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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九章 九层古塔

玄幻:我真不是盖世高人 李凡 7229 Sep 27, 2021 9:5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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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的关外异常寒冷,静驱车来到阳关镇,她将车停在一家客栈门口。
  “今夜就在这里入住,等天亮就去沙洲城。”
  庹荻裹了件略显破旧的大衣从车上下来,对蹲坐在门边一角偷懒的小二叫道:“小二,上两壶热酒,切两斤酱牛肉。”
  回头看了眼还不愿下车的静,无奈道:“这里到沙洲还有半日的路程,夜里寒冷,你修为高顶得住,我可顶不住。明天去了沙洲,我们多备点干粮,日夜赶路的的话,再有个三五天就能到玉门关了。”
  静并未理会说话的庹荻,她仔细观察了这个不大不小的阳关镇,眼神中充满警惕。
  庹荻叹息一声,上前扯过她手中的马缰,将马车迁到客栈侧后方的马棚里系上,从一旁的干草堆里胡乱抓了一把干草扔在马面前,然后便自顾着向客栈里走去。
  “坐外面。”
  静冷冷的声音传来,庹荻虽说有些不解和疑惑,但也没想过这样的小事就和她辩论什么,在过去一个月的路途上,他试过很多次想要和她争论行进方向,但是在与她的争论中庹荻从未赢过,这也导致他们时常走错了路。
  不是庹荻讲道理讲不过她,是她从来不和他讲道理。与他比起来,静更像一个家主,她很少说话,可是只要开口,那就如同下命令一般不容置疑,不容更改。
  在客栈门边的大棚里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庹荻将身上的大衣裹得紧了些。
  冬日西斜,落日余晖;寒风飒飒,枯木潇潇。
  从小镇外的古道上大步走来一人,鲜衣华服,铁青着脸,一柄长剑斜插在肩后,一双眸子像是刚从鞘里抽出的剑,正盯在枯树下的剑上。
  剑在树下,插在沙土里,剑身包裹一圈乌黑的布条。剑的上方,一名青年倒挂在光秃秃的树枝上。
  “是你约的我?”
  背剑那人问枯树上倒挂着的那名青年。
  “关外飞鹰?”
  “是我,你是?”
  青年从树上下来,站在剑旁。
  “玉门关,锤木镇,一剑封喉韦辰。”
  “约我来做什么?”
  “这一带你很出名。”
  “有些名声,你是为名?”
  “混江湖,名声很重要。”
  “名声有时候也是一个包袱,一个永远也甩不掉的包袱。”
  “我年轻,不怕背包袱。”
  “你想怎么做?”
  “杀你。”
  “可我不想和你动手,两年前我就已经不出手了。”
  “你来了,背着剑来的。”
  两年来都不愿出手的人,还是背着剑出现在了这里,他心中所想不必多言。
  韦辰继续说道:“在江湖中,想要出名很难,你很出名,自少在沙洲城一带很出名,杀了你我也能出名。”
  “是的,杀了我你也能出名。”
  “动手吧。”
  关外飞鹰笑了,笑得讥诮而冷酷,道:“你可知,入江湖易,出江湖难。”
  韦辰嘴角勾勒一道伏线,道:“只身入江湖,从此江湖人。”
  他伸出一只手,按在一旁的剑柄上,又道:“这把剑已经染了血,江湖人的血。”
  关外飞鹰闭口不在言,一双眸子突然从那柄剑上挪向韦辰。
  剑光一闪而过,剑已经出鞘,如雷似电般刺向韦辰的心。
  这一剑真如箭一般直直地掠过。
  这一剑很厉害,过去死在这一剑下的人很多,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刺中韦辰的心,他的喉咙反而传来了冰凉。
  韦辰的剑已经刺入了他的喉咙。
  “为何不用飞鹰十一剑?”
