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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二章 伪装林神医

小说主角名叫林阳苏颜 女神的超级赘婿 14838 Aug 6, 2021 5:10: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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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萨·惠特尼沉溺于吸食鸦片,烟瘾极大,他是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故院长伊兰亚斯·惠特尼的兄弟。据我了解,他在大学读书时因为突发奇想才会染上这一恶习。当时他阅读了德·昆西①关于梦幻和激情的种种美妙描述,就将烟草浸泡在鸦片酊中吸食,以获得梦幻和激情的感受。和许多人一样,他从此沉迷于烟瘾中,无法自拔,其亲友既厌恶他这一行为,又对他饱含同情。我仍记得他当时的神态:面色青黄暗淡,双眼无神,眼皮耷拉,身体蜷缩在椅子上,显出一副落魄十足的倒霉相。
    一八**年六月的某个夜晚,门外有人揿铃,此时正是人们准备就寝的时刻。我当即起身,妻子放下手头的针线活,神色不快。
    “有病人,”她说,“你又得出诊了。”
    我深深地叹气,因为我在外面奔波了一整天,精疲力尽,急切需要一夜好眠。
    我听到一阵开门声和急切的话音,接着是快步走过地毯的脚步声。然后我们的房门被突然打开。一位身穿深色呢绒衣服的妇女,头蒙黑纱,走进屋来。
    “很抱歉,这么晚了还来打搅您!”她说,随即无法抑制地快步向前,紧紧搂住我的妻子,趴在她的肩头低声啜泣起来。“噢!我真不幸!”她哀哀哭泣,“我多么希望有人能帮帮我啊!”
    “啊!”我的妻子非常惊讶,掀开她的面纱,“是凯特·惠特尼啊。你吓了我一跳,凯特!我想不到进来的会是你!”
    “我不知如何是好,只好贸然过来向你请求帮助。”总是这样,人们一遇到难题,就来向我的妻子求助,就像黑夜的鸟儿飞到灯塔寻求灯光的慰藉。
    “我们很欢迎你的来临!不过,你得喝一点酒,让自己平静下来,再跟我们说发生了什么事,我先让詹姆斯去睡觉,你看好吗?”
    “哦!不,不!我也需要医生的帮助。是艾萨,他已经两天没回家了。我担心极了!”
    我作为一个医生,而我的妻子作为对方的一个亲密好友,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倾听她诉说关于她丈夫的苦恼了。我们尽可能地安慰她,例如,她知不知道她丈夫的下落?我们能替她把他找回来吗?
    看来他的行踪并不难找。她得知,最近只要他的烟瘾一发作,就到城东的一家鸦片馆去过过烟瘾。以前,他从没有彻夜在外头游荡过,到了晚上,他准会抽搐着身体,摇摇晃晃地回到家中。可是这次,他已经外出将近四十八个小时了。现在肯定歪倒在那儿,和码头上的瘾君子们一起醉生梦死地吸毒,或者在那儿酣睡,等着从鸦片的效力中挣脱出来。他肯定在那里,她毫不怀疑这一点。那个地方是天鹅闸巷里头的黄金酒店。可是,她要怎么做呢?她,只是一个年轻羞怯的女人,怎么可以冒失地闯进去,把混在一群流氓中的丈夫拽走呢?
    眼下情况如此,现在只有一个办法了。我思索着,是否应当陪同她去黄金酒店呢?随后转念一想,她何必去那里呢?我是艾萨·惠特尼的健康顾问,有这层关系在,我对他还是有些影响力的。假如我单独前往,也许很快就能解决。我答应她,如果他真的在那里,我会在两个小时内租辆马车把他送回家。于是,在十分钟内,我离开了扶手椅和温暖舒适的起居室,坐上一辆双轮小马车,驶向老城区的最东边。这趟差事当时已经让我觉得很奇怪了,后来发生的事则更是离奇。
    但是,一开始我倒没遇上多大的困难。天鹅闸巷是一条污秽不堪的小巷,它藏在伦敦桥东北岸那些高大破旧的码头建筑物的后面。我在一家卖廉价衣服的小店和一家杜松子酒馆之间找到了那家烟馆,有一条陡峭的阶梯通往一个洞穴似的漆黑一片的豁口。我让马车停下来等着我,便沿着阶梯走下去。这条石块砌成的阶梯已经被潮水般的醉汉们踩得凹凸不平了。门上悬挂着昏黄闪烁的油灯。借着微弱的灯光,我摸索着找到门闩,走进一间低矮阴暗的房间,屋里弥漫着鸦片烟喷出的浓烈的、棕褐色的烟雾,墙边并排放着一张张木榻,就像移民船里那些挨挨挤挤的水手舱一样。
    透过昏暗的灯光,隐约可以瞧见倒在木榻上的人,有的耷拉着头,有的蜷缩着,有的头颅后仰,有的下颔向天,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失魂落魄地看着新来的人。在幢幢可怖的阴影里,到处都是红色的小光点,若隐若现。这是人们用金属的烟斗锅在吸食鸦片的情景。多数人都静静地躺着,也有些人在喃喃自语,还有人低低地用一种奇怪而单调的声音交谈着、窃窃私语——有时谈话的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嘟嘟囔囔着,听不进别人的话语。远处烧着一盆炭火。一个瘦高的老头坐在三足板凳上,托着腮,两肘支在膝盖上,凝视着炭火。
    当我进屋时,一个面色苍白的马来人伙计快步走上前,将一杆烟枪和一条烟剂递给我,指引我坐到一张空榻上去。我说:“谢谢,我是来找一个朋友——艾萨·惠特尼先生的。”
    右边有个人扭着身体发出喊声,我透过昏暗的灯光看见憔悴不堪的惠特尼,他正睁大眼睛盯着我。
    “噢!原来是华生啊!”他说话的样子显得非常可怜和卑微,憔悴不堪,浑身上下发出一股恶臭,他似乎很紧张。
    “嘿,华生,现在几点了?”
