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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55章肉瘤怪鸟第5更爆发

御魂者传奇 沙之愚者 5186 Sep 1, 2021 4:06: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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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长不大的狗1
  转眼,景旭已经上班快两个月了。爱宠之家医院实行做六休一的工作制度,周末也要上班,轮休会被安排在工作日。若是遇上中重症病宠,还会被排上大夜班,工作十分辛苦。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日,景旭本想在宿舍好好休息,睡他个昏天黑地,哪想到一大早居然接到了家里打来的电话。
  “小旭,你都多久没回家了?”电话里,景妈妈埋怨道,“你们医院再忙,能有我和你爸的医院忙?”
  景旭一滞:“我……”
  “行了,你爸那个狗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不就是多唠叨你两句吗,你们父子还能有隔夜仇?今天晚上你爸以前的学生回来看他,你不在场像什么话,你说什么也要回来!”
  于是如此这般,景旭的宿舍补觉计划只能宣告破产,他叹了一口气,起身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其实景旭就是本地人,家离学校并不远。其他本地学生恨不得住在家里,但他大学五年,除了寒暑假回家以外,其他时间几乎很少回家。
  理由很简单——他家是医生世家,家人不是做临床的,就是在疾控,年轻一代中,只出了他这么一个离经叛道学兽医的。
  当初他背着家人填报了志愿,等到录取通知书下来,他爸妈傻眼了。一家十几口人围着他开□□大会,你一言我一语,告诉他学兽医多么没前途。
  国内的动物医院都属于私企,他妈担心他退休后没有退休金,强烈建议他考公上岸,当官方兽医,吃公家饭,捧铁饭碗。
  他爸则要求他准备考研,跨考人医传染病,他有交叉学科背景,到时候可以研究人畜共患病,去疾控也挺好。
  他们把千千万万条路都替他想好了,但景旭眼里只有一条路——他要成为给动物治病排忧的兽医。
  就因为这件事,景旭抗争了足足五年,从大一抗争到大五,现在他妈妈已经接受了他的选择,可惜他爸是个老固执,一直没能接受现实。
  哎……今晚回去吃饭,他爸肯定又要借题发挥了。
  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景旭不由得想起了殷九竹——他从没听殷老师提过她的家人,她选择这条路,她的父母是支持她,还是反对她呢?
  ……
  今天来景旭家里的客人是他爸以前带过的学生,景旭称他为王哥。
  王哥现在在某省级三甲做临床,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想来再过几年,就能往上升一升。
  景爸爸对这个学生赞不绝口,仿佛他才是自己的亲儿子似的。
  景旭早就习惯了爸爸的唠叨,左耳朵出、右耳朵进,反正老头子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呗,脚长在自己腿上,他爸又不能强压着他去跨专业考研。
  今天这场鸿门宴,他只要专心吃饭就好了……别说,好久没吃他妈包的饺子了,味道针是不戳。
  就在景旭埋头苦吃之际,莫名其妙的,话题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只听王哥问:“老师,当初我在您门下学习时,小旭还在读初中呢,没想到一转眼,小旭大学也要毕业了……一直没问您,小旭在哪所医科大学啊?学的是临床还是其他方向?”
  这个问题一抛出来,饭桌上的气氛立刻僵住了。
  果不其然,他爸把筷子一放,重重叹了口气:“这混小子太跳,满肚子鬼主意——好端端的,居然跑去学兽医!”
  王哥也没想到居然会是这个答案。
  兽医虽然也占了个“医”字,也要学什么内外科啊、麻醉啊、传染病几本厚部头,但兽医根本不算是医学类,而是农学的下属学科。
  一个出身于医生世家的孩子,居然去学农……
  饭桌上的气氛一时变得僵硬起来。
  但王哥不愧是老油条,见自己的老师脸色不愉,立刻改了口风:“当兽医好啊!现在当医生的,哪个没遇到过医闹?还是兽医好,每天和猫猫狗狗打交道,多治愈,多有成就感啊……”
  医闹可是现代社会的大问题,景爸爸景妈妈从医多年,即使坐到了那么高的位置,遇到的医闹也不会少。
  “再说了,”王哥又宽慰自己的老师,“您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这些给人看病的医生,虽然听上去社会地位高,但其实又不赚钱、又辛苦。每天24小时手机不能关机,刚睡几个小时,医院那边就打电话叫你立刻赶到手术室。要是轮转到急诊科就更难熬了,遇到什么连环车祸之类的,整个科室一周都睡不了觉!
  “还是兽医好啊。之前我女儿在路边捡了一只猫,我陪她去宠物医院看病,天啊,一个生化检查就要一百八,全自费!更别提什么洗澡啊,体内外驱虫啊,查个什么传染病啊……最后走出医院时,前前后后的检查花了一千多!”王哥说,“老师您想,这一只猫就要花一千块,宠物医院开门做生意,一天得有多少动物上门啊!我觉得小旭当兽医挺好的,很有远见——工作几年,攒点钱,自己开家医院,这可是门大生意啊!”