  韦辰有疑问,然而关外飞鹰已经不能回答他的问题。他拔出了他的剑,慢慢地从关外飞鹰的喉咙里拔出来。
  剑尖抽出后,他挥手向地一扫,剑身的血全部飞出洒在地上。
  暮色渐暗,坐在客栈大棚下的庹荻目睹了街上发生的这一切。
  喝了口热酒,将口中牛肉咽下,道:“好快的剑,两人的剑都好快。”
  庹荻大快朵颐的时候,静只是细嚼慢咽的吃了两片薄牛肉,没喝酒,喝了点清水,她也没看庹荻,同样没看街上交手的两人,她从坐下开始,就一直注视着街对面酒楼下坐着的一个人高个子壮汉。
  “两个通灵上境而已,江湖中这样的人多如牛毛。”
  静的突然开口并未惊讶到他,她偶尔是这样,会突然说上一句较长的话,但语气是不会变的,依旧是如此冷淡。五⑧16○.com
  “我以前也是通灵上境,没这么强啊。”
  “军中学的东西多,不够精。”静轻轻转头望了庹荻一眼,又道:“你还小,经验也不足。”
  庹荻有些好奇,怎么这会儿她突然开始和自己说废话了,吃了两口酱牛肉就转性了?不过还没等庹荻细想,街上又有了新变化。
  暮色更深了。
  韦辰的剑入鞘时,从暮色中出现了三匹马,马上骑着三个人。
  三人,三柄剑。
  他们各个都衣着华丽,看上去很是贵气,最老一人已经须发皆白,最年轻一人的年龄同韦辰相仿。
  老人说道:“关外飞鹰约我在此交战。”
  年轻人说道:“他还约了你们?我以为他只约了我。”
  “他死了。”
  马上的三人同时看向倒在地上不动的关外飞鹰,又望向说话的韦辰,神情各不相同。
  “你杀的?”
  “是我。”
  “你是谁?”
  韦辰在次将手扶在剑柄上,笑道:“一剑封喉韦辰。”
  他缓缓抽出刚刚入鞘的剑,再道:“约你们的也是我。”
  马上的年轻人笑了,笑得讥诮而轻狂,道:“想杀我等出名?”
  韦辰轻轻点头,道:“正是。”
  白须老人说道:“狂妄自大的小子,我们谁上?”
  韦辰:“不必了,一起上吧。”
  “一起?”
  韦辰:“对,一起。”
  三人同时翻身下马,对韦辰怒目而视。
  突然,一道黑影闪过,刚刚下马的三人中有两人倒地,一动也不动。还剩白须老人眼神震惊的望着坐在酒楼下的高个子壮汉。
  高个子壮汉身披黑色的长袍,浑身上下裹得严实。刚刚黑影闪动,他的长袍轻轻拂动之后,旁边的长凳上多了两颗人头,正是刚刚骑马来的三人中的其中两人。
  一阵微风吹过,高个子壮汉的黑袍被掀起一个角,黑袍下是精良的贴身铠甲。
  “官府的人?”白须老人忍不住呼出声。
  “高勤,陆九,擅杀朝廷命官,还敢出现在大街上,该杀。”
  高个子壮汉端起酒碗一口喝干,起身离去。
  自始至终他都未曾看过其他人一眼。
  客栈前衔着半块酱牛肉的庹荻双眼凸起,呆若木鸡。直至那个高个子壮汉离开了阳关镇,他身旁一直紧盯高个子壮汉的静才稍松懈了几分。
  静:“很强。”
  嘴上衔着的牛肉掉落,庹荻呆呆的问道:“那人是谁?”
  “骠骑左都尉。”
  “骠骑左都尉!”庹荻重复了一句。
  他大为震惊,从小在军中长大他不可能不知道骠骑都尉。
  庹荻:“领三军之勇,冠天子威名,陛下身边最强之军,唯从天子令,杀天下人。他们是皇帝手中最锋利的刀,可为何是骠骑‘左’都尉。”
  静:“骠骑都尉本就分左右。”
  庹荻望向静,眼神中充满了疑问。
  静:“左都尉是由右都尉中百里挑一选出的十六人组成,他们是皇帝暗处的刀,用来替大周帝国割除暗处的毒瘤。”
  庹荻:“没听说过,只听说皇帝身边有骠骑都尉。将中骠骑大将军,兵中骠骑都尉军。”
  静:“先帝晚年不喜杀戮,解散了左都尉。”
  庹荻:“骠骑都尉不好?”
