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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七百二十章 连发

无限先知 吴杰超 4812 Jan 5, 2024 3:38: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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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英达,他的第一个名字,叫秋虫,是戏班班主给他起的。
  班主说:“秋虫,命短,到了秋天的虫子就不会蹦哒了。咱们戏班里的人都没好命,给你起这个名字带一带运,说不定否极泰来呢。”
  班主的话应了,他是他们这个戏班里活得最久的一个了。
  戏班子不大,没什么好角。班主□□好的丫头,最后都卖给媒婆,不知道沦落到哪个脏地方去了。
  他当时小,没卖上价,班主才把他留下来的。
  戏班子好的时候就在茶馆,会扮丑的几个叔叔婆婆上去说笑话,运景好的时候,能赚不少钱。
  运景不好,就会让人打出来。
  戏班的人被打,是没有公道可讲的,也容不下他们分辨,抱头跑就行了,跑慢了,家伙什都会被人砸光。
  他小时候不明白,只觉得家伙什都是竹篓子、竹板,除了一个大锣值点钱,别的都不值钱,扔就扔呗,扔了,他每回都赶紧跑过去捡,捡晚了就让别人捡走了,还要往回要,也不是每回都能要回来的。
  因为路上的闲人见着他们挨打的时候,不但不会骂,反而会乐!
  乐得高兴的时候,还会上前跟着一起打他们,打得他们落荒而逃,大家伙会跟着一起乐,哈哈的乐。
  等到懂事后,他才明白这其实是不对的。
  小时候不懂,就以为他们就是让人打的东西。
  戏班班主晚上喝浊酒喝醉了就哭,坐在装家伙什的竹篓子前抱着哭。
  “我们都不算人啊,就是给老少爷们取乐的玩意!”
  “挨打挨骂算什么?爷们肯用咱们取乐,那是瞧得上咱们!”
  一边说,一边扇自己巴掌。
  不能去茶馆的时候,他们就在菜市口热闹的地方摆摊,玩杂耍,吞火、吞剑、顶盘子、踩高跷。ŴŴŴ.
  比起茶馆,在菜市口摆摊只能赚个热闹,这里看热闹的都是穷鬼,看完乐完,一哄而散,很少有往箩里扔钱的,还有倒抢钱的,到时又要打一架,唉。
  他小的时候扮成女孩子去要钱,专找那看起来有钱的,穿得漂亮的男人,挤过去的时候,让人搂住摸脸拧屁股都是正常的,他那时也觉得这是正常的。
  戏班的人都没得善终,这是班主自己说的。
  也是他亲眼看到的。
  吞火的汉子是山西逃荒逃来的,没学过,班主教了他几天,就让他上了场。吞火要先在嘴里含一口水,这样火把燎进去的时候才不会烫伤。班主说按说应该让他含冰的,但戏班穷,没有钱买冰,含水也可以。
  这个人演了没几天,嘴里就全是烫得发白的伤口,饼都吃不下去。
  班主给他买了药让他喝,喝了药,不能演吞火了,班主收他就是看他块头大,就让他去演胸口碎大石。
  他演了两场,回来就吐了血,就这么死了。
  班主没老婆没孩子,他倒是想娶,曾经买过一个好看的姑娘,班主大概是动了心,想留下来当妻子,对那个姑娘很好。
  最后五两银子就把她卖了。
  那姑娘被卖主拉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
  班主也哭得很伤心,可也没妨着他收钱画押按手印。
  他就知道,班主早晚也会卖了他的。
  别看班主平时挺喜欢他的,跟他一起买来的姑娘小子都卖了,就留了他,但是,班主也不会一直养着他。
  价钱合适就卖了。
  这一天很快就到了。
  他比那姑娘贵点,七两银子一吊钱。
  姑娘小子哪个贵,这个没有定的。
  他自己看下来觉得,戏班里小子比姑娘贵。
  因为小子可以当两种人使。
  用前面是小子。
  用后面是丫头。
  姑娘只能以后老了当奶娘,用处没有小子多。
  卖他的时候,班主哭得特别惨,抱着他哭得像是他亲爹。
  “乖儿,你是去享福的,记住了,你是要去享福的!”
  于英达就记住了班主的话。
  他是要享福的。
  ——不为享福,他为什么要吃这些苦呢?
