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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初识吴赫

伪社长的咸鱼生活 猫无恤 3010 Aug 7, 2021 2:47:42 AM

  嚯嚯
  除了在金正赫面前臭屁以外,李知恩在外面就是个知礼谦逊的音源大雾IU。
  瞧她那得瑟的样子,啧啧啧。
  金正赫恨不得拿绳子把手舞足蹈的她给捆起来。
  接到李知恩喜讯后,本来还想找个有气氛的餐厅一起庆祝庆祝。可谁知道工作狂李知恩一口拒绝,说什么要回公司策划MMA舞台的事情。
  金正赫不傻,他只是不想戳穿知恩。
  明明她就拿着刘仁娜的电话,摆明了就是要把男朋友晾在一边,然后和自己的小姐妹们一起嗨皮。
  他有些迷惑。
  一般这种情况下,他不知道为什么女生都会首选和自己的闺蜜在一起,这很奇怪。
  有过一些经历后,金正赫逐渐明白一个道理:闺蜜和男朋友是可以同时存在的。爱一个人就应该给她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而不是去约束、束缚她。
  如果闺蜜不让找男朋友,那就是不合格的闺蜜。以此类推,有了男朋友又不让有闺蜜,那就是不合格的男朋友。
  所以真正的朋友和真正的男朋友,是不会把人置于两难之境。
  尽管金正赫有些吃味,可还是任由李知恩去玩了。
  不过一想到自家女朋友得奖了,他心里就是满满的骄傲和自豪,刚才那一点点不爽的小九九直接扔十万八千里远了。
  害,不就是和朋友一起玩嘛,谁还没几个朋友呢。
  金正赫这么安慰着自己,回家换了一身休闲宽松的衣服,稍作休息后也出门去找自己的小“姐妹们”玩了。
  ………
  裴钟勋自打回半岛后,性格稍微有点活泼了起来,没有以前那么自卑自闭了。在李知恩的引荐下,他新认识了不少独立歌手和职业音乐人。刚来到半岛的他对一切都还很新鲜,于是跟在这些新朋友的屁股后面混,久而久之渐渐踩热了地皮。
  金正赫主动联系裴钟勋的时候,他刚好人在弘大。
  电话里说不清楚,也懒得多费口舌,他干脆就把金正赫给叫了过来。
  弘大,也就是半岛弘益大学周围的大学街,但其酝酿出来的艺术文化内涵已经盖过了这所大学的名气。这里是年轻艺术家的集结地、爱豆公演的必到之处、时尚潮流的风向标,只要一到晚上,人们就开始集聚了过来,街道上也变得熙熙攘攘了起来。
  弘大的街头表演文化气息是全半岛最浓的,除了半岛人最重视的中秋节,可以说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有人在街头公演。敢在街头唱歌跳舞的年轻人真的很厉害,不得不说半岛确实是个全民出道的国家。
  最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半岛人这么喜欢蹦蹦跳跳?
  因为年轻人没有出路,连经济命根子都被米国人给切掉了,财阀也不过只是华尔街放在半岛的代言人罢了。97年国家破产危机后,干啥都是白干,给别人做嫁衣。
  低**的社会下,越来越多的半岛年轻人的终极幻想便是开一家炸鸡店,然后结束自己平凡的一生。
  模仿大陆博大精深的新华字典,用“前途”来造个句:
  贤重考上了首尔大学;智英当上了韩流偶像;我成为了三星职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都有炸鸡猜想般的人生结局。
  没办法,积重难返。
  除非砸碎了国家机器重新洗牌。
  我们的英雄的血不会白流,半岛人他们输了朝#鲜战争,而失败者就该付出对等的代价。
  “正赫哥,这边!”
  裴钟勋冲金正赫挥了挥手。
  “钟勋啊,你小子是不是想恋爱了?天天泡在弘大难道还没有什么收获吗?”
  “嘿嘿,没…没有。跟几个…个朋友一起玩。”
  裴钟勋害羞着摸了摸后脑勺,红了脸。
  金正赫见状,故意拦住裴钟勋的肩逗弄他道:“哎一古哎一古,我们钟勋呐……嘿嘿嘿~”
  “诶,我们,我们走…走吧……”
  ………
  卤蛋?
