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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卑鄙林天

这一剑,可开天 纵横斜捺 3701 Jan 3, 2024 10:16: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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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因为再做一个菜的问题,两人争执不下,林诺被别人当面拒绝之后反而厚着脸皮找各种能留下来吃饭的借口。
  周北嗣对于她所说的那句“我们既然成为真正的新邻居,我不得不留下来与你喝点酒庆祝一下”不敢苟同,但最终还是多做了一个菜外加一个汤。
  两人恢复了真正邻居该有的状态。
  林诺不会给他门前贴有便利贴的牛奶,也不会靠着喝水的空杯子再次登堂入室,更不会坐在平安出入的垫子上等周北嗣。
  这些都太暧昧了。
  不适合邻里好邻居的相处模式。
  所以成了好邻居的林诺,每一日只闻着饭香,拍门过来蹭饭。
  为了周北嗣说得保持距离,不生暧昧,林诺蹭完就走,碗也不洗。
  “你明天不上班,能做硬菜吗?你给我罗列个单子,我今天可以去超市买。”
  周北嗣看着她圆润的脸:“林诺,你胖了。”
  林诺显然不信,她瞪着眼瞅他:“你别瞎说,我怎么可能会胖?我不是易胖体质,我是易瘦体质!”
  周北嗣不再提醒自我催眠的傻子,他突然道:“我要养只狗,你这周末就不要过来了。”
  林诺自从当了好邻居,是一点形象都不要了。
  她今天刚赶完书稿,直接带着眼镜,顶着满头油过来蹭饭,她还美滋滋想着这周末能再吃顿好的……哪知周北嗣要养狗!
  周北嗣竟然要养狗?!
  林诺自己都算半个无业游民,舔着脸阴阳怪气别人:“你个公务员,养什么狗!能养得起吗你?”
  周北嗣站了起来,垂眼和林诺对视片刻,他移开视线道:“能养的,这一个月下来,我觉得应该没问题。”
  林诺:“……”
  周北嗣把碗收拾干净,看着往门口溜的林诺,他又提声说了句:“我是说真的。这周末,石头就会送过来了,是只金毛。”
  其实这句话,应该改成:这周末,你就别来蹭饭了,不要空肚子白跑一趟。
  林诺把周北嗣家的门摔得震天响,又把自家的门也摔得震天响。
  周北嗣听着那两声,止住了嘴角的笑。
  周北嗣要养狗了,是真的要养狗了,不是说说的。
  林诺听见隔壁传出几声狗叫时,脑子里就围绕着这句话。
  她不喜欢狗,特别不喜欢。
  而她的好邻居周北嗣为了跟她保持距离,养了她最不喜欢,特别不喜欢的狗。
  林诺气得,接连泡了一个星期的夜店,每天凌晨才醉醺醺回家。
  连续一星期的荒唐,第八天一早被编辑姜芸女士连环call给震醒。
  林诺在抽屉里没摸到醒酒药,披着一件外套,往小区对面的药店走。
  进入十二月,温度降下来之后,在外面待上几分钟就冻得人四肢发麻。
  林诺走在路上,有些想念周北嗣家早上总是温热的牛奶和自家犯热的暖气。
  她吸了口气,靠着意志力,抖着下半身往前走,拐角却遇见了只狗。
  林诺吓得一激灵,接着把整条石子路都让了出来,沿着干枯的草地走猫步,余光注意到那只金毛没有看她,她暗自松了口气。
  “就这么怕狗?”
  林诺自从听见周北嗣屋里传出狗吠声,她就再没见过周北嗣。
  她抬眼看到周北嗣时,难过得想流泪。
  林诺毫无形象可言的又往前猫了一步,她给周北嗣总结道:“这只狗来之前,我一天见你二回,早一回,晚一回,运气好了,能一天见三回。”她不敢指那只狗,就用眼神示意,道,“它来之后,我九天见你这一回!”
  周北嗣蹲下身子,摸着金毛背上的毛,抬头问她:“宿醉头疼?”
  林诺看着跟周北嗣一样动作的那只大型犬,她下意识后退着,显然是拒绝跟周北嗣聊天,她指了指周北嗣身后的楼:“不疼,你带着它回家吧。”
  林诺一个多星期没看见周北嗣,周北嗣也一样。
  周北嗣平时作息就很规律,早七点半点出门,晚六点半吃饭,林诺以前会卡着点开门等他,或者闻着饭香准时敲门。
  最近林诺白天睡觉,晚上去彩虹,昼伏夜出,周北嗣就很难见到林诺。
  他此时蹲着就更容易看见林诺又变得瘦削的下巴,他皱了皱眉,起身拉着金毛往回走。
  “我走了。”
  林诺巴不得他快走,赶紧点头催他:“快走快走!”
