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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5章 应对之策

史上最佳赘婿林凡 林平之 5170 Aug 6, 2021 6:5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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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到寅时,雁云醒了。他点起蜡烛,开始看书。这些日子,他仿佛疯了一样的看书,当他第一次握笔的时候,毛笔带给他的是无限的熟悉感。
    雁云的屋里刚有一点响动,孙老怪也醒了。他披衣坐起,半晌,终于下定了决心。
    孙老怪敲响了雁云的房门。
    “今儿别打坐了,等宫门开了,我领你去一个地方。”
    “嗯,已经练完了。”
    “你不是刚起床吗?”
    “睡觉的时候练的。”
    孙老怪吃惊不已,抓住雁云的手腕号脉,原来雁云的脉象如冰凌冲堤,猛则猛已,最终却难免堤毁人亡,之所以堤还没毁,不过是仗着年轻气盛而已。如今不过几天,雁云脉象明显平和许多。
    “雁云,睡觉也能修习内功,你是武学奇才。”雁云抓抓脖子,似乎没什么反应。
    “你在看什么书?”
    “《六韬》。”
    “怎么想起看这么深奥的书?”
    “宇文恪在看。你说过,靠窗书架上的书我可以随意翻看的。”
    “能看的懂吗?”
    “嗯!有些章节简单可以看懂。”
    “雁云,你能记起是谁给你讲解过这些书吗?”
    雁云皱着眉,想了半天,终于捂着脑袋摇了摇头。
    “想不起来就别想了。宫门快开了,你跟我走,穿上侍卫服,拿上腰牌。”
    还未出寅时,长街之上行人稀疏,偶有巡城兵士走过,孙老怪便示意雁云出示侍卫腰牌,巡城兵士看到腰牌,又见雁云仪表堂堂,各个都是态度十分恭谨地放行。
    靠近北城墙有一处,占地十分开阔,天虽暗,却已经灯火通明。
    “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孙老怪问。
    雁云摇摇头。
    搭起的简陋的高台上,站着一排排蓬头垢面的奴隶,男男女女,老老幼幼,各个衣不蔽体,形容憔悴。奴隶贩子们拽着他们脖子上的铁索,像牵牛拽马一样薅到台前,给台下的买家展示他们的长相,掰开嘴巴,像骡马一样给买家展示他们的牙口,又迫使奴隶翻跟头或者竖蜻蜓,以展示奴隶的强壮。
    台下所站之人,男的更多像是大户人家的管家采买,女的擦胭脂涂粉,都是些年纪偏大的妇人。
    “来来来,看这一个,还是个雏哈,瞧这小模样,哪个妈妈买去调*教几个月,妥妥的摇钱树。”一个络腮胡子的男子从人群中强行拖出一个少女,女孩不过十三四岁,瘦骨伶仃的,害怕的像个兔子一样哆嗦。
    “她身上还没有二两肉,买去要多少粮食才能养肥?你算便宜些。”一个浓妆艳抹的妇人迈上台,抬起女孩的脸仔细相看完,开始讨价还价。
    “什么没有二两肉,给你看看,有没有!”络腮胡子调笑说,一把撕开女孩破烂不堪的上衣。
    还没有发育好的身体就这样赤*裸*裸的暴露在众人眼底,女孩面如死灰,台下却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真粗暴。”胖妇人掩口笑了一下。“你说她是雏,你没撒谎吧,要不是,我就做了赔本生意。”妇人又质疑道。
    “那边有个小窝棚,你自己验看,不是雏儿我送你!”络腮胡子恼怒道。
    “夫人,夫人,把我也买了吧,我吃的不多,我能干活,夫人发发善心,让我们母女在一起吧。”另外一个蓬头垢面瘦到皮包骨头的女人冲出来,趴在胖妇人脚前咚咚磕着响头。
    “你女儿能干的活你干不了!”胖妇人恶狠狠地说道,“我要你有何用,你比死人不过多一口气。”
    雁云几乎捏碎了指骨,他刚要冲上前去,孙老怪却拉住了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拦着我?”雁云冷冷地问。