  在一处空旷的街角,有一个长的像流氓一样的社会青年挎着吉他,站在话筒前。看上去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小眼睛、玩穿孔的人不是什么好人。
  那颗光溜溜的脑袋极为闪亮,也正是因为如此与众不同、甚至是离经叛道的形象,吴赫在半岛的辨识度非常高。
  金正赫在吴赫和李知恩合作以前就认识他,他也十分欣赏这么一位有想法的歌手。而吴赫也对金正赫早有耳闻,不过两人一直没有见面的机会。
  直到现在,两人才正式见上了第一面。
  “哟,卤蛋!”
  金正赫看到吴赫,眼睛一亮。
  吴赫的一系列专辑,从《20》到《23》,金正赫都很喜欢。他对音乐的态度非常认真,绝对不是玩玩而已。他把自己每一首歌都当作艺术品,他写的歌,完全就不能叫做K-pop。
  他所在的乐队Hyukoh,正是在弘大街头路演当中,靠着年轻人口口相传慢慢走红的。
  而真正开始为半岛人们所广为人知的,还是因为Hyukoh接连参加《柳熙烈的写生簿》和《无限挑战》等音乐综艺的缘故。
  仅仅用一年的时间,Hyukoh就从弘大的小小乐队一跃成为半岛的国民乐队。
  还好,吴赫在名气和金钱面前没有彻底迷失自己。每当他觉得不安的时候,就会回到弘大来一场事先就没有预谋好的街头公演,以此来保持自己对音乐的初心。
  裴钟勋拉了下金正赫的衣角,小声道:“别人叫吴赫!”
  “害,这么叫比较亲切嘛,”金正赫主动伸出手,爽朗道:“你好,我叫金正赫。”
  吴赫愣了一下,扶住吉他的手在大腿上擦了几下才握住了金正赫。
  “吴赫。”
  “总算见到真人了,我很喜欢你!”金正赫很难得在初见陌生人就有这么激动的时候。
  “谢谢。”
  裴钟勋在旁边结结巴巴道:“你什么…么…时候…说过…过喜欢吴赫哥的?我怎…怎…么没印象?”
  金正赫翻了个白眼。
  “我也很喜欢你,新专辑很好听。”吴赫不是开玩笑,他很闷,说话总是直来直去。
  “喜欢哪一首?”金正赫眼光一亮,追问道。
  “额……《Makeup》。很强烈的R&B风。”
  裴钟勋忽然有些脊背发凉,金正赫这副笑容灿烂的样子,简直就是…见鬼了……
  ………
  金正赫来兴趣时还是很会调节气氛的,不容易把话给聊死。很快,吴赫和他逐渐变得熟悉了起来。大家聊的最多的就是音乐,毕竟职业都一样,话题也相似。
  这里是弘大的街头,繁华热闹。来来往往的人们都自觉地为正在公演的舞者、歌手们让出了一定的空间。但总不可能一直霸占着场地啥也不做,几人简单聊了几句,布置好乐器后,吴赫和乐队成员们就要开始今天的公演了。
  金正赫和裴钟勋只是来捧场的,乖乖地坐在最前排,认真地享受吴赫给众人带来的独特迥异的音乐当中。
  “Isn'tshelovely.”
  (她是不是很可爱)
  “Isn'tshewonderfull.”
  (她是不是很美好)
  “Isn'tsheprecious?”
  (她是不是很珍贵)
  “Lessthanoneminuteold.”
  (一分钟之前)
  “Ineverthoughtthroughlovewe'dbe.”
  (我从未想过我们会相爱)
  “Makingoneaslovelyasshe.”
  (和一个如她这般可爱的人~)
  《Isn‘tshelovel》
  吴赫翻唱自格兰美得奖歌手Steviewonder,一首天才盲人作曲家写给自己女儿的歌。
  一听就有一股浓浓的爵士味。
  只要吴赫一开嗓,懂行的人就知道他更偏欧美风格。或许是因为自小在大陆长大,他嘴里就从来没有半岛那股碴子味。
  金正赫一边用脚打着节拍,一边跟着哼唱,不知不觉中口罩就被拉了下来,他自己还没有察觉到。
  周围越来越多有眼力的人发现了金正赫的身影,拿着手机拍完吴赫又拍他。
  直到有人从后面拉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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