    “快十一点钟了。”
    “哪一天的十一点钟?”
    “星期五,今天是六月十九日。”
    “我的天!我一直以为今天是星期三。今天明明是星期三,你为什么要骗我?”他深深地低下头,整张脸都埋进双臂之间,开始大哭。
    “今天确实是星期五,我没有骗你。你的妻子在家里等了你两天。你应该觉得羞耻!”
    “对!我应该觉得羞耻,不过肯定是你搞错了,华生,我只在这里待了几个小时,抽了三锅、四锅……我不知道抽了多少锅烟。但是我要跟你回去。我不能让凯特为我担心,可怜的小凯特呀!你把我扶起来吧!你雇了马车吗?”  “我雇了一辆,就等在外头。”
    “那么,我自己坐车走吧。不过,我肯定欠了账。帮我看看欠了多少,华生,我浑身无力,无法照顾自己了。”
    我屏声敛气,走过躺着人的两排木榻的狭长过道,避免去闻鸦片那令人作呕的臭气,到处寻找鸦片馆的老板。当我从炭火盆边的一个高个子身边走过时,一只手猛拉住我上衣的下摆,有人低声说:“走过去,再回过头看我!”我清清楚楚听到这两句话。我低头一看,应该是这位老头说出的。可是,此刻他还和刚才一样,全神贯注地坐着。他的脸上爬满了皱纹,瘦得只剩下骨头,佝偻着身子,显得非常衰老,一支烟枪搭在他的双膝间,好像是因为无力握住而滑落下去似的。我往前走了两步,再回过头来,禁不住吃了一惊。幸好我极力控制才没有脱口喊出他的名字。他也转过身来,面对着我,除了我之外,谁也看不见他此刻的模样。他伸展开身体的形状,脸上的皱纹不见了,浑浊的双眼也奕奕有神。那个坐在炭火边朝我咧嘴一笑的男人,不是别人,竟然是我的伙伴——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暗示我到他身边去,然后转身,以侧影面对众人时,立刻又呈现出一副浑浑噩噩、胡言乱语的老态。
    “福尔摩斯!”我压低声音,“你怎么会在这里?”
    “尽量小声些,”他回答说,“我的听力很敏锐。如果你把你那位烟鬼朋友打发走,我会很乐意跟你谈几句话。”
    “我雇了一辆小马车在外边等着。”
    “那么,让他坐回去吧!你可以放心,他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去惹事了。我建议你最好给你的妻子写张便条,说咱俩又凑到一块了。你先出去等一会,五分钟后我再出来。”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请求向来难以拒绝,他的请求总是那么明确,又以一种巧妙的温和态度提出。总而言之,只要惠特尼上了马车,我的任务就宣告完成了。至于剩下的事,没有什么能比得上跟我的老朋友共同进行一次不同寻常的探险更好的了。至于他本人,早已对探险习以为常。我写好便条,帮惠特尼付清了账,带他出去上车,目送他离去。不久,一个老态龙钟的人走出烟馆,这样我就同福尔摩斯一同走到街上来了。大约走了两条街的路程,他一直驼着背,步履蹒跚地走着。然后,他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挺直了身体,爆发出一阵畅快的欢笑声。
    “华生,我猜,”他说,“你是不是在想,除了注射可卡因和其他一些无关紧要的小毛病之外,我又新增加了一个阿芙蓉癖吧。”
    “我很惊讶会在那里看到你。”
    “我在那里看到你才更惊奇呢。”
    “我去那里寻找一个朋友。”
    “而我则是来找一个对手的。”
    “对手?”
    “是的,这是我一个天然的对手,或者,我称之为我的一个志在必得的猎物。简单地说,华生,我正在进行一次很不寻常的侦查。正如我以前做的那些,我想从这些烟鬼的话中找到一些线索。倘若有人在那个烟馆里认出我,那么我很有可能会性命不保。以前我特意去那里侦查过。开烟馆的那个无赖阿三就赌咒发誓说要报复我。保罗码头的一个拐角处,那里的房子后头有一个活板门,它能告诉我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当然这些是属于暗夜里从那里经过的人的。”
    “什么!你是指尸体吗?”
