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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5章 皇妃召见

伏天氏吧 净无痕 2527 Aug 7, 2021 8:4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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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剑山庄。
    二十年前。
    沈孤鸿和离欢约定好的地点。
    恩怨就在明日了结吧,沈孤鸿心想,我和她缘起缘灭皆因一个“情”字,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心,我许不了你想要的荣华,那俗世的繁乱并非我胸怀所向,然而欢妹你却太执迷于虚妄的热闹。我将这霸剑山庄全部的富贵托与你,只带走“狼刀”和第一次见面你送我的唐扇,看这扇子在我身上从未轻慢了它,事到如今扇面上路畅(唐朝诗人)的诗句依然字字清晰:
    宝扇持来入禁宫,
    本教花下动香风。
    欲知无限伤春意,
    尽在停针不语中。
    欢儿,我沈孤鸿一生浪迹天涯,自问志比苍鹰,并非像大多数男人那样个个追名逐利之徒。而我如今垂垂然老之将至矣,早已释怀你当初的选择。毕竟如果我是一个女人,也许也会选择他那样的男人。但是世道艰辛凄苦,是人知面不知心,你有现在的处境我也并不奇怪,只愿你莫再回头,一心只顾往前走吧,人生短短数秋时光,切记珍惜当下。
    沈孤鸿的月下独白,离欢自然不会听到。作为一个女人,离欢的独白可谓是完全另一番景象。
    姓沈的,你当初为何不接受那份功名?就你清高了不起?世人都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怎么就烂泥一般,跟你那些没出息的江湖弟兄像条流浪狗似的东荡西游。若不是你的选择,我现在或许都已经是太尉夫人了,人间疾苦我也知道,可你一个匹夫又能掀起多大的波澜呢?哎,造化弄人呀。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
    山西,月华楼。
    沈孤鸿早早等在约定的地方,白银六十两,买断了顶楼最大的包间,只因这房间的窗外能看到他俩第一次见面的河边。
    良久。
    “你来了。”
    “嗯。”
    “天晚风寒,可曾着凉?”
    “穿了绒袄。”
    “坐”。
    离欢:你还记得那河边?
    沈孤鸿:我还记得那首诗。
    离欢:你好吗?
    沈孤鸿:不好不坏。
    离欢:。。。。。。
    沈孤鸿:你好吗?
    离欢:......不好不坏。
    沈孤鸿随手拿出来一个匣子。
    沈孤鸿:这里面是山庄的房契,我已遣送了庄里的老小,剩下的金银细软够你将来的生活了,值钱的东西全在暗室封存,你知道地方。
    离欢:你要走?
    沈孤鸿:没有留的理由。
    离欢:你一点没变。
    沈孤鸿:你也一样,还是那么美。
    离欢:哼,哎......
    沈孤鸿:有缘再见。
    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葬落花。那天之后,再也没人见过沈孤鸿,江湖上也再没有横推八百无对手,轩辕重出武圣人的霸剑山庄庄主沈孤鸿的大名。那日之后,山西城里多了一个风韵卓绝的半老徐娘,终日停留在月华楼,一个人点一堆酒菜,每天醉生梦死,再后来也不见这个女人,本应成为神仙眷侣的一对儿就这么消失在了人海,只可惜沈孤鸿手上那把“狼刀”,也随着这位大侠的隐入尘烟而消失不见,据传说那把狼刀在黑夜中拔出刀鞘会有狼嚎之声,其声音能撕开地府的通道,魑魅魍魉听见刀声无一不魂飞魄散,不过听说最近有人在宁夏那边见过此刀重现江湖,不知道江湖上又会掀起什么样的血雨腥风。
    ——————
    “哇,琼宇妹子,你讲故事的水平简直比杜鹃楼里的说书先生强着数倍啊!”
    ”嘻嘻,并不完全是故事,还是有很多情节是有人亲眼目睹的。”
    “不过刀出鞘有狼嚎之声,也有点过于夸张了吧?”
