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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6章 一饮一啄,皆为天定!

祝勇 秦君 2311 Aug 6, 2021 10: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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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整个青春里最盛大的秘密,是你呀。
    秦淮十三中八十八周年校庆时,学校在官网上发布了一个#我在秦淮十三中的秘密#的话题活动,因为校长带头宣传,所以往届学生都十分配合地积极参与。不过几天,转发量就噌噌噌地往上涨。
    吴琛把官网的这条微博转发在群里,说是张印发话让每个人都得去捧场。
    林晏说:“可是我没有秘密啊。”
    “这多简单,你就编一个!”
    程柔当时正和徐燃窝在家里看电影,她一边翻着手机,一边抬头问徐燃。
    “你的秘密是什么?”
    徐燃借着室内昏暗的灯光,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
    “你就是我的秘密啊。”
    程柔耳朵一红,小声嘟囔:“你也是我的秘密。”
    程柔兴致高涨地点开官网,窝在徐燃怀里看底下的评论。
    这像是命运给予他们回首的契机,他们站在现在的年岁里,回望来时路,仿佛透过时间的壁垒看见了十七八岁时的自己——当时以为人生只会永远十八岁的自己。
    徐燃:
    我第一次看见程柔是在十二岁,当时她躲在院子里玩弹弓,大道上一群同龄人骑着自行车从她身边呼啸而过,其中一个女生不慎摔在路中央,动静很大,哭得眼泪直流,其他人手足无措,只有一个男生怒气冲冲地骂她“爱哭鬼”。
    然后,我就看见她躲在墙角的位置偷偷拿弹弓射那个男生,打得对方往后一倒,哀号着腿疼。
    我当时想,她好奇怪。
    但更奇怪的是,我在他们走了之后,跑过去捡起了那颗玻璃珠。
    后来,我转学到秦淮十三中,命运终于再一次把她推向了我。
    程柔:
    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最后一天,那天是我的生日,当时秦淮下了第一场雪,徐燃组织全班同学和张老师一块为我过生日。后来散场时,我和徐燃、周甜甜、许舒亭、林晏、余一、吴琛在雪地里拍了我们的第一张合照(对了,下次也要拉上温思屿才行)。
    那天,我说老天爷对我太好了。
    徐燃说,那场雪就是老天爷送给我的礼物。
    我当时笑着没说话,其实我想告诉他,他才是老天爷送给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陈北洺:
    高一第一学期,我和张印老师一块打篮球,坐在一旁喝水时,突然有一个女生跑过来把好几本资料塞到我怀里,让我帮忙交给张老师。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愣在原地,她就蹲下来讨好地冲我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红豆曲奇给我:“同学,拜托了。”
    她笑得太好看了,我就答应了,以至于后来我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高二开学那天,我其实是故意把足球踢向她身边,我原本只是想引起她的注意,可我没想到会砸到她的手臂,虽然很卑鄙,但如果重来一次,我也会那样做。
    因为我想认识她,我想认认真真地告诉她,我的名字,我希望她能够知道,这个笨拙的大男孩很喜欢她。
    周甜甜:
    高二那年,我遇到林晏,千方百计想要接近他,经常假装不经意地路过高二七班。因为想要看他一眼,我经常借着打闹的机会了解他,但他是一个榆木脑袋,经常不开窍。
    高三下学期,有一次我因为作文被班主任罚站,当时他突然站起身跟班主任说,他犯困也要出去站一会儿醒醒脑。
    这个傻瓜,我明明前一秒还看到他在低头写试题,可是正因为他的举动,我才没有放弃喜欢他。
    暗恋一个人好艰难,是他给了我继续喜欢他的动力。
    林晏:
    我一直是一个不太开窍的人,周甜甜总这么说我,但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她,因为觉得不好意思。
    其实,她高二那年送我的饼干盒我一直都留到现在,但我当时并不怎么喜欢吃饼干,所以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看见她压在饼干下面的字条。
    她说,她是高二十二班的周甜甜,想要和我交朋友。
    高二十二班的周甜甜,我是高二七班的林晏,对不起,很晚才发现你的喜欢,让你一个人坚持那么久,但是以后我一定会加倍喜欢你,所以,你能把架在我脖子上的刀拿开吗?
    吴琛:
    我好像没有秘密,但张印说了要写,那我就给2015届高三十二班的众人表个白吧!我特别特别想你们,希望以后大家能够出来聚餐。
    还有,我最好的朋友,温思屿、许舒亭、余一、周甜甜、林晏、程柔、徐燃。
    除了余一之外,剩下的都不是好人!他们整天腻腻歪歪,成天影响我考清华北大!希望他们能看到这条评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我吃鸡腿。
    许舒亭:
    我上高中那会儿,温思屿总是说我太胖,虽然我每次都说不关他的事,但其实每一次都觉得难过,所以后来我背着他减肥,因为我希望他能够看到一个更好的我。
    还有,当时他转学的时候我告诉他,我教他做题不是因为张老师,其实,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完:“是因为喜欢你。”
    温思屿:
    我上高中时,经常踩着下课铃跑去食堂抢鸡腿,然后等许舒亭出现在食堂时,就会跟她说,剩下的鸡腿我吃不完,全给她。
    但事实上,我从来都不吃鸡腿,我每次这么着急跑去食堂买鸡腿,是因为我知道她喜欢吃。
    我给她的,不是剩下的,而是我所能抢到的全部。
    余一:
    高二时,我曾经给一个女生送过感冒药,但是她以为是别人托我给她的,所以没有收。其实在那之前我就认识她了,甚至曾经为了在光荣榜上让我们的名字排在一块,而故意把数学考差。
    或许我真的喜欢过她,但是我永远都不会告诉她,因为她和我最好的朋友在一起。
    而他们对我来说,都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稚初:
    我十七岁那年喜欢过一个男生。他调皮捣蛋,逃课睡觉,喜欢打篮球,喜欢靠在走廊上一边晒太阳,一边和同学聊天。
    我所在班级的窗户能够一眼看见操场,每一次看见他远远地抱着篮球从操场回来,我就会拿起水杯跑去走廊的第一个饮水机接水,然后就能遇见同样来接水的他。
    高三冬天那会儿,我经常很早去教学楼背课本,有时会偷偷摸摸地跑去他的班级,帮他接热水,站在他的课桌前看他歪歪斜斜的字迹。
    如果他和我说上一句话,我就会一整天都像沸腾的热水,咕噜咕噜地冒泡。
    他曾经问我:“你为什么总能注意到我?是因为我总逃课吗?”
    不是的。
    “是因为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我非常非常喜欢你。”
    可我现在才敢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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