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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3章 正道掌门的妖女妻51

快穿之男神攻略手册 奂楚 45243 Aug 6, 2021 2:36: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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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而坐的独仙和迷亭先生正打算下围棋,棋盘就摆在壁龛前面。
    “谁输了谁请客,白玩可不行。知道吗?”迷亭对独仙说道。
    “原本是挺高雅的事,这样一弄岂不庸俗了?一和输赢牵扯上就无趣了,哪儿还能够专心下棋。要想理解棋中滋味,必须想‘云无心以出岫’那样心无旁骛,不要理会什么输赢。”独仙君一边说道,一边像往常那样将自己的山羊胡子捋了捋。
    “又来这一套,要知道和你这种神仙之人对弈是颇费精力的。因为你这个人啊,与《列仙传》里的人物相比,也毫不逊色。”迷亭揶揄道。
    “不过是在弹无弦琴。”独仙说道,语气颇为自得。
    “那无线电报呢?你是否也要拍啊?”迷亭说道。
    “快下棋吧,说那么多废话干吗?”
    “你用白子?”
    “无所谓,黑的白的都行。”
    “看看,你这仙人还真是当之无愧,根本不在乎这些。你用白子我自然就用黑子喽,好了,你随便下子吧,哪儿都可以。”迷亭说道。
    “按规矩来说,黑子先下。”
    “既然如此,那按规矩从这儿下吧,我也好让着你些。”
    “从这儿下?哪有这种规矩。”
    “没有又怎么了,全当我的新发明了。”
    我不过是一只猫,自然没有那么多的见闻。所以直到近期,我才知道棋盘这种东西。愈是思及,我愈觉得这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将一块方形木板割裂成很多小方块,看起来十分拥挤,然后还将一些黑色、白色的石子摆在上面,乱糟糟地晃花了我的眼睛。接着就开始吵吵嚷嚷地争论什么胜负、输赢。这棋盘也就一尺见方,我的爪子一挠就能让它满盘凌乱。俗话说:“结为草庐,解为荒原。”正是这么个道理。所以说,这个游戏啊,当真是白费力气。与之相比,倒不如袖手旁观,似乎要更加悠闲。
    除此之外,最开始时,走了三四十招的棋子摆得尚算协调,可是等到了关键时刻,哎哟,真是不能看了,黑子、白子全都挤在了一起,颇为紧密,真是悲惨。而且看起来,它们离掉下棋盘也不远了,所以只好拼命地嚷嚷着:“太挤了!太挤了!”然而尽管如此,想让对方让出位置也是不可能的。虽然互相拥挤,但它们也毫无办法,只能遵循命令在那儿保持不动。想让先生命令自己退去?它们并没有这种权力。是人类发明了这种围棋,所以从棋盘上,我们也能看出人类的喜好。然而对那些棋子来说,它们却只能无奈地一动不动,如果从这点上来看,人类狭隘的品性可见一斑。如果可以从棋子上揣度人类的品性,我们就必须承认,除了不管怎样都不肯向前迈进的两条腿外,人类还喜欢将自己的地方用小刀切割零碎。世界原本很宽广,却被他们变小了。总而言之,人类这种动物,总喜欢这样自寻烦恼。
    无论遇到什么事,迷亭先生都能从容不迫。至于独仙君,此人颇有禅机。这个旧棋盘原本扔在壁橱里,今天却被他二人翻了出来,实属难得。这场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的游戏就开始了,至于他们心中的想法,谁知道呢。从最初开始,他们二人的下法就十分胡闹,这样两个人竟能碰到一起,真是不容易。在棋盘上,白子和黑子胡乱摆放着,根本没什么规律。不过可惜的是,棋盘只有有限的空间,当越来越多的棋子摆满了横竖上的各处时,棋局最后只能陷入僵局。就算他们再如何从容,、再如何有禅机,这种局面也是不能避免的。
    “把子儿放在那儿?迷亭,你怎么能这么做呢?你这棋下的,真是毫无章法。”独仙说道。
    “在出家人那儿,这种下法也许不行。但是在我眼里,这下法可属于本因坊式,只能这样喽。”迷亭说道。
    “那你可就要死了,如果把子儿放那儿的话。”
    “‘臣死且不避,何况彘肩乎?’我这样再来一下就差不多了。”
    “你可真行,竟来这一下。那为了提防你,我就下这儿吧。‘熏风自南来,殿角生微凉[99]。’”
    “哟,你可真是厉害,竟来了这么一招。按我原本的预想,你估计不会下这儿的。那我再下这儿,你没办法了吧?‘八幡钟,快撞吧!’”迷亭说道。
    “没办法了?是有点儿费事,不过看我的,这就截断你。‘一剑倚天寒[100]。’”独仙说道。
    “哟,这可坏了!让我悔步棋吧,这个地方被你截断我可就完了,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你在这种地方下子儿根本就不行,之前我就已经警告过你了。”独仙说道。
    “抱歉,抱歉,不就是一个子儿的事吗?拿掉这个白子吧,拜托了。”迷亭说道。
    “那个子儿也拿?”
    “还有旁边的那个呢,也拿掉吧。”
    “你这家伙,真是厚脸皮。”
    “你看到那个子儿了?——你这话可见外了,咱俩多熟啊。快把它拿掉吧!‘慢点儿、慢点儿,在这生死关头,英雄出场了。’”迷亭说道。
    “我可管不着那么多。”独仙说道。
    “不管怎么说,你快让一步吧。”
    “又悔棋,这都第六次了。”
    “你这家伙,记性倒好。没准儿等一会儿,我悔棋更厉害呢,所以你还是快点儿让一步吧。你呀,真是顽固的家伙。原本我觉得你已经能超然物外了呢,毕竟坐禅了嘛。”迷亭说道。
    “我要想赢,就必须截断你这个子儿……”独仙说道。
    “最开始时你不是已经说了吗,对输赢不在乎的。”
    “我确实不在乎,不过要是你赢了,同样非我所想。”
    “听听这道理,领悟得可真不错,和你那套‘春风影里斩电光’简直差不多啦。”
    “是‘电光影里’,哪有什么‘春风影里’啊,你这家伙,弄反了。”
    “哈哈哈,你这脑袋还挺清楚,我寻思这个时候你大概该犯错了。算了,不悔就不悔吧,谁让你不同意呢。”
    “你还是认了吧,事关生死,变化不定。”
    然后迷亭先生一声“阿门”,在某处下了一子儿,此处完全是个无足轻重的地方,棋子落在棋盘上发出啪的一声。
    迷亭和独仙先生在壁龛前争论输赢,而寒月和东方先生并排坐在客厅门口。旁边还坐着主人,主人脸色看起来蜡黄。除此之外,还有三条光溜溜的干松鱼摆在寒月先生前边的铺席上,上面很罕见地没有包上礼品纸。这三条干松鱼是从寒月先生怀里拿出来的,当寒月将它们拿出来时,上面甚至还带着些许热度。主人和东风先生的目光一起落在了上面,看起来颇为好奇。而寒月紧接着说道:“我回老家去了,在那待了四五天。回来后又忙得不可开交,各种琐事和需要去的地方都不少,所以来您这儿拜访的事就拖后了。”
    “没事,拖后就拖后吧,不着急。”主人说道。语气和往常一样,十分冷淡。
    “话虽这么说,但为了安心,我还是得早点给您送来土特产的。”寒月说道。
    “哦,这干松鱼就是吗?”
    “嗯,在我老家,这特产很有名的。”
    “有名?东京也有这样的东西吧。”主人一边说一边将最大的那条拿了起来,凑到鼻子前面闻一闻。
    “要想知道干松鱼的好赖,靠鼻子闻是不行的。”
    “为什么有名呢?是因为大吗?”
    “您要想知道就亲口尝一尝吧。”
    “早晚要吃的,不过看看这条的脑袋,似乎少了一块。”主人说道。
    “我之所以说要早点儿给你送来以便安心,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寒月说道。
    “怎么了?”
    “怎么了?这是老鼠干的好事。”
    “哟,那可不能随便吃了,要不然会得鼠疫的,很危险。”
    “只有那一点儿,应该没什么危险。”
    “老鼠干的,在哪儿干的?”主人问道。
    “船上。”
    “船上?不可能吧?”
    “我把它和提琴放一起了,用一个袋子装着,那是我唯一能找到装它的地方。可谁能想到上船的当晚,老鼠就把它咬了呢?而且除此之外,更糟糕的是,提琴的琴身也被咬了。估计老鼠把它也当成了干松鱼。”寒月解释道。
    “这只老鼠,还真是马大哈。它为什么会如此粗心呢?真奇怪,是因为在船上生活的关系吗?”目光仍落在干松鱼身上的主人说道,这话听起来莫名其妙的。
    “这和在哪儿生活应该没什么关系吧,这些老鼠估计在哪儿都是一样马大哈的。所以,就算我成功地把干松鱼带回了家,估计依然有被老鼠咬的可能。所以为了能够安心睡觉,晚上的时候,我就把鱼放在了被窝里。”
    “太脏了吧?”主人说道。
    “确实如此,所以您要先洗洗才能吃。”
    “要想洗干净,估计得颇费一番功夫呢。”
    “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浸在碱水里使劲擦擦,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
    “那提琴呢?晚上也会放进被窝了的吗?”主人问道。
    “这事可做不到,因为那可是个大个子……”寒月先生话还没说完就被对面的迷亭先生给打断了,他搭茬儿道:“什么?把提琴放到被窝里?真是够文雅的了。如果从这点上来看,即使与俳句‘春日迟暮,犹抱琵琶沉几许,意阑珊’相比,这文雅的劲头都要高明得多。要想超越古人,这明治的秀才就得拥提琴而眠。‘夜色沉沉,睡拥小提琴。’听听,我写的,不错吧?这种事也能写进新体诗里吗,东风?”
    “这样突然写进去估计是不行的,毕竟它和俳句还是有差别的。不过如果真能写出来,那必定十分高明,能够触及灵魂。”东风答道,语气颇为认真。
    “这样吗?触及灵魂,我以为只有烧麻秆才能做这样的事呢。原来新体诗也有这个作用啊。”迷亭冲着东风先生揶揄道,至于下棋的事,早被他抛到脑后了。
    “光顾着在这胡说八道,估计你那棋是赢不了了吧。”主人向迷亭警告道。
    “这倒不用担心,输赢全凭我的意思,反正对方已经再不能动什么手脚了,就和那瓮中之鳖一样。”迷亭答道,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该你了,下子儿啊,我可等半天了。”独仙说道,语气颇为愤懑。
    “哦,你下完了啊。”迷亭说道。
    “看看这片白子,被我斜着连上了。”
    “哟,这招可了不得。你这样斜着连上白子,我不就离输不远了吗?嗯,这边怎么样呢,天色已晚,我怕是没什么好办法了。要不这样吧,你再随便下个子儿吧,下哪儿都可以,我再让你一下。”迷亭说道。
    “这棋还能这样下?满世界也找不到这样的玩法啊。”独仙说道。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就下子儿吧。这个角怎么样?拐上它一下?寒月,你再买把好琴吧。估计之前那把之所以会被老鼠咬,可能就是因为它太便宜了,在老鼠那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需不需要我帮忙啊?意大利有三百年前的老琴,我帮你弄一把吧?”
    “那可真是多谢了,而且您也顺便先帮我付下款吧,感谢之至。”寒月说道。
    “老琴?那种旧东西还值得买?”对提琴一窍不通的主人向迷亭责问道。
    面对这样的责问,迷亭怎么可能退缩呢,他可不是这样的人。于是,他答道:“在你眼里,估计老琴和老人差不多吧。其实越老的提琴反而越好,你没看见那金田先生吗?像他那种老人不也走运呢吗?嘿,独仙你想好了吗,下子儿啊。‘秋日短哟!’我说的这可和庆政的台词不一样。”迷亭说道。
    “你这个家伙,真是急躁,真不愿意和你下棋,让人家思考一会儿都不行。那就下这儿吧,当作‘眼’吧,要不也没什么好招了。”独仙说道。
    “哎哟,你到底是活了,可惜啊,可惜。按我原本的预想,这一招你是不会下的,所以我才和你们瞎扯一番,浪费了那么多精力。结果没想到啊,这好处到底让你占了。”迷亭说。
    “理所当然的,你那根本就是在胡下,正经下棋哪有你那样的。”独仙说道。
    “‘本因坊式’‘金田式’‘当代绅士式’,我是属于这一类。苦沙弥,你看看独仙,他倒真稳得住,去镰仓吃过老腌咸菜的人就是不一样。我可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棋下得一般,不过胆量嘛,倒真是够大。”迷亭说道。
    “所以,你这胆量不大的人当以独仙为榜样,好好学学。”背对着迷亭的主人答道。听见这话,迷亭调皮地伸了一下红红的舌头。
    至于独仙君,倒是没多大反应,好像之前那话和他没关系一样。“该你了,快下吧。”他只管一味地催促迷亭。
    这时,东风向寒月问道:“你学提琴是啥时候的事啊?据说,这东西可不好学,我也想试试看。”
    “怎么说呢,如果只是那种普通的程度,这倒不难。想学就能学会,谁都一样。”
    “我觉得吧,拉提琴和诗歌同属于艺术。所以我认为,对喜好诗歌的人来说,在音乐方面,应该也能很快地融会贯通。是这么回事吧,寒月?”
    “应该差不多,只要你肯学,学好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寒月答道。
    “那你呢?你是啥时开始学的啊?”
    “高中时候开始的。我学提琴的经历和您说过吗,先生?”转过身来的寒月向主人问道。
    “没说过。”主人答道。
    “为什么高中时候就开始了呢,是老师教的吗?”东风问道。
    “我是自学成才,跟老师可没什么关系。”寒月答道。
    “天才啊!”东风夸赞道。
    “哪里看出来是天才了?就因为自学吗?那可不一定。”寒月说道,语气听起来似乎不大高兴。估计只有寒月会这样,被人夸为天才还闷闷不乐。
    “不要在这上面多费唇舌了,你还是和我说说是如何自学的吧,让我参考参考。”东风说。
    “这倒不是不能说,我说说行吗,先生?”寒月向主人问道。
    “说吧。”主人答道。
    “现在的街上经常有这样的年轻人,拎着提琴盒经过。不过在我高中的时候,几乎没什么人弄这些西洋音乐。我们那个几乎可以称为农村学校的高中尤为如此。就是那种有麻布里子的草鞋,都没有学生穿,可见大家多么俭朴。所以在学校里,要想找一个会拉提琴的,根本不可能。”寒月说道。
    “咱俩就下到这儿吧,独仙。你看看那边,似乎在说什么,好像挺有意思的。”迷亭说道。
    “没下满呢,还差两三处。”独仙说。
    “这有什么要紧,那你就随便下吧。”
    “听听你这话,我要按你说的那样做就太不好了。”
    “你到底是不是禅学家,这么较真儿?如果这样,那咱们就赶紧解决吧,干脆利落些。寒月,你说的是那所学生们都光脚上课的高中吗?还蛮有意思的。”迷亭说道。
    “哪儿有这回事啊。”寒月答道。
    “我听说,做军队式的体操时,学生们都光着脚,因为那些向右转的命令,最后脚底板都磨厚了。”迷亭说道。
    “你听谁说的,哪儿有那么严重?”
