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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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面前容易脸红这件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迹象的,宋黎自己都分不清,等她意识到这一点时,已是不可扭转的定局。宋黎也不是完全无动于衷的,但她不愿去想其中的细枝末节,有些事在彻底明朗前,装傻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分寸像出笼的雀,这糊涂装得全无用处,无人知晓时,盛牧辞愈渐深入宋黎的世界,她曾在心上打的死扣,也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渐渐地松开。
也是当局者迷。
宋黎闷不做声片刻,努力平稳住声音:“我每天都吃很多。”
“很多?”盛牧辞怀疑的语气。
“嗯。”宋黎不假思索:“胡吃。”
盛牧辞懒洋洋地丢掉烟头:“我看是胡说,一桌肉,也没见你吃两口。”
话的意思够明白了,宋黎一阵失语,蓦然回头,难以理解地看住他:“昨晚跑到直播间送钱的冤大头,真的是你啊?”
“……”
盛牧辞对“冤大头”的说法很不乐意,手臂搭着方向盘,人侧过来,教育小孩儿的口吻:“怎么说话的呢?”
“你乱花钱还不让人说了。”她可真是心疼那一千个超级火箭。
他倒是笑:“我那不是为了给你撑腰?”
就是这么一句话,宋黎气势顿时一消,哑在那儿言不出话,像个游行示威的抗议者慢慢落下了手里的旗帜。
心软了,但耐不住嘴硬。
宋黎偏过脸,背包抱在身前,小声嗫嚅:“你……就是败家。”
盛牧辞勾着不拆穿的笑,将车发动,起步时很随意地说了句:“哦,那你管着我点儿。”
宋黎心尖颤了下,很有骨气:“不要。”
盛牧辞开着车,将这两字品了又品,忽道:“宋黎你再说不要试试。”
话里带着名字,隐约有警告的意味。
莫名在凶她似的,宋黎抿抿唇,逆反地瞥向他:“不要不要不要。”
明显她是在故意他唱反调,盛牧辞却加深了唇边的笑意,揣着明白装糊涂:“这是做什么?想把我迷得神魂颠倒?”
起初,宋黎是疑惑的。
顷刻后她恍然想通,昨晚直播时,苏棠年那句“说不要,把男主角迷得神魂颠倒”,还套路她当众示范了一遍。
“……”
他是特意回去看重播了?这都知道?
真的是……丢!死!人!
宋黎不想再和他说话。
-
女孩子之间的东西基本都能互用,这些天在苏棠年家,宋黎几乎等于拎包入住。
这回不同,要住到盛牧辞那里,得带过去的东西不少。
盛牧辞一路开到鹿枝苑,车停在楼下。
宋黎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见他是要在车里等,她略迟疑,问:“你要上来坐吗?”
“看你。”盛牧辞胳膊倚在窗边,人很悠闲,一副言听计从的模样。
宋黎望了眼外面,天阴沉沉的,上空蒙着乌云,随时都可能下雨,丢他一个人在下面不太礼貌,她也有些不忍心。
“你跟我上来吧,车里还挺冷的。”宋黎眨着眼睛,诚恳地对他说。
盛牧辞凝着她,笑了,欣然接受。
鹿枝苑的楼栋都是小高层,宋黎住在九楼,两居室,独自居住已经足够。
面积不大,但暖色调的装修很温馨。
进屋招呼他坐后,宋黎就直奔卧室,拉出小行李箱开始整理。
那是盛牧辞初见宋黎家的样子,他没坐,站在客厅悠哉踱着步,颇有几分闲情逸致。