    “你能买她一个,你能救这台上的所有人吗?即便你能买台上的所有人,整个大梁境内还有成千上万这样的奴隶,你怎么救?”孙老怪撇了一下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看看角落里坐的那个小吏,代表这种行为是官府认可的。”
    雁云眼睁睁看着那个女孩哭着一步三回头的被胖女人拉走了。
    除了那个女孩的母亲,二十多个奴隶不过半个时辰就卖光了,天光大亮,人群散去。场地中只剩下孙老怪跟雁云。
    “天,你开开眼……”女孩的母亲喊完,身子软绵绵倒下。
    “算你知趣,省了我很多粮食。”络腮胡子毫不在意的踢了她一脚。
    雁云跳上台,发现女孩的母亲已经咬舌自尽了。
    络腮胡子看见雁云,满脸是笑的靠了过来。他见雁云仪表不俗,又身着内廷侍卫服,自然十分恭敬巴结。
    “爷,是不是没有顺眼的,没事,我过十天还是这个点。我的货色好,而且是官府登记造册的罪奴,回去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就算打死,官府也不管。下回我还有几个漂亮的男孩,爷……”
    “啪”他脸上挨了雁云一掌,这一掌戾气十足,不光打掉了络腮胡子半边牙齿,还直接让他原地转了两圈,无声无息的晕死过去。
    络腮胡子的同伙围了过来,雁云挑着眼角冷冷看了他们一眼。那些男人虽然面相凶恶,被雁云这一眼看得各个心惊肉跳,又见雁云穿着官服,一时都不敢靠近。
    孙老怪拉着雁云跑了。
    天光已亮,路上赶早的行人,贩夫走卒络绎多了起来。
    梳着双丫髻的小女孩穿着粉色小袄,一头撞在雁云的腿上,抬头一看雁云的冰山脸,小女孩瘪着嘴就要哭。雁云扶起她,轻轻给她拍去身上的灰尘,勉强挤出来一个微笑。小女孩不哭了,眨巴着大眼看着雁云,不一会儿破涕为笑,把手里的包子塞给雁云,转身跑了。
    坐在路边的早点摊上,孙老怪唏哩呼噜吃的香甜,雁云却心事满满,食不下咽。
    熙熙攘攘的人群,铿锵悠扬的叫卖声,空气中香甜的食物味道,那么真实,这些他原来看到却根本不会体会的东西,现在却如此鲜活的围绕在他周围。
    回宫的路上,雁云一声不吭,可是他却奇怪的发现,路过的姑娘对他颇多停足注目,窃窃私语。
    “穿上这身侍卫服,不仅仅只是好看,他还代表着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你不再是为了主人的一己私欲而搏命厮杀却不辨是非的死士,你的身后,站着大梁的君王,大梁的百姓。雁云,你的过去我不知道,可是我希望你以后做事,能想想那些被当做牛马一样拍卖的奴隶,想想你还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宫门口,孙老怪忽然正色道。
    “我还能为他们做什么?”雁云重复着这句话,一时陷入了沉思。原来,大梁的土地上,命运比他还悲惨的人这么多。从前,他无知无觉,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事情,现在,他不停的想这件事,却没有答案。
    “如果你是一个奴隶,你只能默默忍受;如果你是宫里的侍卫,你或许可以改变几个奴隶的命运;如果你能站的更高,站在天子身旁,也许你可以改变天下奴隶的命运。”
    “我吗?”雁云惊呆了,改变天下奴隶的命运!他不敢相信。
    “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是天命的一种考验。雁云,把过去当成一种修行吧,今天是你人生中崭新的一页。抬起你的头,挺起你的胸,你不再是过去的奴隶雁云,你是大梁的侍卫雁云。”
    雁云果然昂首挺胸,他本来就长得英俊挺拔,如此一来,更是如日初升,光辉灿烂。
    “小子,侍卫处的那些家伙我知道,有很重的门庭观念,要是谁敢不服,揍他!你现在是孙老怪的小朋友,打出事儿来,我罩着你。”孙老怪豪情万丈,使劲在雁云肩上拍了一掌。
    “孙神仙,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嗯,你说!”