    “傻子,还真是没见过世面,我爹有把青光剑,月色下真的会有靛蓝色的寒光呢,可惜我爹看得紧,没有机会拿出来展示。”
    “好吧,原谅我这山里孩子见事少。嘿嘿”
    “看你这傻样子,嘻嘻,对了,这个给你”
    叶琼宇从怀中变出一把折扇,递给了秋水。
    秋水:哇,这情节怎么这么熟悉,哈哈,可惜我不是沈孤城,你也不是离欢。
    叶琼宇幽怨道:哼,可惜我也不爱追名逐利的男人,你也不是沈孤城。
    秋水眼看叶琼宇有点生气,连忙道歉到:好好好,这扇子送我真像是宝刀赠草寇,委屈了这好物件了,行了吧?
    叶琼宇桃红色的小嘴一撇道:哼,这还差不多,你这草寇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秋水:这上的诗也好,画也美,要我说这比什么离欢那把扇子高级的不知道多少倍,你看这诗:
    山川异域三万里,
    风月同天自相聚。
    莫愁前途无知己,
    明朝谁人不识君。
    嗯,甚美,后两句借用高适的《别董大》,语言质朴,格调豪迈,这才是江湖嘛,就应该快意恩仇,儿女情长的算什么英雄好汉。
    叶琼宇:我呸,你真是猪脑袋,你就是这么理解我送你的东西的?
    秋水纳闷这姑娘怎么又生气了,我是在夸她的东西好呀,哎,女人真复杂。我有点理解沈老剑客为啥不辞而别了。
    “好了好了,小生对姑娘赠我的折扇感激涕零,并将每日随身携带,看之前沐浴焚香更衣,三跪九叩,时刻惦记着姑娘的大方情谊,这下如何”?
    “你这油嘴滑舌的呆子,我回家了,再见。”
    叶琼宇掉头脚步加快的离开了,害怕秋水看见她脸上浮现出的局促的红晕。秋水心想,每天上书院学习,也就下课回家这一段路程最为开心,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下去该有多好,嗯,莫愁前途无知己,明朝谁人不识君。这说的不就是本大侠么,哈哈哈。
    ——————
    “黑刀?不是死了么?”
    叶欢程诧异的问向桌旁的闫峰,闫峰便是妍莫愁的真名,只不过这个名字只有叶欢程知道。
    闫峰:一个人死了,他便可以肆意的活着。而他活着,或许有数不清的麻烦。
    叶欢程思考了一阵:噢,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野猪寨的那场械斗是这孙子自导自演的一出好戏?
    闫峰:聪明,只不过这个黑刀也好白剑也好的不重要,充其量只是个投机倒把的小飞贼,量其能耐再大也不敢动那东西的主意。我疑惑的是他幕后的黑手到底是何方神圣?你我都清楚这东西寻常百姓或者山野蟊贼根本就没有渠道销赃。谁敢接这烫手山芋?
    叶欢程:那这山西行脚商人也是他们一伙儿的了?
    闫峰:八成是指东打西,狸猫换太子的把戏,咱们押镖的都知道,哪有揣着宝贝还敢这么得瑟的人,真货估计早已经瞒天过海了。
    叶欢程:事关重大,刑部衙门的李头昨天找我来探听虚实,脸色可不怎么好。
    闫峰:那些饭桶本职的工作出了纰漏,来找你有什么用,你认识的人多又不是你的错。
    叶欢程:嘚,小声点,你怎么这么大岁数了还这么虎啊你,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这么热闹的地方你知道哪个歪毛淘气回头听风就是雨的告你一状,你跟这些小瘪三置气还能有个完?
    闫峰:那倒是。
    “咦,;楼下那是你们家千金刚走过去了,书院这么早就下课了嘛?”
    “是吗?得了我得回去给丫头张罗晚饭去了,这疯丫头这两天疯疯癫癫的。”
    “哈哈,我知道内情,就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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