都说想要真正了解一个人,光看表面光不光鲜亮丽是无效的,应该去对方的家里看一看,看看装修,看看卫生,每个生活中的细节都是缩影,映射着主人真实的内里。
不急不徐一圈看下来,盛牧辞浅浅一笑。
这世上谁都喜欢把阴暗的面孔藏在面具后,用完美无瑕的假面目虚伪示人。
这姑娘却像只脱了壳的小乌龟,表里都是一个样。
确实就是个小女生,家具莫兰迪配色,墙纸是香芋紫的,近餐桌的那面墙上装饰着两小幅风景油画。
干干净净,不沾半分花里胡哨。
“盛牧辞——”
女孩子清越的叫唤自卧室里响起,在柜门一开一关的交替声中,盛牧辞目光从餐厅的画移向主卧的方向。
“你能帮帮我,把茶几第二格抽屉里的书放到包里吗?”宋黎忙里抽空朝着外面提声,说话间不小心碰掉了那件京市一中的蓝白校服,她蹲下捡起,拍了拍仔细挂回衣架。
盛牧辞第一次被姑娘使唤。
原地站了那么几秒,他还真坐到了沙发,弯腰打开抽屉,里面有好些本临床医学手册,看来她是经常坐在这里看书。
“带哪几本?”他问。
宋黎在卧室里说,全部。
盛牧辞挑了挑眉梢,任劳任怨地捞过她的双肩包搁到自己腿上,拉开拉链,抽出那几本书。
抽屉一空,看见里面还有只粉色的硅胶小兔子……
大约过了十分钟。
宋黎拉着行李箱走出卧室,另一只手捂住空空的肚子:“盛牧辞你饿不饿?”Μ.5八160.cǒm
懒在沙发的某人循声抬起头,见她好了,放下长腿慢悠悠站起来:“想吃什么?”
“要下雨了。”宋黎在沙发前站定,双肩包背到背上,她不喜欢湿漉漉地在外面:“先回去吧,我们可以点外卖。”
盛牧辞没意见,好似什么都依她。
顺手接过她的行李箱,走出两步,他突然回首,在宋黎困惑的眼神下,噙出丝不明朗的笑意。
“以后,不要随便带男人来家里。”盛牧辞耐人寻味地对上她的眼:“危不危险?”
灯是关着的,满室晦涩,他微低着头凝视她,睫毛盖下一层阴翳,人在昏暗中,眼底晕出近乎暧昧的色泽,让气氛多了无端的禁忌感。
宋黎拇指勾着身前背包的细带,眼睫轻扇,望着他,这样纯洁的眼神,很是有小孩儿被坏叔叔骗回家的味道。
男人勾着讳莫如深的笑,回头走了。
宋黎一头雾水地愣着。
那时,某些事,她尚还一无所知。
-
果不其然,半路开始下雨,豆大的雨水啪嗒啪嗒打在窗玻璃上,逐渐急切,似一张网密密麻麻地罩下来,天空暗得像世界末日。
明明只中午时分,雨幕间来往的车都亮起了前照灯。
宋黎靠在副驾驶,气息不由加促,心脏被一根细线紧紧缠绕住一般,她略微透不过气。
“怎么了?”盛牧辞注意她异样的安静。
“没有……”宋黎声很虚:“我没事。”
声调都不稳了,她说这话没人会信。盛牧辞空出一只手,按亮了车内的照明灯:“怕黑就说,忍着干什么?”
眼前照下一束橘光,驱散了浓浓的暗沉。
宋黎微怔了短瞬,浅浅呼吸着,心好似也浸在了这柔和的光晕里。
宋黎突然想起一句情话——当日本暖流和千岛寒流相遇,整片海域都将被温暖;只要北大西洋暖流拥着北冰洋,摩尔曼斯克就是一座终年不冻港。
无论是像千岛寒流更多,或是像摩尔曼斯克更多,那一个瞬间,宋黎都有被温暖到。
他是个多么狂妄恶劣的人啊,这是众所皆知的事,可他骨子里总是沉淀着一支暖流。
宋黎想不明白,为什么如此矛盾的性格,会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
无法不承认,她时时刻刻都在疏离他和好奇他的边缘反复徘徊。
这似乎已成了人为不可控的既定事实。
也许是当时当刻的心境使然,宋黎有了自我和解的心思,她静静望着他那完美的侧脸,不经意地柔声问:“这样,你开车会不会不安全?”