    “为什么对我这样好,我们明明没什么瓜葛。不要告诉我你缺一个扫地的,假如你开口,那些太医会抢破头。”
    “孙老怪一辈子无儿无女,地谁都能扫,但是盆可不是谁都能摔的。快去快去吧,侍卫所就往那边走,今天你第一天当值,可别迟到。”孙老怪说完,一溜烟的走没影了。
    雁云脚步轻快,脸上带着一丝微微的自豪,没错,今天他忽然明白自己活着的价值,他不是化朽阁一名命比蝼蚁的死士,就算他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但是他已经决定了,要好好的活每一天,为了鹤雨,为了徐太妃,为了红姐,为了梅姨,为了宇文恪,为了孙老怪,还有那些被当做牛马一样买卖的奴隶,他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但是现在他要为他们好好活着,为他们做一些事儿。
    “瞧他那浪样,不就是仗着皮囊好点吗?”
    “嘘,你小些声音。他可是前些日子救过太子的人。”
    “那又怎样,不过撞了大运罢了。说到底,还不是死罪不赦的奴隶,给爷提鞋也嫌他脏。呸!”远处有两个侍卫装束的人看到雁云,声音不高不低地说。
    雁云抬头看了他俩一眼,嘴角溢出冷笑!
    宫中侍卫分三班,一班值守四个时辰,每两个时辰换一次岗,当值而未上岗的侍卫在侍卫所休息并不离宫。每天辰时,侍卫们交班在这里吃早饭,吃完饭的侍卫们捉对在演武场上切磋武艺。这是一天中侍卫所最热闹的时候。
    宫里严密封锁太子遇刺这件事,所以并没有在朝堂上引起什么大的风波,只是从太子遇刺那天起,宇文恪就再也没有出宫,小五小六奉命进宫服侍。陈洪泽的母亲已经停灵,只等择日下葬,陈洪泽已报请丁忧,太子恩准。
    胡太医的药十分灵验,这几日,宇文恪已经可以扶着小五出来活动,他的住处紧贴着侍卫所。所以他刚刚走到门口,就见众人围住了雁云。
    雁云一进侍卫所,侍卫所竟出奇安静下来。
    侍卫们目光颇为不屑,雁云的出身,他们早已有所耳闻。
    “你是哪家的公子,我怎么没听说帝都有姓雁的名门世家。”说话的男人语气轻蔑嘲讽。他三十多岁,长的也算门面,只是脸色有些潮红,眼袋发乌,看起来有些纵欲过度的样子。宇文恪知道他,他是武陵候的小儿子,没什么本事,凭着家里的荫庇弄上个队正搪塞身子,看守的地方也是藏书阁,那种地方一天也看不见几个人,不过是防火罢了。其实,他是宇文恪最看不上的那群人的代表,偏偏他却不自知,凭着自家高贵的门楣,要寻雁云的晦气。宇文恪皱起了眉头。
    “刘队正,英雄不问出处,殿下亲政在即,正要提拔贤能。雁云虽不是出身名门世家,却是殿下亲点的侍卫,刘队正可是对殿下的眼光有所质疑?”宇文恪上前解围。
    “我怎敢质疑太子殿下,只是我侍卫所从来的规矩不能破,对吧?”
    宇文恪有些迟疑,侍卫所来了新人,是一定要接受众人挑战的,赢了就是一个锅里摸勺子的兄弟,输了只怪自己学艺不精,也不能抱怨,毕竟侍卫责任重大,保卫的是天家安全。这个规矩存在了很多年,宇文恪不能为了雁云而改变,可是,他担心雁云的伤,不知道他能否胜任。
    雁云心下了然,“规矩自然不能破,谁是第一个!”