  他走了以后,就没有人给班主送终了。
  他是这么想的。
  他以为班主留着他,应该是想让他送终的。等班主老得动不了的时候,他还在戏班里,他就能一边表演赚钱,一边养着班主了。
  至少能让他每天吃一碗面条。
  现在他也走了,班主现在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没人给他送终,他能活多久呢。
  于英达觉得自己也挺没良心的。
  离开戏班之后,从没想起过里面的人。每回想起来,都想的是他们还能活多久?去茶馆表演的时候,会不会让人再赶出来?
  打架的时候,会不会打不过,被人砸了头?
  他被卖了之后,戏班里就没有年轻人了,全是一些没用的老头子老太婆,他们没本事没力气,可能最近只能去做乞丐了。
  这样一想,他又觉得他被卖了,可能真的是来享福的。
  因为被卖了之后,他就住进了大房子里。
  有干净的衣服穿,有热呼呼的汤喝。
  虽然也会挨打——可他在戏班里也挨打啊,还没吃的。
  虽然需要做些姑娘的事——可他在戏班里也没少受罪啊。
  虽然不一样,但都是受罪,也是一样的。
  人嘛,就是为了一口吃的,一身穿的。
  吃得好,穿得好,就是享福了。
  总比吃不好,挨饿受冻强吧。
  他从这家,到那家,名字一次次的改,最后他都记不住自己的名字。
  他慢慢长大了,从自己管不了自己去哪家,到后面可以自己挑主家,日子也越过越好了。
  从北京城出来的时候,他想过要重新开始。
  以前认识他的人都在北京,现在到了新地方,没人认识他,他不就可以重新做人了吗。
  但他不会别的营生。
  他发现,还是老本行更好。
  他现在不是小时候了,经验多了,知道避开祸事,专往好事上奔,他的日子就自然而然的越过越好了。
  他始终记得班主的话。
  ——他是要享福的!
  他买了房子,买了下人,买了个女人。
  他曾经想认真娶个老婆,生个好孩子,好好养大的。
  但是他又觉得自己的种不好。
  他见得多了,坏种长不出好苗。
  他不是什么好东西,生出来的孩子估计也不是好东西,要是像自己就更糟心了。
  可是,如果不生孩子,他留在这世上的东西是什么呢?
  能叫人记住的,究竟是班主给他起的“秋虫”。
  还是他自己为了改命,起的“于英达”这个名字呢。
  可笑的是,“于”这个姓氏也不是他自己的。
  他不记事时就被卖给班主了,怎么可能记得住自己的姓?
  这个姓,是他曾经的一个恩主的姓。
  也是对他最好的一个恩主。
  人老了,心不老,仍然想乐呵,就买了他,一半充子侄,服侍他起居,一半做丫头,关起门来陪他乐。
  虽说关着门的时候这个老头有点烦人,但打开门的时候,这个老头还是不错的,正经教了他写字。
  他一个十七八的大小伙子,认认真真学习《千字文》,比什么都认真。
  这个恩主死了之后,他怕他家里的人找来打杀了他,再说是他害了人,他就赶紧收拾了这家里值钱的东西跑了。
  第二个待他好的人就是廖太太了。
  廖老爷学了新鲜玩意,把他买回去乐。廖太太嫌弃得很,可他讨好几回,她也就不烦他了,还说他比女人省事。
  廖老爷只想让他在家里待着服侍,廖太太却愿意让他穿上衣服出门做事。
  他这身衣服,是廖太太让他穿上的。
  他陪廖太太打牌,送她出门吃饭,接小少爷从学校回家,慢慢的,他就算不在床上,也可以做一些事了。
  第三个,就是祝女士了。
  他跟廖老爷、廖太太的事无人不知,廖家的朋友见到他,只有鄙视和调逗两种人,最好的,也不过视而不见,假装没他这个人。
  唯独祝女士。她的目光平平的扫过去,将他与这屋里的人看做一体。她既不觉得这些人比他高贵,也不觉得他比这些人下贱。
  廖老爷、廖太太,在她的眼中,跟他是一样的。
  廖太太是很讨厌祝女士的,她只喜欢祝女士的惨事。她对着祝女士很亲热,背过去却只愿意居高临下的俯视她,将她失亲的事再三的说起,将她被丈夫抛弃的事不停的对人讲。
  廖老爷喜欢祝女士的钱。他也曾经想占祝女士的便宜,但在祝女士成了廖太太的牌友后,他才打消了这个恶心的念头。
  他常常想,他与廖老爷在祝女士眼中只怕是一样的,都是想占她便宜的人。
  他其实知道,祝女士不会爱上他。
  他只是卑鄙的想——祝女士会迫于无奈,或是屈从于现实,或是一时糊涂,叫他能趁人之危。
  他像一只老虎,蹲在旁边,等羊儿自己掉到他嘴里来。
  廖太太会帮他,她太想看周围人的笑话了,只要周围的人比她惨,她就高兴!要是她所有的朋友都比她惨,那她就能天天高兴了。
  但他最终没能得呈。
  这一定是老天爷让他不能得呈的。
  他用力的呼吸,却只能不停的呛出满口的血沫子。
  他的嘴边全是血色的泡泡,全是他自己的。
  医生说的话他听懂了。
  他会被自己的血呛死。
  无法止血。
  他只能慢慢的、疼苦的死掉。
  可他还有话……还有话要说……
  他做了一件好事,一件大好事!