    “管他谁说的,反正我听说,所有人都像夏澄那样,在腰间拴一个大大的饭团当午餐。据说,每个饭团里都有个已经腌咸了的酸梅干,然后中午就大口吃下去。哦,或者说‘啃下去’更合适一些。据说对每个人来说,最大的快乐就是最后啃到那块酸梅干。所以最开始时,几乎是拼尽全力去啃外面的饭团,这层饭团可是一点儿咸淡味都没有啊。看看这劲头,得多大啊。独仙,这倒和你的心意很相符啊。”迷亭说道。
    “这种风气确实不错,既俭朴又健康。”深有同感的独仙君说道。
    迷亭继续讲道:“不错的事可不止这一件。据说在那种地方,你想磕烟灰都找不到地方,因为根本就没有烟灰缸。我有一个朋友,他去那儿工作。然后他想买个烟灰缸,就是那种‘吐月峰’牌的,结果根本没买到。不仅如此,就连其他牌的也没有,甚至根本就没有烟灰缸这种东西。我这朋友奇怪极了,于是就向其他人询问缘由,结果人家告诉他:‘烟灰缸这种东西根本不用买,你去后山竹林砍一个就行了。’那态度,就好像这根本不是什么事一样。估计这也是你说的俭朴健康的功劳吧,独仙?”
    “这些闲话先放到一边吧,你看看这里,还差一个子儿呢。”独仙说道。
    “那就再下一个子儿呗,可以结束了吧?寒月,你的故事真让我惊讶,我不得不佩服你,在那种地方,竟然还能自学提琴,真是厉害。简直是‘惸茕独而不群兮’,这话是《楚辞》上的。这么说来,用‘明治时期的屈原’来称呼你,也不过分啊。”迷亭对寒月说道。
    “屈原吗?我可不愿意当他。”寒月说道。
    “那维特呢?本世纪的维特,怎么样?什么?还得把子儿拿下了数数?你这个家伙,真是较真儿。我认输了,还是别费那劲了。”迷亭说道。
    “要想知道输赢,还是得数的。”独仙说。
    “你愿意数就数吧,反正我是不管了。我可不想对不起祖宗,所以得赶紧去听听天才维特学提琴的趣事了。那你就自己数吧,抱歉得紧。”说完这话,迷亭就从座位上站起来凑到了寒月跟前。至于独仙君,则在那里白子、黑子地数着,嘴里还不停地嘟嘟囔囔地计算着。
    寒月接着讲道:“这种地方已然这样了,再加上一些同学非常保守,他们都是从我老家来的。所以只要某人稍微有些缺陷,他们就会以这在其他县城的同学面前丢脸为理由,搞什么处罚,别提多严厉了,而且这种事时常发生。烦死人了。”
    “你们老家来的学生还真是不讲理。而且他们穿的都是那种藏青单色的裙装,为什么这么穿呢?是认为这样好看吗?他们的皮肤还很黑,这都是因为常年受海风吹拂的关系吧?这对男的倒没什么紧要,要是女的可就难办喽。”迷亭说道。因为他的加入,原本的话题早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女的也一样,都很黑。”寒月答道。
    “这样啊,那她们还嫁的出去吗?”迷亭说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整个县里都一样,没有白的。”
    “这就是命啊,苦沙弥,是这样吧?”迷亭对主人说道。
    这时,主人长叹了一声,然后说道:“在我眼里,与白的相比,黑的反倒更好些。否则岂不整天光顾着照镜子孤芳自赏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女人这种东西,最难管了。”
    “整个县里都黑,那对他们来说,这事是不是挺值得骄傲的呢?”东风质疑道,这个问题的理由似乎十分充分。
    “不管怎么说,女人这种东西,真是没什么用。”主人说道。
    “听听你这话,小心惹你夫人生气。”迷亭说道,脸上笑嘻嘻的。
    “不会的。”
    “哦,这样吗,是不是出门了?”聪明的迷亭问道。
    “嗯,出门了,孩子也带走了。”
    “我说怎么这么安静呢,去哪儿了?”
    “我可不知道,她出门才不会告诉我呢,一直以来她都是这样。”
    “那什么时候回来呢?这也是她自己随意决定的吗?”
    “确实如此,看看你这种单身的家伙,多好啊。”
    对于主人的话,东风先生似乎不大赞同,这从他的表情上就能看出来。而寒月先生在一旁笑了起来,不过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
    “你这么想是因为你结婚了,估计每个已经结婚的人都是这么想的。独仙君,你怎么样?也讨厌老婆吗?”迷亭说道。
    “等一会儿啊,我听不见你说什么。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只有四十六目啊,我还以为有不少地方空着呢。按我原本的预想,应该多赢你一些的,可是摆开一看,才十八目之差。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迷亭?”
    “我说,你也讨厌你夫人吗?”
    “哈哈哈,这倒没有,我和我夫人很相爱的。”
    “独仙君真是名副其实,我这样问倒显得失礼了。”迷亭说道。
    “像独仙君这样的例子可不少,他不过是其中一个罢了。”寒月说道,似乎是想为世上所有的老婆辩解。
    “对于寒月先生的说法,我也是很赞同的。在我眼里,人要是想进入绝高境界只有两条路,要么搞艺术,要么谈恋爱。夫妻之间的爱恋显然占有一席之地,所以为了得到这种幸福,不管怎样,人都是应该结婚的。如果不这样做,简直是违背天理。”东风先生说道,语气颇为严肃。说完这些,他又冲着迷亭转过身去,然后问道:“您怎么看呢,先生?”
    “听听你这想法,还真是高明。那种绝高的境界估计我这种人是到不了了。”
    “只要结婚就更到不了了。”主人也附和道,嘴巴都咧开了。
    “对我们这些未婚青年来说,要想了解人生的意义,就必须通过和艺术的接触来开通一条积极向上的道路。所以我才会有这样的打算,学学拉提琴。刚才,我就正和寒月先生交流学习经验呢。”东风说道。
    听见这话,迷亭终于转移了话题,他说道:“对,对,刚才天才维特正在讲自己学琴的故事呢,我不会再打岔了,快接着说吧。”
    “借用学提琴来开通一条积极向上的道路,这方法可行不通。要想通过这种游戏来了解宇宙真理,显然是做不到的。只有具备了悬崖勒马、浪子回头的气魄,才可能真正了解其中奥义。”独仙君煞有介事地说道,听起来非常玄妙。
    他当然可以对东风先生进行这种玄妙的教育,然而东风先生却没有表现出一丝感动的意思,因为他实在是对禅学一窍不通,所以他答道:“或许你说的没错,不过在我眼里,不管怎么说,都是不应该抛弃艺术的,因为它代表了人们对最高理想的渴望。”
    听见这话,寒月先生连忙说道:“照你这么说,我还说说我学提琴的事吧,你应该也是想听的。在此之前,对于我高中生活的环境,大家已经有所了解了。所以我要想在那种情况下学提琴,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最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买琴的问题,这事可不是那么好办的,迷亭先生,对吧?”
    听见这话,正等着他发问的迷亭迫不及待地答道:“这话说得没错,那种地方哪能买到琴呢,连带麻布里子的草鞋都没有。”
    “这倒不是。其实,也不是买不到,而是不能买,虽然我已经攒够钱了。”
    “这又是何原因呢?”迷亭问道。
    “那个地方总共就那么大点儿,只要我买了琴,用不了多久,大家就都知道了。这样一来,在他们眼中,我就成了个嚣张的家伙,受到处罚是免不了的了。”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要知道迫害天才的事从很早之前就有了。”东风先生说道,语气颇为同情。
    “天才,天才,你还没完没了了,可别这么叫我。我每天都去散步,每次都会路过琴店门口,然后我就想:‘我要是能拉一拉多好了,真想把它抱在怀里,那滋味一定美极了。’这种想法几乎每时每刻都占据在我的脑海中,我实在是太渴望拥有一把琴了。”寒月说道。
    “有这种想法再正常不过了。”迷亭评论道。
    “你已经对那种东西入迷了,怎么会这样呢?”主人说道,似乎对这种情况完全想不明白。
    “天才到底是天才。”东风夸赞道,语气十分敬佩。
    独仙君则在捋着自己的胡子,一副超然物外的表现。
    “也许诸位会发出这种疑问,在那种地方竟然能买到琴。事实上,只要好好想想,你就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了。因为还有一所女子学校也坐落在那个地方,要知道每次上音乐课时,女学生们是要用提琴的,所以自然有卖提琴的。至于店里的那些东西,其实也只能勉为其难地称为提琴吧,因为实在不是什么好琴。而且也不过才两三把,就在店里头堆着,一点儿也不显眼。每次散步经过这店铺时,这些提琴总是会发出一些声响,可能是因为风吹,也可能是因为被粗心的伙计碰到了。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声音一入我的耳朵,我的魂似乎都被勾走了,心似乎都碎了。”
    “一遇提琴就神魂颠倒?你这当代的维特真是当之无愧。我知道很多精神病的症状,有遇水就犯病的,有遇人就发疯的,你这也差不多了。看来,这事还挺危险。”迷亭揶揄道。
    “您这说法不对,只有天才才会这样,要想成为真正的艺术家,这种敏锐的感觉是必不可少的。”东风说道,敬佩之情愈浓。
    寒月继续说道:“可能真和神经病差不多了吧。但是不管怎么说,那时听到的声音真是美妙。虽然我到今天已经拉过很多遍提琴了,但是那种悦耳的声音却再没听到过。我真是不知该如何形容它,在它面前,语言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什么声音呢?是铿铿锵锵吗?”独仙这时插话道,这种艰深的字句也只有他会用,不过他的话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寒月接着说道:“每天,我都会经过那家店铺,这样的声音一共听到过三次。我在第三次时终于下定决心,无论是同乡的嘲笑,还是其他同学的蔑视,甚或是严厉的惩罚,哪怕被打得遍体鳞伤,甚至被学校退学,我都已经顾不得了。无论如何,我都要买一把琴。”
    “竟能如此入迷,只有天才能做到啊。这种情感如此强烈,我也十分羡慕,并且想要拥有。所以这一年里,我一直在为之努力。不过可惜的是,总也不成功。在听音乐会时,我已经全身心地投入了,可是无论如何,想要达到这种情感高度也是不可能的。”东风说道,神情颇为艳羡。
    “这样就挺好的,那种强烈的情感不要也罢。虽然现在我能和大家说说这事,并且十分泰然自若,但是你们都不能想象那时我的表现,简直是痛不欲生。后来,我终于买了一把琴,真是什么都顾不得了,先生。”
    “到底买了?怎么弄的?”主人问道。
    “因为第二天是天长节,那天同乡的学生都不在,他们都去温泉了,并且打算在那儿过夜。我谎称生病,躺在宿舍里,课也没去上。我躺在那里,满脑袋想的都是今晚要将那把提琴买回来。要知道,很早之前,我就已经相中了那把提琴。”
    “谎称有病?课都没上?”迷亭惊讶地问道。
    “确实如此。”
    “你这家伙,真是够厉害的,名副其实的天才啊。”迷亭也不禁赞叹道。
    “我从被子里探出头来,结果发现时候尚早,这真让我泄气。所以,我只能无奈地继续蒙头睡觉。可惜等了半天也睡不着,只好再次把脑袋探了出来。纸隔扇门有六尺,秋日的阳光照在上面晃晕了我的眼睛。这太阳如火一般,让我的怒气也升腾起来。在秋风中,纸门上那些狭长的影子来回摆动,耀眼得很。”
    “那些狭长的影子是什么东西啊?”迷亭问道。
    “那是屋檐下挂的涩柿子,皮已经被剥掉了。”寒月说道。
    “然后呢?接下来怎么了?”迷亭问道。
    “迫不得已,我只好爬出被窝去门外的走廊上,摘下一个晒好的柿子吃掉了。”
    “味道怎么样?”主人急切地问道,简直和个馋嘴的孩子差不多。
    “味道不错,在东京,要想吃到那种味道可不大容易。”寒月答道。
    “先把柿子放到一边吧,然后呢?”东风先生问道,语气颇为急切。
    “然后我就又回到了被窝里,闭着眼睛向神明祈祷,希望夜晚快快降临。我等啊等,当感觉天差不多黑了时再次探出头查看,结果发生眼前的景象并没什么改变。纸隔扇门上的阳光依旧十分耀眼,狭长的影子依旧在上面摆动,然而我却感觉已经等了四个小时了。”
    “这些都说过了。”迷亭说道。
    “这事可不止一次,很多次。然后我又离开被窝来到廊上,吃完一个柿子后再次回到了被窝,接着向神明祈祷夜晚快快降临。”
    “说来说去都一样嘛。”迷亭说道。
    “先生,您先别着急,且听我娓娓道来。接着我在被窝里又等了半天,差不多又过了三四个小时,我寻思这回应该到晚上了。于是探头一看,在秋日的照耀下,纸拉门依旧映射着耀眼的光芒,狭长的样子依旧在上面摆动。”
    “这不都是同一件事吗?还没完没了了?”迷亭说道。
    “然后我打开纸拉门来到走廊上又吃了一个柿子。”
    “又是柿子,估计你是吃不完了。”迷亭抱怨道。
    “我也急啊!”寒月说。
    “与你相比,只怕听众更急。”迷亭反驳道。
    “到底还让不让我说了,迷亭先生,你这么着急真是愁人。”寒月说道。
    “听众也觉得愁人呢。”东风说道,似乎也有些不耐烦了。
    “既然如此,我就把这段简略说一下吧。总之,我就这样反复出来吃柿子,然后再回去,最后终于吃光了屋檐下的柿子。”寒月说道。
    “可算吃光了,这回怎么样了?到晚上了吧?”迷亭问道。
    “哎呀,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当最后一个柿子进了我的肚子后,我觉得总该到晚上了吧,结果探头一看,六尺纸拉门上的阳光依旧耀眼得很。”
    “天,有完没完了,我可不想听了。”迷亭大叫道。
    “我自己的耐心也快被耗尽了。”寒月说道。
    一直以来,对于任何事,迷亭先生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然而此时,他的耐心似乎也到极限了。他说道:“你究竟还去不去买琴了,什么时候才能到晚上啊?我要是有那么大的耐心,那还有什么事能不成功呢?照你这么讲下去,就算到了明早,估计那纸拉门依旧被秋日照得耀眼呢。”
    在所有人中,唯一能够保持镇定的只有独仙君。似乎这秋天的太阳无论照到何时,明天也好,后天也罢,都跟他没什么关系。
    寒月像往常一样,依旧从容地继续说道:“当然要去买,至于何时去,按我原本的计划,是要等到夜幕降临后。不过无论哪次,只要我探出头来,天上就依然高高地挂着太阳,真丧气。虽然大家此时都十分焦急,但是那时,我心里的痛苦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将最后一个柿子吃完后,我看着高挂在天空中的太阳,眼泪都落下来了。渴望越浓烈,沮丧也就越大,所以东风先生,我就情不自禁地掉下眼泪来了。”
    “艺术家本来就该如此,多愁善感。我很同情你当时的处境,不过你还是接着说故事吧,我很想听听下文。”东风先生说道。这话听起来似乎很严肃,但又着实可笑,足见他是个实诚人。
    “把故事讲完?我也希望可以这样做。可是无奈的是,这夜晚就是不来。”
    “作为听众,我可受不了这夜晚总不来,所以还是别说了。”主人说道。
    “可是下面就是最精彩的部分了,不说岂不可惜?”寒月说道。
    “那要讲也行,我也愿意听,但还是让夜晚快点儿来吧。”主人说道。
    “这可真是个不合理的要求,不过也没办法了。既然您已经这样说了,那还是让夜晚快点儿来吧。”寒月说道。
    “看看,这不就解决了吗,皆大欢喜。”独仙君说道,语气颇为严肃,结果把大家都给逗笑了。
    “夜晚总算降临了,我好不容易安心地长舒了口气。那时我正住在马鞍村,于是赶紧起身。我天生喜静,这事各位都知道。所以虽然市里交通便利,但我却没住在那儿,反而带着简陋的行李暂住在一户农民家里,那是一个不算富裕的村庄,人烟罕见。”
    “这是什么话,人烟罕见,是夸张吗?”主人斥责道。
    “‘简陋的行李’也不合适,要听起来更有意思,不如直接说带着四叠半铺席,连壁龛都没有,这倒是实话。”迷亭提议道。
    “住在那种地方怎么上学呢?每天得走几里路呢吧,够远的了。”独仙也说道,语气依旧十分认真。
    “哪有那么远,也就四五百米,学校原本就建在这个村里。”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么说来,大部分学生住的都离学校不远吧?”独仙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道。
    “确实如此,学生们寄住在农民家里,差不多一户住一两个吧。”寒月说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人烟罕见可就说不通了。”独仙君对寒月先生当头一击。
    “在没有学校的情况下,人烟确实不多。我那天晚上穿了件土布做的棉袍。外面则是一件制服外套,上面还带着铜扣子。为了避免被人认出来,我故意拉高了外套上的领子。当时那个季节,柿子树的叶子正在凋零,不停地往下落。我就踩着这些树叶,从我寄宿的地方出发,一直走到了南乡街道上。每一步脚下都会发出沙沙的声音,让我的心都揪起来了,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我。我转过头来,看到一片黑乎乎的林子,就是东岭寺的那片林子。当时的天色十分昏暗,它在那里就像片漆黑的影子一般。这个位于更辛山脚下的东岭寺是松坪家的家庙,这座古刹十分幽静,而且离我的住处很近,大概只有百米。树林的上空是漫天星光,银河横跨在天空中,起点是长濑川,终点似乎是夏威夷那边,反正是冲着那边去了——”
    “太离奇了吧,还向着夏威夷去了?”迷亭说道。
    “不管怎么说,最后,我终于经过南乡街道到了市里,而且中间还要经过鹰台街。再从古城街、仙石街经过,后面那个要拐一下,到食代街旁边,依次穿过长街的一段、二段、三段。然后走过尾张街、名古屋街、鲸矛街、波钵街……”
    “这街也太多了,还是省略了吧。最后你到底买没买提琴?”主人问道,耐心似乎已经耗尽了。
    “这离买乐器的店铺还很远呢,那家叫‘金善’的店铺老板是金子善兵卫。”
    “不管离得远还是近,总之你就快点买吧!”主人说道。
    “那就按您的吩咐来吧,反正最后我来到了‘金善’,往里看去,在煤油灯的照射下,屋里十分明亮。”
    对于寒月的话,迷亭先生早有提防。所以,听见这话的他立马说道:“又亮了?这种明亮你不会也要说好几遍吧,那可受不了。”
    “没有,您不必担心,这次就一遍。透过灯影,我看到了那把心仪的提琴。秋夜的灯光并不耀眼,琴身的细腰圆润处在微光的照耀下反射着瑟瑟寒光。琴弦紧紧地绷直,我看见其中一两个地方散发白色的光芒。”
    “听听这描写,真不错。”东风先生夸赞道。
    “看着这把琴,想到它即将归我所有了,我就开始两腿颤抖,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这时,独仙君突然嗤笑了一声,声音来自他的鼻孔,十分轻微。
    “于是,我连忙跑进店里,这完全是一种情不自禁的行为。然后我从口袋的前辈里拿出了两张五元的钱。”
    “买了?”主人问道。
    “我确实想买,可也不能急躁。要知道这可不是开玩笑,万一暴露了就糟了。我思来想起,在最关键的时候一下子改变了主意。”
    “改主意?那就是不买了,这是为什么呢?不就是一把琴吗,这么半天,你在耍人玩儿呢?”主人说道。
    “那倒不是,再说也不是我不想买,而是不能买。”
    “这话怎么说?”
