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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8章

医世惊天 林平李芸汐 4991 Aug 5, 2021 11:57: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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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京中骚动不停,官兵、北骑、右率军乃至皇家禁军羽林军都出动了,街市脚步声响至天明。
  上面再三下令保密,也是无用,待到天光大亮,已有不少人知晓定安王昨夜遇刺。Μ.5八160.cǒm
  先下的华京,什么消息与定安王沾边,都会掀起轩然大波。京中人言纷纷,朝中也多有猜测,不知定安王重伤濒死的消息是真是假。对定安王带入京中的人多有刺探。
  得到的消息也只是:“殿下追敌时受了些小伤,无碍。”
  风恪站在池塘边的亭中,用手请撒饵食,不知是因听到消息,还是因看了鲤鱼抢食之相,她露出了爽朗的笑容:“果真?”
  随从道:“殿下神算。”
  风恪一把将剩下的鱼食洒出,道:“吾确实没料到她会如此,这真是让人意外。若她还有命回来,吾抓着这个饵,何愁没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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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江坐在床前哭得泪都干了,一遍又一遍拿温毛巾擦风临手上残留的血迹,那印迹太深,怎么也擦不净。
  她有些崩溃地触碰风临冰凉的手,昨夜因呕吐太过的耳鸣,到现在也没消。
  宁歆蒙着脸,沉默地守在门外,同她一样沉默的,是满身血污的副将白青季。二人一左一右站在门外,皆是满身狼藉,只不过白青季身上的血,大多是东夷人的,宁歆身上的血,全是风临的。
  二人比起昨夜受惊狂呕的寒江相比,实在是安静的过分,连眼泪也没有掉一滴。她们跟了风临在战场多年,见得多了,有些麻木,光是风临血次呼啦的回来就见了不止一次。
  她们二人,也不止一次这样回来。
  死里逃生多了,悲痛被拉扯得有些迟钝,掉不出眼泪,可二人的表情,都是比哭还难看。白青季的脸更是灰败一片,眼神空的吓人:“殿下若是醒不来,我还有什么颜面活在世上……”
  宁歆没有接话,也没有安慰,她低着头死死盯着地面,看着裤子上的血滴在地面,一滴,两滴,三滴,乌红粘稠,全是风临的。
  她忽然想起北域割面的风,刺骨的空气,想起她与家人们一同在寒冷的北域为奴为婢,苟延残喘的那段日子。
  在她还是宁二小姐的最后一日,她去牢中探望了大姐。她的大姐是少将军,是她从小就崇拜尊敬的人。
  每次只要她犯了错,任她跑了多远,大姐总能把她追回来,再狠狠教训一番。
  打记事起,宁歆从来没有跑过大姐。
  而牢里的大姐裤管空荡荡,连站起来都费劲。
  大姐没有怪任何人,只是说自己无能,自己不忠,自己不该回来。
  她泪流满面,看着大姐仅剩的半截左腿,跪在地上感谢上天,还能留姐姐一命。
  可大姐好像并不这样想。这条来之不易的命,被她自己亲手终结了。
  那天走时,宁歆把一步拆成了两半,短短一条走廊,她走了两刻也没走完。
  她回头看着大姐,高声道:“大姐,我前几日把李尚书家的小姐揍了,我主动坦白,你出来以后不要揍我啊!”
  少将军倚墙而坐,对着她露出了大大的笑容。少将军一直都是这样笑的,嘴张得大大的,露出两排明晃晃的牙齿。
  她说:“你放心吧,我打不动你啦。”
  宁歆看着大姐道:“如果你还是想收拾我,我可以不跑的。”
  少将军笑了笑,没有回答,直到宁歆的身影渐远,她忽然喊道:“不要再惹祸啦,以后你就是家里的大孩子了,要有大孩子的样子!”
  宁歆点点头,扯着嗓子喊:“知道了!你在这照顾好自己,过几日我给你带烧鸡吃!”
  少将军露出雪白的牙齿笑着,没有回答她。
  再相见来得极快,第二日宁歆便又见到了大姐。看着那泛黄的白布,她有些发愣。她还没来得及去买烧鸡。
  狱里的人说少将军昨晚忽然坐得笔直,用手把散乱的发髻理了又理。她认认真真吃完了干巴巴的牢饭,把碗筷摆的整整齐齐。于夜深人静时,用一把小刀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宁歆看到了那把小刀,不过手指大小,这把小刀大姐总是放在腰间的小口袋里,有时她上山游玩想吃果子了,大姐就会掏出这把小小的刀给她切果子。
  这么小的刀,是怎么割断她的喉咙的?