  他不能白做啊!
  要是没人知道,没人感激他,那他不就白做了吗!
  他想要被人记住!他想要被人感激!他想要……!
  一个熟悉的面孔撞进来。
  两只手紧紧抓住了他的手。
  啊,是二小姐!
  他要告诉二小姐,是他去挡住了日本人!是他去告诉日本人,有两个女人往那边走了!是他想引开他们!
  二小姐!你不要忘了我!你要记得!要记得我!
  一阵突出其来的剧烈呛咳塞住了他的喉咙,让他整个人像只落进油锅里的鱼一样弹起来。
  周围伸出来七八只手把他死死的按在床上。
  二小姐的脸上被喷的都是血沫子。
  她没有管。
  她凑近他。
  她在他耳边大喊:“爸爸!我叫你爸爸!你听到了吗?爸爸!”
  于英达紧紧握住二小姐的手,努力想说话,可他仍是只能咳出血沫子。
  祝玉燕:“我、我会把你当爸爸来孝顺,你要是死了,我就给你戴孝,我会让孩子姓于,我……”
  她语无伦次的说,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于英达咧开嘴笑,满口牙全是血。
  他握住她的手,紧紧的抓住,不停的点头。
  然后他再次咳得像一只虾,紧紧的蜷起来,又再弹开。
  其他人不得不把他绑在床上。
  祝玉燕得知他会这样一直呛到死为止,她大叫:“有没有什么办法?帮帮他!”
  救治的医生是个军医,他说:“救不活了。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一刀,让他快点死,别活着受罪了。”
  祝玉燕下意识的摇头,这不行!
  医生说:“那就用药,让他少难受点,死得轻松点。”
  祝玉燕僵住了。
  理智告诉她,这是最好的办法,也是最好的处理了。
  苏纯钧替她下决定:“就这么办吧,给他用药,让他轻松点去。”
  医生点头:“行,你们先出去吧,我这就用药。”
  苏纯钧就把祝玉燕给挟出去了,临离开前,她看到医生拿了一个烟锅,打开一个盒子,挖了一块膏放上去。
  那是!
  她明白了所谓的让他死得轻松点的办法是什么了。
  后面她就再也看不到了,她被拉着,渐渐离开了那个房间,离开了那条走廊。
  二十分钟后,医生来说:“人已经咽气了,也收拾干净了,你们要不要再去看看。”
  二十分钟后,她再回到这个房间。
  这个房间已经变得干净多了。
  有人在拖地,拖干净那些血。
  床单换了新的,洁白干净。
  于英达脸上的血都被擦干净了,头发也梳整齐了,衣服也换了一身。
  他闭着眼睛,表情有一点点扭曲,但大体上是温和平静的。
  她问:“他有没有说什么?”
  医生摇头:“他不可能说得出来话来的。”
  祝玉燕照着她所保证的,以女儿的名义替于英达下葬立碑,她穿起了丧服。
  苏纯钧陪她出席了冷清的葬礼。
  她说:“等以后和平了,我就收养孤儿,收养一百个,全都姓于。”
  苏纯钧点头:“收养两百个,剩下的姓苏。”
  祝玉燕笑了一下,说:“干脆收养四百个,姓代的一百个,姓张的一百个。”
  苏纯钧:“姓祝的呢?不能忘了祖宗啊。给祖宗个面子,姓祝的两百个。”
  两人手牵着手,摇一摇,许下了关于未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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