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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清晨的告别

我的弟弟才不是老狗 御龙七 5196 Aug 5, 2021 10:23: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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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新员工入职

第二天的清晨,李梦岚直接帮高朗往学校送了一张假条,医院大夫给他开了一星期病假。

李梦岚经常带父亲去医院看病,和大夫很熟了,一张假条还不难搞定。打车来到学校,赶在上课前,李梦岚面色沉重,声泪俱下的将手里那张写着“痔疮严重出血”的假条交给了老师。

在老师疑惑的眼光注目下,李梦岚强忍着笑意离开了班主任的办公室,返回店里。

店里已经开始营业了,屋里被砸坏的家具昨天已经被拉走,也不用换新的,反正电脑也砸坏了好几台,李梦岚干脆撤掉了这些被打坏的家具和电脑,屋里还显得宽敞了不少。

昨天店里停业一天,今天来玩的客人还是坐满了整个电脑房,看来客流量并没有受到这场风波的影响。

长毛坐在柜台后面正吃早点,一看李梦岚回来,赶紧放下手里的煎饼果子,跑到门口,小声嘀咕道:“岚姐,刚才来了个大哥,看岁数得四十来岁了,跟小高去一号包间了,让我跟你说一声,让你回来也赶紧进去。”

“这么早就来了?”李梦岚还以为苗和平得摆个架子,这么早就过来,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李梦岚走到一号包间门口,轻轻敲了敲门,高朗从里面开了房门,在他背后站着一个身材高大却有些瘦削的男子。

男子看起来大概四五十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普通的圆领老头衫和一条黑色的条绒裤子,脚下则是一双有点旧的黑皮鞋。

从容貌上看,他年轻时很可能是个帅哥,但十几年的大西北牢狱生涯,让他的皮肤黝黑且有一种粗粝感,像极里《双旗镇刀客》里一刀仙那种西北刀客。

李梦岚从年纪和容貌判断,这人肯定是苗和平。

“您是苗三爷吧?”

那人下意识的打算伸手跟李梦岚握手,但可能考虑到对方是自己老板,又或者是觉得对方是个年轻姑娘,他又把手缩了回去,只是呲着牙挤出个笑容:“您好,我就是苗和平。”

这种有些谦卑甚至是自卑的表现,有点出乎李梦岚的意料,在她的意识里,苗和平应该是个谈笑自若的江湖大哥形象,就像是电影里的蒋天生、跛豪、雷洛,而不是眼前这个样子。

“请坐。”李梦岚招呼苗和平坐下。

三人落座,高朗递给李梦岚一杯茶水:“刚倒的,还热呢,喝点水吧,苗三哥也是刚来一会儿,正好一起聊聊。”

苗和平再次点点头:“是,我也是刚来。”

李梦岚礼貌的问候道:“您来的真早,吃早饭了吗?我让人给三爷您买点早饭去?”

“吃过了,吃过了,不用麻烦。另外,你也不用叫我什么三爷,叫我老苗也行,叫我和平也行。”

“那可不行!”李梦岚急忙摆手:“您是我的长辈,这事提起来,早在十多年前,有个叫李国恩的,钢铁厂的工人,跟着您和闫四爷,您还有印象吗?”

苗和平仔细回忆了一下:“有点印象,他好像是跟着老四的,外号叫立棍。”

“他是我父亲,他经常提起您,一说就是三哥、三爷这么叫着,我要是称呼您老苗,我爸知道了,非得打死我不可。”

苗和平沉默了片刻:“刚才我跟小高也聊了几句,他提到你父亲的事,我想,咱们现在既然是雇主和员工,我和你父亲之间的关系,咱们就不必再提了。说句可能你不爱听的,我们这些人的结局,其实就是当年的报应。”

李梦岚也沉默了,人们常说“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混混的确如此,要么如自己的父亲一样被人砍伤甚至是砍死,或者是苗和平这样,接受法律的制裁。

即便如闫思雄那样,混成了现在的四爷,不过也只是朱雪梅的打手而已,李国庆如果真的对朱雪梅动手,四爷的未来早晚也得和自己的父亲或者苗和平一样。

“既然这样,我就叫您一声老苗吧。”李梦岚最终还是选择改口。

高朗拍了拍苗和平的肩膀:“怎么样,老苗,我就说梦岚不是那种崇拜混混的傻闺女,他对于您的选择,绝对会全力支持。”

李梦岚看看高朗:“你们刚才说我什么坏话了?”

高朗笑道:“没说你的坏话,老苗担心你用他是想对付闫思雄,我让他放心,咱们不是黑道的混混,是正经想做生意的人。”

李梦岚接着说道:“既然是这样,老苗您可以放心,咱们没事绝不会惹事,如果四爷再来闹事,麻烦您给说说情就好,我不想跟四爷为敌,更不想重蹈我父亲的覆辙,也不想让您走上当年的老路。”

“既然是这样,我就放心了。”苗和平霍然起身,似乎心情好了很多,眼睛里也多了一丝神采。

让李梦岚和高朗都很惊讶的是,随着他的心情变化,似乎整个人也没有了刚才的颓废感,精神了很多,固然还是刚才那个衣着普通的中年男子,但却让高朗和李梦岚心里生出一丝畏惧之心!