    “是的,是尸体,华生。如果我们能从被烟馆搞死的每一个倒霉蛋身上获得一千镑,我们就发财啦。这里是沿河一带最凶险的谋财害命的地方。恐怕内维尔·圣克莱尔无法安然进出。但我们应当在这儿设下圈套。”他将两只食指放在嘴唇的中间,发出尖利的哨声,远处也传来相同信号的哨声,不久就听到一阵骨碌碌的车轮声和嗒嗒的马蹄声。
    这时一辆马车从黑暗中驶出,两边的吊灯发出淡黄的灯光。“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如果我能帮助你的话。”
    “噢,可靠的伙伴总是有用的,记事的人就更好了。杉园的房间里已经准备了两张床。”
    “杉园?”
    “是的,杉园是圣克莱尔先生的屋子。我查案时暂时住在那里。”
    “那么,它在哪里呢?”
    “在肯特郡,李镇附近。将近二十里的路程。”
    “我对案情还一无所知啊。”
    “当然喽,你不久就会知道所有情况的。上来吧!好了,约翰,麻烦你了,这是半克朗①。明天继续等我,大约十一点钟。放开缰绳吧,再见。”
    他轻轻抽了马一鞭子,马车飞驰起来,经过一条条黑沉沉的、寂静的街道后,路面逐渐变得宽阔,最后驰过一座两侧装有栏杆的大桥,桥下黑黝黝的河水缓缓流动着。往前看,是一片堆满灰泥和砖头的荒地,四野寂静。只听见巡逻警察沉重而有序的脚步声,偶尔有纵情声色的浪荡者在归途中狂呼烂叫,才间或打破寂静。一堆破碎的云彩歪斜着飘过天空,仅有一两颗星星躲在云彩中发出黯淡的光芒。福尔摩斯在寂静中驱车前行。他垂着头,仿佛深思冥想的修道士。
    我坐在他旁边,非常好奇这出案件究竟如何古怪,竟使他如此费神。马车驰出好几里地,直到接近郊外别墅区的边缘,这时他才摇晃身子,耸耸肩膀,点燃了烟斗,显出得意洋洋的神情。
    “你有保持沉默的本事,华生,”他说,“它使你成为极为难得的伙伴。我确信如此:和别人互相交流,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我自己的想法未必能使所有人满意。待会那位可爱的年轻妇人到门前迎接我们时,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你忘了我对整件事一无所知。”
    “在我们到达之前,我恰好来得及对你说清本案的情节。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我还是有些疑问。线索很多,但我无法理清。现在,我来简单说一下案情,华生,也许你能为我在黑暗中指引一丝光明。”
    “那么,你说吧。”
    “几年前——确切些,在一八八四年的五月,有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来到李镇。这个人显然很富有,他买下一栋大别墅,把庭院打理得很美,生活得很舒适。他和附近许多人交上了朋友。一八八七年,他与本地一位酿酒商的女儿结婚,育有两个孩子。他没有工作,但投资了几家公司。每天早晨他都要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坐火车从坎农街回来。圣克莱尔先生今年才三十七岁,品行优良,没有任何劣迹,可以说是良夫慈父,与人没有过节。此外,他目前总共有八十八镑十先令的债务,而他在首都郡银行的存款足有二百二十镑。因此,他没有财务方面的苦恼。
    “上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要比平时早些进城。临走时说要办两件重要的事情,还说要带回一盒积木给小儿子。凑巧的是,在同一个星期一,他离开后不久,他的妻子就收到一封电报,让她去亚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取一个贵重的小包裹,她一直在等这个包裹。好了,假如你熟知伦敦的街道,你就明白这个公司的办事处位于弗雷斯诺街。那条街有一条小路通往天鹅闸巷,就是今晚我们相遇的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在用过午餐之后就进城,在小店买了些东西就去公司的办事处取回包裹,经过天鹅闸巷时,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清楚了吗?”