    宇文恪第一次听雁云如此声音说话,他的声音低沉,自信,充满了威严和莫名的压迫感。宇文恪不禁惊讶,不过几日,雁云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刘队正第一个忍不住,他听说雁云是个奴隶,些许有些拳脚本事,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太子,竟然入宫做了侍卫。如今看见雁云,不过是个乳臭未乾的年轻人,身子单薄,面色白皙,眉角眼梢带着几分俊美。他心里起了几分龌龊之心。帝都男*风盛行,秦*楼楚*馆,勾栏瓦舍,个中滋味,非亲身体会不能表述。
    不知天高地厚的玩意,以为爬上宇文恪的床就能在宫里横行,今天爷教你做人。刘队正心里恶狠狠地想着。
    本身消息来源经过了七嘴八舌就变的不确切了,他还偏偏十分看不起雁云,觉得自己跟一个奴隶同时在宫里供职,辱没了自家门楣,当下第一个站出来,“若我赢了,你就跟我回府几天,让我教教你做奴隶的本分!”
    宇文恪大怒,还未说话,就见雁云微微一笑:“好!”
    雁云还没有领到佩剑,宇文恪便将手中无双剑暂借给雁云用。
    剑在手,雁云眼中多了几分戾气。
    雁云知道,想要在侍卫中立住脚步,就得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实力——就像是在狼群,舌头永远不会解决问题,牙齿和爪子才有话语权。
    宇文恪忽然一个激灵,宫里的侍卫虽然日日配剑,可真正杀过人的寥寥可数。雁云不一样,他的剑不出手就罢了,一出手,往往就是夺命摧魂。他是一只真正靠着杀戮活着的狼。雁云出手太过狠厉,一个不慎是要出人命的,刘队正再不入眼,也是武陵候家的人,真出了什么事儿也是麻烦。赶紧错身一步,挡住众人视线,压低声音嘱咐了雁云几句。
    见雁云眼中的戾气慢慢消散了几分,宇文恪才放心让出路来。
    刘队正见宇文恪背对着众人,贴着雁云说了几句悄悄话,就把心里存的那个疑影更加坐实了——雁云,不过就是个长的有几分姿色的奴隶而已,把宇文恪伺候明白了,要进宫供职。
    雁云微微低垂了头,长长的睫毛不停颤抖,嘴角轻轻抿着。他不喜欢杀戮,可是不知为何,只要长剑在手,他血液中那些嗜血的因素就会沸腾。
    队里经常切磋武艺,要先互相行礼,这是规矩,可是刘队正从心里看不起雁云,如何肯对雁云行礼,上来直接提剑便刺。
    雁云忽然抬头,他虽然藏起几分戾气,却掩饰不住眼中的寒意。就见两只眸子像是凉夜寒星,点点寒气,如冰针入骨。就像是一头狼,一头憋着劲的狼,一头想要在狼群里打出天下的狼,一头势在必得的狼,雁云侧身躲过刘队正的剑尖,手里的无双落在地上。
    “哈……”看热闹的众人有人笑了出来,刚发出一个音节,就把剩下的音节活活憋了回去。
    雁云双手夹住刘队正刺过来的剑,往上一举,适合的高度,抬腿一个竖劈,这一腿裹风夹尘,力劈千斤,刘队正的剑“咔”的一声断为两节,雁云几乎原地没动,手中断剑提了一个高度,身子微微前倾,就见刘队正耿着脑袋自己把脖子送到雁云手中的剑尖上。
    宇文恪心里暗道不好,侍卫们下意识睁大了双眼。
    刘队正停下了,喉头离着剑尖不过一分的距离,他只要再往前一点点,现在就是如假包换的死人。雁云把顶在刘队正肩头的一根手指收了回来,刘队正脚下一软,瘫在地上,旁边,是雁云扔下的沾了血的断剑剑头。眨眼间,尘埃落定。
    雁云舔了一下指尖的血,冰冷的目光从侍卫们的脸上一一扫过,最后停在两个侍卫脸上,他们刚刚嘲笑过他,提鞋也不配,哼!
    “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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