  静:“不论出生,不管善恶,不计种族,只论强弱,强者留下,弱者无生。骠骑左都尉就是大周王朝的恶,极致的恶。”
  庹荻:“犯过大周法度之人也要?”
  静:“本就是做精淫掳掠之事,不论过往,进了骠骑左都尉的人没有过去,甚至没有名字,只有代号。”
  庹荻:“先帝不是解散了?后来为何又有了?”
  静:“江湖纷乱,掌控江湖需要这样的恶,纯粹的恶才能镇住这座江湖。所以十年前又重组了左都尉,值得动用骠骑左都尉的人不多,所以少有人知晓。”
  说着这些话,静一直以来都古井无波的脸上露出了愤怒情绪。
  “就是他们,就是骠骑左都尉,王爷的黑甲护卫军就是死在了这群人手中。”
  庹荻听说过,静之前就是黑甲预备军的一员,对于黑甲军,她有着强烈的情感依托。
  庹荻:“骠骑左都尉的人出现在这里,目的……”
  “王爷。”静伸出颤抖的手,端起一碗酒打湿了薄唇。
  很快她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继续说道:“刚刚那人代号睚眦,我见过他,但他没见过我的模样。还好,现在已经十一月了,关外混乱,他现在还在此处,想来是不知道王爷的行踪。”
  “你和他的差距有多远?”
  庹荻见过静出手,很强,但是,仇人出现在面前,静却没有动手,只能证明对方比她强,强到她不得不冷静。
  “神灵境与半步聚神。”
  庹荻倒吸一口凉气。神灵境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传说中的境界,能达到那一步的人少之又少。这样的强者,难怪能够轻而易举将那两人的头颅摘取。
  暮色更深了,黑暗已经笼罩大地。
  白须老者声音有些颤抖地问道:“还打吗?”
  他问的自然是韦辰。
  站在枯树底下,手中依旧握着剑的韦辰愣愣出神,从刚刚两人在他面前倒下,头颅被摘去,整个过程他只看见了一道黑影,至于那人是怎么动的手,他一点都不知道。
  缓缓回过神后,韦辰苦笑一声,道:“习剑十年,今日方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白须老者无奈道:“你小子还年轻,老夫已是暮年,像刚刚那样的强者我年轻时也遇见过一次,那件事成了一座大山压在我心中,苦其一生我的境界再难攀升。如今我想问问你的想法,小子说说见识了天有多高后你的内心在想什么。”
  “我想去看看,在那样的高度看江湖,有何不同,我想知道他们眼中究竟是怎样的风景。”
  白须老者笑了,很真诚地笑道:“你小子比我厉害,有野心。”
  “今日不打了,名声在响又如何,江湖中还有这样的强者存在,我们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闹着玩。没意思,再见了老东西。”
  韦辰收起剑,转身离开,在暮色中留下一道萧瑟的背影。
  “没得看咯,走吧,开间房睡觉,明日买好酒水干粮,我们还要赶路。”
  庹荻潇洒的吞下碗底最后一滴残酒,扯了扯身上的大衣,走进客栈。
  见识了这样的强者,很多人心中都有或大或小的变化,然而庹荻却没有。倒不是他见过这样的强者,只是他心中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追求是什么。神灵境确实很强很强,但这样的强者又如何?能一人击溃兽族的大军?
