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杨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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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芷买了两斗梗米,瞥见店里还有红糖售卖,便又问道:“这位小哥,你这糖如何卖?”“红糖十八文一两,石蜜二十文一两,饴糖便宜十文一两,这位娘子需要哪样,小店可供纸包。”
“没有白砂糖吗?”姜芷在店小二的指引下尝了尝红糖而后问道。
店小二发懵:“白砂糖是何物?小的从未听过呢。”
“砂糖或者冰糖呢?”
“小可猜测娘子您说的是浆糖,那东西我们小地方没有,而且浆糖和红糖也是一个颜色,不见有白色的。”店小二继续道。
姜芷点点头:“原来如此,请给我来十斤红糖。”
既然没有听过白砂糖或者冰糖,姜芷也就不再多言。
“好嘞,小的这就为您称取。”店小二用纸足足包了五大包,然后用绳子给绑结实了,确保不会漏出。
虽说是红糖,但姜芷却注意到这红糖十分松散,和之前便宜老爹送的不一样。
这松散的红糖呈现砂状,感觉想红糖与白砂糖的过度款。
出了米铺,叶小妹总算敢说出疑惑了。
“嫂嫂何故买如此多红糖?咱家不是还有吗?”十斤红糖,一贯又八百文,两斗米又是一百三十六文,这米铺可真是个销金窟。
好在进米铺之前,姜芷先去镇上唯一一家钱庄兑换了铜钱,一两银子可换两贯,姜芷换了四贯钱,在米铺花了一贯又九百三十六文。
“此事我们回去再说。”姜芷左右扫视,路上行人几多,不方便言谈。wWω.㈤八一㈥0.CòΜ
叶小妹点头。
嫂嫂或许拿红糖有它用。
姜芷将红糖放进叶小妹背篓里,自己则背着两斗米,快六十斤,可太重了。于是两人先去到书童租借的牛车旁将东西卸下,让书童看着,而后再去布店。
镇上没有布庄,县里边儿才有。
叶小妹打络子需要彩绳,价钱并不算贵,买了一大包也只花了三百文。姜芷又进一步询问了成衣价格,一件普通麻布衣裳也需要三百文,布料稍微好点,配上刺绣和其他细节设计就得五百文往上。
姜芷在心里直呼:买不起,买不起。
还是自己在家织布,然后自己做衣裳划算。
原主不会裁衣,但叶小妹会啊,就交给孩子吧,做衣裳应该不算雇佣童工吧?
于是姜芷又入手了织布所以要用到的棉线,家里只有一台织布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手摇小缫丝车,效率低下。从捻线开始,到成布至少需要耗费一个月。
有这时间,还不如干点别的营生。
一匹布的线花费一贯六百钱,抛去人工费和时间消耗,这布基本上赚不到什么钱。姜芷本来就不打算卖掉,只是想用来做衣裳,因此也不在乎是否能赚钱的事儿了。
他们一家人身量都偏瘦削和娇小,动点脑筋,一匹布裁出四件衣裳也不是不行,而且材质还是纯棉,穿在身上舒服。
将东西送到牛车上,姜芷和叶小妹找到家猪肉铺子,还没靠近姜芷就闻到了一股骚臭味,这味道堪比羊骚味。
呕~
姜芷和叶小妹捂住口鼻。姜芷发誓,她这辈子就这一回,被猪肉给熏着了。
屠夫是个彪形大汉,他一双锐利的眼紧紧盯着案板上的杀猪刀,几只苍蝇飞来飞去。
“啪”凶恶的屠夫一把拍死了一只苍蝇,然后用小手指将尸体弹了出去。他弹苍蝇的样子太过云淡风轻,以至于叶小妹心里发怵,紧紧的拽着姜芷衣裳的袖口。
姜芷背过身去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而后道:“这猪肉味冲人,定是未阉割的。”
“嫂嫂,咱们每次卖肉都看运气,有的肉味道重,有得很轻,看来今日是运气不好。”
“莫要胡说,咱们运气没有不好的时候。”姜芷止住了叶小妹的话,又转过身去往肉铺,那屠夫看起来着实不好惹,但姜芷还是要把困惑解开。
“小娘子来割肉?”屠夫抬起一边眉毛,额头上渐渐渗出细汗,手也不住抖。为了掩藏异样,他将手放到背后。
姜芷摇头,道:“我闻此肉骚人,老板这猪是从别处收的还是自己家养的呢?”
屠夫憋了半天,才憋出两个字:“收的。”
“可方才我家小妹言,有时猪肉也骚人。”姜芷又道。
感觉这屠夫看起来有点紧张?
“凭运气,收……收来的猪,有得臭,有得不臭。”屠夫汗水从鬓角滑落。
这屠夫不会是个社恐吧?
姜芷道:“我知道一种法子,自可去除猪的骚味。”
“啊?”
“将断奶十天后的小猪仔在凉快的时辰进行阉割,只要割得干净,自可祛除一身骚味,还能长膘。”姜芷说完,拉着叶小妹一块儿快步离开。
屠夫暗自松了口气,然后仔细回想方才姜芷说过的话。
阉割小猪仔?真的有用吗?
“嫂嫂,咱们为什么要走那么快啊?”叶小妹气喘吁吁得说道。
姜芷止步,回过头来道:“味道太冲,而且那屠夫长得也凶神恶煞。”
还不是因为那家伙是个社恐,她才说了三句话,对方的汗水都落到案板上了。
她要是再不走,没准儿给人弄趴下。
真搞不懂他是如何成了屠夫的?
“我也这般觉得,以往都是大哥买肉捎回来,我们从没去过猪肉铺。”叶小妹道。
大夏国人普遍不爱吃猪肉,因为猪肉骚臭,只有平民百姓偶尔碰运气买来解解馋。有钱人吃羊肉比较多,特别是达官显贵。牛肉是战略物资不能多吃,偶尔有只摔死的牛,刚肢解完就被一订而空了。但羊肉不限制啊,于是羊肉成了许多家庭的心头好。
其实姜芷认为还有别的原因,大夏之前铁锅都没普及,就连炒菜都是最近十几年才陆陆续续盛行起来的,所以和食物烹饪方式也有很大关系。
没买到肉,姜芷只好买了几个炊饼和叶小妹一起回到了姜令安处。
叶珩在看到姜那一刻,感觉像看到了救星,拼命往她怀里凑。
姜令安手中拿着一本《百家姓》,姜芷已经知道叶珩为什么是这个反应了。
“为父今日对珩哥儿考察了一番,他的悟性和心性乃是同龄小孩完全比不上的,还是让他早一点入学为妙,我看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日如何?以后你每七天来为父这里与他叙叙母子情,早点开蒙,说不定咱家还能出个神童。”“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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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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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wwω.ΧqQχs8.℃òm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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