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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0章 离开

重生都市仙帝 万鲤鱼 5019 Dec 17, 2022 1:30: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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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是血淋淋的黑历史啊,谭某人根本不想多提。
  见宁一崇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东方不败心情不错地冲四条眉毛道:“如何,现在怕了吗?看在你是宁一崇的朋友份上,本座可以允许你先跑一里地。”
  陆大爷多能屈能伸的人啊,当即就躲到了谭兄身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谭兄隐瞒姓名,但能苟命就是他的好朋友:“谭兄,救我!”
  谭昭:我太难了.jpg。
  “教主,刚见面就杀生,多不吉利啊。”
  东方不败却好似听不懂一般,捻着绣花针道:“怎么,你也怀疑本座是绣花大盗?”
  ……简单点,见面的问话能简单点吗?!
  谭昭再一次后悔没去江南找七童,他早该明白的,陆小鸡就是陆麻烦,只要跟这位大爷在一处,就没有碰不到的麻烦。
  “陆小凤,如果我们现在绝交,还来得及吗?”
  陆大爷当然矢口否认:“当然不,能同谭兄这般的高手交朋友,是陆某人三生有幸。”
  “你还没回答本座的问题。”东方不败语带不快地插话道。
  “您可拉倒吧,还绣花大盗呢,你那绣花针只绣人性命,谁敢怀疑您呐。”谭昭终于没好气地开口。
  听到这话,东方不败却高兴起来:“果然知我者,宁兄也。”
  陆小凤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立刻明白过来,这两人绝对是朋友,并且还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这位着红衣使绣花针的俊美男子虽然气质阴鹜,却有谭昭这般眼睛明亮的朋友,可见这世上交朋友本就没有什么准则。
  “陆小凤,东方他不是绣花大盗。”
  虽然是损友,但该说的话谭昭还是会说,毕竟总不能让真凶逍遥法外吧。
  陆小凤便探出头来道:“这个我知道。”
  东方不败心情不错,饶有兴致地开口:“哦,怎么讲?”
  “很简单,你脚上的泥渍,是莫啸湖边独有的红色砂砾,莫啸湖距离京城快马也需三日之期,即便是绝顶高手,也不能在两日之内到达京城。两天前,绣花大盗正好盗了平南王府的玉狮子,七日前,他在关内劫了福威镖局八十万两银,若阁下是绣花大盗,那恐怕得有仙家缩地成寸的本领了。”
  陆小凤这话是放大了声音说的,他在江湖上有很多朋友,很快就有人认出他,陆大爷的武功在江湖上排不上前十,脑子却可以。
  分明方才还有不少人怀疑这使绣花针的红衣人,这会儿竟有大半收回了戒备的神色,甚至连同那福威镖局的杂碎都收敛了怒容。
  “有趣,宁一崇你交的这个朋友,很是有趣啊。”
  闻言,谭昭只对陆大爷投去了一个眼神:快跑!
  然而这不是日后相交许久的陆小凤,他并没有感受到新朋友的朋友爱,反而是大胆地发出了同行的邀请,对此,东方不败当然是不会拒绝的。
  谭昭:……朋友,我尽力了。
  因为陆小凤要去神针山庄找薛老夫人,所以谭昭和东方不败便在不远处的镇上等他,等人的功夫,谭昭三言两语解释了自己名字的由来。
  “原来你真名叫谭昭啊,倒是比宁三崇好听些。”
  “别提,再提翻脸啊。”
  “一百坛红尘酿,此事本座不再提起。”
  “一百坛?你怎么不去抢?”
  “本座,这不就在抢嘛。”
  可恶,因为隐瞒真实姓名,他莫名气短怎么回事?!
  “最多十坛,你也少喝些,酒它又不是什么好东西。”谭昭话音刚落下,东方不败还没开口呢,陆小凤的声音就窜出来道,“谭兄,你这话我可不赞同!这酒,可是天底下最好的一样东西了。”
  “那风流倜傥的陆大爷,何不娶一坛酒啊!也少祸害些江湖上的好姑娘。”
  “没错没错,若你陆小凤娶一坛酒,本姑娘就不纠缠你了!”
  竟是个春光明媚的姑娘,一双眼睛生得尤其动人,这会儿对着陆小凤说话,把陆小凤都说得窘迫起来,这不就讨饶起来:“好冰冰,你就别瞎添乱了,我去京城是查案,你且在家绣绣花,好不好?”
  “不好!你有这般俊朗的朋友,都不介绍与我吗?”这位叫冰冰的姑娘,当是个爽利人。
  却原来,这是神针薛老夫人的孙女薛冰,江湖人称冷罗刹。
  一番介绍后,原本的三人行变成了四人行,陆小凤和薛冰去查案,谭昭则被迫跟教主去绸缎庄买东西,竟也难得的“殊途同归”。
  京城的福瑞祥是城中最好的绸缎庄,只做熟客买卖,就在王寡妇斜街后面,谭昭和东方不败到的时候,陆小凤和薛冰已经问到了一些线索,正决定往栖霞庵看江重威去。
  “谭兄,你们怎么也来了?”
