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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五章 变化

带着农场混异界 明宇 3188 Aug 7, 2021 7:5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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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被沈棨的骚操作给搞得有些懵了。
    当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沈棨这个巡抚其实是管不了这一支明军的。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这支明军是奉沈棨的命令出关的。
    “我猜是沈棨给咱们的见面礼。咱们折损了一个牛录的兵马,肯定是要一个说法的,要不然,咱们肯定不会答应。
    沈棨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就派出了这支明军,来让咱们出气。
    你作为旗主,可以给手下们有个交代,他沈棨也不用再担心咱们去攻破宣府镇,让他丢了官帽。”
    琐诺木推测道。
    莽古尔泰听着,连连点头。
    “有道理!真不愧是琐诺木,果然机智果敏!把自己手下的将士推出来顶罪……这是明狗最擅长做的事情。”
    莽古尔泰跟随父亲,起家于白山黑水之间,从一开始最主要的敌人就是明军。
    最了解自己的人,往往是敌人。
    女真一直盯着大明研究,对大明上下风气十分了解。
    他们作战的方法,都是针对大明而开发出来的。
    甚至很快他们就要建国,国号定为“清”,也是因为大明属火德。
    所以,他们就要定为水德,专门克制大明。
    在辽东,大明自己坑杀自己精锐的事情简直太多了。
    稍远些的有万历年间,在朝鲜抗击倭寇有功的戚家军,回国的时候却被明军集合起来给屠杀掉了。
    原因只是因为朝堂上的权力之争。
    大明最能打的一支军队,名震千古的强军,就这样彻底毁灭在自己的手中。
    近些的就在两三年前,坐镇皮岛的毛文龙让女真人头疼不已。
    小小皮岛,被毛文龙经营得跟铁桶一样,像是刺进女真人腹背的一颗钉子,是极大的隐患。
    后来多亏了袁崇焕,用计杀掉了毛文龙,多年经营的皮岛也彻底被摧毁。
    女真人背后的钉子被拔掉,从此可以毫无顾虑地扩张。
    后世满清贵族经常说他们是天命所归。
    虽然这话很气人,但也不得不承认,事实真的有几分的确是天命所归。
    以至于让白山黑水之间的野人,入主关内,野蛮摧毁文明,野蛮变得高高在上……
    正是因为大明有太多这样看似不合理的先例。
    所以,莽古尔泰对琐诺木的话一点都没有怀疑。
    “哼!沈棨算是个聪明人。”
    莽古尔泰冷哼一声,一颗心算是放了下来。
    其实他也不想去进攻宣府镇。
    这些明狗就算再废物,守城的时候有些人还是很能打的。
    莽古尔泰自忖就算是能攻破长城,自身怕是也要有不小的损伤。
    他现在承受不起损伤。
    御前拔刀事件之后,皇太极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找他的麻烦。
    这就好比两只老虎对峙。
    莽古尔泰本来就相对瘦弱,如果再受伤的话,皇太极肯定会找个借口,立刻拿他开刀。
    他绝对不能给皇太极机会。
    “琐诺木,给你五个牛录,去击溃这支明军!注意不要让他们跑了,尽量都抓回来。
    这次咱们损失不小,各牛录都需要补充一些阿哈。要不然,回去之后咱们的日子会很不好过。”
    莽古尔泰下令。
    “是!”
    琐诺木答应一声,转身就走。
    “屯布禄,你带五个牛录,作为策应,小心明狗有诈。”
    莽古尔泰稍微思索一下,又下了一道命令。
    虽然他不觉得明狗有这个胆子,但是,在战场上还是要谨慎些为好。
    “奴才遵命!”