  大姐又是怎么藏的,居然带到了牢狱中。
  宁歆太笨了,怎么想也想不出答案。大姐已经死了,也没有人能回答她了。
  我是个大孩子了,我该有个大孩子的样子。宁歆在流放之地时,常常拿这句话激励自己。
  张扬跋扈的宁二小姐,在北地的荒山认认真真做起了奴婢。
  她埋头苦干,任凭管事的鞭子抽在自己身上也不吭声,干完自己的活,就去替父母和弟弟干。
  姐夫在这苦寒之地病死了,留下她的小外甥孤苦无依,宁歆也一把揽了过来。可惜事不如人愿,小小的孩子吃不起这样的苦,最终也凉在宁歆的怀里了。
  那天她抱着小外甥挨家挨户的下跪,到最后走投无门,开始求起荒山那座留在草丛中的残佛。
  佛自己都没有容身之所,又怎么给她庇护呢?
  没关系,没关系,还有父亲,还有母亲,还有弟弟。宁歆还是认认真真地做奴隶,忍受着背上火辣辣的疼。
  后来弟弟也被掳走了。他长得很好看,笑起来像山上金色的花,实在太惹眼了。
  那天宁歆被人打个半死,眼睁睁看着弟弟被她们捆得结实丢进马车里。马车跑得很快,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她连弟弟的惨叫也听不到了。
  父母生病是意料之中,硬扛着也是意料之中。
  宁歆做着奴隶,突然有些累了。
  这天她偷偷溜到附近的空地,借着月光寻到一块尖尖的石头。石头是比不得刀的,可她找不到刀,也买不起。
  那一晚,在石头落到脑门前的一刻,她听到了一阵马蹄声,而后是撕心裂肺的骂声:“你他妈在干什么!!!”
  宁歆恍惚:卧槽,我还没砸自己呢,就幻听了?
  直到火辣辣的耳光落在自己的脸上,她看着眼前乱飞的金星,才知道这不是幻听,风临真的来了。
  风临非常生气,把那块石头丢的老远,抓着宁歆的衣领破口大骂。宁歆被她一耳光打得眼冒金星,脑瓜子嗡嗡的,听不清她到底骂了什么,只任由风临拽着自己的衣领。
  宁歆忽不知为什么,嚎啕大哭起来。
  她反手抱住风临,大声哭嚎:“我太累了!我太累了!!我撑不下去了!!让我走吧!!”
  风临说了什么?她细细回想,风临好像翻来覆去只说了一句话:“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
  天亮后,她被风临拿一具病死的尸首顶替,带到了军营中,变成了王一。
  父亲母亲对她说:“安安,你走出这里,我们宁家才有希望。”
  所以她走了,隐姓埋名做个侍卫,在刀光剑影里努力活下去,做流放地宁家人余下的希望。
  她本以为自己就很累了,整日郁郁,那是一段很矫情的日子。直到景和十九年那场偷袭,她几乎每日都跟着风临,只有那一天她没有在。
  恰是那一天,风临随着在墨镇的人马操练。
  一万两千人,百姓不计其数,尸体密密麻麻铺满了街道。
  宁歆发疯在尸堆里刨人,没有找到风临的身影。
  在柳老将军残缺的尸首旁,断成两节的君子冠静静地躺在血中。
  宁歆一时失神,若不是被一旁的军士拦下,她当时就拿着那截短剑自刎了。全靠那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宁歆才没有像大姐一样割断喉咙,她抱着断剑回营了。
  军中人以为她是死侍,也有人以为她是风临的情人,才险些自戕。宁歆看着断剑苦笑,她们都猜错了。她与风临的关系没有那么浪漫,只是朋友,从小到大的,生死之交的朋友。
  说是君臣有些不恰当,但宁歆的确忠于她。
  就像她是宁家人的希望一样,风临也是她的希望。回归幸福,拯救家人的希望。
  她忠于朋友,忠于希望。
  当希望破灭时,她自戕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我毁灭。
  苦寻一个半月,她每日都在骂娘。她不知道这王八蛋跑到哪里去了,哪都找不见。
  直到四月份,她再度把那截断剑比量在脖颈时,风临又出现了。
  她站在营门口,浑身被血浸透,和今日一样。
  不同的是,那时的风临手拎着两个头颅,一扬手甩在了众人眼前,而后倒在众人的热泪之中。
  今日的风临,是像一只落水狗一样,漂在一处池塘中,被她捞上来的。
  两者区别很大。
  要说相同的地方,可能恰好宁歆都不在,恰好都是她背回来,恰好风临都半死不活。
  宁歆不明白,为什么回到了京城,风临还会落得如此下场。她太笨了,真的想不明白。
  就算风临臭名远扬,她也没有做过对不起武朝的事。为什么那么多人盼着她死呢?她们真的是好不容易活下来的。
  宁歆不再盯着地面,把头靠在身后的墙上。身上的血渐渐干涸,带起一阵冷意。宁歆站在风临的血里,久违的疲惫又涌上心头。
  那块石头被风临踢到哪去了?
  算了。
  而今她也有刀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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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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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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