    “听得很清楚。”
    “你应该记得,星期一那天,天气十分炎热,圣克莱尔太太放慢脚步,到处张望,希望招呼到一辆小马车,她有些厌恶周围那些街道。正当她经过天鹅闸巷时,猛然听到一声大喊或是号叫,她看见她的丈夫从三楼的窗户望着她,似乎还在向她招手,她吓得浑身发凉。窗户敞开着,她很清楚地看到他的脸,她说他当时的表情非常激动,他狂乱地向她挥手,但刹那间忽然消失了,好像有股力量猛然将他拉回去一样。她用女人特有的敏锐目光发现,他丈夫虽然穿的是进城时的黑上衣,但脖子那里没有硬领,胸前也没系着领带。
    “她确信他出事了,便沿着台阶飞奔过去——因为这房子碰巧就是今晚我们待过的那个烟馆——她闯入那栋房子的前厅,当她穿过房屋正要登上楼梯前往二楼时,她在楼梯口遇见那个印度人,被他堵住了去路。一位丹麦侍者跑过来,两人把她推到街上。她心里万分焦虑,急忙冲出小巷,她幸运地在弗雷斯诺街头遇到几名警察,他们正要去值班。那几名警察随她回去。虽然烟馆老板一再阻拦,他们还是进入了刚刚看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个房间。在那间屋子里看不到他待过的迹象。事实上,在那层楼上,只有一个跛脚、容貌丑陋的家伙住在那里。这个怪人和印度人同时赌咒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别人进入那层楼的前屋。他们一口咬定,巡官没有办法,差点认为圣克莱尔太太看走眼了。这时,她忽然大叫起来,朝桌边猛扑过去,桌上放着一个小小的松木盒,她掀开盒盖,倒出一堆儿童玩具积木,他说过要带这些小玩具回家的。
    “这一转变,再加上瘸子显得异常惊慌失措,警察认识到事态很严重。他们仔细检查所有的房间,发现一切迹象都表明与一桩罪行有关。前厅的摆设很简单,是一间会客室。它通向一间小卧室,由卧室望出去,就是一段码头的背面。码头和卧室的窗户之间有一段狭长区域,退潮时这个地段是干涸的,涨潮时会被河水淹没。卧室的窗户很大,从下边打开。在检查房间时,他们发现窗框上有几滴血迹,卧室地板上也有几滴。在前屋中,掀开一条帷幕,人们发现后面藏有圣克莱尔先生的所有衣物,除了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全在那里。从这些东西看不出这里发生过什么暴力事件,此外也没有圣克莱尔先生的下落。他肯定是从窗户跑出去的,除此之外别无出路。从窗户上的血迹看来,他不大可能通过游泳逃生,因为这桩惨案发生时,潮水正涨到最高点。
    “再说说跟本案相关的歹徒们吧。那个印度阿三臭名远扬。不过,据圣克莱尔太太说,她丈夫在窗口出现的几秒钟后,他就在楼梯角那里了。他顶多是这个案件的一个帮凶而已。他辩解对此事一无所知,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底细也毫不知情。他也无法解释为何那位失踪的先生的衣物会出现在那间屋子中。
    “这是印度阿三的全部情况。至于那个瘸子,他住在三楼,显然他是最后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叫休·布恩,以乞讨为生,附近的人们都熟知他那副丑恶的面孔。他经常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以躲避警察的管制。你可能注意过这样一个小角落,朝针线街往下走不远的左手边,他每天盘腿坐在那儿,把几盒少得可怜的火柴放在膝上。由于他那副让人哀怜的神情,使布施的小钱雨点般投入到他身侧的一个肮脏的皮革帽子里。在我了解他的乞讨情况之前,我也曾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只有清楚他的乞讨情况后,我才对他在短短时间内就有如此丰厚的收入而深感吃惊。他的形象非常奇特,每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人都忍不住看他一眼: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一块可怕的伤疤将苍白的面孔弄得丑陋无比,这块伤疤,一收缩就把上唇的外沿翻卷上去了;一副哈巴狗似的下巴;眼神却很锐利,这两只黑色的眼睛和发色迥然相异;这一切都表明他不同于一般乞丐。而且,他非常聪明,因为无论路人扔给他什么,他都能说出一番恭维话。现在我们已经了解到他寄宿在烟馆里,同时他也是最后见到那位绅士的人。”
    “可是,他是瘸子!”我说,“他一个人能对一个身强力壮的男子做出什么呢?”
    “他虽然是个残疾人,走路一瘸一拐的;但是,在其他方面,他显然体力充沛、营养充足。根据你的医学经验,华生,如果一条腿残缺了,常常会使其他肢体发育得格外健壮而作为补偿。”
    “你继续说。”
    “圣克莱尔太太一看到窗台上的血滴就晕倒了,由一位巡捕送她回家,因为她留在现场对破案毫无帮助。巴顿巡官仔细检查过房屋,但一无所获。当时他们没有立即逮捕休·布恩,这可能使他有几分钟的时间和印度阿三互相串供,这是不应该的。不过,他们很快纠正了这个错误,逮捕了休·布恩并开始搜查,但没找到任何可以证明他犯罪的证据。的确,他的汗衫右边的袖子上有些血迹,但是他说那是因为他左手第四个指头被割破了,血从那里流出来的;还说不久前他曾走到窗户那边,窗台上的血迹无疑也是这么来的。他坚持否认见过失踪的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他也不清楚为何会在屋内发现这些衣物。对于圣克莱尔太太的指证——她丈夫曾出现在窗户前,他说她肯定看错了。尽管他拼命抗议,他还是被带到警察局去了。另一方面,警察留在那所房子里,希望退潮后能在河底找到一些线索。
    “他们真的找到了,虽然并没有找到圣克莱尔先生本人,却发现了他的上衣。这件上衣就这样出现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猜他们在口袋里找到了什么?”
    “我不知道。”
    “是的,你肯定无法知道。每个口袋里都装着满满的钱——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便士。难怪这件上衣没有被潮水卷走。可是人的躯体就没办法做到了。房子和码头间的潮水汹涌澎湃。看来沉重的上衣留下来,而光溜溜的身体很有可能被水卷走了。”
    “可是,据我了解,其他衣服全都在屋子里放着,难不成他只穿着那件上衣?”