    屯布禄是莽古尔泰的心腹,也是正蓝旗有名的大将。
    答应一声,带人前去策应。
    ……
    强地军出关之后,立刻有一个总旗的军士脱离队伍,以小旗为单位,向着四周散开。
    夜不收。
    出了关之后,就是茫茫草原。
    这是明军最大的麻烦。
    他们到了草原,就是两眼一抹黑。
    虽然边军一向重视情报,选了最精锐的士兵来做夜不收,大军前行的时候,都有夜不收在前面探路。
    但明军的夜不收遇到鞑子的探马之后,往往会吃亏。
    大明毕竟是农耕民族,夜不收就算再精锐,也比不得草原民族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
    而且明军的战马也比鞑子们的战马弱一筹。
    所以,不要说跟女真鞑子比了,就算是遇到蒙古鞑子,在数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明军夜不收也往往死伤惨重。
    长此以往,夜不收们都被打得没了胆气,看到鞑子就跑,白天哨探,夜晚示警,也不敢跑得太远了,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每次明军一出关,他们的一举一动,对于鞑子们来说都是洞若火烛,一清二楚。
    而鞑子的动静,他们一点都不知道。
    往往都是在行军之中,突然鞑子大军杀到,猝不及防,吃了大亏。
    赵诚是行伍出身,当然知道情报的重要性。
    所以,直接调出最精锐的一个总旗,来作为夜不收向四面撒开。
    他们五人一组,分作十组。都是一人三马,带了足够的粮草,想跑多远,就跑多远。
    很快,就有夜不收小队跟女真哨探遭遇了。
    于虎刚参加强地军不久,但他训练更刻苦。
    别人休息的时候,他在训练拼刺刀。
    别人在喝酒聊天的时候,他在训练骑砍。
    于虎甚至因为训练强度太大,累晕过去过。
    于虎之所以如此地努力和拼命,是因为他心中有仇恨。
    他的村子,被流寇点灯子给屠掉了,他全家人,都死在点灯子手里。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他的老婆,当着他的面被流贼给轮掉了……
    于虎只要闭上眼睛,眼前就会出现那副画面,一个个流贼狞笑着,排着队进入他家,又拎着裤子满意地出来……
    于虎心中有恨。
    他恨不得杀尽天下流贼。
    赵大人救了他,帮他杀了点灯子。
    于虎没有其他想法,只想好好训练,跟着赵大人征战四方,杀鞑虏,杀流贼!
    于虎平时话极少。
    可在一次训练间隙,他曾经问过大人,以后有没有机会打流贼。
    大人说有。
    大人说,流贼将会是强地军最主要的敌人之一。
    大人说有,那就一定会有!
    于虎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训练好,等机会到来的时候,多杀一些流寇。
    因为他特别辛苦,所以,他成了战斗小组的组长。
    强地军现在的编制,七百军士分为七个战斗分队。
    每个战斗分队,是两个总旗。
    每个总旗,是五个小旗。
    每个小旗,是两个战斗小组,每个战斗小组五个人。
    从昨天开始,于虎又多了另外一个追求。
    他想加入先行社,成为先行社社员。
    因为赵大人是先行社社长,强地军骨干,几乎都是先行社社员。
    在强地军心中,成为先行社社员,是十分光荣的事情。
    于虎想追求进步。
    赵大人说了,作战勇敢,起带头作用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先进社社员。
    现在机会来了。
    杀鞑子!
    追求进步!
    成为先行社社员!
    “于组长,咱们运气也太差了吧?竟然被分到挨着城墙。
    旁边就是长城,就是咱们大明的守军,鞑子的哨探就算再嚣张,肯定也不敢来这里啊!
    咱们肯定只能看着别的小组立功了。”
    一名军士一脸遗憾地感慨着。
    于虎皱了皱眉头。
    他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这句话,是强地练兵教官强调最多的一句话。
    命令下达,于虎也只能听从。
    他刚想安慰手下几句,突然,远处地平线上,似乎有人影一闪。
    于虎立刻眼睛一亮。
    “有鞑子!”
    城墙上的边军,也出现了一阵躁动,有人挥着旗子,朝着他们大喊着:
    “兄弟,前面有鞑子来了!快跑吧!”
    于虎抬头看了一眼。
    城头守军都是一脸担心。
    作为同袍,他们是好心提醒。
    “谢谢兄弟们!不过,该跑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
    于虎摘下背着的步枪,举起来示意一下。
    然后,回头朝着身后几名队员一声令下:
    “兄弟们,各自找射击点,自由射击!”
    “是,组长!”
    几名队员答应一声,迅速散开,各自找了稍微高点的地方,架好步枪。
    ……
    “驾!”
    赫舍里带着三个手下,打马前行。
    远远地,他们就看到前面有红色的鸳鸯战袍晃动。
    “是明狗!冲上去,抓住他们!”
    “明狗竟然一人三马!他们的夜不收什么时候这么富足了?”
    “……”
    赫舍里几人见状,不但没有担心,反倒愈发地兴奋了。
    这都是他们的战利品啊!
    明狗就算是精锐,也一样不经打。
    他们四人,对方五人,这一战没有什么悬念。
    只要注意别让对方跑了就行。
    好在,那几个明军没有逃跑的意思,竟然下马,似乎是想躲藏起来?
    真是可笑!
    赫舍里有些看不懂。
    但是没关系。明狗总是做一些愚蠢的事情,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比如前两天,他们都已经断粮了。
    明狗竟然给他们送过粮食来……
    真是懦夫!
    赫舍里几人呼啸着,让胯下马加速。
    乒乒乓乓!
    爆竹一样的声响,在旷野中远远传来。
    对面火铳射击了?
    赫舍里一乐。
    明狗果然都是一样的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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