“怪不得是当年的一线混混,这人应该有点本事!”高朗心中顿时踏实不少,有这么个人镇宅,他就不怕朱雪梅派人来闹事。

三人又一起聊了几句,苗和平说话很踏实,并没有那种混混、玩闹的语气,也不吹嘘自己当年如何厉害,对于监狱里的事,更是绝口不提。

高朗看了看手表,已经九点多了,苗和平见他看表,赶紧起身说道:“你们要是有事就先去忙吧,工作的事.”

李梦岚道:“昨天我们和超哥说好了,一个月五百块钱,今天就算您正式上班了,工作内容就是照看一下这个电脑公司和旁边那个便利店,主要是给店里进货,做做卫生,平时就长毛和螃蟹两个人,很难有休息的日子。您来的话,三个人调整一下时间,每周休息两天,保证店里有人在就行。”

“好,我这就去干活。”

三人从包间出来,李梦岚让长毛去把螃蟹叫来,向两人介绍了新来的员工苗和平。

这俩人都是底层小混混,对于苗和平这种十多年前的老玩闹并不熟悉,李梦岚说他是父亲的朋友,也没交代具体的身份,他知道苗和平肯定不想让这俩人知道他的过去。

俩人都对苗和平态度不错,毕竟多个人干活,他们也有了更多的休息时间。

李梦岚让长毛和螃蟹给苗和平介绍一下这两家店具体的情况,自己则被高朗拉走,去银行存钱了。

从银行出来,高朗问李梦岚:“回去有事吗?”

“没什么事。”

“跟我走,看房子去。”

“还看?你昨天不是说网吧的计划有问题吗?而且这个计划还跟李家的什么商场有冲突,你还去看房干嘛啊。”

高朗呵呵一笑:“是看住房,结了婚就住的那种。”

李梦岚顿时双颊泛红,娇嗔一声:“你讨厌啦,刚说让你做我男朋友,结什么婚啊,太早了。”

“那天晚上咱说好了啊,这五十万咱们先给家里买房,剩下的钱让胖子他们做游戏研发,就算网吧的计划取消了,买房的计划可没取消啊。”

李梦岚虽然舍不得花钱买新房,不过高朗想的倒是比较周到,现在她和妈妈要蹬三轮车送爸爸去医院,一趟就是半个多小时的路程,夏天倒还好说,冬天的时候,仨人这一路太遭罪了。

两人去了房产交易中心,虽然房产市场已经经历了两次改革,不再是过去的纯公产房租住模式,但对于房产交易还是有一定管控措施的,商品房交易都要在这里完成。

95年的时候,商品房在津门已经不是新鲜东西了,市区里有不下二十个商品房小区,周围郊区里也有十多个小区,可选范围还是很大的。

俩人转悠了一阵,手上接了不少房虫子和新房导购的资料,高朗从里面选中了一个小区,这是一个新开没多久的楼盘,距离市立人民医院不过十分钟的路程,房价也不过,才650元一平米。

高朗对这里很有印象,按照前世的记忆,他家现在住的那片平房再有两年就要拆迁了,当时他父亲选中了这个小区的房子,那时候随着老城区不断改造,这个小区的房价已经飙升到了1500元,而且还没有大户型,都是四五十平的小房子。

二十年之后,这里的房价更是达到了38000一平米,涨了五十多倍!

就选这了!

高朗从户型图和房号里选了两个,将资料递给李梦岚。

“这栋楼刚好有两间挨着的,还是一梯两户,一个是你家,一个是我家。楼层都是二楼,一楼太潮湿,二楼并不算高,咱们又是对门邻居,我可以帮你背你爸上下楼。”

李梦岚的心里顿时涌现出无穷的暖意,她一直担心父亲会成为她的累赘,甚至是阻碍她和高朗发展关系的最大障碍。

以高朗的本事,日后肯定衣食无忧,飞黄腾达。现在高朗还没有完全发迹,两人也还年轻,等过几年高朗身家百万千万了,会不会嫌弃自己有个卧病在床的父亲,这是李梦岚最担心的问题。

听到高朗连买房都想到了她父亲的身体,李梦岚觉得整个世界都是那么美好,尤其是有个关心自己和自己家人的男朋友,这感觉真是太美好了。

“这两栋房子都是‘偏单’,面积还挺大,都是八十多平米,加起来得十几万啊。”接过高朗手里的户型图,这价格又让她有点犹豫了。

“买房当然买大的,我现在手里没钱,要不我就买个别墅了!650一平米,两套房加起来才11万,算上过户的各类税费,一共也超不过12万去,我前天做的预算,可是咱们俩和胖子一人十万呢,现在还省了八万,再添几万还能买个底商当新店呢!”

高朗正跟她解释,身边一个胖子听到底商二字,便凑了过来,满面堆笑的递过一张名片:“两位要看底商吗?市里还是郊县?”