    “不,先生,这件事情也许可以这样解释。假定布恩这个人把圣克莱尔推出窗外——没人看见此事——那么他还想做什么呢?当然他必须要处理那些可能泄露真相的衣服。这时他要将衣服抛出窗外。当他往外抛时,他会想到:那件上衣会浮在水上,沉不下去。他没有时间,他听到那位太太吵着上楼的声音,也许还从印度阿三那里听说警察正赶到这边的消息。这时已刻不容缓。他马上冲到他藏着乞讨来的钱物的地方。他抓住硬币,尽量往口袋里塞,确保上衣能沉入水底。他抛出上衣后,如果不是听到楼下急促的脚步声,他还会同样处理其他衣服。可是这时警察已经上楼来了,他只来得及关上窗户。”
    “听起来确实很有道理。”
    “喏,咱们暂且当它成立吧,因为没有更合理的推测。我已经说过,休·布恩已经被捕,可眼下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他犯过罪行。多年以来人们都知道他以乞讨为生,安于生活并与人无害。现在情况如此,问题还远远没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去烟馆做什么?他在那里出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跟他的失踪有何关系?我承认:这是我至今遇到的一起——看似简单,却有众多谜团的案件。”
    当福尔摩斯细说着一连串怪事的时候,我们的马车正快速驶进这座大城市的郊区,直到把那些散落的房子甩在后面。接着马车顺着两边有栅栏的乡间道路缓缓前进。他刚一讲完,我们的马车就驶过两个冷清的村庄,看见几家还闪烁着灯光。
    “我们现在在李镇的郊区,”我的伙伴说,“我们一路上经过米德尔赛克斯、萨里、肯特郡这三个地方。你看到那边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灯旁坐着的那位妇女,忧心忡忡,她无疑已经听到我们的马蹄声了。”
    “你为何不在贝克街查这件案子呢?”
    “因为有很多事要在这边进行。圣克莱尔太太已经安排了两间屋子给我使用。你大可放心,她一定会欢迎你的。华生,在我得知她丈夫的下落之前,我真害怕看见她。我们到啦。”
    我们停在一座大别墅前,别墅坐落在一个庭园之中。一个马僮跑了过来,牵住马头。我跳下来跟福尔摩斯走上一条弯曲的小碎石道。我们走近楼前时,楼门洞开,一位皮肤白皙的金发妇人立在门口,穿着一件浅色的细纱衣,颈口和腕口处镶着一些粉色蓬松透明的细丝薄纱边。她在灯光辉映下,娉婷动人,她一只手扶着门,另一只手半举着,表情热切。她用渴盼的目光直直注视着我们,双唇微张,好像要随时发问。
    “啊?”她喊道,“情况怎么样?”随后,她看到我们是两个人,起先还满怀希望地喊着。可是看到我的伙伴摇摇头,转而痛苦地低吟了。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那坏消息呢?”
    “也没有。”
    “感谢老天!请进来吧!你们累了一整天,一定很辛苦了。”
    “这是我的好友,华生医生。在之前的案子里,他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请他和我一同侦查。”
    “很高兴能见到您,”她说,热情地和我握手,“考虑到我们受到如此突然的打击,您会原谅我们的招待不周的。”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经过多次战役的老兵,就算不是这样,您也无需跟我客气。假如我能对您或我的老朋友有所帮助的话,那么,我真是太高兴了。”
    “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说,这时我们已走进一间宽敞明亮的餐厅,桌上已经摆好了冷餐,“我很想直接问您一两个问题,请您坦率回答。”
    “当然可以,太太。”
    “您不用担心我。我并非歇斯底里,也不会轻易晕倒。我只是想听听您确切的意见。”
    “关于什么?”
    “您老实回答我,您认为内维尔还活着吗?”
    福尔摩斯似乎被这问题难倒了。
    “说实话,说啊!”她重复着,站起来直盯着,这时他正仰面坐在一张柳条椅里。
    “那么,太太,说实话,我不这么认为。”
    “你认为他已经死了?”
    “是的。”
    “被杀害了?”
    “也许不是谋杀,或许是。”
    “他在哪一天被杀的?”
    “星期一。”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您是否愿意解释一下,我今天收到他的来信是怎么一回事呢?”
    福尔摩斯像触电一样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什么?”他咆哮道。
    “是的,今天。”她微笑地站着,高高地举着一张小纸条。
    “可以让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
    他急忙抓住那张纸条,把它摊在桌子上,把灯举近,专心致志地观察起来。我离开椅子,从他背后看着那张纸。信封用纸很粗糙,盖着格雷夫森德的邮戳,发信日期为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此时早已过了午夜。
    “字迹很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说道,“这不会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
    “是的,可是信确实是他写的。”
    “我还觉得,无论谁写的这封信,他都会去问地址。”
    “您怎能这么说呢?”
    “您看这人名,用的是黑墨水写的,写出后很快阴干。剩下的字呈灰黑色,说明写完后有人用吸墨纸吸过。如果它们一起写成,再拿吸墨纸吸过,那么有些字就不可能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先写下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说明他并不熟知地址。这是个小细节,但是细节往往很重要。现在我们来看看信的内容。哈!信里还附了件东西呢!”
    “是的,有一只戒指,他的图章戒指。”
    “您断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这是他的笔迹之一。”
    “之一?”
