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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斯德哥尔摩22

快穿之男主别影响我拔刀 恨桃 5531 Aug 31, 2021 11:1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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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兰楼和李吹笛回到房间,房间里温暖明亮。
  放在窗户下面的月季花开的正旺。
  两人换下了行装,穿上宽大舒适的袍子,默默走到阶前。
  院子里的梅花开了,暗香袭来,沁入心扉。
  “这千里城的庄园,可是你我二人最中意的一处园子?”林兰楼问道。
  “每一处都很中意,只要你在,我都中意。”
  林兰楼点点头。是啊,只要家人都在,就一切都好。
  这是他们第几次搬家了,十年里搬了三次家吧,加上这一次搬了四次家。搬家始终都是个精细活,也是个力气活。
  更是一场割舍。
  “今晚的事情,你怎么看?”林兰楼问道。
  “怕是我惹的祸。自从我把千姿放到了你身边,你就很少出江湖。一切应该因我而起。可是这次被人盯上,你恐怕是躲不过去了。”李吹笛有些内疚。
  “这些年我只是淡出江湖,并未退出江湖。毕竟我和你的关系,被人找上门来也是难免。”林兰楼说的话有些含混,却也算是明晰。
  毕竟江湖上风云双煞的名声注定让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
  李吹笛突然懊恼道:“是我的错。我不该随便和秦明月聊起你的。遇上锦衣卫,恐怕比任何一次都要凶险。”此时他想起来秦明月,他是他的旧友,是个锦衣卫百户。
  “你我本来就在江湖上称为双煞,就算你不说,他们也会找到我们。哪怕他们不找到我,你一个人在外面我怎么会放心袖手旁观。”林兰楼淡淡道。
  “当日我在青城遇到秦明月,他和我是旧识。说有一趟暗镖,想请我帮忙,帮他们送个人去京城。我没怎么思量随口就答应了。”李吹笛侧着脸看着林兰楼。
  月光下,两人的影子颀长明晰。
  两人轮廓分明的脸在清白的月光下却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无妨。”林兰楼似乎永远都是李吹笛的定心丸。什么事情他甚至问也不会多问。
  果然,第二天秦明月就来了。
  秦明月是李吹笛的朋友。他的身份是锦衣卫的百户。也是北岳恒山派弟子。他的师承与李吹笛颇有渊源,他一直将李吹笛看做是他的师兄。
  据说北岳派弟子为人正派,武功方正,很少出小人。
  大明的锦衣卫就没有长得不好看的男人。秦明月自然也是仪表堂堂。
  锦衣卫人才济济,个个都是人中龙凤。能做的上百户的,要么是京中有人,要么就是龙凤中的翘楚。
  秦明月只能是后一种,龙凤中的龙凤,锦衣卫中的翘楚。
  据说他不但武功超群机敏过人,还颇懂人情世故。
  李吹笛作为林府的主人,很快就将秦明月带至了内院的客厅。
  他郑重地向秦明月介绍了林兰楼,道:“我的兄弟,林兰楼。”
  李吹笛最怕向别人介绍林兰楼,因为他不知道怎么介绍他,他觉得怎么介绍他,他自己都不满意,朋友,知己,家人,都不能说明他们之间的关系。
  似乎这世间任何一个词都配不上他和林兰楼的关系。
  秦明月非常谦逊地笑了,作揖道:“久仰林先生大名,幸会。在下秦明月,李师兄的朋友。”
  林兰楼淡然笑道:“幸会,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林兰楼的意思也很明显,李吹笛经常提起他。
  三人寒暄过后,秦明月很快就说明了来意。
  锦衣卫想请江湖上的朋友出面保一趟镖,从贵州省城出发,送一人到京城。
  报酬一千两白银。
  林兰楼没有说话,李吹笛也没有说话。
  这官府的话,信还是不信都没有什么意义,特别是给钱的事情。
  他们也都知道,此时说什么都没有用,也不会有回旋的余地。
  不如不说。
  坐在温暖的房间里,林兰楼照例是给客人泡茶。
  看着眼前两人举手投足的默契,和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沉默,秦明月不由得苦笑了。
  他可不是不谙世事的少年。他看得出,这两个人的关系,可不比寻常。
  看此时的境况可不是江湖传言风云双煞那么简单。
  若是他们的绰号叫“兰楼吹笛”,倒是有几分此番所见的意蕴。
  只好自己又道:“想请二位送一趟暗镖,送人去京城。有些具体的事情暂时还不能告诉二位。我不会故意害你们,吹笛是我的师兄也是我朋友,我不会将自己的朋友往火坑里推。”
  秦明月是北岳恒山派弟子,自然是可以相信的。
  可是官府的事情,特别是锦衣卫的事情,瞬息万变,谁知道到底会如何呢。
  既然不方便说,林兰楼和李吹笛是绝对不会问的。
  “危险是有的。若是没有危险,我们也不会费力找到千里城来请林先生出山。”
  只不过李吹笛叹了口气道:“我是你的朋友,为你两肋插刀不会有怨言。既知危险为何要带上我的兄弟?”