高朗还没搞定住房的时候,没工夫考虑底商的问题,从胖子手里接过名片,礼貌的朝他点了个头,便拉着李梦岚走了。

两人边走边聊,一直回到店里,高朗总算是说服了李梦岚买新房子。

刚一进屋,长毛就把俩人推了出来,瞅了一眼屋里,压低声音问道:“两位,你们这是从哪请来的神仙?”

“神仙?”

长毛指了指屋里:“三爷啊!”

“你怎么知道的?”李梦岚和高朗全都吃了一惊,苗和平说了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这才不到半天,长毛怎么就知道的?

“我又不聋不瞎,这一上午的功夫,都来了三波人了!”

“什么三拨人?”

“都是桥西那边的猛人!头一个来的是大森,那可是四爷见了都怵头的主儿。带了十多个人,进来就问三爷在吗,我还以为他是来打架的,没想到是来找苗哥的,我们这才知道苗哥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三爷!”

长毛说的两眼放光,就跟见着了大明星似的,高朗却急的不行,没镇住四爷,再招来一伙这位三爷的旧部,这是他最害怕的事。

“大森来了之后怎么样了?”

“让三爷劝走了,大森在柜上拍了一万块钱,说是什么办会员的钱,算是三爷介绍的客户,这钱让咱们留着给三爷发奖金。”

李梦岚有点迷糊,眼巴巴的看着高朗,高朗继续问长毛:“后面呢?还有谁来了?”

“后面来的也都是猛人,秦冲跟他媳妇也来了,有名的黑白无常!也是让三爷劝走了,临走也给撂下一万块钱,还告诉我别怠慢了三爷。”

“第三批呢?”

“第三个来的就一人,这位可比那两拨加一块都有份!超哥,听说过吗?史振超!李国庆的贴身保镖,史老大的亲弟弟!”

高朗没想到长毛居然知道史振超的底细,马上来了兴致:“史老大是谁啊?”

“史振威啊,二十年前的七兄弟大哥,官称史老大,七兄弟里的头号猛人,李家的生意能做这么大,跟他有很大关系,听说当年他们跟人争工地的业务,每次打起来都是史振威打头阵,后来死也是死在打架上。”

“要是这么说,这个史振超应该是功勋家庭啊,李国庆还用他当个保镖?不给他个老总,他能干?那可是他哥的一条命啊。”

长毛讲的眉飞色舞:“这你就不知道了,史振超可比他哥厉害!当过兵,前些年那场仗知道吧?他当时就在边境!当了十年兵退伍回来的,别看是个保镖,估计那工资比干个经理可高多了!”

“你这是听谁说的?”

“三爷啊!史振超走了以后,我就跟三爷打听来着,他都跟我说了。好家伙,你们还想瞒着我,太不厚道了。”

“高朗,这帮人来会不会.”李梦岚心里总觉得有点不踏实。

高朗倒是放心了,苗和平既然把人都劝走,也没跟长毛摆架子,说明他真是无心继续混社会了。

“没事,这些人里,除了超哥是过来看看,剩下那些不过就是来尽点心意的。还记得昨天超哥说的么,闫思雄不让苗三哥出头,他们这些人都不敢得罪闫思雄,现在听说三哥来了咱这,赶紧过来意思一下,表示自己没忘了过去的老大。”

李梦岚还有个疑问:“他们怎么知道三哥来了咱这?他可是第一天上班啊?”

高朗阴鸷一笑:“呵呵,还能有谁?谁介绍他来的,谁就是放这个话的人!”

“超哥?”李梦岚愈发迷惑:“他求咱们帮他,还说不希望别人知道三哥在这,为什么还要转头出去散播消息?”

高朗沉声道:“这肯定不是他的主意!是李国庆!”

“李国庆?”

“这叫一石二鸟,先给咱们个好,给咱们找了个门神爷来,然后再出去散播消息,让朱雪梅和闫思雄知道,咱们找了个门神。”

李梦岚这才恍然大悟:“李国庆是想让咱们当靶子?”

“没错!这老小子想要对付朱雪梅,肯定得悄悄来。朱雪梅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坐以待毙,只有给朱雪梅找个对头,分散她的注意力,他才好办事!”

“咱们就是分散朱雪梅注意力的对头?”

高朗面色渐渐凝重:“他是想借刀杀人,在李国庆的计划里,最好的结局是朱雪梅灭了咱们,然后他再把朱雪梅赶出场!”

李梦岚和长毛都有些惊慌,他们现在羽翼不丰,别说对付朱雪梅这种大老板,就是闫思雄,他们也惹不起。

“小高,咱们该怎么办?”长毛鼓了鼓勇气说道:“要不咱抄家伙,先去做了朱雪梅!”

“然后给咱仨都枪毙了?”高朗白了他一眼:“你这叫什么主意!法治社会了,你还喊打喊杀的,这就忘了史振威怎么死的了?忘了三哥怎么进去的?就知道抄家伙,家伙只要抄起来,起码就是个拘留!”

“那你说咱怎么办?”

“凉拌!”高朗摸了摸下巴,作沉思状:“咱们给他来个以静制动,不招灾,别惹祸,我倒要看看朱雪梅怎么找我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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