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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二节 白马非马、球王非王(二)

重生足球之巅 我倔我自豪 5664 May 11, 2024 2:20: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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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朗诵大赛的评委一共有六人,包括外语学院的院长,今天的嘉宾斯嘉丽女士,英语系的王振远教授等等。
  此刻,他们正在争执不下,争论的焦点是在沈曼和许欢身上。
  许欢的现场投票,比沈曼多。
  “斯嘉丽女士,我很喜欢你的作品,以下的言论也全都是就事论事,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认为,你刚才的行为不太妥当,你的上台相当于在为许欢站台拉票了,所以他现在的现场现场票数才会比沈曼多。”
  “我也是这么认为,裁判员都下场了,这场比赛还有公平可言吗?另外,我还要讲,这是英语朗诵大赛,不是英语诗歌大赛。单纯从朗诵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还是沈曼同学的表现更好。”
  “哦,王,我很抱歉,我刚才确实莽撞了,不过对于你说的我有一点不赞同。难道朗诵真能完全脱离内容,只从朗诵本身去评价吗?我认为不能。”
  “斯嘉丽女士讲的有道理,朗诵和内容,一个是表,一个是里,是有机统一的,不能分裂开来去看,我觉得许欢发挥得更好,应该得到这个第一名。”
  “我觉得,最关键的问题还是斯嘉丽女士刚才的上台,这在历史上是没有出现过的,是明显破坏了比赛的公平的。”……
  众人争执不下,最后还是外语学院院长笑眯眯地发话了,一锤定音。
  “关于第三名的人选,我相信大家都没有意见了,如今的争执就是在沈曼和许欢谁是冠军的问题上,而这其中最大的争议点,又是斯嘉丽女士刚才上台的疑似拉票行为破坏了公平性。”
  “既然如此,那我建议直接让两位同学加赛一场,各自朗诵新的篇章,这一次谁都不能再上台了,诸位看如何?”
  几位评委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点头,接受了这个建议。
  很快,这个决定就被传达到了许欢这。
  “加赛?”
  许欢一怔。
  过来传达信息的主持人点点头,“而且要用新的稿子,之前比赛用的不能再用了,你们俩快点准备一下吧。”
  等主持人走了后,许欢左侧传来一个声音。
  “之前你先上了,”
  声音的源头是沈曼,她是刚才主动过来认识许欢的,希望能能交个朋友,有空交流英语文学。
  此刻她正看着许欢,眼中有着兴奋和一丝骄傲:“为了公平,这次我先上。”
  许欢也没跟她争,直接点了头,“行。”
  两人之间定好次序后,沈曼就去准备了。对于她这种专业的来说,熟悉的朗诵稿很多,临时准备一点问题都没有。
  许欢却什么都不干,就只是往椅子上一坐,闭目养神。
  外头
  台上,主持人正在宣布加赛的消息:“……斯嘉丽女士的上台,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干扰票型的作用,鉴于这种情况,因此决定,沈曼和许欢两位同学各自加赛一轮,表演新的篇目!”
  这个消息一宣布,台下议论纷纷。
  “看来一二名就是他们了,要不然为什么光让他们俩加赛?”“好家伙,总算有非英语系的打进前两名了!”“感觉光从朗诵上来说,还是沈曼更强,加赛也有优势,随便找一篇经典,发挥优势就行了。许欢这是憋着大招来的,现在要念新的,不让他放大招了,没优势了啊”……
  英语朗诵大赛的舞台上,还是头一次出现加赛的情况,同学们都兴奋了起来,本来要走的也不急着走了,准备看热闹。
  尹磊坐在下面,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班里的学生看样子竟然打进了前二名,这绝对算是个成绩,自己这下算是露脸了。忧的是,许欢要是真夺冠了,自己可要批准他搬出去住。
  现在他也只能祈祷许欢勇夺第二名了。
  在现场众人的心思各异中,两位选手很快就准备好了,加赛正式开始。
  首先出场的是沈曼,她这次换了一篇《暴雪将至》,也是一篇英语的经典篇目,风格和《西风颂》算是一个类型的,都是那种气势磅礴的篇目,可能也是受了许欢刚才《西风颂》的影响。
  不过和《西风颂》不同的是,《暴雪将至》对于英语系的同学们来说很熟悉,阅读理解都做过不知道多少了,能够体会到这篇的美妙。再加上沈曼朗诵的也确实好,把那种气势给念了出来,因此一篇下来,引得英语系的同学们纷纷叫好,只觉是一种享受,其他系的同学们也都觉得不错。
  之后,便轮到许欢上台了。
  “这次我为大家带来的作品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许欢刚才闭目养神并不是真的闭目养神,而是又用脑波开启了地球OnLine,去了一趟地球。而眼下的这首诗,也是他从地球上找的。
  “作者……还是我。”
  听到又是许欢自己写的诗,台下观众哗然。
  怎么又是他自己写的诗!
  坐在前排的那些个老师、领导们也是眼神诧异:又来一首原创诗?
