛在看一个稀世珍品一样。
好吧,一定意义上说李符易的确是稀世珍品,因为世上的血族混血只他一家。
安顿好陆林曦后,李符易就分化作几十只蝙蝠,呼呼啦啦地飞入夜空中。
他先是飞到医院天台,找到了遗忘的口粮,又飞回城南的废弃屋子里把衣服都装进编织袋里,然后几十只小蝙蝠就拎着一个大袋子趁着夜色飞回城北别墅区。
这一个往返费了一个半钟头,李符易再次深刻地认识到当下城市的规模究竟有多大。
跟个国似的。
当李符易再次在别墅二层的阳台现形的时候,屋内的女孩已经睡熟了,整个人呈大字趴在床上,清冷的月光照在她的脸上,竟显了几分恬静。
这闺女,睡觉也不盖被子的么?
这时他才注意到,陆林曦手里的手机是亮着的。
走进屋子里一看。
手机屏幕里是标签为“臭大叔”的聊天窗口。
林尽水源:“你回来了没?”
林尽水源:“你到哪里了?”
林尽水源:“你该不会是飞过来的吧……”
林尽水源:“转账:1000元”
林尽水源:“这个是路费,你打车过来吧,不用飞了。”
林尽水源:“你倒是回我消息呀!”
林尽水源:“喂!”
然后是在聊天栏待发送的消息。
“我已经开始想你了。”
“……”
李符易沉默了片刻,悄悄地替女孩拉上被子盖好。
他也不急着收拾东西,只是站在床边,静静地看着女孩的睡容。
爱撒娇,爱生气,爱玩,有时又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只有睡觉时才稍微有那么几分女人味。
而且他看得出来,女孩对自己的这份心意,的确没有半分虚假。
李符易想不通,自己不过是个落魄的老血族,何德何能能受她青睐?
况且他即便表明了自己心已有所属,陆林曦也没有心灰意冷,反而更热烈了。
啧,真是搞不清楚她心里想什么。
“晚安,人类。”
道了句晚安后,李符易就走出了阳台,带着行李从另一侧的主卧破碎的落地窗绕到屋子里。
第一次来的时候因为着急没细看,这次他终于能仔细观察这房间的装潢。
现代人的审美和二十世纪以前真的不一样,瞧这简约的装修风格,没有洛可可那样的繁复精美,也没有古典主义那样严谨豪华,只用简单的灰色调与木质材料就装饰出了不一样的美感。
房间里还配了单独的卫生间,真是土豪。
不过,李符易看得出来这房间已经很久没人住,因为主卧内整张床都用床单罩着,床头柜也已经结了灰,显然陆林曦自己都不常住这屋子。
出房间,顺着楼梯下到一楼的起居室。
起居室的装潢同样简约朴素,灰色的青砖墙面搭配洁白的大理石地面调和出一股别具北欧特色的风格,家具同样罩着防尘罩,青砖墙面上还摆着一面……这玩意儿应该是电视吧?
李符易没怎么见过液晶显示屏,更没见过电视能这么薄,还能直接挂墙上。
和千禧年比,现代人的生活条件真的好太多了呀。
起居室北面是一面高大的落地窗,李符易从室内就可以看到别墅的内院里的那一片不大不小的游泳池。
泳池里似乎装着灯,灯光照着那水波,在别墅围墙上映出一片波光粼粼的光纹。
私人泳池……豪死了。
以后自己也得整一个放家里。
感叹完现代家居的发达后,李符易开始收拾行李。
他先是把偷来的血包全都塞进冰箱里,然后在一楼找到间空置的客房安顿下来。
那副陪了他好多年的棺材没带来,因为带着个棺材飞不快,而且这夜里的霓虹亮得跟白天似的,被人看到就有点……不好解释。
“呼……”
久违地躺在了床上,李符易不禁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度过。
现在的情况是他被一个小富婆包养了。
没错,就是包养。
自己身上穿的手里用的全都是人家的东西。
李符易觉得不能这么下去,得重新在这个社会立足才行。
自己终有一日要离开,太过依靠陆林曦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想要融入这个社会,第一个任务是得有身份证。
“……”
李符易拿出手机打开自拍。
镜头里的男人皮肤白皙,金发赤眼,活脱脱一个混血帅哥。
李符易一巴掌捂住脸。
可恶,这张脸帅是够帅了,明显不是华夏人的脸啊!一个老外办个鬼的身份证,得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才对吧!
不过
转念一想,自己貌似也不需要华夏的身份证。
李符易是个穿越者,重生成古代吸血鬼之后,身为人类的那四十年已经和他毫无关联。
活了七百岁,李符易早已经在西方扎根,他的亲属,朋友,还有他曾拥有的一切都在西边。
虽然如今算是回到华夏,但离开这么久,华夏的亲戚们早就不在了。
他在华夏没有家,没有朋友,什么都没有。
况且,在流亡过程中失散的女儿和母亲,也还没找到……
以母亲的智慧,只要逃出血族的地盘,她们想必也能找到某处安息之地的吧。
无论生死,自己都得回西方找到她们。
所以离开是必然的。
办的身份证也得是西方的身份证。
至于现在……
貌似也只能扮演小白脸了吧。
“……”
啧,也不能彻底当个小白脸啊!
李符易再次走出房间,看着这布满灰尘的客厅,他把袖子撸了起来。
“既然不当小白脸,那就当个家庭主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