    “因为那时夜晚刚降临,街道上来回经过的人依旧不少。”寒月解释道。
    “你这个人,真是古怪。街道上有很多人怎么了?就算再多也和你没关系啊!”主人说道,语气颇为愤懑。
    “要是些普通人当然没关系了,哪怕有一两千,我也不在乎。可是现在,我们学校的学生也在,他们正撸着袖子拿着手杖来回走动呢。所以这提琴哪里还买的了啊。那里面有一伙学生,以什么‘渣滓党’自称,最让他们感到骄傲的就是,在班级考试中名次倒数。虽然在其他方面,这些人并不擅长,可是单单在柔道上,他们却造诣颇深。所以我如果莽撞行事,将那提琴买来,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到底会受到他们怎样的处罚,我也很难想象。虽然那提琴让我入迷,但终究是这条命更重要一些。虽然不能够拉提琴了,但我好歹能继续活着,总比因为买提琴被活活打死的好。”
    “看来,你是没买成了?”主人问道。
    “没有,我买了。”
    “哎呀,你这个人可真是的,这么不痛快。到底是买还是不买,不能早点儿决定好吗?”
    “呵呵,这世事无常,岂能都按我们的意愿改变?”寒月说道,神态颇为镇静,然后点上一支朝日牌的香烟开始吸起来。
    在主人眼里,寒月的叙述方法显然太过磨叽。于是,他突然站起来,钻进了书房里。没过多久,他又出来了,手里还拿了本看起来很旧的外文书。接着他转过身去,趴在席子上开始阅读。至于独仙君,他已经回到了壁龛前,开始自己跟自己下起棋来。谁也不知他何时回去的。正是由于不停地拖拉,故事原本的听众不断减少,最后只剩下了东风和迷亭先生。前者对艺术的追求十分执着,后者则十分热衷于听故事,就算再长也不会厌烦。
    吸了一口香烟的寒月先生将烟雾吐向空中,就好像在自己家一样。然后又开始接着说,而且速度依旧没变快。他说道:“你知道我那时的想法吗?东风?那时我想‘在刚入夜的时候是绝对不能买的’。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金善到了深夜怕是要关门了。所以我选定了这样一个时间,就是在学校学生散完步回去之后和金善关门之前的这个空当儿。这时去买大概是万无一失的,否则我的计划很难成功。然而要想搞清楚这个时间,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确实如此,要想估算好这个时间不是那么容易的。”东风先生附和道。
    “在我心里,晚上十点这个时间很合适。不过在十点之前的这段时间我总得干点什么啊?那干什么呢?回家?不行,这太麻烦了。去朋友那儿?也不行,心里不安。迫不得已,我决定去市里散散步,将这段不短的时间消磨掉。然而我没想到的是,那天晚上和平时完全不一样,平时散步两三个小时一眨眼就过去了,可是那天却非同寻常的慢。也是在那时,我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个词有了深切的体会。”寒月先生说道,还故意面对迷亭先生摆出一副急迫的样子。
    “‘久等妹不来,心里急如火’这话古人就说过,而且等人者总比被等者更难受。那提琴在店里堆着,估计也等着你来呢。可你看看你自己,光知道在那儿无措地徘徊,简直像个毫无目的的探子。抛开急切的心情不论,和那无家可归的颓废之犬似乎没什么区别。事实上,最值得怜悯的就是那种没了主人的狗了。”迷亭说道。
    “你这话可不合适,哪儿能把我比作狗呢?在我所做的事中,可没什么能和狗比的。”寒月说道。
    “对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你说的这故事简直能媲美艺术家的传记了。你不必和迷亭先生计较,他不过是在闹着玩儿。还是接着往下说吧。”东风先生对寒月安慰道。
    “然后,我依次走过了徒街、百骑街、银庄街、鹰匠街。在鹰匠街的县衙前,我将枯柳的数目数了个遍。然后在医院旁边,又查了查有多少窗户亮着灯。除此之外,在染坊桥那儿,我还吸了两支烟。做完这些,我看了看表,结果……”
    “结果怎样?十点了?”迷亭问道。
    “没有,还不到。于是,我又从染坊桥上下来沿河向东走去。结果遇上三个瞎子,他们是干按摩的。接着从远处就传来了没完没了的狗叫声,先生!”
    听见这召唤,迷亭立即接口道:“听听,这简直和戏剧差不多了,漫漫长夜,寂静的河畔,远处传来狗叫声。那你该是什么角色呢?逃亡的武士吗?”
    “寒月先生怎么了,做了什么坏事吗?”东风问道。
    “别着急嘛,坏事就要开场了。”迷亭代替寒月先生答道。
    “不过是想买把琴,这也能算是坏事吗?这也太不幸了。如果这么一说,那音乐学校算怎么回事呢?里面的学生岂不都成了罪人?”东风说道。
    听见这话,迷亭立即接茬儿道:“什么叫罪人?就是你做了其他人不认可的事,就算这是好事也不行。所以说,在这世上,最难预防的就是罪人问题了。耶稣为何会成为罪人?不就是因为他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那寒月为何会成为罪人呢?不就是因为这位俊男想在那儿买把琴吗?”
    “按您这种说法,我当一回罪人倒也没什么。事实上,对于是不是罪人,我倒是无所谓的。不过让我厌烦的是,十点怎么还没到呢?”寒月说道,脸上带着微笑。
    “要想解决这个事,也没什么难的。看看那些街名,你就再数一遍呗。实在不行,不还有那‘秋天耀眼的太阳’呢吗?如果还不行,那么些涩柿子又可以派上用场了。总而言之,无论你在十点之前讲什么,我们都会一直听下去的。”迷亭说道。
    听见这话,寒月不禁笑了起来,然后说道:“我的话都让你说了,那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所以,咱们就一步直接跨到十点吧。就这样,按照原本的计划,我在晚上十点的时候再次来到了金善门前。当时正值秋天,夜晚还比较寒冷。在白天,身为主要街道的银庄街十分热闹,但是到了此时,除了对面让人觉得凄清的木屐声偶尔传来外,已经看不见什么行人了。金善的大门已经关闭,但为了让人们出人,还有一个小门未关。我将小门打开走了进去,心里悚然,似乎后面有狗跟着一样。”
    这时,主人突然撇开那边老旧的书,向这边看来,然后问道:“买了吗?”
    “快了,就要买了。”东风先生代答道。
    “还没买?这可真是个长故事。”主人喃喃自语道。说完又把头低下,继续看起自己的书来。而独仙君依旧在默默地摆弄着围棋,棋盘的大部分都已经被黑子、白子填满了。
    “我闯进屋子里直接说道:‘快把提琴拿来!’我甚至都没来得及摘掉头巾。四五个伙计,还有学徒原本正围着火炉坐着,似乎在聊天,听见我的话,他们惊吓之余一起向我看来。此时,我将右手抬起来,使劲地向前拽了拽头巾,然后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快把提琴拿来。’接着离我最近的一个学徒瞪了我一眼,眼神颇为凶恶。但最后到底答应了一声,虽然听起来有些勉强。然后他就站起来把店头的提琴拿了下来,一共有三四把。接着我就向他询问价钱,他告诉我是五元两角……”
    “这么便宜?怕不是玩具吧?”迷亭说道。
    寒月继续说道:“我又问:‘其他的呢,价钱也一样吗?’学徒答道:‘嗯,无论哪把,都十分结实,质量有保证。’于是,我从钱包里掏出钱,是一张五元的纸币以及一个两角的银角子。在此之前,我已经准备好了一个大包袱皮,现在就用它包裹住了那把琴。而这一切都是在店里那些人的眼皮子底下完成的。虽然他们一直盯着我,不过我倒不用担心,因为我的脸大部分都隐藏在了头巾里,所以他们是看不清我的。然而即便如此,我依然十分着急,如果能快点儿回到街上就好了。我将提琴包好,然后藏在了外套里面,这番动作颇费了我一些功夫。然后我举步离开了那家店,而且还被老板带头喊的‘谢谢惠顾’吓了一大跳。不过不管怎么说,最后我总算安全地回到了街上。而且更幸运的是,此时街上罕见行人。不过在几百米外还是有几个的,大约两三个,而且更糟的是,他们正一边吟诗一边朝我的方向走来。在寂静街道上,离得很远都能听到那吟诗声。我心想:‘糟糕了。’然后拐过金善的转角,向西沿着护城河,跑到了药王街上。接又从桦树村穿过,到了更辛山的脚下,最后好不容易回到了住处。到家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半夜一点五十了。”
    “看看你这一晚上,似乎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走路上了。”东风先生说道,语气颇为同情。
    “这个故事就像下‘旅行双六棋’那么长,终于完事了。”长舒了一口气的迷亭说道。
    “这才哪儿到哪人啊,不过是序幕罢了,下面的才有意思呢。”寒月说道。
    “还有下文?你可真厉害。要是比耐心,估计你能战胜大多数人。”迷亭说道。
    “先不要说什么耐心的事,我还得接着说呢,否则就相当于把佛造好了,但是却没开光一样。”寒月说道。
    “如你所愿,接着说吧,反正我们会一直听着的。”迷亭说完转向主人说道,“苦沙弥,已经买完提琴了,你要不要也来接着听啊?”
    “买完了吗?那下面是什么?卖琴吗?那也没什么可听的。”主人说道。
    “卖琴?还没到那时候呢。”寒月说道。
    “如果这样,岂不更不值得一听了?”主人说道。
    “这就没什么意思了,反正只有东风一个听众,真扫兴。既然这样,我就简单说说得了。”寒月说道。
    “这么有意思的故事还是得慢慢来,哪儿能简单说说就得了呢?”东风说道。
    “为了买这把琴,我真是没少花费精力。但是现在既然已经买完了,那又该把它放哪儿呢?这事也不是那么好解决的。要是放在我住的地方,那是很容易被人发现的,因为我那里常有人来拜访。那如果埋起来呢?挖来挖去的,太麻烦了。”寒月说道。
    “天花板呢?藏那儿不行吗?”东风脱口问道。
    “天花板?哪有这种地方,那可是农户家。”
    “那你究竟藏哪儿了?这事还真不好解决。”
    “你猜。”
    “这可不好猜,装隔雨板的橱子里?”
    “错了。”
    “壁橱里?上面裹床被子。”
    “又错了。”
    就这样,针对提琴藏在哪儿的问题,东风和寒月先生在这儿反复问答。与此同时,主人和迷亭先生也没闲着。
    “看这里,什么意思?”主人向迷亭问道,手指着书。
    “哪里?”迷亭问道。
    “这儿,这两行。”主人答道,手指着书中某处。
    “哦,Quid……什么意思,这不是拉丁语吗?”
    “是拉丁语,这我知道,但我问的是它的意思。”
    “不知道意思?你不是会拉丁语吗?你平时可都是这么说的。”意识到危险的迷亭赶紧将祸水东引。
    “你说的没错,那它的意思呢?”主人问道,看起来颇为顽固。
    “你不是懂吗?怎么又来问我?太霸道了吧?”
    “说那么多废话干吗?快点儿帮我翻译过来,用英语。”
    “听听你这语气,‘快点儿翻译过来’。难道在你眼里,我就是你的小兵吗?”