  谭昭:他能说是来买红锦缎的吗?不,他开不了这个口。
  东方不败这会儿也弄明白了,这个世界并非他从前呆的那个,这里没有华山派,也没有黑木崖,更没有葵花宝典,这个江湖五宗十三派,除却少林,他一个都没听过。
  不过能遇上宁一崇,倒也算不上是坏事。
  “宁兄,不进去吗?”相比较谭昭,东方不败显然更喜欢宁一崇这个名字。
  “能放过我吗?我现在皮肤黑,穿红色不好看啊。”
  陆小凤闻言,当即拉着薛冰离开,好家伙,都用上轻功了。
  谭昭:……果然还是绝交吧。
  谭某人心不甘情不愿,但最后还是被迫换了身红衣,不过因为时间紧,所以只在袖口绣了点花,反正掖一掖,还能掖住那种。
  “怎么样,相较于那绣花大盗,本座的绣花技术更好,是不是?”
  ……不用在这种莫名其妙的地方有奇怪的胜负欲,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见宁一崇点头,东方不败满意地开口,“不过宁兄,你这长相可比从前英伟许多啊,若从前你是这般模样,本座说不得……”
  谭昭立刻抱紧了自己,走,他必须连夜走!
  “你这是怕什么,你如今剑道修为这般深,难道还怕本座吃了你不成?”
  本着输人不输阵的原则,谭昭立刻还口:“那倒不是,我就怕你狮子大开口,要两百坛红尘酿!”
  好家伙,那不得累死他啊,生产队的驴都不能这么累的。
  东方不败的唇角弯了弯,果然只有宁一崇才敢说这样的话:“以你这烂好人的性子,不帮那姓陆的捉拿盗贼吗?”
  “他不用。”
  “哦?”
  “唔,我已经提醒过他了。”陆大爷是个极聪明的人,只要给他一点引子,就能把全部真相推衍出来。
  恐怕这会儿,他已经去找金九龄试探去了。
  谭昭相信陆小凤的办案水平,只要对方不求到他面前,他是不会胡乱插手的,再说他应对某位大佬,已经很累了。
  “咦?”
  此刻,两人正在京城无名小店喝鲫片汤,这家藏在京城小巷子里的食肆,拥有全京城最好喝的片鱼师傅。每年八到十月,是鲫鱼最肥美的时候,但真正的老餮,却更喜欢吃巴掌大的小鲫鱼,鲫鱼多刺,这片鱼师傅刀工甚好,至少谭昭吃得非常开心。
  “什么人,竟能让你这般讶异?”
  谭昭眼神微闪:“看到了绣花大盗,算吗?”
  “哦,这倒是挺让人惊讶的。”
  这江湖上使刀的很多,使剑的也不少,可使绣花针的却不多,东方不败自然是有些好奇这绣瞎子的人长什么样。
  两人都是绝顶高手,追个金九龄自然不在话下,特别是金九龄还劫持了薛冰的情况下。
  “是你。”
  金九龄很快认出谭昭是陆小凤新认识的朋友,不过既是陆小凤的朋友,那便不能留人性命了。
  他从腰间摸出了随身携带的软剑:“怪就怪,你是陆小凤的朋友。”
  ……艹,回去就毒打陆小鸡一顿。
  东方不败原本还很好奇,却在见到人的软剑后兴致大落,说话也讥讽起来:“绣花大盗不使绣花针,却使这光明磊落的剑,可见你的剑术不怎么样。”
  金九龄从小天赋卓绝,他是少林俗家弟子,又得六扇门真传,兼得两门之长,自问不比江湖顶尖侠客差,比如那陆小凤之流,若是他想,也未必达不到其声名。这般在鲜花称赞中走来,金九龄对自己的本事非常有自信,他也觉得自己配得上这份称赞。
  可现在,他……慌了。
  只一剑,没有什么天花绚烂的剑招,甚至他都没看清对方是如何出手的,剑就已经横在了他的脖子上。
  他恍然记起自己学剑时,师父告诉他只要够快,剑就是天底下最锋利的兵器。
  金九龄从没见过这么快的剑,他也惊讶于这世上竟还有这样的剑法。
  与之相比,他处心积虑从平南王府偷出来的玉狮子里的精妙剑法完全黯淡了。
  “你的剑法,师承何人?”
  谭昭自然不答,东方不败却很乐意替他回答:“他的剑自然是他自己悟的,你的剑却是别人的剑,拿别人的剑随便舞几下,也不知你哪来的自信口出狂言。”
  陆小凤其实早在谭昭出剑时就到了,他之所以未现身,完全是被这一剑惊艳到了。当初茶肆那一剑他以为已是巅峰,却没想到谭昭真正出手,是这般的惊人。
  陆小凤现身默默将薛冰护在身后,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千万不能让西门看到,不然恐怕真要出人命了!
wWω.㈤八一㈥0.CòΜ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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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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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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