  没有见识过战争的孩子和不知道和平为何物的孩子,眼里的世界是不同的,他们的想法也就各不相同。
  强者固然让人害怕,但正真的战场中心才是最恐怖的地方,不只是生死的问题,就好像你身处一架绞肉机中,四周除了冰冷的刀刃就是恶臭的内脏和裹挟着鲜红血液的碎肉块。没有理智的思考,也没有感性的意境,在那里甚至没有人的概念,只有杀与被杀。在这样的地方呆过之后才知道。生?死?不足挂齿;强?弱?轮不到你担心。
  难道对方强到毫无希望就不进攻了?可笑,十万大军围困允城,断水,缺粮,命令下来之时,只有十三岁的庹荻依旧得提枪上阵。明知是十死无生的局面,号角吹响便不能退后半步。
  军队就是这样的地方,战场就是这样的残酷,庹荻就是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人。
  怀中摸出了离开福来楼时拿的银子,高声道:“小二给小爷我弄桶热水,爷要搓泥球。”
  神灵境不过如此,百万兽人也不过如此。这就是他的想法,一直以来都是如此的想法。以前身处军中是如此,如今孤身一人,他依旧是如此想法。
  兽族没有神灵境的强者?有,可那又如何,他依旧要踏平兽族祖地,这是庹荻发过的毒誓。
  泡在热水中,自言自语道:“神灵境,若是我有神灵境,然后带兵打仗是不是就可以勇往直前,不用担心敌方的斩将行动?冲在军队最前方,一边杀敌,一边指挥百万雄师的将领在过去有过没?哎,没看过兵书,不知道有没有。但是,想起来就觉得帅,自己若是能如此,一定能超越前代名将,一骑绝尘。
  冬日的残月高挂夜空,梦中庹荻看见了他爹。
  西出阳关无故人……
  那是哪一年的事呢?望了,好像那时候我还能够爬在爹的背上撒泼。对呀,他念这首诗的时候我正是趴在他的背上,他骑在马上。诗的全句已经忘了,只记得有过这句“西出阳关无故人”,父亲脸色有些不好,是伤感?不是很懂啊,那种情绪。
  冬日早晨的暖阳是大自然最好的馈赠。
  从睡梦中醒来,用清水润了润眼角,擦去脸上干涩的泪渍,穿好衣物便下楼找客栈老板付钱去了,昨日梦了些什么他记不清了,也不想去想。
  太阳高悬,即使是在冬季,在关外的沙地上依旧让人干渴难受。
  驾马车的静问道:“路对吗?现在已经正午了。”
  庹荻从车中歪出个脑袋,望了望刺眼的太阳,道:“我怎么知道,上次走这条路的时候,我还没马腿子高。你不是前两月才走过这条路,你都不知道?”
  “王爷的行踪不能让太多人知道,我们避开了所有大城,这条路我没走过。”
  庹荻有些头晕,无奈道:“客栈老板说,向东偏北一点,最多半日就能看见沙洲城,出发时给你说了呀,是不是你走过头了?”
  静回头瞪了庹荻一眼,吓得庹荻感觉将脑袋收回马车内。
  脑袋收回了马车,声音依旧从车厢内传了出来,“你是不是分辨不清方向啊,姐,迎着太阳的左边一点走,你都能错咯。好像,除了最开始沿着伊丽河走的时候你没有迷路,后面每次都与既定的路线相差甚远啊!每次都能偏离个十万八千里,你也算是人才咯。果然他们都说女人最是靠不住。”
  静手中的缰绳被拽得紧紧的,缰绳下套着的马险些没被她拽倒。
  车厢摇晃两下之后,庹荻知道静应该是正生气了。他赶紧岔开话题,说道:“我们先找个树荫处歇歇,就算你我受的了,马儿也受不了,一连赶了半日的路程,它也需要休息。”
  庹荻从门缝里看了一眼静,见了她阴沉的脸,庹荻决定今天一天都不能离开这个车厢,否则她肯定会撕了自己。
  他自己倒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惹到了她,说的话也没什么问题。
  静情绪控制能力一直很好,可就是见不得别人说她是女儿身,不成事。这是她一直以来都很计较的一件事。
  以前在黑甲军,很多人就是这样调侃她,说女人不行,想要穿黑甲还早得很。虽说都是些只知道打打杀杀的大头兵,说话粗鲁些,却没有恶意。但是这样的调侃对于当时时年纪不大的静有很大的伤害,甚至有段时间她一度记恨自己是女人这件事。
  庹荻自然不知道这些,他全当这女人性情古怪,不予理会。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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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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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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