  “此事凶险,李兄必须要有个帮手,放眼江湖,能让李兄如虎添翼的人,除了林先生,怕是没有第二个人了吧。”秦明月又苦笑了。
  其实牵扯上林兰楼确实不是他的意思。
  是锦衣卫千户陆大人的意思。
  陆大人认为,整个江湖能配得上李吹笛的怕是只有林兰楼了。无论是武功还是气度。
  其他人的武功再高,对于李吹笛来说,都不可能有林兰楼那么重要。任何人都不能更好地配合李吹笛,让他的武功在对敌的时候臻于极限,除了林兰楼。
  秦明月还想说服陆大人,他甚至想亲自出面,由他代替林兰楼和李吹笛一起走完这趟镖。可是陆大人拒绝了。
  是断然拒绝了他。
  因为陆大人当年曾经见过意气风发的李吹笛和林兰楼联手对敌。
  当年他就断言,江湖之上,必有这二人一席之地。
  为了让兄弟们信服,陆大人特意派了几个在外侦谍的锦衣卫兄弟,赶到了千里城,千方百计试探李吹笛和林兰楼。
  果然。不服不行。
  想来秦明月也是在暗处看到了一切。
  江湖盛传的风云双煞,兰楼吹笛十招破敌的传言,一点都不假。
  正如陆大人所言,林兰楼和李吹笛武功修为令人瞠目,似乎他们的的默契和配合,放眼江湖绝对无人能比。
  江湖传言,有一种武功,如果一旦找对了人,找到了同生共死的人,找到了那个可以为彼此舍生忘死的人,杀伤力就可以增加十倍不止。
  原以为这些就是个江湖传言,多少有些夸张。
  可是自从见到林兰楼和李吹笛共同对敌时的威力,秦明月多少有些迷惑了。这个江湖传言可能不是假的。
  而且事实可能比传言还要夸张的多。
  但是秦明月至始至终都没有说是前来请他们,锦衣卫千户陆大人的主意。
  没有多久,秦明月就离开了林府。
  林兰楼和李吹笛开始布置搬家的事情。
  隔了一日,秘云深来了。
  秘云深每次来都会带些礼物。吃的用的,玩的都会有。
  也许是因为他住在城内的缘故。
  进了房间,林兰楼问道:“你的朋友络衣可还好?”
  “还好。”秘云深开始喝茶。似乎并不想聊太多。
  “你们相处的可还好?”林兰楼又问道。
  “还好。”秘云深又答。
  李吹笛开始笑,道:“络衣的任务已经完成,为什么还不离开?是不是因为你?”
  秘云深不吭声了,半晌道:“她和锦衣卫的人很熟。他们在找我。”
  林兰楼吃了一惊,“为何找你?”
  “秦大人真是一点也不给我的朋友留后路啊。”李吹笛有些生气。
  秘云深告诉他们,锦衣卫的人前天到过秘府,秘府自然说秘云深不在家。
  确实,秘云深常年在外,很少有人见过他。
  因为秘云深容颜清绝,武功不凡,在千里城颇有盛名。
  无论什么时候走在大街上,都能引起追逐。
  想一睹他风姿的人多,想宴请他的人多,想嫁给他的人更多。
  他给自己惹来的麻烦,简直让秘府哭笑不得。
  也一度给秘府带来不少困扰。
  幸亏他的姐姐秘云岫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秘云岫二十多岁了还未嫁人,在千里城可真是少有的勇敢。
  姑娘若是过了二十还不嫁人,那就已经是老姑娘了。
  可是秘姑娘已经二十好几了还不嫁人,在千里城的人看来,这简直要成了老妖精了。
  所以,狂热喜欢秘云深的姑娘们,绝对是不敢到秘府闹事的。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姑娘和媒婆到了秘府,就没有不被她几句就呛出门去的。
  千里城的传说是,秘云深已经三年没有回家了。
  络衣奉命寻找秘云深不惜在元宵节那天亲自去擂台。
  她以为她用霸道的武功折服千里城的大侠,至少能有可能遇到传说中的一剑勾魂秘云深出手。
  可是那天秘云深根本就没在意那场元宵争冠。他早早就去看林兰楼和李吹笛和人打架。
  络衣肯定没等到他。
  而她要找的人,那个真正的秘云深就在她的宅子里。
  她或许真的不知道他就是秘云深。
  因为秘云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告诉她,他叫云二狗。
  而络衣自作主张叫他云二妮。因为络衣一直都以为秘云深是个女孩。二狗这个名字不合适他。
  她也许相信云二狗就是个不善打扮自己的绝美女子。或者是穿了男装,故意回避登徒子的麻烦而已。
  也许在她心里,她早就知道了一切。
  秘云深的话本来就少,根本不会做任何解释和证明,就如同默认了一般。
  李吹笛又笑道:“其实,二妮这个名字很好听。”
  “送给你。”秘云深面无表情,似乎一点都不觉得好笑。
  确实,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谁愿意被人当成女孩子。
  秘云深此时确实也有些黯然的。倒不是因为云二妮的名字。
  而是因为林兰楼要搬家,要搬去扬州。
  “以后到了扬州,林宅里给你也留一处院子,你随时可以来,随时可以住进去。”林兰楼一边给他倒茶一边道。
  “不必了,等你找到了地方,我也依着你,买一处庄园。也搬家过去。”秘云深缩进温暖的睡榻。
  在他心里,林兰楼对他的疼爱和照顾,比这世上的任何其他人,都要让他觉得舒适不舍。他不想他离他太远。
  “那样也好。”林兰楼道。
  秘府家大业大,去哪里置办一处庄园都不成问题。
  李吹笛还想再调侃秘云深,感觉他似乎真的有些伤感,便也就罢了。只道:“兰楼,既然云深要去,尽量将房子建在离城里较近的地方吧。”
  “好。”
  是的,年轻人爱热闹,爱出行,找个出行便利,离城里近的地方自然是好的。
  秘云深喜欢住在城里。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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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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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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