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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7章 金州的未来

龙隐宁欣 3777 Aug 5, 2021 11:19: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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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花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看裘举,那时他从船上坡问路正好遇到了自己,自己见他是一个皮肤黑黑的男子,比起梁山上的武松很有点相像。他身高体壮,皮肤虽黑点可五官端正啊。其实,她看出来了,这人就是同村裘大爹的孙子。
  裘举问道:“请问小姐,前面是否是沙同镇?”他来过这里,可那是小时候的事情,人小不记事忘了方位。
  何花笑道:“前面就是!”
  裘举又问道:“你知道石头村的洪家大院怎么走啊?”
  何花笑了笑,指了指前面道:“你问对了人,我是那村子上的,那里就是石头村,洪家是大户,进了村见大院子就是他家。”
  裘举又看了看何花,看样子何花是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女孩子,穿一件蔚蓝色底面起小白花的小夹袄,一看就是农家染坊出来的本地棉布做成的新袄子,下身是裤腿较细的同布形小棉裤,脚还是穿一双黑面布面棉鞋。人虽比前面一个女子矮些、瘦些,但体型得体,一S型身形,丰满也很得体;配合端正五官、小鼻子大眼睛,双眼皮下一对眼珠子清亮透彻,一看是个机灵逗人喜欢的小女子。
  裘举一见何花,觉得这大的女子已该算是成熟的女子了,他很是喜欢何花就笑道:“你这热心,是石头村的人吗?你叫什么啊?你认识这里一位叫岳仲的吗?”
  岳仲也是这村子上的汉子,是岳魁的弟弟,是裘举的在石头村认识的湖边村的发小,在此之前裘举还真没有与他有过多的交际。裘举与他哥哥倒是很亲密的学友,裘举佩服岳魁是个读书高手,连先生都佩服他的记忆力。岳魁不仅学习成绩好,还练得一手好字,那时他那小就写他家的过春节对联,还得到好多村上读书人的赞扬。后来在三年前裘举真正认识了岳仲,知道他是个他多面手。不管是放牛还是种田他都很行,他还有一双巧手,做木工无师自通,做泥工手到全拿,看来农村没一样活计都难不倒他。也是在三年前,裘举十三岁那年,岳仲的父亲为了大儿子岳魁进一步读书,还有老二岳仲不喜欢农活就爱搞些手艺活,就举家迁到了沙同镇附近的石头村来了,这也是方便他自己去种自己开的几亩薄田。再者,这里去武汉比堤镇近很多,岳魁在汉口上学回来探亲也方便。再说,这里也是岳家的老家,有现成的老居在此也不用再做房子了,而这里老房子还是瓦屋。那年岳家刚搬回来,裘举随即也回了老籍探望祖父母。可惜,他就是没碰到过岳魁,也没去过岳家。
  岳魁的父亲也是在儿子们没出生时为了生活同裘举父亲一道去了洪湖打鱼的,后来他们两家在湖边村各建了个茅棚,待有了积累也都做了泥墙茅草屋,再后来就一起落户湖边村。在湖边村就他两家与胡熙堃家原籍是石头村人,这两家来往很密切,与胡家来往是有,但不多。可是胡曦堃与裘举还是玩的很好的,必仅两人比较投味口,说白了两个都是爱玩的。
  裘家与岳家既是石头村的老乡,又是湖边村的同村,所以两家走得近;加上两家的大儿子气味相投,两家就成了两代朋友。后来岳魁的父亲不愿下湖打鱼,也就租了胡曦堃家的田地种了,这也成了岳魁父亲决心搬回老籍的原因之一。
  何花对裘举道:“我叫何花。我认识岳仲,他老家就在村头!后来我跟哥嫂一起搬到街上去住了,這里房子留给父亲下湖时住,我也就时常跟父亲住在一起,好跟他老人家做饭。他家只他老爹下地种田,岳魁放假回来也有时帮下忙,岳仲基本跟他父亲打下手,只是农闲时他就出去了。他家的田是在柴山边沿开的荒,种的庄稼还真不错,真是他家走狗屎运,那新开的荒地田肥庄稼好,才使得他家老大进省城读书啊。我与他熟悉的不再熟悉了,你以后有事就找我。岳仲他是个闲不下来的人,爱好也广,除了帮他老爷子种田外,还做些其他的零活。现在还不知道他在不在家啊。”
  荷花!裘举一惊,三年前的那个小姑已变成了个大姑娘了,她本姓何,由于何花与荷花同音,小伙伴们都叫她荷花。就笑道:“你们村还有个梅龙,他是个精干小伙子。对了,还有一个叫梅花的姑娘,是吗?”Μ.5八160.cǒm
  前段时间在洪湖里遇到了梅龙为颜大春驾船,那家伙驾船不是那么行,是裘举帮助了他,那船才没有出问题而沉船,后来两人成了贴心的好友。梅龙对裘举吹牛皮说他家门梅花长得是个美人胚子了;那时见她也不是美呀!裘举虽知道梅花这个名字,他那知道刚才在河边下路上与梅花错过了。
  何花知道这男子就是三年前那个调皮的黑子了,他就是裘爷爷家里的那个大孙子,他还跟自己的哥哥有些交往,不过她不去点破。
  何花是哥哥从堤镇回来后谈起自己在洪湖认识的友好时说起过裘举,那年何明堂到堤镇去学徒时在湖边村那土茶馆里认识了裘举,可他没说他就是黑子。当年,何荷花哥哥在堤镇那个茶馆学徒,老板看到湖边村是出进洪湖的要地,就在这里也办了个茶馆,恰好缺人手时老板就叫哥哥去了,这样才认识了自己三年前已认识的黑子。后来兄妹在一起时,何花总是笑话哥哥爱结交江湖那些下三烂的朋友,哥哥特地还吹裘举与众不同,今天看来长大了的黑子也不过如此。
  “梅花与梅龙都知道呀。”何花又对裘举道:“岳仲常到我家找我哥玩,这是岳仲亲口对我哥哥说的他跟梅花好,她实在长得好看,等你见到了他后就信了。哪梅龙在村上没人叫他这名字,都爱叫他梅老幺。他是每家幺儿子,又加上很精怪,大家又叫他梅老妖。算是对他的恭维吧。”
  “梅老妖是恭维,笑话!”这回裘举信了,当时还以为梅龙吹的是牛皮,这梅龙从小这家伙就是牛皮篓子,比起他两个哥哥不知滑到哪里去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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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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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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