    “这种笔迹就是在他匆匆忙忙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所以和他平常的笔迹不同,可是我认得出来。”
    亲爱的:
    你不要担心。一切都会好转的,我已经犯了一个大错,需要一些时间来纠正。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这封信写在八开本书本的扉页上,纸上没有水纹。嗯!寄信的人拇指很脏,从格雷夫森德将它寄出。哈!信封用胶水粘住封口,我想,粘封口的人一直在嚼烟草。太太,您确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毫不怀疑。这是他写的字。”
    “信封是在今天由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喏,太太,乌云已经散开了,虽然我不能肯定地说危险已经消失。”
    “可是他一定还活着,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笔迹是伪造的,来诱导我们误入歧途。那枚戒指,最终证明不了什么。也可能是从他手上取下来的嘛!”
    “不,不,这的确是他的亲手笔迹啊!”
    “是的。但是,它有可能在星期一就写好了,而到今天才寄出的。”“那是可能的。”
    “这么说来,这段时间里也能发生很多事。”
    “哦,您可别泼我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肯定没出事。我们两人之间,有一种敏锐的默契。他要是遭到不幸,我会感应到的。就在我见到他的最后一天,他在卧室里把手割破了,我当时在餐厅就有所感觉,然后马上跑上楼。您想我对一件小事的反应都如此之快,如果他死了,我怎么可能没有感觉呢?”
    “我见过很多事情,知道有些妇女的直觉往往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判断还要有用。在这封信里,您似乎有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撑您的看法。不过,假如您的丈夫还活着,而且还能写信的话,他为什么还不回家呢?”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太难解释了。”
    “星期一那天,他离开您时,没说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看见他时是不是很吃惊?”
    “吃惊极了。”
    “窗户是敞开的吗?”
    “是的。”
    “那么,他或许可以呼唤您?”
    “可以。”
    “据我所知,他仅仅发出了含糊的喊声。”
    “对。”
    “您认为这是呼救的声音吗?”
    “是的,他挥舞着双手。”
    “但是,可能他只是出于吃惊而喊出来。他因为突然看见您所以惊讶得举起双手,是吗?”
    “有这个可能。”
    “您认为他是被人硬拉回去的吗?”
    “他突然一下子就不见了。”
    “他也许一下子跳回去了。您有没有看见房里还有其他人?”
    “没看见,但是那个可怕的乞丐说他曾在那里,还有印度阿三就在楼梯脚下。”
    “确实如此。您当时看到您的丈夫穿的是他平常那身衣服吗?”
    “他的上衣没有硬领和领带。我清楚地看到他露着脖子。”
    “他以前有没有提过天鹅闸巷?”
    “从来没有。”
    “他曾经显示出抽过鸦片的迹象吗?”
    “也没有。”
    “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这正是我希望弄清楚的要点。我们先吃点晚饭,然后去就寝,也许明天还要忙碌一整天呢。”
    房间很宽敞也很舒适,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我很快钻入被窝,经过这一夜的长途奔波,我已经精疲力尽了。可是福尔摩斯却不一样:他心中一旦有了无法解决的问题,就会长时间废寝忘食地思考,重新考虑各种情况,反复从不同的角度来审查问题,直到事情水落石出,或直到自己搜集到充分的材料时才肯罢休。很快我就知道,他正准备通宵坐着。他脱下衣服,换上一件宽松的蓝色睡衣,还把枕头和沙发上的靠垫收拢在一起,用它们组成一个东方式的沙发。他盘腿坐在上面,面前摆着一盎司浓烈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灯光中,他端坐着,叼着一只欧石南根做成的烟斗,双眼凝视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的嘴角盘旋上升,他陷入沉寂,纹丝不动。灯光闪耀,正照在他那山鹰一样坚毅的面孔上。我沉入梦乡,而他依旧打坐。有时我从梦中惊醒,他还是这样坐着。最后,我从美梦中醒来,夏日的阳光正照进房里。他的嘴角依然叼着烟斗,轻烟冉冉上升。屋里弥漫着浓重的烟雾,昨夜那堆板烟丝,已经毫无踪影。
    “你醒了吗,华生?”他问道。
    “醒了。”
    “我们坐车出去逛逛如何?”
    “好的!”