    “快译吧,当小兵也不错啊。”
    “这拉丁语还是先放到一边吧,还是听寒月的故事要紧,现在这时候怕是关键呢。那把提琴能否被发现,就看现在这一刻了,真是千钧一发,就像要过安宅关卡一样。寒月,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呀?”迷亭就这样把话题转移到了提琴上,那神态别提多积极了。主人则被他毫不留情地扔到了一旁。
    至于寒月先生,自得之色愈浓,接着说道:“我从家里离开时,为了给我践行,祖母送了我一个纪念品,一个竹编的箱子,那好像是她的陪嫁。虽然现在很旧了,但我还是把琴藏在了里面。”
    “这倒是名副其实的古董,不过用来藏提琴嘛,倒显得不大协调。”迷亭说道。
    “确实如此,不大协调。”东风先生也附和道。
    “之前是谁说要放在天花板上的?那样就协调了吗?”寒月反驳道。
    “其实,你也无须担心。虽然不协调,但是对创作俳句却有一用。‘寂寞清秋冷,提琴藏箱中’,听听这俳句,怎么样,二位?”迷亭说道。
    “看来今天迷亭先生很有作俳句的兴趣啊!”东风说道。
    “我肚子里的俳句多着呢,随时随地都能做出来,岂止是今天。在俳句方面,就算是离世的正冈子规[101],对于我的俳句水平也不得不惊叹。”迷亭先生又开始吹起了牛皮。
    “正冈子规?您认识他?”老实的东风直白地问道。
    “我上哪儿认识他去,不过即便如此,我们之前却通过无线电报神交多时了。”迷亭先生答道。他显然是在胡说八道,以至于除了保持沉默,东风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寒月脸上带着笑容又继续讲道:“不管怎么说,到底是藏好了。然而尽管如此,要想拿出来也不是件简单的事。如果只是单纯的欣赏还好办,只要趁着没人的时候就可以了。可是难就难在,提琴是用来拉的,光欣赏显然不行。而且更糟糕的是,我南面的邻居就是一位‘渣滓党’的头目,我们之间就一道篱笆之隔。”
    “确实够糟糕的。”东风说道,语气饱含同情。
    “是很糟糕。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先例,像那位小督,她就是因为这种事才暴露的。如果是偷吃东西或造假币,这倒好办一些。但是音乐这个东西,要想不被人发现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迷亭也玩笑道。
    “只有不发出声音才不会暴露,但是……”东风话没说完就被迷亭先生打断了。他说道:“先听我说,虽然你说只有不发出声音才不会暴露,但是有的事之所以暴露和声音倒没什么关系。以前,在小石川的一座寺庙里,我们过着搭伙的日子。其中一位姓铃木的被我们叫作阿滕,他十分喜欢炒菜时用的甜酒。所以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他就偷偷买了一瓶甜酒来喝,而且是装在一个啤酒瓶里。有天阿滕出外散步去了,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苦沙弥拿起啤酒瓶偷喝了一口,结果……”
    “明明是你偷喝了铃木的甜酒,怎么能赖到我头上呢?”主人的声音突然传来。
    “你这家伙,真不让人放心。我还以为你在看书呢,所以寻思着说说你也没什么关系。结果没想到的是,你正听着呢。你这家伙,这就是所谓的‘眼看四面八方,耳听周围各处’吧。不过你说的倒也是事实,我确实也偷喝了,不过你却是最先暴露的。二位可知,苦沙弥原本是不会喝酒的。但那时他喝的可真不少,谁让他把那当作甜酒了呢。结果你猜怎么着?喝完酒的苦沙弥样子可吓人了,根本让人不敢直视,完全成了一个大红萝卜……”
    “你连拉丁语都不懂,还在这瞎说什么,快闭嘴吧。”主人呵斥道。
    “哈哈哈,就这样,回来的铃木摇动了下酒瓶,结果发现被人偷喝得只剩小半瓶了。正当他四处查找凶手时,在角落坐着的苦沙弥活像个用红土捏成的泥偶。你们二位说说,逗不逗?”
    听完这事,三个人不禁一起大笑。就算是在看书的主人,嘴里也不禁发出了笑声。唯一例外的只有已经趴在棋盘上睡着了的独仙君,看来他已经玩儿累了。
    兴致颇高的迷亭接着说道:“这样的事还有一件,虽然没发声,但也一样暴露了。以前,我去姥子温泉时,同住的是个老爷子。据说,他是位退休的老板,他的布庄就开在东京。不过对我来说,虽然和他同处一室,但不管他是哪儿的老板,绸缎店也好,布庄也罢,都是无关紧要的事。然而,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十分糟糕。姥子温泉坐落在群山之中,周围只有它孤零零地一家。所以除了泡温泉和吃饭外,在那里干什么都十分困难。我想这一点大家是都知道的。然而不幸的是,到了温泉后的第三天,我就抽光了所有的烟,这可麻烦了。我平时原本没有很大的烟瘾,可是现在烟没了,反而愈发得想抽。而那位老爷子确实气人,他来这儿时竟然提前准备了很多香烟,有满满一包袱。他坐在那儿将慢慢拿出的香烟叼进嘴里,吱吱地吸了起来,似乎在说:‘想不想也吸吸?’如果他光是在那儿吸也就罢了,后来,他竟然还变着花样吐起烟圈来。横着吐、竖着吐,还像黄粱一梦似的躺在枕头上倒着吐,鼻孔里有时也会冒出烟来,真是过分。那情景,别提多‘碍嘴’了。”
    “‘碍嘴’?这是啥意思?”东风问道。
    “这不是吸烟吗,衣服、家具啥的叫碍眼,这不就得叫碍嘴吗?”迷亭解释道。
    “既然这样,直接要点不就结了,哪用得着这么难受啊?”东风说道。
    “身为一个爷们儿,我怎么能向他低头呢?”
    “爷们儿怎么了,就不能要了吗?”
    “反正我没去要,或许也是能要到的。”
    “那这问题是怎么解决的?”
    “要不行,但可以偷啊!”
    “哎呀!”
    “那老爷子要去洗澡,拎着手巾走了。此时不偷,更待何时?于是,我拿起他的香烟,然后就开始吞云吐雾。我心里原本还在感叹真爽啊!纸拉门这时却一下子被拉开了。我被吓了一大跳,连忙转头看,结果发现开门的正是香烟的主人。”
    “他不是洗澡去了吗?”东风问道。
    “谁说不是呢,他怎么就又跑回来了呢?原来他是把钱包落下了。真是看不起人,难道我还会偷他的钱包不成?”
    “你连香烟都偷,偷钱包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寒月说道。
    “哈哈哈,这倒是个有眼力的老头儿。他打开门发现自己的钱包倒没被偷,不过整个屋子里都是烟雾,已经两天没吸过烟的我正在那儿吞云吐雾呢。我偷香烟的事一下子就暴露了,怪不得都说坏事传播地更快,这话倒是真的。”
    “然后呢?老爷子说啥了?”寒月问道。
    “他倒是没说啥,毕竟岁数大了,德行还是有的。他只是拿来白纸包了一些烟,大概有五六十根,然后递给我说:‘虽然这不是什么好烟,但承蒙你看得起,吸吸看吧。’说完就又往浴池去了。”
    “这就是所谓的‘江户风格’的做法吧?”东风说道。
    “谁知道呢?也许是‘江户风格’,也有可能是‘布庄风格’。反正我们彼此在那以后就坦然相对了,相处得颇为愉快,我在那儿待了两周才返回。”迷亭说道。
    “您这两周就一直吸老爷子的烟吗?”东风问道。
    “确实如此。”
    “说完提琴的事了?”主人问道,他合上书本坐了起来。
    “没呢,您来听听吧,正好要到**部分了。独仙君也来听听吧,嘿,别睡了,这对身体可不好。把他叫醒吧。”
    “独仙,独仙,快醒醒。听故事了,有意思着呢。你这样睡,你夫人怎么放心啊,对身体可不好。”迷亭说道。
    “嗯?”醒来的独仙模糊地答道。从抬起的脑袋上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嘴角有一道口水十分闪亮,像被蜗牛爬过一样,从他的山羊胡上淌了下来:“我困极了,不过这一觉睡得不错。‘山上白云,似我沉眠。’”
    “快清醒清醒吧,你睡得好,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迷亭说道。
    “你们要说什么趣闻?我清醒了。”独仙说道。
    “接下来要说的还是提琴的事,说到哪儿了,苦沙弥?”迷亭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主人答道。
    “说到拉提琴了,独仙,你快到这边来听听。”迷亭向独仙君说道。
    “这提琴的事还没讲完?难办啊。”
    “你有什么难办的,你是弹无弦素琴的。真正难办的是寒月,他那提琴一拉起来,隔壁邻居立马就会发现的。”迷亭说道。
    “这样吗?拉琴不让邻居听到的方法,寒月,你不会吗?”独仙问道。
    “当然不会,不过我倒想向会的人请教一番。”寒月答道。
    “看看‘露地白牛[102]’就知道了,哪儿还用请教人啊。”独仙说道,听起来有些莫名其妙。而且事实上,寒月也确实没有理会,只当他脑袋还不清醒,在那胡说呢。
    于是,寒月接着往下讲:“后来,我费尽心思终于有了一个主意。第二天虽然是天长节,但我在家待了一整天。把竹箱的盖子开了又关,关了又开,就这样,在焦虑中等到了晚上。当夜幕降临,竹箱底下传来了蟋蟀的叫声后,我终于横下心来取出了提琴和琴弓。”
    “可算拿出来了。”东风说道,看起来颇为高兴。
    “为了不暴露,千万别随便拉。”迷亭提醒道。
    “我最先拿起琴弓检查了一下,弓尖到弓把的所有地方都没遗漏。”寒月说道。
    “看看你这架势,简直和个愚蠢的刀匠差不多。”迷亭揶揄道。
    “这上面可寄托着我的灵魂,在我眼里,自己仿佛是一位武士。在夜晚朦胧的灯光中,从剑鞘里一下子抽出了一把宝剑,它是那么锋利,上面有莫名的感情流动。所以,拿着琴弓的我情不自禁地颤抖了起来。”听完这话,除了一脸无奈的独仙君外,每人表现各异。东风夸赞道:“名副其实的天才啊。”迷亭立即接茬儿道:“活像个抽风的人。”主人则催促道:“快点儿拉吧。”
    寒月继续讲道:“琴弓没有任何问题,这真是幸运。接着我又花费了五分钟的时间在油灯前检查提琴,无论是正面还是发面,我都没放过。在这里,我提醒大家注意,竹箱下有只蟋蟀,它的叫声一直没停过。”
    “快点儿拉琴吧,这事我们注意了。”迷亭说道。
    “还没拉呢。不过幸运的是,提琴也没有任何问题,我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于是,我突然站起来……”
    “站起来干什么?”迷亭问道。
    “您还让不让我讲了,如果还想听的话,希望您不要再像这样不停地打岔了。”寒月说道。
    “嘿,大家快闭嘴,嘘——”迷亭说道。
    “只有你在说话。”主人反驳道。
    “哦,这样啊,实在抱歉,请讲吧。”迷亭说道。
    于是,寒月接着讲道:“我穿好草鞋带着提琴,然后奔着屋外就去了。不过且慢……”
    “看看,被我猜中了吧,中间果然又停下了。”迷亭说道。
    “我还是讲给东风一个人听吧,像各位这样总是打岔,真是可惜。东风,我刚走不远就又折返了,然后在头上披了一块红毯子。这毯子是我离开家乡时买的,花费了三块五。接着又把屋里的油灯吹灭了,这样一来,周围就陷入了漆黑的一片。结果我发现,我的草鞋找不到了。”
    “草鞋?哪儿去了?”迷亭问道。
    “听我接着说。我后来找到了草鞋,不过着实费了一番功夫。然后离开家门,在漫天星光的照映下,头顶红毯怀抱提琴踩着满地树叶向左边走去。我一直走,一直走,爬过一个缓坡到了更辛山的脚下。这时,我听见了东岭寺的钟声,它穿过我头顶的毯子和我的耳膜,直达我的脑海。你知道那时的时间吗,东风?”
    “不知道。”东风答道。
    “是晚上九点。在这凄清的秋夜里,除了我,周围再没别的人。而我的目的地是大平,这中间要走过这八百米的山路。原本我是一个没什么胆量的人,如果是在平时,我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勇气。然而,只要我们能将全部心思都放到一件事上,那么所有的恐惧就会消失,很神奇。所以那时,我的脑海里再也没出现过害怕的念头,唯一的念头就是拉琴,真是古怪极了。大平位于更辛山南侧,这块平地视野非常开阔,只要天气晴朗,通过赤松林的空隙,整个城市的街道都一览无余。而且此地的面积也不小,足有一百坪。当中有一块巨大的岩石,差不多有八叠大小。鹈沼池在它的北侧,池旁有棵大樟树,差不多有三人合抱那么粗。此处已是深山,所以池子边除了一间小房,再没别的什么,这小房原是用来采樟脑的。因此,就算是在白天,这个地方也让人害怕。
    “不过幸运的是,在演习时,工兵们已经开辟了道路。所以,我很容易就爬上来了,然后拿着毯子来到岩石那儿铺好坐了下来。在寒冷的夜晚爬到这座山上,对我来说,这是前所未有的体验。坐在岩石边,我的整个身心都沉浸在周围清冷的氛围中。唯有那种瘆人的感觉让人不安,但只要能够克服它,余下的就都是冷冽的清净之气。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我就那样安静地坐着,整个人似乎都呆住了。我感觉自己正生活在一个水晶的宫殿里,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感觉,那就不得而知了。在这水晶的宫殿里,只有我一人生活于此,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对,还包括我的心和魂,都已经变得清净透明,就好像是用石花胶制成的一样。我已经辨别不出到底是自己生活在这水晶的宫殿里?还是这水晶的宫殿生活在我的身体里?”
    “听听这故事,越来越神奇了。”迷亭揶揄道,但表情颇为认真。
    “这个境界真不错,有意思。”独仙君说道,语气里满含艳羡。
    寒月接着说道:“虽然我对拉提琴的事情有独钟,但如果能够一直保持这种境界,估计我就会一整晚都一动不动地坐在岩石那儿,拉琴的事恐怕都要抛诸脑后了。”
    “这地方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有狐狸精不成?”东风问道。
    对于东风的问题,寒月并没有理会,他继续讲道:“我就这样沉浸在一种超然物外的境界中,连自己都忘记了。然而,身后的鹈沼池那儿却突然传来了一点儿声响,‘啊’的一声拖得老长。”
    “又发生了什么?”迷亭说道。
    “这声音远远地引起了回声,突然,我觉得它缠绕着一股冷风飘过了山上树木的树梢,我也终于恢复了清醒……”
    “我的心啊,可算是放下了。”迷亭一边说一边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独仙君说道,同时冲着寒月挤眉弄眼。不过可惜的是,对于他的意思,寒月丝毫未觉。
    他接着讲道:“我恢复清醒后看向四周,整个更辛山安静得掉个雨点都能听到。我心里觉得奇怪,不知道刚才的声音是什么东西发出的。是人吗?应该不是,因为人的声音没有那么尖利;是鸟吗?也不是,因为鸟的声音没有那么大;是猴子吗?好像也不对,因为这片根本就没有猴子。那到底是什么呢?我越想越疑惑。于是,各种想法纷来沓至,吵吵嚷嚷地在我脑袋中翻腾起来,那种疯狂简直和满都人民在欢迎康诺特[103]殿下时一样。没过多久,我身上的毛孔突然都张开了,就好像将烧酒一下子喷到了汗毛遍布的小腿上,一下子丧失了所有的勇敢、气魄、智慧和镇静。在左边的肋骨下方,心脏跳起了捏鼻舞。两条腿也颤抖起来,就好像风筝上的响笛一样。我的心再也承受不住了,我猛地把毯子蒙在脑袋上,抱着小提琴跳下岩石,从八百米的山路上一口气跑回了家,然后钻进了被窝里。东风,直到今天,像那样骇人的经历我也再没遇到过。”
    “后来呢?”东风问道。
    “后来?没有后来了,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寒月答道。
    “那小提琴呢?后来也没拉过吗?”