雨刮器来回过,视线一下清晰一下模糊。
盛牧辞目不转睛地看着路,闻言无所谓地笑了笑:“能怎么样?顶多殉情。”
“……”
他是真的口无遮拦。
说不清是天意还是巧合,车里的FM电台正在播放苏打绿的小情歌,那句“你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在那个雨天,给予宋黎千丝万缕的共鸣。
小仙人球收起一身刺般,宋黎声音低了很多:“那你不是亏了。”
盛牧辞总是不循常理:“真想跟我殉情啊?着急吗?不急我们再等等。”
这人就是永远逗她上瘾。
宋黎瞅他,忍不住轻嗔:“都几岁了,还老不正经。”
又是嫌他老,又是嫌他不正经。
盛牧辞薄唇上扬着,淡淡哼笑一声:“不正经的老男人会给你买耳夹吗?”
反应了十来秒钟,宋黎蓦地侧过身,吃惊地睁大了那双鹿眼:“那是你送的?”
“怎么,以为是你那群好哥哥?”
“……”
说实话,买耳夹的人,宋黎几乎每个都猜过去了,甚至连靳时闻她都有想过可能性。
除了盛牧辞。
不承想,她竟然首先排除了正确答案。
宋黎沉浸其中难以回神,她算不明白,盛牧辞为什么忽然送她礼物,而且他买的是耳夹,因为特意观察过她没有耳洞吗?
怕自作多情,宋黎犹豫再三,没问。
车子开进白金公馆。
这里位于南宜市最优地段,寸土寸金,意式格调,每栋别墅均价值上亿,附带独立花园和喷泉草坪。
如果当时宋黎有在看,肯定会难以置信地问某人,你又不是要在南宜久居,购置这么贵的豪宅,回京市后不就空了,多可惜!
不过她当时走着神,大雨滂沱,也完全没留意外面的风景。
车子驶入私家地下车库,停下。
盛牧辞手指勾住钥匙扣,见身边的姑娘纹丝不动,愣在那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好笑,用手里的钥匙轻轻拨了下她耳垂:“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下车。”
宋黎倏而抽回思绪,耳朵敏感地红起来。
“噢……”宋黎心不在焉地就去开车门,手刚按到门上,胳膊突然被捉住,盛牧辞略一使劲,她就被拽得回过身。
宋黎意外地和他对望着。
他的手握在她的上臂,熄了火,照明灯灭了,车内小小的空间淡下来,只有玻璃外透进一星半点的过道灯,半明不暗。
盛牧辞往前倾身,左手探向她后腰,距离一秒拉近。
他挺阔的身躯覆近,属于一个男人的温烫气息忽地侵略过来,热到了她的耳侧。
宋黎心猛地一慌,双手下意识往前挡,手掌要推不推地抵在了他心口的位置。
“盛牧辞……”一时无主,宋黎又快又小声地嘤咛了遍他的名字。
抗拒,再回味却有欲拒还迎的味道。
这年纪的女孩子声音本就偏软糯,她方才心里紧张,一出口,不自觉含着微微细喘,如果听的人刻意要想歪一点,不难想象到,这一声很缠绵前戏时娇嗔的意思。
身体里最原始的**被激得一涌。
但也仅仅只是那一个瞬息。
盛牧辞动作略顿,手继续往下,在一道“咔嗒”声后,他淡淡的嗓音在宋黎耳畔自然温哑。
“安全带都不解,想把我车背走?”
话说完,他人便不作留恋地退了回去。
徒留宋黎僵坐在座椅里,憋着气,不敢放开喘,还陷在那一幕里丢了魂。
“刚刚……是忘了。”那短短几秒的后劲实在有些大,宋黎咽了咽,半晌终于闷出一句。
她别在耳后的头发稍显凌乱,覆过他胸膛的双手落在身前,隔着呢外套,都能看出心口明显的呼吸起伏。
抵着下唇,看也不看他,容貌清纯的姑娘一脸无辜状,这模样真的很要命。
原本他的确没想要做什么。
可她这样……他也很难不乱想。
盛牧辞低低笑了两声,微敛下颔,静片刻,再看向她。
“还敢跟我上楼么?”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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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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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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