    “那么,穿上衣服吧。大家都没起来,可我知道马僮在哪儿睡觉,我能把马车弄出来。”他边说边大笑,两眼神采奕奕,和昨夜那个冥思苦想的先生判若两人。
    我穿衣时看了一眼时间。此时才四点二十五分,难怪还没人起床。我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回来告诉我马僮正在套车。
    “我要试验一下我的理论,”他边说边拉上他的靴子,“华生,我觉得你此刻正在一个全欧洲最笨的人面前!我应该被人们一脚踹到查林克罗斯去!可是我想我现在已经找到解决这桩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微笑着问道。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是的,我并非开玩笑。”他见我不相信,就继续说下去:“我刚从那里拿出钥匙,放在格拉德斯通制成的软提包里了。走吧,老朋友,让我们看看钥匙能不能打开锁。”
    我们轻轻走下楼梯,走出房间,全身都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中。马车已经套好,停在路边,马僮还未穿好衣裳就站在旁边等着。我们两人一跃上车,朝着伦敦大道飞驰而去。路上有几辆运送蔬菜的农村大车,可是路旁两侧的别墅仍然沉浸在寂静当中,犹如梦中的城市。
    “有些蛛丝马迹表明这是一桩奇案,”福尔摩斯说着,在空中挥出一道马鞭催促马向前疾驰,“我承认我曾经迷糊得像一只鼹鼠。不过此刻反应过来也不算晚。”
    当我们驶过萨里一带的马路时,城里最早起的那些人也不过刚刚睡醒。马车驶过滑铁卢桥,跑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拐弯,来到布街。警务人员都认识福尔摩斯,门旁两个警察向他敬礼。一个巡捕拉住马头,另一个带领我们进去。
    “今天谁值班?”福尔摩斯问。
    “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
    “啊!布雷兹特里特,你好!”一位高大的警察走下石板坡的甬道,头上戴着鸭舌便帽,身穿盘花纽扣的夹克衫。“我想和你私下谈谈,布雷兹特里特。”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请跟我来。”
    我们来到他的办公室,这里很小,桌上放着一本厚重的分类登记簿,墙上安着一部电话。巡官临桌坐下。
    “您需要我做些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因为休·布恩而来。他被指控与李镇的圣克莱尔先生失踪一案有关。”
    “是的,他被关押在这里受审。”
    “我知道。他现在还在这里吗?”
    “在单人牢房里。”
    “他规矩吗?”
    “哦,他很安静。不过这坏蛋脏到了极点。”
    “脏到极点?”
    “对,我们只能让他洗了洗手。他的脸黑得跟个补锅匠一样。哼,等他的判决下来了,他必须得按监狱的规定好好洗个澡。我想,您看见了他,您也会同意我刚才的看法的。”
    “我很想见见他。”
    “您想见他吗?那很简单。请跟我来吧。您可以把提包放在这里。”“不,我想我最好拿着它。”
    “好吧,请跟我来!”他领着我们走过一条甬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的楼梯下去,把我们带到一个走廊里,墙上刷着白灰,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他就在右手第三个牢房里。”巡官说,并往里瞧了瞧。
    “他睡着了,”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两人往里瞧,囚犯脸朝着我们躺着,正在酣睡,呼吸缓慢而深沉。他中等身材,穿着和他身份相当的粗料子的衣服,一件贴身的染过色的衬衫从破旧的上衣缝隙中露出来。他的确像警官所说,肮脏得不堪入目。尽管如此,他脸上的污泥还是遮不住他那丑怪的面孔:一道狰狞的伤疤从眼角直伸到下巴,伤疤收缩后吊起上唇的外沿,露出三颗牙齿,好像一直在咆哮,一头蓬松油亮的红头发覆盖着前额和眼睛。
    “是个美人儿,是不是?”巡官说。
    “他的确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觉得他应该洗个澡了,所以带了些东西过来。”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那个软提包,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浴用的海绵,使我吃了一惊。
    “嘻,嘻!您真爱开玩笑!”巡官轻声地笑着。
    “喏,如果您肯做件好事,打开这牢门,我们很快就能让他摆出一副更体面的模样。”
    “行,那又有何不可?”巡官说,“反正他这个样子也不会给看守所增光,是吧?”他打开牢门,我们悄悄走进去。那个睡着的家伙翻了翻身子,重又进入梦乡。福尔摩斯弯下腰就着水罐,蘸湿了海绵,使劲在囚犯的脸上擦了两下。
    “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他喊道,“他就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这样的场面我一辈子都没有看到过。这个人的脸好像剥树皮一样,被海绵剥下一层脸皮。他脸上那粗糙的颜色不见了,而且脸上那块本来明显的伤疤和那副可以显出冷笑的歪嘴也不见了。那堆乱蓬蓬红头发也被扯了下来。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脸色苍白的俊俏小伙。这个黑发的小伙子从床上坐起来,皮肤光滑,他揉着自己的眼睛,凝神打量着,好像还没有睡醒的样子。突然他明白事情已经败露,不由得尖叫一声扑倒在床上,用枕头埋起自己的脸。
    “天啊!”巡官叫道,“这是真的,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人啊,我从相片上看到过他。”
    这时候,那个小伙突然转过身,然后一副听之任之的表情,看起来很不在乎。“就算是这样又怎么样,”他说,“那么请问先生,你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行吗?”
    “我现在控告你犯了杀人罪,你杀害内维尔·圣……哦,除非法官把这件案子判成自杀未遂,他们就不会控告你了,”巡官咧着嘴笑着说,“哼,我已经当了二十七年的警察,这次估计要得奖了。”
    “如果我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很明显的是,我好像没有犯罪,因此,我现在受到了非法拘禁。”
    “你虽然没犯罪,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如果可以相信你的妻子,你可以做得更好。”
    “我做这些是因为我的儿女,”那囚犯开始呻吟着说,“上帝保佑,我不想让他们为了父亲所做的事情而感到羞耻。天啊,如果这件事被说出去,那我该多么难堪啊!天啊,我该怎么办才好?”