    “就算我想,也不敢拉啊,我都快被那‘啊’的一声吓死了。如果是你遇到这种事,只怕反应和我差不多。”
    “你这结尾可不咋地。”迷亭说道。
    “这就是事实,不咋地就不咋地吧。各位觉得如何?”寒月环视众人得意地问道。
    “哈哈哈,够厉害的了。你肯定是煞费了一番苦心,才能编出这么长的故事。我还以为在东方君子国,硬汉桑德拉·维罗尼已经出场了呢,所以我从始至终洗耳恭听着。”迷亭说道,还以为众人会向他询问维罗尼的故事,但事实上,根本没人理会,这显然出乎他的预料。于是,迫不得已他只好自顾自地讲道,“与你怀抱小提琴爬更辛山相比,在月下森林弹竖琴唱意大利歌的桑德拉·维罗尼也差不多。不过遗憾的是,在最关键的时候,你和他却出现了天壤之别。惊动他的是月里的嫦娥,多崇高。再看看你,惊动你的却是池里的狐狸精,太可笑了。这差别可真大。”
    “对我来说,没什么遗憾的。”寒月说道,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吓跑吗?因为去山上拉琴这件事太洋气了,做不得啊。”主人评论道。
    “真遗憾,明明是好人,非得去招惹那魔鬼的巢穴。”独仙君长叹一声,说道。寒月似乎从没听懂过独仙君的话,不只是他,貌似所有人都有这种感觉。
    隔了一段时间后,迷亭先生话锋一转说道:“先抛开这些不谈,最近这段时间,寒月,你的玻璃球还磨吗?”
    “没有,已经停止了,不过是暂时的,因为我近期回过一趟老家。说实话,我已经有放弃的打算了,因为我已经腻烦这件事了。”寒月答道。
    “不过你要想当博士,磨球是必做的啊。”主人说道,眉头都皱了起来。
    “一个博士罢了,当不当都无所谓。”寒月说道,语气颇为轻松,真是出人意料。
    “如果这样,婚期不就得拖后了吗?对双方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主人说道。
    “婚期?谁的婚期?”
    “你的呀。”
    “我的?和谁呀?”
    “当然是金田小姐。”主人说道。
    “啊?”寒月叫道。
    “啊什么啊,这不是已经征得你的同意了吗?”
    “我什么时候同意了?显然是他们在瞎说。”
    “这可太不成体统了。那事你不也知道吗,迷亭?”主人说道。
    “什么事?是鼻子太太那件吗?那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不只我们,恐怕全世界都知道了。抛开别的不论,就连《万朝报》都向我打探过,想知道何时才能荣幸地刊登二位新人的照片。他们迫切地想知道准确的婚期,来我这儿打探过很多次了。东风在三四个月前就已经写好了一首长诗,叫‘鸳鸯歌’,早早等着了。为何这篇伟大的杰作到现在都没面世呢?就是因为在等着寒月啊,希望他能早早当上博士。为此,东风还很着急呢,是吧,东风?”迷亭说道。
    “着急倒也称不上,不过我已经打算发表这篇作品了,里面可谓饱含同情。”东风答道。
    “所以,寒月,你这球得快点儿磨啊,要知道你能否当上博士可是影响着很多方面的。”迷亭说道。
    “呵呵,当不上博士也没关系,实在抱歉得很,让各位担心了。”寒月说道。
    “这话怎么说?”迷亭问道。
    “因为我已经有明媒正娶的妻子了。”寒月答道。
    “哟!你可够厉害了。何时结的婚啊?怎么连个动静都没有呢?在这方面,千万要小心谨慎。你听见了吗,苦沙弥?寒月已经结婚了。”迷亭说道。
    “是一个月前结的,所以虽然有妻子,倒还没有孩子。否则就奇怪了。”寒月解释道。
    “何时结的?在什么地方?”主人问道,那语气简直和法官差不多。
    “何时吗?就是这次回老家的时候。已经提前准备好了所有东西,只要我一回去,婚礼就能马上举行。今天我给您带来的干松鱼就是结婚的贺礼,亲戚送的。”寒月答道。
    “真是抠门,三条干松鱼就充当了贺礼。”
    “虽然我只给您带了三条,但贺礼不只这些,有很多呢。”
    “这么说来,你妻子和你是同乡喽,长得如何?也很黑吗?”
    “很黑,不过这样一来,和我才般配嘛!”
    “既然这样,你打算如何应对金田那方面呢?”
    “没什么打算。”
    “按理说,这可不太好。对吧,迷亭?”主人问道。
    “这倒也没什么,反正她还可以嫁给其他人嘛。再说夫妻这东西,就犹如在黑暗中摸索,谁也不能勉强两个人非得在一起,那纯属徒劳,所以也无所谓谁能遇到谁。不过做《鸳鸯歌》的东风君就要可怜喽。”迷亭说道。
    “《鸳鸯歌》吗?按现实情况改编一下就行,改成祝贺寒月先生的。至于金田家那方面,我另写一首祝贺就可以了。”东风说道。
    “你这诗人真是当之无愧,知道变通,不顽固。”迷亭说道。
    “你婉拒金田家的美意了吗?”主人问道,可见对于金田家方面,还是不大放心。
    “没有,根本没有婉拒的必要。一方面,是因为我从没向他请求过,希望他把女儿嫁给我;另一方面,我也从没表达过那样的意愿,希望迎娶他的女儿。求婚之事更是无中生有,所以我完全不必说什么,保持沉默就好。就算是现在,恐怕那十几二十个的探子还在盯着呢,企图偷听我们谈话的内容。”寒月说道。
    一听到“探子”,主人的表情立马变得十分憎恶,然后说道:“那就都闭嘴吧。”不过说了这话的主人似乎仍不满意,在他眼里,“探子”问题的性质十分严重,于是,他接着说道,“趁人不备,偷人钱包,此乃小偷。偷偷摸摸,听人想法,此乃探子。悄无声息,开门入室偷东西,此乃窃贼。故作无知,诱人失言窥人心思,此乃探子。插刀入床,强行恐吓,此乃强盗。恶语相向,威逼恫吓,迫人屈服,此乃探子。由此可见,探子、小偷、窃贼、强盗,乃同一类人,同样卑鄙无耻。对待这种人,决不能姑息养奸,否则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
    “这倒无所谓,哪怕这些探子有一两千个之多,我也不在乎。要知道,我可是水岛寒月,一个磨玻璃球的著名理学士。”寒月答道。
    “听听这话,真是厉害!瞧瞧你这精神头,真是名副其实的新婚理学士。苦沙弥,如果按你那么说,探子、小偷、窃贼、强盗是同一类人。那它们背后的主使者,例如金田家,又该和哪些家伙归于一类呢?”迷亭问道。
    “应该是熊坂长范那一类吧。”主人答道。
    “熊坂长范吗?这倒有几分道理。‘原是一个长范,转瞬成了两个,脑袋搬家喽。’这是《谣曲》里唱的吧?至于对面胡同的那家伙,还真是当之无愧的‘长范’,放贷起家,真正是黑心贪婪之人。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反倒活得长哩。所以,一旦被他记恨,只怕一辈子都别想好了。你要自己当心啊,寒月。”迷亭说道。
    “这也没什么,戏里不是唱了吗?‘哎呀呀!你这野蛮嚣张的小贼早已了解俺的本事,还敢前来,难道是不要命了吗?’如果他敢来,我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寒月说道,并引用了一段宝生流的能乐,看起来十分从容镇定。
    “说到探子,在二十世纪的人身上,这种倾向似乎普遍存在。原因为何呢?”这种超然物外的问题自然是思想异于常人的独仙君提的。
    “估计是因为物价太高了吧。”寒月答道。
    “或许是因为对艺术的乐趣缺乏了解吧。”东风答道。
    “是因为长了文明角的人类开始像金米糖那样凹凸不平的缘故吧。”迷亭说道。
    而针对这个问题,主人的论调则要玄妙得多。他说道:“我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据我所知,是因为现在人类具有太强的自觉意识了,所以才会有做探子的趋势。不过和独仙君说的那些什么立地成佛、自己融于天地之类的禅机相比,我说的这种自觉意识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苦沙弥,你说的可够深奥的。不过既然你在这里巧舌如簧地说些大道理,那我也不能落后。一定得将我对现代文明的不满在你之后一吐为快,还望您见谅。”迷亭说道。
    “随你怎么说,难不成你还真有什么要说的?”主人说道。
    “我确实有话可说,这恐怕出乎你的意料了吧。?以你为例吧。前几日,在你眼里,那些警察还如神明一样值得尊敬呢。可是到了今天,你又将探子和小偷、窃贼归于了一类。你这家伙,简直是自相矛盾嘛。而我的想法却从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哪怕在我尚未出生之前,也是这么想的。”迷亭说道。
    “警察和探子不能混为一谈,前几日和今日也不能混为一谈。只有那些头脑不发达的人,才会固守自己的想法,‘不求上进’的你就是这样的例子。”主人反驳道。
    “这话倒是厉害,如果探子能只有口出直言,倒也算是有可爱之处。”迷亭说道。
    “你说谁是探子?我吗?”主人问道。
    “我可没这样说,我是夸你呢,说你是个直爽的人。有什么可吵的,还是先说说你的高论吧,我们洗耳恭听。”
    于是,主人接着说道:“在我们自己和他人之间有一条利益的鸿沟,而且非常分明。何谓现代人的自觉意识呢?就是说对这条鸿沟给予了过度的关注。文明在不断地发展,人们的自觉意识也日益变得敏锐。所以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哪怕是平常的细微举动,人们都无法遵循自然的意识了。史蒂文森曾受个叫亨利的人批评。在亨利眼中,史蒂文森就是个时刻不忘自己的人,这从他每次经过镜子前都会照一下的行为中就能够看出。事实上,对于当前的社会倾向,这种批评也同样适用。无论是梦里还是梦外,时刻不忘自己。无论在任何地方,这个我都占据着自己的身心。所以,这就使人言行举止矫揉造作,尝尽人世痛苦而不得自由。这种整日不安的心情和男女二人相亲时的心情差不多。所谓的从容镇定都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不过是书上苍白的文字罢了。
    “就这一点而言,现代人都有了探子化、窃贼化的趋向。所谓的探子必然有强烈的自觉意识,这一点在他们所从事的营生——掩人耳目,只顾自己利益——上有着鲜明的体现。至于窃贼,他们的自觉意识同样强烈,因为他们总是在担心自己暴露。对现代人来说,无论是梦里还是梦外,他们每时每刻都在为自己的利益筹谋。所以不知不觉间,即便是与探子、窃贼相比,自觉意识也毫不逊色了。现代人如何?不过是每时每刻都处于一种战战兢兢中,偷偷地盘算。这种行为会持续他们一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有不会停歇。这就是文明发展带来的弊端,再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了。”
    听完主人的高论,绝不会放过这种问题的独仙君说道:“这个解释很好,有意思,我十分赞同苦沙弥的说法。针对人类的教育,过去和现在截然不同。前者让我们忘了自己,后者让我们时刻牢记自己。对一个人来说,如果每时每刻都牢记自己,自然每时每刻都处于焦躁的境地,无法从容。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良药无疑是忘掉自我。还有颂扬这种境界的句子,如‘三更月下入无何[104]’。就算是对他人表达友好,现代人也缺乏自然的流露。以英国人为例,他们在夸耀别人nice时,事实上,同样具有强烈的自觉意识。据说,去印度游玩的英国国王与印度王族一同进餐,那位王族在想吃马铃薯时,直接按本国习俗用手抓到了自己的餐盘里,完全忘了面前的英国国王,结果羞愧难当。至于那位国王,也直接将马铃薯用手指若无其事地拿了起来,放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这就是英国绅士吧?”寒月问道。
    主人也连忙接茬儿道:“在英国兵营里,一位下士官受到很多连队士官的宴请。在宴会结束后,为了让客人洗手,有人送上一个玻璃盆,里面装着干净的水。不过对于这种宴会,这位下士官却十分陌生,所以他直接端起盆喝干净了里面的水。迫不得已之下,正对下士官表达祝愿的士兵队长只得有样学样,也直接喝掉了洗手盆里的水。其他士官也是如此,一边端着洗手盆,一边对下士官说好话。”
    迷亭先生从来不是个能保持沉默的人,听了这个故事他也说道:“还有一个事,也怪有意思的。话说卡莱尔首次去拜见女王时,他并不大了解宫廷礼仪。所以见到女王后,他突然问道:‘行吗?’就猛地坐在了椅子上。女王身后跟随着有很多仆从和婢女,此时都被他逗笑了,但又得强忍着。然后,转过头的女王挥手示意,让所有仆从和婢女都落座了。这样一来,卡莱尔的颜面才得以保存,这种体贴实属难得。”
    “事实上,就算那些仆从和婢女没有落座,卡莱尔那样的人也不会在乎的。”寒月简单地评论道。
    “体贴他人的自觉意识固然很好,”独仙君说道,“不过这到底是件费力又不讨好的事,因为它的前提终究还是自觉意识。在大多数人眼中,杀机已经随着文明的发展而消失了,人们之间也有了越来越稳固的交往。然而事实上,这种想法错得离谱。在这么强烈的自觉意识的作用下,想要稳固的人际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虽然表面看来,似乎风平浪静。可事实上,无论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十分痛苦的。就好像在比赛中的相扑力士,双方之所以不动是因为被对方揪住了,道理是一样的。在外人眼中,这种关系似乎很平静,但事实上,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在私底下,他们花费了多少力气角斗。”
    独仙说到这儿就被迷亭抢过了话茬儿,他说道:“例如打架,在过去,打架是十分纯粹的事,就是用暴力来打压对方。可是现在的打架呢?因为自觉意识的增强,反而更高明了。培根说过:‘要想战胜自然就必须借自然之力。’现在的这种打架竟和此理十分相符,着实怪异,简直就和认为可以借敌之力灭敌的柔道差不多。”
    “也很像水力发电,认为可以借水之力制造电能,却不违背水自然之力。”寒月刚说到这儿,话茬儿又被独仙君接了过去。他接着说道:“因此,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无论是忧愁还是喜悦,也都要承受相应的束缚。才子亡在哪儿?自然是才华上;智者毁于哪儿?自然是智慧上。对于那些脾气暴躁的人,例如苦沙弥这样的,只要对他的暴躁加以利用,他自然会暴怒地掉入敌人的陷阱。”
    “说得太对了!”迷亭一边说一边鼓起掌来。
    “我是那么容易上当的人吗?也不一定吧。”主人说道,嘴角带着苦笑。听见这话,众人不禁都大笑起来。
    “那如果是金田那样的人呢?他会亡在哪儿呢?”主人突然问道。
    听见这话,迷亭迫不及待地答道:“估计会亡于他自己的罪孽上吧。至于他的夫人和仆从,前者必定亡于鼻子,后者恐怕要亡于探子上。”
    “那金田小姐呢?”主人追问道。
    “这我倒不大敢确定,因为毕竟没有见过她。总而言之,除了恋爱,她可能亡于任何事上,例如吃、穿、玩乐之类的。当然,也有可能亡于街头,就像卒塔婆小町一样。”迷亭答道。
    东风先生曾给金田小姐写过献诗,此时果然抗议道:“这么说太不像话了。”
    “因此,‘无所执着而生成清净之心’这句话就显得十分可贵了,对人们来说,要想摆脱烦恼,恐怕只有到达那种境界吧。”独仙君说道,他的话语似乎只有自己能够理解。
    “你还是先老实些吧,这样夸夸其谈没什么用。像你这种人,很可能会毁于电光影里。”迷亭冲着独仙君揶揄道。
    “不管怎么说,如果文明是冲着这种方向日益发展,那我活着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主人说道。
    “想死吗?请便,无须顾忌。”迷亭说道,可谓一针见血。
    在这种无理的问题上,主人也是异乎寻常地顽固,他答道:“死吗?我更不情愿。”
    寒月这时张嘴说道:“任何人在出生之前都没经过深刻的思考,可是所有人在死亡来临的时候都会难受。”这是一句格言,听起来颇为冷漠。
    “听听这个理,很像是借钱还钱嘛。借钱时,谁都没想过什么。可是到了还钱的时候,所有人都难受。”迷亭不失时机地搭茬儿道。
    “对那些光顾借钱不思还钱的人来说,他们是幸福的,同样幸福的还有那些对死亡毫不担心的人。”这话听起来超然物外,自然是独仙说的。
    “既然如此,那是否意味着,厚颜无耻的人反而更悟道呢?”迷亭说道。
    “确实如此,禅语中所说的‘铁牛面者铁牛心,牛铁面者牛铁心’就是此意。”独仙说道。
    “在这方面,你不就是个典型吗?”迷亭说道。