  林诺站在原地打了个喷嚏,她进药店除了买醒酒药,又买了些预防感冒的药。
  回到家喝了一杯感冒冲剂的林诺,开始赶书稿。
  她今年年初写的《十里长安》,到了十一月下旬才刚刚写到下卷,不过再来几次交稿,赶着过年前,这本书林诺就能写完了。
  校稿和修订会交给别人,她写完之后只要等着明年拿稿费和版权费就可以彻底甩手做掌柜了。
  林诺写了一天,头疼脑胀,摸了摸自己的头,又看了看阳台半开着的窗。
  她在意识到自己发烧前,感叹道:还好姜大编辑催的书稿赶完了。
  林诺在厨房翻墙倒柜,终于找到了不知谁送给她的保温杯。
  她给自己泡了满满一杯感冒冲剂,穿上羽绒服,戴上围巾,准备出门。
  门刚要关上,她酸胀的眼睛一不小心瞥见了电梯里露出的一撮金毛,林诺条件发射地挤进了门。五⑧16○.com
  遛完狗的周北嗣看了对面一眼,牵着金毛进了屋。
  林诺靠着门,喘着粗气,热了一身汗,她仔细听了听,才慎重地开门,一手拽着围巾,一手按电梯按钮。
  去医院急诊挂了号,领了点滴,林诺开始头昏犯迷糊,她才找到地方坐下,护士给她扎了几针,全都没扎进去。
  生病的林诺很脆弱,脾气也很软,她看着冒血的手背,不忍心自己再被扎:“护士妹妹,我每次来这,都是蒋姐姐帮我扎的,你可以去看看她在不在?”
  护士明显是新来的,但好在认识林诺口中的蒋姐姐,也知道林诺说的是谁,她把口罩往下拽了拽,略有些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护士长今天不在,我争取下一次一定扎进去。”
  林诺小时候血管就很细。以前是能不吃药就不打针,能不打针就不一定不点滴,可现在哪处医院几乎都是只要发烧就一定上点滴。
  林诺左手几处容易扎的部位全部沦陷,护士又开始扎林诺的右手,右手更难,血管都瞧不见。
  林诺全身发热,她舔舔干裂的嘴唇,比护士还镇定,她像英勇赴死前的壮士,语气悲壮:“妹妹,你扎吧!再不扎,我这个发烧的病人就要在你眼前飞天了。”
  小护士就快哭了,她第一天实习,硬生生连点滴都扎不好了。
  她一鼓作气扎进了林诺的右手背的一处,两人一同瞅着,几秒后,没大量回血。
  两人都松了口气,默契地跟对方对上眼,一起笑了起来。
  这点滴扎的,竟还扎出了革命友情!
  好不容易扎完,林诺迷迷糊糊烧睡着了,她突然在睡梦里踩空了一截楼梯,自己把自己吓醒了。
  她咳了一声,刚想要起身去换高处的点滴瓶,给她扎手的小护士就走了过来亲自给她换了水,换完还皱着眉跟她道歉。
  “对不起,我第一次碰见你这么难扎的手,吓死我了!”
  林诺睡了一觉,精神好了些,她嗓子很不舒服,自己开了保温杯,把最后一点感冒药喝光。
  “小妹妹,你别愧疚,我去哪打点滴都是嚯嚯人的,今天是你比较倒霉而已,你要是还过意不去,能帮我接杯热水吗?”
  林诺打完点滴是晚上十点多,她在路上点了份白粥,跟着外卖同步往家赶。
  在门口与外卖小哥碰了面,她没力气,就求着对方帮忙送上去。
  林诺掏钥匙,外卖小哥人很好,耐心在一旁等着,林诺掏了一会没掏到,只好说:“您放这吧,我钥匙可能丢了,谢谢您愿意帮我忙。”
  外卖小哥放下之后就走了,林诺靠着门,电话没打通,就开始找门上贴着的新撬锁公司的电话。
  “我上个月明明看见有人贴了一张啊,怎么找不到……”
  她找着找着就听见一声清晰的狗叫声,吓得她往墙角拱。
  “我关门了,石头在屋里。”
  林诺这才转身看着周北嗣,松了口气道:“我以为你大晚上还要遛狗。”
  周北嗣看了看对面关着的门,又看了看蜷在墙角的林诺:“我是来送钥匙的。”
  林诺立马站了起来,催他:“快点给我,我粥都要凉了!”
  周北嗣把钥匙递给她,看着她道:“我在你门旁捡的,你去医院了?”
  林诺拿着粥进屋,恢复血色的脸在闻见手边的粥香时,笑得像个两百斤的胖子。
  “有一个朋友得了急性阑尾炎,我在那陪床待了一会儿。”
  周北嗣本想拆穿她,可看见她脸上的病气和疲态,又止住了,他低着头嘱咐:“少喝些酒。”
  林诺站在门旁,胡乱点了点头。
  周北嗣刚想说话,屋里的石头又开始狂吠,声音离得很近。
  林诺偏着脑袋往对面瞅了一眼,闷青色打卷的长发跟着垂在门旁来回晃着。
  林诺不能算是靠在门上,她是挂在门上。
  她全身上下都没有什么力气,唯一的力气都用来拎着那份温热的白粥了。
  林诺实在是力不从心,着实没想到周北嗣屋里那只狗还能救她一命。
  她立马道:“快回去吧,估计是见不到你想你了。”
  周北嗣点头,回了屋,石头果然不对着门外叫了。
  林诺关了门,提着粥往餐桌旁走,她摸了摸温度已经降下来的脑门,在心里长长的说了一堆感叹词和辱骂词。
  最后以一句正常话结尾。
  总算结束了,这场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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