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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二百四十二章 蛊惑

叶凌天袁雪_ 陆通 2218 Sep 8, 2021 5:1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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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了李云龙解释,李十一才完全理解,消息是怎么泄露的。
    原本可以拖很长时间的,谁知道独立团这些苦哈哈。
    骤然暴富,四处显摆缴获的香瓜手雷、三八大盖、香烟等。
    于是乎,在独立团周围的部队,都在盛传独立团阔起来了。
    发了财。
    要不是独立团不在前线,在后方修整,其他团都怀疑独立团是不是投了小鬼子。
    浑身上下都是高级货,连同穿的衣服都是缴获鬼子的衣服,然后进行改装和染色的。
    衣服的针线细密,硬扯不开。
    这种不解和神秘的讨论声音,在逐步外传,最后传到了旅长的耳朵。
    恰好,旅长正在找是谁打了辽县,两者一对比,阔起来的独立团异常显眼。
    因此,就有了这次的逼问。
    解释完了,李云龙还告诉了李十一和政委一个好消息。
    说旅长已经同意李云龙夜袭石匣,至于榆社,需要报告师长。
    让李云龙等待命令。
    ……
    在辽县。
    鬼子早已经派出了一个中队前来守县。
    由于没发生战斗,所以表面上按照失踪人口处理。
    可是,实际上,辽县实现最高级别的警戒,每天晚上都有全功率的探照灯照射,还有鬼子士兵巡逻。
    完全是不相信伪军的巡逻能力。
    虽然默不作声,但是新来的中队长,颇有心机。
    暗中调查。
    以伪军为突破口,还让人装作八路,暗中访问当地的老百姓,也得知了最近很是活跃的独立团。
    就是它了!
    鬼子中队长辣目中熊想都没想,就认定了独立团。
    认定独立团背锅,鬼子中队长立马安排人,全力搜寻独立团的情报。
    结果,根据情报越多,越是准确知道了,是独立团搞的鬼。
    特别是收到,独立团的士兵在四处出击,拔除帝国的炮楼时。
    辣目中熊下命令:“三日後、重兵を集めて独立団を壊滅させます!”
    “はい、!”
    执行官低头应了声,立马出去传达命令。
    ……
    在辣目中熊安排的时候,师长终于给李云龙回复了。
    特别是得到了李云龙的保证,准能夺取石匣,顺便夺取榆社也不是不可能。
    命令李云龙这次行动,主要夺取石匣。
    只要夺取石匣,那么榆社连接外界的唯一通道就关闭了。
    榆社就成了瓮中之鳖。
    师长还制定了计划,等榆社鬼子去救石匣的时候,凌晨发动攻击,夺取县城。
    李云龙收到了命令,放下电话,哈哈大笑。
    “哈哈!老子终于有肉吃了!李小子,这次偷袭石匣,有没有把握?”
    李云龙对着李十一问。
    “报告团长,绝对有信心!”李十一昂首挺胸,直接敬礼。
    “好!
    可惜,由咱们师长领导,缴获的武器,得上交咱们师长,再重新分配。”
    李云龙可惜地说了一句。
    已经听到消息的孔捷,哈哈大笑地跑进来。
    “哈哈,老李,武器哪有面子重要?老子要是拼了这条命,能把‘戴罪立功’这顶帽子摘掉,绝不说二话!”
    ……
    收到了消息,整个独立团都喜悦连连。
    因为戒严,不能离开团驻地,众位战士依旧很开心。
    想着这次得什么炮、缴获什么烟,后方伤员所需的战略性物资——白糖。
    武器对于现在的独立团来说,鬼子的掷弹筒都是常见的了。
    哪怕是三连的战士,都在学习使用掷弹筒。
    仍然有剩余的在团里流转参观。
    有些令李十一无语的是,哪怕掷弹筒的弹药充足,八路军的战士们依然不舍得使用掷弹筒训练。
    回到连队。
    周志和蒲小鸡他们前来询问。
    确定是今晚夜袭石匣的时候。
    个个都喜笑颜开,大口白牙外露。
    立马返回去准备。
    一个小时后,原来的老兵都排得整整齐齐地来到李十一屋前。
    使得李十一都为之一愣。
    “你们干什么?”
    见他们都穿得干净利索。
    但是身上的补丁军装,有些布面被磨得发白、带有洗过的污垢印。
    明显是没穿缴获鬼子衣服,经过改装的军装,是穿洗过之后的八路军军装。
    此时。
    战士们齐下决心地回答:“连长,我们时刻准备着打县城。”
    “那么激动干什么?还没到时间,今晚九点出发。解散!”李十一说了李云龙规定的时间。
    “是!”
    众战士哪里来回哪里去。
    辛种田特意留了下来,问着连长:“连长,新兵请求跟随作战。”
    “他们都没把新兵训练项目完成,跑到前线去干什么?
    想缴获一支三八大盖吗?”
    辛种田听了一愣,自我怀疑:“他们是说想见识一下,连长个人的勇夺县城。难道是骗咱的?”
    李十一也没管他们是真想见识,还是假想见识,对着辛种田点点头。
    “你带队在后方练胆量。”
    “……?”辛种田听了,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有些不愿意地说:“咱想缴获一块手表,周志他都能戴上手表了。”
    说起手表,李十一确实见过周志手上戴的表。
    通体是银色的表盘和表链,表盖是玻璃,只是有些花了。
    不过,周志依旧看得它紧,很是宝贝,别人连碰都不能碰。
    在李十一的眼里,这款表的款式太老了,做工也不精致。
    但是在整个独立团的眼里,可是高大上的奢侈品。
    就像顶尖芯片一样高尖。
    中国制造不了。
    所以,周志带着手表仰头45°,整天在独立团瞎逛,吸收各种羡慕攀比。
    所以,李十一对他点点头:“我会留意,缴获到就给你带一块。别高兴得太早,手表是很少有,不能确定能不能找到。”
    “是!”辛种田想说什么,结果只满怀感激地敬礼,憋出一个词。
    “去吧!”李十一回了个礼。
    回到了屋内,见小李晴一手抱着小松鼠,一手拿着鞋子,脚丫子一脚泥巴,不由得问:“你不穿鞋,弄得一脚泥巴干什么?”
    “叔叔,我去田里帮陶爷爷拔草。”小李晴有些不安地说。
    她可是知道‘叔叔’有些娇生惯养,整天都穿着鞋子。
    有许多八路军战士,在团里是脱鞋,摆放整齐,光着脚板走路。
    以免把鞋子磨损了。
    有一次,小李晴好奇地问叔叔,为什么穿着鞋子,不像其他叔叔那样,光着脚呢?
    叔叔说:“小小年纪,别学他们,让你穿鞋就穿鞋,我又不是连双鞋都缴获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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