    “也不能这么说。不管是谁,对死亡都常常心怀不安。自打神经衰弱这种病出现以后,人们就总是如此。”独仙说道。
    “这倒是实话,如果说是神经衰弱时代之后的人,无论如何,这都是不可信的。”迷亭说道。
    至于主人,趁着独仙和迷亭吵嘴的时候,将自己对文明的控诉说给了东风和寒月听。“不还欠的钱?该如何解决这问题呢?”主人说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哪儿算什么问题啊?”寒月说道。
    “急什么,这不是在探讨吗?你先好好听着。无论是如何欠钱不还,还是怎样才能长生不死,这都是问题。事实上,这种问题很早之前就出现了。就比如炼金术,没有任何一样成功的。所以不管怎样,人也都是要死的,此事众所周知。”主人说道。
    “即便在还没有炼金术的时候,人们就已经明白了自己注定死亡的道理。”寒月说道。
    “探讨嘛,你别打岔,好好听着。当人们明白自己注定死亡的命运后,第二个问题也随之产生了。”主人说道。
    “哦?”寒月疑问道。
    “第二个问题就是,既然无论如何,人们最后都得死,那最好的死亡方法是什么呢?因此,伴随着这第二个问题,自杀俱乐部应运而生了。”主人说道。
    “原来如此。”寒月感叹道。
    主人接着说道:“死亡,必定是痛苦的。但是与之相比,更痛苦的是死不成。对神经衰弱的人来说,与死亡相比,活着更加痛苦。所以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对死亡十分积极。这种积极并非因为怕死,而是因为他们在选择更好的死法。不过,对普通人来说,因为智力有限,所以通常情况下,都是在听天由命的时候被社会谋杀了,十分悲惨。然而有一种人却是例外,他们十分特别。对他们来说,被这个社会切割谋杀并非他们所愿。所以,他们会积极地研究探讨各种死法,最后提出一个高明的主意。因此在以后,世界上会有越来越多的自杀者。不仅如此,这些自杀者死亡的方式也必定十分独特。”
    “呵呵,这样看来,社会岂不愈加混乱了?”寒月说道。
    “这种混乱是必然的,在阿瑟·琼斯[105]的剧本中,有一位哲学家就十分支持自杀。”主人说道。
    “那他是自杀死的?”寒月问道。
    “他不是自杀的,说起来这也是件挺遗憾的事。不过大家在往后的一千年里还是会实施自杀的,这是可以肯定的事。如果再过一万年,人们提到死亡时,在他们的脑海中,自杀肯定是第一个出现的。”主人说道。
    “这可真够厉害的。”寒月感叹道。
    “这种情况必然会来到。而且到了那时,经过各种研究,自杀已经成了一门专业学科。在落云馆那种学校中,自杀学慢慢地就会取代伦理学而存在。”主人说道。
    “我对这种课的兴趣倒是很大,实在有趣。您听见苦沙弥先生的这番见解了吗,迷亭先生?”寒月问道。
    “听见了。落云馆教伦理的老师到那时就会说:‘公德是种落后的风气,各位不要再固守它了。作为世界青年,自杀才是你们的第一义务。因为我们不能将自己不愿做的事强加于别人,所以,大可以向前推动自杀发展,或许也可以发展成他杀。像苦沙弥那种人尤为如此,他就住在学校前边,生活困窘。所以对他来说,死亡反倒是种解脱。因此,快去杀了他吧,这是各位的义务。当然,现在不比过去,是个开放的时代。所以在杀害他时,除了折磨这种高明的技术外,那些刀枪、飞镖之类的落后东西就不要用了。对他本人来说,这是好事。对你们来说,这也是光荣。’”
    “听听这课程,如果真要讲,倒是蛮有趣的。”寒月说道。
    “还有更有趣的呢。在当今社会,对警察来说,第一要务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到了那时,警察就会拿着棍棒将全世界的人民都打死,就像那些打狗人一样。”迷亭说道。
    “这是为何啊?”寒月疑惑道。
    “为何?因为在现代社会,人们对生命十分珍视,所以警察才会行保护之事。可是到了那时,对人民来说,活着就是受罪,所以为了帮他们解脱,善良的警察当然会打死他们。当然,需要警察动手的往往只是一小部分,这部分人要么是懦弱的胆小鬼,要么是缺乏自杀能力的傻子,要么就是残疾人。至于其他那些较为聪明的家伙,大部分都已经选择了自杀。如果这个人想要被打死,他只需写张纸条贴在门口,上面写到:‘本府有个男人或女人,希望被打死。’这样一来,既方便又简单。等到了适当的时候,警察就会巡逻到此,然后按照纸条上的要求,满足主人的愿望。至于尸体如何处理,警察自会找车来收拾。除此之外,还有趣事呢……”
    “先生真厉害,似乎有着无穷无尽的玩笑。”东风说道,语气满含敬意。
    捻着山羊胡的独仙君此时也从容地插言道:“你把这趣事当成玩笑也行,当成预言也不错。有些人不能看透真理,所以总是轻易迷惑在表面的现象中。那些幻想如同泡沫般易碎,但却常被他们当作恒久的现实。所以,他人说的奇闻,哪怕只带了一点儿古怪的色彩,在他们眼中,也会被视为玩笑。”
    “这就是所谓的‘平凡人哪里知道英雄的志向’吧?”寒月说道,语气饱含敬佩之情。
    听见这话,独仙君的神色仿佛在说‘确实如此’。然后他继续说道:“古西班牙有个地方,名叫科尔多瓦……”
    “这个地方如今还在吗?”寒月插嘴道。
    “可能还在吧。它现在怎么样了我们先抛开不论,就说那时候,这个地方有个习俗。就是那里的女人们会在寺院敲响晚钟时去河里游泳,所有人家都是如此……”
    “冬天也不例外?”寒月问道。
    “这一点倒不敢确定。归根结底,就是所有女人都去河里游泳,而且根本没有老少尊卑之分。至于男人们,只能远眺,任何人都不能参加。从远处看到的景象很模糊,就是很多雪白的**在苍茫的暮色中、在暗沉的波浪里晃动。”
    这**二字一入耳,东风的兴趣也被勾了起来,他连忙凑上前去说道:“那地方是哪儿?这么诗意的景象都可以作新体诗了。”
    “还能是哪儿,科尔多瓦呗。对那里的年轻男人来说,他们既不能和女人们一起游泳,也不能清楚地看到女人们的身姿。所以,他们心里十分愤懑,因此决定开个玩笑……”
    一听到开玩笑,迷亭马上兴致勃勃地问道:“有什么好点子?”
    独仙接着讲道:“他们改变了寺院撞钟的时间,钟声提前了一小时,这一点只要买通撞钟人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于是,当钟声提前响起时,那些浅薄的女人都匆忙地往河边跑去,穿着短短的里衣和裤衩就纷纷跳进了河里。一时间,“扑通”“扑通”的声音不绝于耳。可是奇怪的是,那时天还没黑呢,这和平日的情形可截然不同。”
    “又是‘在秋日的照耀下’?”寒月揶揄道。
    “而且在桥上聚集了很多男人,他们看着河里的女人们,河里的女人们也看到了桥上的男人们,结果只能害羞得满脸通红,但又无计可施。”独仙说道。
    “然后呢?”东风问道。
    “然后?然后就总结出了一点,那就是人们必须小心谨慎,不能让眼前的习俗蒙蔽住,否则就会将根本原理遗忘。”
    “这可真是个好故事,能让人从中受益。我也有个故事,同样是被眼前习俗蒙蔽住了。我之前读过一本杂志,上面有篇小说,写的是一个骗子。假如我在这里开了一家商铺,是卖书画古董的。很多著名画家的字画挂在铺里,除此之外,可能还有一些以前名匠留下的古董。因为都是些上等货,这些东西的价格都不便宜。然后有一位客人光临,他好奇地询问一幅元信画的价格,我告诉他是六百元。他说:‘太贵了,虽然我很想要,但可惜没有那么多钱。唉,罢了。’”
    听到这儿,主人像往常一样,用散文式的语气问道:“这话是客人说的?你能肯定?”
    “就算是客人说的吧,反正是小说,不要计较这些了。”迷亭接着讲道,“然后我对客人说:‘如果您真想要,那就拿走吧,钱是小事。’客人犹豫地说道:‘这多不合适啊。’‘这事容易解决,我可以让您按月付款,每月付一点儿就可以了,全当交个朋友。每月十元如何?您不用客气,或者每月五元也行。’于是,按照我的提议,经过反复磋商,我和这位客人最后商订:狩野元信[106]的这幅画他可以买走,成交价钱是六百元,在此之后,他以每月十元的价格分期付款。”
    “听听这故事,像是英国时报出版的《百科全书》上的。”寒月说道。
    “还是有区别的。我这故事是假的,英国时报上的故事都是真的。接着我就要讲到高明的骗术了,请大家倾耳细听。要想付清六百元,寒月,按照每月十元来算,需要多少年呢?”迷亭问道。
    “我算算,嗯,要五年吧。”寒月答道。
    “确实是五年。独仙君,在你眼里,这五年的时间长吗?”迷亭又问道。
    “一瞬千年,千年一瞬,既可以说它长,也可以说它短。”独仙君答道。
    “什么意思?求道曲吗?这种求道曲连常识都没有,对吧?五年之内每月付十元,也就是说只要付六十次,这幅画的钱就还清了。可是如果每个月都做同样的事,重复六十次,这种习惯是相当可怕的。因为在此之后,哪怕是到了第六十一次、六十二次、六十三次,你依然会像往常一样,想要接着付十元。重复的次数越多,即便到了日子,你也依然会继续付下去。表面看来,人很聪明。但事实上却有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容易被习惯所支配。利用这种缺点,我就可以每月轻松地占十元钱的便宜。”
    “哈哈哈,这么健忘?不会吧?”寒月一边大笑一边说道。
    “为什么不会,这种事很有可能发生。我就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是在付学校的贷款时,因为没有每个月都计算一下,所以最后要不是他们主动告诉我已经还清了,我依然还会付款的。”主人将自己的糗事公之于众,就好像主人公不是他一样。
    “苦沙弥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可见此事非虚。所以,刚才将我说的文明未来记当作笑谈的,肯定就是那种将六十次款付一辈子的人。寒月和东风这样的年轻人尤为如此,因为你们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所以一定要记住我的话,以免被骗。”迷亭说道。
    “确实要记住先生的话,只付六十次款,然后就还清了。”寒月说道。
    “这故事对你有好处,虽然表面看来这像是笑谈。例如刚才苦沙弥和迷亭对你的劝告,认为你私下和人结婚的事十分失当。如果他们现在对你说:‘去给金田先生赔个礼吧’你会听从吗?”独仙对寒月说道。
    “赔礼?还是算了吧,我可没兴趣去做这样的事。不过如果这事由他们来做,那就是另一种说法了。”寒月说道。
    “那如果这赔礼是警察要求你去做的呢?你又当如何?”独仙君追问道。
    “我同样不会做。”
    “那如果是官员、贵族之类的呢,你怎么办?”
    “那我就更不会做了。”
    听见这样的回答,独仙说道:“你们听听,与过去的人相比,现代人真是截然不同。在以前,如果上层想做什么事,只要下达命令就可以了,没有办不成的。可是再看现在,就算上层有命令,有些事依旧办不到。现代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就是无论你是谁,都不可能过分地威逼他人的人格。无论是贵族,还是上司,都是如此。如果要往厉害里说,那就是在现代的这个社会,对方权力越大,被压迫方的气愤和反抗就会越严重。所以,与过去相比,现代社会是个新时代,因为就算是上层的命令,要想做到也没有那么容易了。如果从前人的角度看现代社会,有些事如果放在以前,根本是难以想象的,但是在当今社会却都变得合理了。世事变迁真是神奇!在此之前,迷亭提到的文明未来记固然可以当作笑谈,但是如果参照未来的发展倾向,其中的很多东西还是很有研究价值的。”
    听见这话,迷亭接茬儿道:“能有如此知己着实不容易。因此不管怎样,我都得继续说说这个文明未来记。正如独仙所说,在当今的社会上,只有那些落伍的老顽固才会妄图以官家的权威压人,或者自恃有两三百跟竹枪,就想肆意妄为,这就好像坐轿子的人妄图和火车争个快慢。或者也可以说,这种老顽固就是罪魁,就是放贷的长范。所以在面对这种人时,静观其变就可以了。不过这些都只是小问题,而我的未来记的社会现象却事关整个人类的命运。如果对当今文明趋势加以观察,再加上我自己的深思熟虑,我觉得,在未来的社会,人们已经不可能在结婚了。希望这种说法没有吓到各位,下面我就来详细阐述一下这样说的原因。当今社会的发展是围绕着个性的,这在之前已经提过。在过去,家长代表一家,郡守代表一郡,诸侯代表一国。所以,其他成员可以说没有任何人格,而且就算有也无法被承认,只有那些代表者除外。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情况一下子发生了巨大转变。个性成为人人强调的东西,似乎每个人身上都有如此表现,那就是‘你’‘我’异常分明。如果在路途中,两个人相遇,他们会想‘同样为人,我并不比你差’,内心的争斗也就由此上演了。而当他们各奔一方时,每个人的个性都得到了更大的提升。然而事实上,个性普遍地增强也就意味着个性普遍地减弱。在预防他人迫害自己这方面,人们的个性的确增强了。但是与过去相比,在不得随意侵犯别人这方面,人们的个性又显然减弱了。
    “如果单就个人而言,当然是希望自己的个性越来越强,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个性减弱。因此,一方面,他们坚守‘不许他人动我一根汗毛’的原则;另一方面,他们又企图‘动动别人的汗毛,哪怕一根也好’,使原本就在减弱的方面愈发严重。人们之间的空间就这样愈发狭隘,只要活着,就难以自在。人们总是竭尽全力地自我扩充膨胀,甚至都快到了极限炸开了,所以不得不生活在永恒的痛苦中。所以,他们企图通过将个体之间分开来缓解痛苦。对这种人来说,只能自食恶果,所以在这种痛苦中,家庭成员分居制就是他们想到的首个解决方案。
    “有时间,你可以去看看日本的那些山沟,所有家庭成员都挤在一个屋子里。在这些人中,你完全找不到什么值得强调的个性。就算有个性,也并不突出。所以就这样,大家一起生活。但是对文明人来说,无论是谁,哪怕是父母子女,为了不吃亏,也要尽量压制对方。所以,分居制是必然的,以便于保证双方安全。相比之下,欧洲的文明要更加发达,所以对这一制度的实行要比日本更早。当然,父母子女同住一屋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但不常见。而且即便如此,儿子也得支付利息才能从父亲那儿借钱,甚至有可能还要交房租,看起来和外人没什么区别。其实,这种风气非常不错,它之所以能够形成,是因为对于儿子的个性,父母给予了足够的认可和尊重。日本以后也会形成这种风气,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亲属越走越远,父母子女也分开居住。在此之前,个性一直被压抑,此时却可以一直发展下去。更有甚者,随着个性的发展,相应受到的尊重同样会不断扩展。因此,要想舒心就必然得分居。可是到了今天,父母子女已然分开了,只余下夫妻二人还在一起,所以目标自然会对准他们。在现代人眼中,总是误认为在一起生活就是夫妻,简直错得离谱。只有具备了合得来的个性,两个人才能真正地一起生活。这种问题在过去根本没什么,总是说什么虽然是两个身体,但心是一个。也就是,夫妻二人完全可以被当作一个人。所以才有了一些野蛮的说法,例如什么‘生则同衾,死则同穴’,什么死了也是一路货色。
    “然而到了今天,这种情况就行不通了。那是因为,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他们的个性都非常分明,难以融合。要想让现在的妻子按照丈夫命令行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女校里,穿着灯笼裤的她们已经将自己的个性锻炼得十分牢靠,在结婚时也是梳着西洋发髻的。所以,如果在做事时,一个妻子只会顺从自己的丈夫,那与其说她是妻子,还不如说她是木偶呢。对一个妻子来说,她越是贤惠,个性发展得就越是强烈,而且随着这种发展,和自己的丈夫也就愈加地合不来。这样一来,造成的结果自然是夫妻双方矛盾增多。所以,所谓的贤惠妻子自然会整天与丈夫闹矛盾。虽然这事原本无须过度指责,但是,夫妻双方的痛苦程度往往随着娶妻的贤惠程度而增加。夫妻之间有一条分隔线,非常分明,如同油和水一般。如果这条分隔线能找到平衡,并且相对稳定,那情况尚算不错。可是如果双方企图凌驾于另一人之上,随意摆布对方,那这座家庭的大厦就要如同地震般的倾覆了。这样一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就会意识到,无论对哪一方来说,夫妻同居都不是件好事……”
    听到这里,寒月不禁疑问道:“照你这么说,情况太让人不安了,难道夫妻非分开不可吗?”