  王哥的话,让老两口的脸色稍微好了那么一些。
  景旭坐在一旁,从始至终没有插话。
  他的筷子上还夹着一枚饺子。这饺子皮薄馅大,是他爸爸剁馅儿、他妈妈亲手包的,以往每次回家,他都要连吃三十个。
  可今天,他看着面前热气腾腾的饺子,忽然失去了所有胃口。
  ……
  景旭没精打采的回到医院,没精打采的穿上白大褂,没精打采的给住院的病宠们喂晨药,没精打采的接待来往的客人。
  这个向来阳光开朗的男孩,今天却像是一株枯萎的向日葵。殷九竹立刻发现了他的反常。
  今天工作繁忙,殷九竹处理了一只皮肤病的刺猬、一只掉毛的魔王松鼠、又接了一只转诊来的难产蜥蜴,其他的猫猫狗狗更是不计其数。
  等到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了,她叫住景旭,开门见山地问他:“你心里有什么事吗?”
  景旭一愣,下意识否认:“没有。”
  “没有?”殷九竹手指敲了敲桌子,直言不讳,“用我提醒你吗?下午你给那只刺猬上药时,被它扎了好几下。”
  “……”景旭无言以对。
  殷九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可要打起精神来。作为医生,你居然被自己负责的小动物伤到,这会让它们的主人怀疑你的专业性的。”
  景旭的身份不仅是她的助手,更是她的指导学生,殷九竹作为他的老师,难免多说几句。
  谁知,她的话不仅没能开导男孩,反而让他陷入了更深的困惑。
  “……老师,你觉得咱们算是医生吗?”景旭望着她,喃喃问出了自己心底的疑问。
  这个问题完全出乎了殷九竹的意料,她正要回答,忽然桌上的内线电话响了。
  电话那头是莹姐,她语气急切地说:“殷医生,您现在有空吗?全科那边忙不过来了。现在有一只急诊的约克夏,四肢无力,呼吸也很微弱,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殷九竹一听,立刻说:“你让主人进来吧。”
  她挂下电话,看向景旭:“来了个急诊,咱们先接诊,你的问题等看完这个诊我再回答你。”
  景旭点了点头,暂时压下了心头的疑问。
  一分钟后,诊室大门被推开了。
  进门的是一对年轻男女,打扮得格外时髦,不知道是情侣还是小夫妻。
  女主人一进门,就哭天抹泪地喊起来:“医生,你快来看看我的小玫瑰啊,它,它今天突然就站不起来了……”
  男主人也神情慌张:“这狗我们才买两个星期,我们会不会遇上星期狗了啊?”
  星期狗,指的是某些狗贩子会低价售卖并不健康的幼犬,这些幼犬一般都感染了冠状、细小等疾病;幼犬买回家后,往往活不过几个星期,就会因为那些致命的传染病而死去。
  殷九竹一听,赶忙说:“先让我看看狗,我们做个检查再下定论。”
  男主人立刻拉开外套拉链,露出了被他揣在怀里的小狗。
  那是一只体型非常小的约克夏犬,背毛黑色与银色夹杂,两只耳朵还没有立起来,四肢瘫软,看上去奄奄一息,状态很不妙。
  它实在太小了,景旭小心翼翼地把它从狗主人的手中接过来,入手时轻的不像是一个活物,倒像是一个苹果,一个梨子。
  景旭用一只手就能捧住它。它的呼吸极微弱,即使它从主人的手里换到了另一个人的手里,它也只是艰难地睁开眼皮,又昏昏的睡了过去。
  景旭轻声问:“这只狗有两个月了吗?”
  女主人立刻回答:“它有六个月了!”
  半岁?怎么可能!
  这只约克夏也就一斤多重,就算约克夏普遍体型小,但正常六个月的重量也不可能这么轻啊!
  再说,半岁的约克夏应该可以立耳了,但是这只狗的耳朵还软趴趴的搭在脑袋上。
  “真的,它六个月了。”男主人笃定地说,“这是玩具型约克夏,卖给我们的犬舍主人说了,这狗成犬也就两斤多!我们看过它的爸爸妈妈了,就这么一点大。”说着,男主人伸手比划了一个大小:“它是长不大的狗,就因为它又小又可爱,我们才花大价钱买的它。”
  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骄傲。
  殷九竹皱眉,伸手捏了捏小狗的爪子。
  这只小狗的腿骨甚至还没有她的指骨粗,一层薄薄的皮肉包裹在它的身体上,肋骨突兀地顶起。它的肉垫冰凉,指甲也又软又短,这是严重缺乏营养的症状。
  殷九竹心底已经有了一番猜测。
  造成这只狗意识涣散的原因,并不是犬瘟或者细小,而是……
  “你们每天给这只狗喂多少狗粮?”殷九竹沉声问。
  “一天两顿,每顿15颗狗粮,加餐是一个蛋黄。”女主人天真地问,“怎么了,难道是我们喂的太多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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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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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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