  在众人的注视下,许欢开始了他的朗诵。
  “Themostdistantwayintheworld”
  “isnotthewayfrombirthtoend”
  “ItiswhenIsitnearyou”
  “thatyoudon’tunderstandIloveyou”
  ……
  这首诗和《西风颂》风格不同,他也换了朗诵风格,从战斗走向了文艺。
  沈曼之前朗诵的是《群星黯灭之日》,是一首文艺诗,这次换了《暴雪将至》,相当于从文艺走向了战斗。
  两人这一波,算是极限换家了。
  而和《西风颂》一比,许欢现在这首《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无疑要容易理解得多,英语系的学生们很容易就理解、并感受到了其中的美,因此一个个都惊了——这是他自己写出来的诗?!
  前排坐着的诸位老师、领导们,也是眼神惊异:这学生,可以啊,这首诗同样精彩优秀,而且从大众的角度来看,这首诗显然要更能打动人!藲夿尛裞網
  斯嘉丽则是激动不已:他果然是一位天才诗人!而听着听着,她也再一次陶醉在了这首极其优美的诗中。
  后台,沈曼站在选手通道,静静地看着台上那个正在朗诵的男生,眼神闪烁不定。
  “老师,”她突然开口,“我想不用再比了,我认输。”
  一旁站在的刘先坤不理解:“为什么?虽然我也承认,他这首诗写得太美了,朗诵得也非常棒,可是比都比了,投票结果也都还没出来,而且这还是朗诵比赛……”
  沈曼阻止了他,笑着道:“如果我赢了,我反而会觉得是一种羞辱。他应该拿这个冠军,他也必须拿这个冠军,这个冠军只能是他的。”
  “……好吧,我明白了。”刘先坤快步离开,去那边告知沈曼的决定。
  这引得评委们那边,又是一阵小骚乱。
  而台上,许欢也已经朗诵到了最后。
  “……Oneisflyingatthesky”
  “theotherislookinguponintothesea”
  诗念完,许欢稍息了两口气,现场暂时平静。
  下一刻,英语系的学生群中,有零星的掌声响起,很快掌声就在英语系的学生中连成了一片。再看那些学生,不少都是满脸钦佩,赞叹不已。
  这首诗写的太美了,其中很多句子,更是被一遍就记住了。
  “Themostdistantwayintheworld,isnotthewayfrombirthtoend,ItiswhenIsitnearyou,thatyoudon’tunderstandIloveyou,金句啊!我要摘抄在我的记事本上!”“这首诗也太牛了!真是他自己写出来的?”“这是我今年、不,近五年来听到最美的诗!”“我感觉我的心已经化了”……
  英语系的学生们,算是被这首诗彻底征服了。
  这边台上,许欢完成了这一次的朗诵,正迈步抬腿,就要下台,却见主持人突然上了台来。
  “各位,在这次加赛中,沈曼选手选择了认输,因此本次加赛,许欢选手将直接胜出。”
  这个消息一宣布,台下轰然。
  英语系的那些学生们反应还算比较平和的:他们中虽然也有不少人听到这个消息一脸愕然,但是稍一琢磨,也体味过来了。
  换做是他们自己上的话,估计也投降了吧?
  可现场还是有很多非英语系的学生的,他们炸了:“认输?还没开始投票评分呢,怎么会认输的啊!”“黑幕,肯定是黑幕!”……
  现场骚乱了起来。
  台上的主持人是学生会的学生,似乎经验不足,没预料到会有这样的反应,一时之间有点慌,不知所措。
  许欢看了一眼,直接又凑身到了麦克风前,二话不说,直接朗诵起来。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
  台下骚乱的学生们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一下搞懵了:他干什么?
  随着许欢的抢麦,骚乱瞬间被懵逼取代。
  随后,懵逼逐渐变成了安静,聆听。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张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遨游天际”
  “一个却深藏海底”
  “各位,这就是我刚才那首诗,小小翻译了一下,分享给大家。”
  全场安静。
  那些之前骚乱的非英语系学生们,此刻也不再喊着黑幕了。
  之前的英语诗,他们可能还听不太懂,只是听个感觉,但是现在这样一翻译过来……
  很多不同语种之间的诗歌翻译,会存在文化隔阂,导致翻译过来之后就没那个味道了,但是许欢这首不同,翻译过来,依然足够惊艳,并令人记忆深刻,回味无穷。
  这些学生们瞬间被炸到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稍片刻,安静的现场,有声音响起,逐渐窸窸窣窣,开始热烈。
  “我靠,这首诗也写得太牛逼了吧!真是他自己写的?”
  “金句,又是金句,全是金句!”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呜呜呜,属实是被美哭了!”
  “好好好,我偷,我再偷,我狂偷,全是我的句子了,这就换签名!”
  “难怪沈曼认输了,唉,人家比朗诵,他直接比写诗,作弊啊,绝望啊!”
  ……
  对于沈曼认输,现场终于达成了共识,再没人有异议了。
  而在人群中,陈薇坐着,怔怔看着台上。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是写给她的吗?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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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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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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