    福尔摩斯走到床边,然后坐在他的身旁,和颜悦色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如果你要闹到法庭上才能查清这件事情的话,必然会闹得满城风雨。可是如果你现在就让当局了解,这是一件不足以提出控告的事情,那我认为也就没有什么宣扬的必要了。我也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会把你和我们说的话记录下来,然后交给当局的。所以这件事情就不会被移交到法庭,那么你就可以放心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突然热情洋溢地高喊起来,“啊,我宁愿去忍受拘禁,唉,甚至被处决,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痛苦和成为家庭污点的秘密。
    “现在你们是唯一能听到我身世的人了。我的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我在那里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旅行,也喜欢演戏,后来我去了伦敦一家报社做了记者。一天,主编想做一组反映城市里流浪乞讨者的生活宝典,我就自告奋勇去采访,而这就成了我历险的开始。我扮演起乞丐,收集写文章需要的材料。我对演员职业的热爱,必然使我学会了很多化装的技巧。我用油色涂脸,装成让人怜悯的样子。而且我还用一条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条伤疤贴在脸上,然后把嘴唇卷起来上翻,戴上假发,穿上恰当的衣服。就在商业区选了一个地方做了火柴小贩,但其实我是个票丐。我做了几个钟头,到了晚上回家,我已经赚了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些钱让我感到很吃惊。
    “后来我这样写了报告,然后这些事情就不了了之。直到后来我为朋友做担保,收到了一张需要赔偿二十五英镑的传票。当时我没有那么多钱,感觉快要走投无路的时候,我想起了上次的经历,我求债主延缓几日,然后请了假,就去城里乞讨。过了十天,我就把钱凑够了。
    “哦,就是这样,你想想,我坐在那里,只要我装扮起来,然后把帽子放在地上,我一天就可以挣到两英镑左右,如果再让我去做那些一星期只挣一点点钱的辛苦工作,这反而很不合算了。要钱还是要尊严,我在思想上斗争了很久,最后还是金钱打败了我的自尊。我放弃了记者的工作,从那以后,我就坐在那条街的拐角处,凭借着自己的扮相,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从此,我的口袋里就塞满了铜板。而这只有一个人知道,就是我每天寄宿的那家下等烟馆的老板。我每天早上以一个邋遢的乞丐形象出现,然后晚上又变成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这个印度阿三收了我很高的房租,所以才会为我保密的。
    “不久以后,我就发现我已经囤积了大笔财富。其实不是任何乞丐在伦敦街头都可以一年挣到七百英镑的钱,但我有化装和善于应付的才能,所以我成为乞丐中受到赏识的人。每天都会有各样的银币流入我的口袋。如果哪天收不到两英镑,那就算是很差的了。
    “钱挣得越多我的心就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房子,然后结婚成家,没有人会怀疑我的职业,我的妻子也只是知道我在城里工作,她不知道我真正是做什么的。就在上个周一,我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在烟馆楼上的房间换衣服,没想到往外一看,看见我的妻子正站在街中心,而且还在看着我。这让我吓得不轻,我赶忙用手遮住脸,接着去找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任何人来找我。我听见了她的声音,飞快脱下衣服,换上乞丐的那身。我穿成这样,就连我的妻子也认不出来。后来我害怕妻子会搜查,又害怕那件衣服会泄露我的身份,我就把窗子打开,想把衣服扔出去,结果我用力太大,刮破了我上午不小心弄破的伤口。我赶忙把自己的衣服装满乞讨来的沉甸甸的钱币,扔进了泰晤士河。正打算扔掉其他衣服时,警察突然冲上来。我承认,这使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不是作为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被逮捕的,而是作为谋杀他的嫌疑犯。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需要我特别解释的地方。我当时下决心保持我乞丐的样子,所以我宁愿脸上脏脏的。我知道我的妻子一定很着急,所以我取下戒指,然后趁警察不注意的时候,交给了那个印度阿三,匆匆写了信,告诉妻子我是平安的。”
    “可是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哦,我的天!这一个星期她可真是饱受煎熬!”
    “那是因为警察看住了那个印度阿三,”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这件事我很了解,因为他觉得自己把信寄出去是很难的,所以托付了某个海员,但是那个家伙忘记了。”
    “现在就是这么一回事了,”福尔摩斯说,他点头表示同意,“我也认为就是这样,可是你从来都没有因为行骗而被人控告吗?”
    “已经有很多次了,可是你想想,那一点点罚款对我来说根本是算不了什么的。”
    “不过事情必须到此为止,”布雷兹特里特说,“如果你想警察局不声张的话,那么就必须要让休·布恩不再存在。”
    “我已经郑重地发过誓了,绝对遵守。”
    “要是这样的话,我想这件事也不会被追究了。可是如果你再犯的话,我们一定会把这件事告诉大众的。福尔摩斯先生,我必须得向你表示感谢。不过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答案的呢?”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全部是仰仗我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了一盎司板烟得出来的。华生,如果我们现在坐车回贝克街,正好可以赶上早饭呢。”
    ①德·昆西(1785—1859),英国作家。——译者注
    ①英国带王冠图案的旧制五先令硬币。——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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