    “必然是要分开的,世界上所有的夫妻都不例外。以前的夫妻都是同床共枕,但是在未来的社会中,会认为这种人反倒没有夫妻资格。”迷亭说道,语气颇为轻快。
    在这种关键时刻,寒月脱口说道:“看来,我就是没有资格的那类人了。”这无疑暴露了他的爱妻之情。
    迷亭则接着讲道:“对我们来说,幸运的是生在了明治时代。就拿我为例吧,我现在过的就是单身生活。这都是因为,作为文明未来记的作者,与当前的形势相比,我头脑中对未来的预见还要更远一步。有人说,我之所以会这样是失恋的原因,这完全是胡扯。这些人往往目光短浅,看到的有限,真是值得同情。抛开这些不论,我还是接着说说未来记吧。
    “按照我的预想,会有一个人在那时突然降临到这个世界上。他是一个哲学家,还会提出一种前所未有的主张,即人是具备个性的动物。如果将个性消灭,那人类必将走向灭亡。所以,必须竭尽全力保持并发展人类的个性,哪怕付出任何代价也在所不惜,以便于实现人类的意义。有些婚姻并非出于双方自愿,之所以会发生完全是拘泥于陋习的结果,这种不正之风完全违背了人类的自然趋势。在以前那种愚昧时期,没有强调个性,如果这种事发生在那时另当别论。但是当今社会的文明已经高度发达,如果还碍于陋习而发生这种事,并且不以为耻,那就太荒谬了。在当今世界,文明已经发展到了顶峰,两个个性要想超越一般亲密关系而结合在一起,这是不可能的。这种原因显而易见,可是尽管如此,依然会有一些没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偶尔因为恶劣感情的刺激而擅自结婚。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德行伦理。在面对这种不正之风时,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地去抵抗,以求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人性、文明和青年男女……”
    听到此处,东风猛地将大腿一拍,然后坚定地说道:“对于您的高论,先生,我坚决反对。在我眼里,爱和美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我们之所以能感觉完美的幸福完全是它们的功劳。同样是因为它们,我们才能拥有高尚的情操、神圣的品格和纯净的同情心。所以,无论我们生于何时,处于何地,都必须牢记爱和美。而在现实世界中,这两种东西则分别体现为夫妻关系和音乐、诗歌。所以,在我眼中,只要这个地球上的人类不灭绝,夫妻和艺术就永远常在。”
    迷亭反驳道:“如果还能存在自然是好事,然而在当今的哲学家口中,它们早晚是要走向消亡的,所以除了认命,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就连你说的艺术,最后的结果也不会有什么差别,它和夫妻关系的命运是一样的。个性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个性自由吧?个性自由就相当于个体分明吧?至于艺术,又有什么可能存在呢?艺术为何会繁荣?是因为在个性上,艺术家和欣赏者存在共同点。你肯定想成为一名写新体诗的诗人,可是不管这个愿望多么强烈,如果所有人都对你的诗毫无兴趣,那么除了孤芳自赏外,你还能怎么做呢?就算你写出再多的《鸳鸯歌》来,同样无济于事。不过幸运的是,你生在明治时代的天空之下,所以你的诗还是受世人欢迎的……”
    “这太夸张了,读我诗的还没有那么多。”东风说道。
    迷亭接着说道:“倘若现在的读者都不多,那到了哲学家主张非婚论的未来,文明已经高度发达,恐怕就再也没人读你的诗了,一个都没有。当然,他们不读你的诗并非是和你这个人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那时的人都拥有自己的个性,所以唯一能引起他们的兴趣的也只有他们自己写的诗。这种趋势在当代的英国已经十分明显。在现代的英国小说家中,例如梅瑞狄斯[107]、乔伊斯[108],在他们的作品中,个性得到了最鲜明地体现。所以,很少有人对他们的作品感兴趣,其实这也很正常。因为只有富有同样个性的人,才能在这些作品中找到共鸣,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趋势不断发展,等到提倡非婚论的时候,艺术还有可能存在吗?我说的没错吧?一旦到了那种时候,彼此完全无法理解对方的作品,我们之间又有什么艺术可谈呢?”
    “或许你说的没错,但是我的直觉却让我不敢苟同。”东风说道。
    “从直觉上,你不敢认同我的说法,而我的这些说法也不过是来源于自己感觉。”迷亭说道。
    这次轮到独仙君说话了,他说:“无论是直觉还是感觉,可以肯定的是,对人们来说,生活随着个性自由的增强而越来越不舒心。尼采为何会提出超人哲学?完全是因为无法排遣这种束缚感。如果猛地一看,很可能会将这种不满错认为他的理想。他生活在十九世纪,那时个性正处于发展中,所以即便是面对着自己的邻居,他也不敢安心入眠。所以,在这种束缚下,这家伙才开始不满地胡说八道起来。他写的东西看似痛快,但事实上,却值得怜悯。在我眼中,那并不是奋勇向前的声音,这声音反而代表了一种愤懑憎恨。其实,这事也很正常。因为在古时候,只有出现一个厉害人物,他的旗下必然会聚拢很多人,那是一种令人愉悦的感觉。既然这种快事已是事实,那又何必将它付诸笔尖呢,像尼采那样写在书本上完全没有必要。
    “所以,虽然都是写超人性格,但无论是荷马,还是十五世纪的英国民谣,在感觉上,都是截然不同的,写得十分乐观快活。这是因为,这种快活就是现实中的体会,写在纸上自然不会有什么苦涩。可是到了尼采那时,这点却做不到了。因为一个英雄人物都没有,而且就算有,也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在古代,孔子只有一个,所以他的话自然有威信。可是到了现在,有好几个孔子,甚至世人都是孔子也不是没可能。所以,即便你大声嚷嚷自己是孔子,威信也荡然无存了。因为威信不存在自然生出愤懑,因为愤懑自然要诉诸笔尖。
    “我们不想要束缚,所以得到了解脱。可是得到了解脱之后,又再次感到束缚。所以,我们不知所措。可见,虽然乍看之下,西方文明似乎十分好,但事实并非如此。东方却正好与之相反,从古代开始,东方就重视精神修养,这是条正确的路。个性发展的结果如何?神经衰弱成了大家的通病。当大家正手足无措时,‘王者之民,荡荡焉’这句话的价值就突显出来了,也就明白了决不能轻视‘无为而治’这句话。不过可惜的是,还是明白得太晚了,就好像知道不能痛饮时,已经酒精中毒了一样。”
    此时,寒月评论道:“诸位说了这么多厌世之语,但不知为何,我却没有丝毫感动,这是为什么呢?真是奇怪。”
    “估计是你刚结婚的关系吧。”迷亭答道。
    主人这时也突然说了这样一番话:“虽然结婚了,但也不要就此认为女人是好东西,否则就错得离谱了。我给大家读段文章吧,蛮有意思的,以供诸位参考。请各位倾耳细听。”说完这话,他拿起了一本书,就是最开始时,他从书房里拿出的那本,然后说道:“别看这本书很旧了,但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在一些人眼中,女人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厉害!这书是啥时的?”寒月问道。
    “是十六世纪的,作者叫托马斯·南希。”主人答道。
    “十六世纪?天啊,难道从那时起,人们就开始侮辱我妻子了吗?太让人震惊了。”寒月说道。
    “在这本书中,女人的各种毛病都有所体现,估计你妻子也不能幸免于难,你可要好好听一听。”
    “我是要听的,太幸运了。”
    “书中最先阐述的是自古以来,各位先世贤人的女性观。你们都在听着吗?”主人问道。
    “都在听,虽然我是单身,但也洗耳恭听呢。”迷亭答道。
    于是,主人接着读道:“亚里士多德认为,不管什么样的女人,都是祸患。因此,在娶妻时,宜小不宜大。因为与大祸患相比,小祸患的损害更小些……”
    “寒月,你妻子是大祸患还是小祸患啊?”迷亭问道。
    “估计大祸患吧。”寒月答道。
    “哈哈哈,这本书不错,够有趣。往下读吧,快点儿。”迷亭说道。
    于是,主人继续读道:“也许有人要问,世上最大的奇迹为何?贤能之士以‘贞洁之妇’答之……”
    “贤能之士?谁啊?”寒月问道。
    “不知道,书中没表明。”主人答道。
    “不管是谁,肯定是在女人那儿受过伤。”迷亭说道。
    “其次是第欧根尼[109],有人问最好的娶妻年纪为何?第欧根尼以‘青年不宜娶,尚早;老年不宜娶,太晚’答之。”
    “估计在思考这个问题时,这家伙是喝醉了吧。”迷亭说道。
    “毕达哥拉斯[110]则说,在这个世界上,唯水、火、女人可惧之。”
    “听听这些希腊哲学家的话,真是出人意料,竟然这样不切合实际。”独仙君插嘴道,“在我眼中,在这世界上,没有任何可怕之物。遇火不着,遇水不沉……”说着说着,独仙君就说不下去了。
    迷亭连忙充当救兵,说道:“遇色不迷。”
    主人接着读道:“在苏格拉底眼中,这个世界上最难的事就是管教女人。德摩斯梯尼[111]则认为,如果想让敌人困苦,最好的办法就是送他女人。如果这样,估计敌人就再不能奋起了,只能整日陷于家庭纠纷中。而在塞内加[112]眼中,世界的两大灾难,一指女人,一指无知。玛卡斯[113]和厄洛斯[114]则认为,女人就像船舶一样难以操控。还有普洛托斯[115],他说正是为了掩盖自身恶劣的品质,所以女人爱好用绫罗绸缎来打扮自己。在瓦勒里乌斯[116]写给女友的信中提到,这世上的所有事,没有女人干不出来的,愿你不会变成此类,还望天可怜见。还说,何谓女人,自然是善良的敌人、难以避免的痛苦、天然的诱惑、甜蜜的剧毒。虽说只有无德之人才会抛弃女人,但如果不这样做,相比之下,需承受的痛苦想必更多……”
    “我可不想再听了,先生,这么多侮辱我妻子的话足够了。”寒月说道。
    “再听听吧,也就还有四五页。”主人说道。
    “依我之见,是时候结束了,再读下去估计您太太就该回来了。”迷亭玩笑道。
    在迷亭说话这当儿,女主人呼唤女仆的声音“清子!清子”从饭厅那边传来。迷亭连忙说道:“你太太在家呢,这下可完了。”
    “无所谓。”主人一边说,一边笑了起来。
    “您回来了,苦沙弥太太?什么时候的事啊?”迷亭冲着饭厅喊道,然而并没有得到回答。迷亭没有气馁,再接再厉地问道,“刚才的话您听到了吗,苦沙弥太太?”依旧没有答话。他又喊,“您可别误会,刚才那话是十六世纪的南希说的,和您丈夫可没关系。”这时,从远处终于传来了回音,女主人答道:“无所谓。”
    这时,寒月不禁大笑起来。迷亭也大笑道:“对我来说,也是无所谓的,哈哈哈……实在抱歉。”
    就在这时,有人一下子拉开了正门,但除了沉闷的脚步声,并没有传来招呼声。接着,客厅的纸拉门也被拉开了,然后多多良三坪先生的脸就出现在了门口。与往日相比,多多良先生今天的着装截然不同,不但穿着雪白的衬衫,连礼服都是新的。在他的右手上,拎着四瓶啤酒,用绳子捆在一起,看起来颇为沉重。他将啤酒放在了干松鱼的旁边,然后就直接坐下了,一句招呼都没有。而且他的坐姿也不端正,反而将腿伸出斜支在那儿,看起来颇为气派。
    “最近怎么样,先生?胃病可好些?不要整天待在屋里,对身体不好。”多多良用九州话问道。
    “我没什么感觉。”主人答道。
    “先生,您的脸色不佳啊,原本就很黄了。最近这段时间,钓鱼是个不错的选择。去品川那边,然后再租条船。上一周,我就钓去了。”多多良说道。
    “哦,钓着了吗?”主人问道。
    “没有。”
    “那你还去?啥也钓不着也有趣吗?”主人问道。
    “这对培养我的豪迈之气有好处。诸位也去钓过鱼吗?有什么感想?这可是个有趣的事。试想一下,在茫茫的大海上,划着一艘小船四处飘摇,好玩儿着呢。”无论是谁,多多良先生都能主动搭讪。
    “如果是在一个小海里,然后划艘大船,这我倒是想试试。”迷亭答道。
    “钓鱼嘛,还是得钓上点儿什么才好玩儿,鲸鱼或人鱼都不错。”寒月答道。
    “这种东西上哪儿钓去?你们这些文学家哟,连点儿常识都没有。”多多良说道。
    “文学家吗?我可不是。”
    “哦?那你是什么?对我这种实业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常识了。最近一段时间,我的常识愈加多了,先生。估计是在工作的地方熏陶的吧。”多多良说道。
    “哦,多了什么?”主人问道。
    “就说说这香烟吧。要想保住颜面,那种朝日牌、敷岛牌什么的,就是您吸的那种,是不能抽的。”多多良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根烟抽了起来,那是一种埃及烟,上面还带着金纸烟嘴。
    “你这样炫耀,钱够用吗?”主人问道。
    “虽然不够用,但是有办法解决。一吸这种烟,在他人眼中,我的信誉就会得到很大提升。”
    “与寒月相比,你这信誉来得可真容易。不像他,还得费劲儿地磨玻璃球。寒月,这可真是一种轻松信誉,对吧?”迷亭冲寒月问道。
    还没等寒月回答,多多良就连忙说道:“寒月?寒月先生就是您啊?您当上博士了吗?如果没有,那就我当吧!”
    “你也要当博士?”寒月问道。
    “那倒不是。我指的是给金田家当女婿。说起来,这事实在抱歉。不过我也是没办法,对方一再请求,我只好却之不恭了。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心里还是觉得很对不起寒月先生的。”多多良说道。
    “没什么关系。”寒月答道。
    “不错,你要有这个想法,那就随便娶吧。”主人说道,语意模糊。
    这时,不甘寂寞的迷亭又开始胡扯了,他说:“这可是件好事,值得祝贺。所以说嘛,无论家里的小姐什么样,千万别发愁,早晚能嫁出去的。这不就按我之前的话来了吗,竟有这样一位厉害的绅士当女婿。这回你的新体诗可有的写了,东风,速速动笔吧。”
    “哟,这就是东风先生啊!您打算为我的婚礼写点儿什么啊?到时候,我就印好发给各处,送到《太阳》杂志社去也没问题。”多多良说道。
    “当然可以写,何时用?”东风说道。
    “何时都行,您有写好的吗?那样也行。到时候,我请您喝香槟以做报答。香槟,您喝过吗?味道不错。等到结婚时,我打算请个乐队,先生。到时候,将东风先生的作品谱上曲,然后演奏出来,这主意如何?”
