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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惩罚

全球魔法降临狂潮 海绵墨水 2178 Aug 5, 2021 10:58:03 PM
    “请大家安静一下。”
    徐磊整理了一下衣服,随即瞪了身后的李宇一眼。
    李宇白了徐磊一眼,示意他继续。
    “众所周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什么最重要?”
    徐磊问道。
    “就如刚刚李宇少将说的,我们的孩子就是我们华国的希望,因为只有源源不断的孩童建设国家,我们华国才会伫立在全球化的浪潮中。”
    “我们华国的综合实力位居世界第一,而我们孩子就是我们未来的希望。”
    “如果我们要一直保持第一的地位,就要给自己的孩子最大的优待。”
    “让他成材,建设国家。”
    “但是随着我们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以及最近几年与恶魔的对抗,社会秩序有些愈发的不稳定,导致了许多违法犯罪的行为产生。”
    “而其中我最厌恶的便是拐卖儿童。”
    徐磊顿了顿,随即说道:
    “最令人气愤的是,在这些人们眼里,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种族。”
    “甚至他们的心都在恶魔的一方。”
    “为了讨好恶魔,在全华国范围内拐卖儿童通过献祭给恶魔,以至于他们能够得到一些好处。”
    “但是我们也不想想,一旦我们人类在这场前所未有的战争中输掉话,会是什么下场。”
    徐磊无奈地摇了摇头。
    “而这一次我们在前线截获了关于这场献祭之事,因此我与李宇少将便亲自开始着手调查这件事情。”
    “令我们感到诧异的是,这场祭祀竟然还在我们华都!可见这犯人是多么胆大包天。”
    “不过令我们感到高兴地是,我们终于成功的把这些孩子给解救出来。”
    “这就是我的叙述,谢谢大家。”
    徐磊看着台下的记者们,会心一笑。
    另一边。
    “你们是从哪个地方把白小飞拐过来的?”
    一名警察亲自问道。
    “时间太过久远了,我早就忘记了。”
    白母无所谓的说道。
    到了这个地步,反正自己也是一个死,无所谓了。
    “嘴硬是吧?”
    警员一脸冰冷的说道。
    白母不理不睬,看着周围。
    “阿彪!”
    “到!”
    一位叫阿彪的警员出列。
    “经上级通知,可以对这拐卖儿童的犯人使用刑具,一会儿让她尝尝刑具的味道。”
    “好勒!全都交给我吧!”
    阿彪一脸狞笑的说道,随即便走向了一旁的器材室。
    不一会儿,阿彪便拿了出来一道东西。
    “阿彪,给她讲一下这个东西的来历。”
    警察队长狞笑地说道。
    阿彪点了点头,随即对着面前的白母说道:
    “你可要听好了!”
    “这个东西叫做铁莲花。”
    “铁莲花”是中国古代一种酷刑,专门针对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而制作的。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做“骑木驴”,也叫做“骑木马”,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花,对女性下体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原来,“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下体的血肉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插入其下体,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具之一。
    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古典名著《水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的描写。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皮条和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处“剐刑”: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下体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有关资料表明,在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说的“混棍”,一边抽打女犯的后背,一边强迫其高喊:"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到了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加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的“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这名女子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清朝时期,官场刑狱又发明了比较复杂的“木驴”刑具,与原先“木驴”不同的是,这类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下体里一下一下地**。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下体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阿彪在念这些东西的时候,时刻看着面前白母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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