    “你自己看着办吧。”主人答道,语气颇为冷淡。
    “这谱曲的事您能做吗,先生?”多多良问。
    “瞎说什么。”主人答。
    “谁懂音乐啊,诸位?”多多良问。
    “在选婿上,寒月已经落榜了,但是尽管如此,在拉提琴上,他可是个高手。你快求求他,心诚点儿,要想让他答应,估计只喝香槟是不行的。”迷亭说。
    “您放心,我是不会给您喝那种难喝的香槟的,就是那种只有四五块钱。我给您喝的绝对是好的,您就答应了吧。”多多良说道。
    “我当然愿意效劳,而且就算只有两角一瓶的香槟或者什么报酬都没有,我也是愿意帮你谱曲的。”寒月答道。
    “哪儿能让你白作呢,报酬还是要有的。如果你不喜欢香槟的话,那就给你这种报酬吧,你看如何?”多多良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些东西放在铺席上。那是一些少女的照片,都是十**岁的年纪,有的是半身像,有的是全身像,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有的穿裙裤,有的穿正装,还有的梳着高田髻,这些照片一共有七八张。然后,多多良接着说道,“这些人都可以用来当作结婚对象。先生,您可以从中选择两位,然后为寒月和东风先生牵线,这也算是给他们的回报了。”他一边说还一边拿着一张向寒月问道,“这个怎么样,寒月先生?你喜欢吗?”
    “看着不错,麻烦您费心。”寒月答道。
    “那这个呢?怎么样?”多多良又换了一张问道。
    “也不错,劳您费心。”
    “那你相中哪个了?”
    “都不错,哪个都可以。”
    “哟,你这个人还挺风流。这可是个博士的侄女,先生。”多多良说道。
    “哦,这样啊。”主人答道,听起来颇为漫不经心。
    “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少女不但岁数小,而且还有个好脾气。如果选择了她,光陪嫁就有上千元呢。还有这个,她父亲可是县知事。”多多良在那儿自顾自地说道。
    “我能不能把这些都娶了呢?”寒月玩笑道。
    “都娶了?难道你主张一夫多妻制吗?你这心也太大了。”多多良说道。
    “一夫多妻制吗?我倒没这想法。不过我倒是主张食肉。”寒月说道。
    “看看这些东西,你还是赶紧收起来吧,别在那儿胡说八道了。”主人呵斥道,语气颇为不满。
    听见这话,多多良追问道:“这么说,对这些少女,所有人都不敢兴趣吗?”他一边说,一边将这些照片收起来重新装进了口袋里。
    “这些啤酒呢?干什么的?”主人又问道。
    “那是我给您带的礼物,您来一杯吧。是为了提前庆祝,这可是我特意从路口酒馆买来的。”多多良说道。
    主人拍手招来女仆,让她打开瓶盖,然后和在座各位一人一杯。除主人外,还有迷亭、寒月、独仙和东风先生,他们共同对多多良先生的婚事表示祝贺。多多良接着说道:“我希望在座的各位都能去参加我的结婚典礼,到时请你们务必赏光。”神色看起来颇为兴奋。
    “还是算了吧。”主人连忙答道。
    “先生这是为何?在我的一生中,这可是件大事,按情理来说,先生哪有不出席的道理呢?”多多良说道。
    “这和情理没什么违背,反正我不去。”主人答道。
    “先生为何如此呢?是因为没有合适的衣服吗?裙裤、外褂还是有的吧?您真应该多去和人接触,先生。到时候,我还可以将一些著名人物介绍给您。”多多良说道。
    “算了吧,我不感兴趣。”主人答道。
    “就算是看在您的胃病上,也应该去,这是有好处的。”
    “好不好处的,无所谓。”
    “您既然如此坚持,那也只能从命了。”多多良说完又向迷亭问道,“您呢,先生?能来赏光吗?”
    “我吗?我肯定会去的,没什么能阻拦我。如果有可能,当你们的媒人也可以,这可是我的荣幸。正好,我想起一首俳句‘香槟九度喜**’——什么?已经有媒人了,铃木滕十郎?哦,是他啊,这倒不出我所料。虽然可惜,但也只能这样了。总不能两个媒人吧,那就多了。不过你放心,无论如何,我都会去的。”迷亭说道。
    “那您呢?来吗?”多多良又向独仙君问道。
    “我吗?‘一竿风月半生闲,垂钓白苹红蓼间。’”独仙答道。
    “什么意思,是选自唐诗吗?”多多良问道。
    “什么意思吗?我也不知道。”独仙答道。
    “这就没办法了,那寒月你呢,就冲着以前的那段关系,你也得赏光吧?”
    “我当然会去,否则不就没机会听乐队演奏我的曲子了吗?我可不想留下这样的憾事。”寒月答道。
    “就是这么个理,那你呢,东风先生?”
    “容我想想,”东风想了一会儿答道,“我自然也要去,但我想将我的新诗诵读于你们夫妻二人的面前。”
    “太好了,在我的一生中,还是头一次觉得这么好呢,所以我得再来一杯。”多多良一边说一边自顾自地喝起了自己带来的啤酒,最后整个脸都变得红彤彤的。
    此时正值秋季,白日渐短,太阳已经要落山了。火炉上扔着很多烟蒂,形成了一堆,里面的炉火也已经熄灭。虽然在此之前,大家还在从容不迫地闲聊,但是到了此刻,这种谈兴也已经渐渐消弭。最先开口的是独仙君,他站起来说道:“我要告辞啦,天色已晚。”其他人也陆续开始附和着告辞,然后就一起离开了。就这样,突然间,客厅就冷清了下来,就好像戏班子散场时的情景。吃完晚餐的主人又钻进了书房,女主人拢了拢自己的衣服领子,开始缝她那件夹袄。这件夹袄她平时常穿,经过多次浆洗,此时已经有些褪色。至于孩子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梦乡。女仆也没闲着,跑去了澡堂。
    无论对任何事物,这些人似乎都满不在乎,但这不过是表面现象。事实上,只要将他们的心灵打开,各种悲哀凄凉的声音就会喷涌而出。就说独仙君,表面看来,他似乎已经超然物外。但事实上,他的两腿就没从地面上离开过。还有迷亭先生,看起来万事都无所谓,但他的世界也并非画中之景那么美好。还有寒月,他已经放弃了和玻璃球的对抗。对他来说,最妥当的做法就是将老家的妻子接到身边,但是如果这种生活长久地维持下去,他必将感到厌倦,这是在所难免的。至于东风先生,虽然他现在总是给女人写些献诗,但是再过个十年八年,这种事的弊端就该显露了。还有多多良先生,至于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那可不好说。但愿他能成为那种人,一辈子都能请人喝香槟,并为此扬扬自得。铃木先生估计会继续在生活中奔波,虽然这会让他疲惫不堪,但是与止步不前相比,到底要好一些。
    在这个世界上,身为一只猫的我已经生活两年了。在我的脑海中常有这样的想法,估计以后不会再有我这样的猫了,如此地见多识广。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在不久之前,一只叫莫尔的猫突然声名远扬,与它素不相识的我着实被吓了一跳。此后,在我的探听下才发现,原来这家伙已经死了一百多年了。不过也难为这个家伙,竟然为了吓唬我,特意从遥远的冥界以幽灵之身穿越过来,估计也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好奇心吧。在去面见自己的母亲时,这只猫叼了一条鱼做礼物。谁知路才走了一半,它肚里的馋虫就被勾出来了,于是这条鱼就进了它的肚子。这只猫如此不孝,可是在才华上,即使与人类相比,它也毫不逊色。甚至就连他的主人,也会被它偶尔的诗作震惊。在一个世纪之前,竟然就出现了如此有才华的猫,那像我这种一无是处的家伙,更应该早点儿辞别世人回到虚无之乡去,这样反倒要好些。
    主人终究会死的,不过是早晚的事。金田先生虽然现在还活着,但也和死人没啥区别,因为他的心早已被私欲占满了。秋天的树叶已经没剩下多少了,对于万物来说,无论如何,最后终将走向死亡。就算活着,用处也不一定大,与之相比,更聪明些的做法还不如早早死去。按刚才诸位先生的说法,对人类来说,自杀将是他们最终的命运。这个世界诸多束缚,如果不多加小心,恐怕我们猫也会投生到这个世界上,那就太可怕了。我心里也没来由地沉痛起来,于是为了使自己打起精神来,我也要去厨房尝尝多多良带来的啤酒。
    在秋风的吹动下,厨房的门并没关严,不知不觉中,厨房的煤油灯已经被门缝进来的风吹灭了。月亮静静地高挂在天空中,透过窗子,在屋里留下细长的影子。三只杯子放在茶盘里,其中两只里还留有液体,差不多有半杯,颜色和茶水没啥区别。这些杯子都是玻璃的,所以就算里面装着开水,依然会让人觉得冰冷。更何况现在正值秋夜,周围十分冷清。这些液体放在灭火器的旁边,在凄清月色的照耀下,在喝到嘴里之前,那种冰凉的感觉就已经让人打起了退堂鼓。不过无论何事,只有经历过了才有发言权。例如喝过这种东西的多多良先生,他的整张脸都红彤彤的,呼出的气热腾腾的。我是一只猫,然而尽管如此,保不齐我喝完这种东西就会变得高兴呢,这都是没准儿的事。
    既然生命最终都将走向死亡,与死后在坟墓里无奈地后悔相比,我情愿在活着时勇于尝试任何事。因此,我不停地给自己打气:“勇敢点儿,喝吧。”于是,我将舌头使劲地伸向杯子里,然后舔了几下,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结果那感觉把我吓了一大跳,舌头上传来刺痛的感觉,就好像被针尖扎了一样。这种东西显然不适合我们猫类,臊气烘烘的,人类竟然能喝得下去,也不知发了什么疯。无论如何,猫是受不了啤酒这种东西的。在第一次喝时,因为感觉难喝,我就打算缩回自己的舌头。然而我转念又想:“人们常说,好药必定苦涩。所以在生病时总是喝一些东西,看起来很奇怪,喝得他们的眉头都皱起来了。”所以我一直不敢确定,是因为吃药,所以病才好的呢?还是因为病好了,所以才吃药呢?对于这个问题,现在就是寻找答案最好的时机。
    如果除了一些苦涩,喝下去不会产生什么后果,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但如果喝完之后真能高兴起来,就像多多良先生那样飘飘忽忽的,那就成了前所未有的新发现,大可以对附近的其他猫倾囊相授。到底会发生什么呢?只有天知道。所以我只好强迫自己继续喝,然后把命运交给了上天。于是,我就这样把舌头伸进杯里,闭着眼睛继续喝,之所以要闭上眼睛,是因为在双眼睁开的状态下,我是万万不想喝的。我强迫着自己,终于将那半杯啤酒一扫而光。然后我就感觉不同寻常起来,非常奇怪。最开始是,我的舌头非常难受,就好像被火烧了一样。嘴里也如此,似乎受到了外部的压迫。可是在喝完几口后,慢慢地,一种舒服的感觉油然而生,当第一杯见底时,我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于是,我又转向第二杯,心里觉得再喝点儿也没什么。于是,没过多久,第二杯也见底了。更有甚者,就连茶盘上洒落的那些,我都没放过,全都舔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一直呆呆地立在原地,以便于对自己喝酒后的身体状况有个了解。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体的温暖程度不断升高。眼睛也蒙眬起来,睁一半闭一半。耳朵也热起来,好像发烧一样。我甚至想大声地唱歌跳舞,就是那种“猫蹦蹦”舞。此时,什么主人、迷亭、独仙啊,都不被我放在眼里,真想让他们滚蛋。还有金田老爷,我真想给他挠个满脸花。至于金田太太,她那大鼻子也保不住,非得被我咬掉一块不可。我有好多事想做,最后我站了起来,整个身形都飘飘忽忽的,然后歪歪倒倒地向外面走去。我心里觉得有趣,打算去外面对月亮问个好,我实在太高兴了。
    据我估计,我现在的感觉就是所谓的飘飘然吧。我的四条腿似乎都站不稳了,我踱着歪歪扭扭的步子,似乎是在散步,但又不像。与此同时,我十分想睡觉,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甚至分不清自己的状态,到底是在睡觉还是在走路?在我的感觉里,我的眼睛是睁开的,但是不知为何,眼皮却颇为沉重。事情已经到了这个样子,我也就没什么可顾忌的了,不管前面是什么,刀山也好,火海也罢,我都要一往无前。我浑身绵软,将腿伸向前方,结果“咕咚”一声,我猛地一惊,心想这下完了。不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当时的头脑依旧让我没办法再理清了。
    当我逐渐清醒时,发觉自己正在水上漂浮着。手足无措的我连忙用手脚胡乱抓弄,结果除了水,周围什么都没有。而且因为一番抓弄,直接使自己向着水底沉去。迫不得已,我只好将两条后腿翘起,然后用前腿去拨弄水,这时,水声哗哗的响起,我好歹把脑袋露出了水面。我想知道自己身处何地,连忙环顾四周,结果发现自己正在水缸里。在夏天来临之前,这水缸里养着一种水草,叫水葵。不过这些水草在夏天来临后就被乌鸦吃了个一干二净,而且这水缸也成了乌鸦们的洗澡池。缸里的水随着乌鸦洗澡次数的增多而减少,当减少到一定程度后,乌鸦们就会放弃此地。原本我还寻思,最近看不到乌鸦来洗澡,哪儿承想现在却轮到了我自己替乌鸦在这儿洗起澡来了。
    我的腿根本够不到水缸边缘,因为这中间的距离差不多有十几厘米。就算往上跳,同样没什么作用。但如果我什么都不做,那除了沉入水底,就没有其他结局了。我不停地挣扎,连缸壁也被我挠得嘎嘎作响。虽然碰到缸壁也会有些爬上来的感觉,但是用不了多久,我又会跌落到水里,再次发出“咕咚”一声。掉到水里后,喘不上气的感觉十分难受,迫不得已,我只好接着挠缸壁。没过多久,我的身体就越来越疲惫,心里也越来越焦虑,腿脚也越来越缓慢。甚至到了最后,即便是我自己,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了。是为了要跌进水里,所以我才去挠缸壁的吗?还是说我之所以挠缸壁就是为了跌进水里呢?
    我当时的情况可谓十分痛苦,心里不禁想道:“正是因为我想离开这个水缸,所以才会如此痛苦。可是虽然我的愿望很迫切,但事实上,要想爬出去是根本不可能的。就算我不会沉入水里,浮在水面上的我将前腿竭尽全力向前伸,也不过才十公分长,离十五厘米高的缸沿还差得远呢。既然如此,我所有的焦虑和挣扎就都是无济于事的。哪怕再过一百年,任凭我如何挣扎,要想逃出去也是不可能的。我现在之所以如此痛苦,正是因为我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可真是自寻烦恼,没劲儿透了,只有傻子才会这样自找苦吃。”
    “随它去吧,不要管了,放弃挠什么缸壁吧。”我心里这样想着,四条腿、脑袋和尾巴也就随之放弃了挣扎。慢慢地,一种舒服的感觉袭来。痛苦吗?高兴吗?我分不清。这是在水里?还是在主人的客厅?我同样分不清。不管了,随便在哪儿吧,一切都无所谓了。除了舒服,我再也没别的感觉了。不,不对,慢慢地,连舒服的感觉都没有了。我似乎进入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里安宁、静好,就算天地化为飞灰也和我没关系了。
    我要死了,只有死亡时才能如此安宁。谢谢啊!谢谢啊!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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