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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六百二十九章 林苏现身

林北苏婉大结局 都市无敌战神 5015 Oct 21, 2023 1:4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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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蜜巢稍一拿起,就能从一个小破口看到里头的蜜缓缓流淌,陆谷原本还有些恓惶可怜,但见蜜要淌下来了,连忙边说边转身:“我去拿碗。”
  沈玄青用大叶子包着蜜巢跟在他后边,竹筐放在院门口也没背,说道:“灶台旁不是有个空罐子,用那个装了。”
  陆谷听了他的,把罐子拿上来洗洗,又用布巾擦干了。
  沈玄青拿了案板上的小木铲,陆谷翻饼时用过,不似炒菜木铲那样沾过太多菜,较为干净。
  蜜巢没那么硬,用木铲就能割开或挤压,陆谷把小罐放在案板上,情不自禁也站在这儿看着蜂蜜流进罐子里,两人站在一起,若不是沈玄青太高,怕是得头挨着头了。
  金色的蜂蜜亮亮的,闻着有种醇香厚甜。山里的蜂窝蜜巢不止在树上,野草野花丛覆盖下有团状的蜂巢,有的是在地下孔洞中筑起蜂窝,挖开土就能看到以一排排的蜂巢,无论哪种,都得花功夫去找。
  沈玄青今日是草丛中找到的团状蜜巢,蜂蜜没法彻底流淌干净,见挤压也再流不动了,他挑着好点的地方掰下来一块递给陆谷。
  见陆谷犹豫,显然是没吃过,他低声说道:“能吃,嚼个甜味就行,别咽下去。”
  小时候娘在的时候给他喝过蜜水,还曾用筷子蘸过纯蜜塞进他嘴里让尝过,但蜜巢是没吃过的,一听能吃,陆谷小心咬了口。
  那样醇甜的滋味一入口就让他眼睛都睁大了,看着他的沈玄青不自觉就笑了。
  说起来沈玄青不过比陆谷大了半岁多,足够年轻的脸庞实际还带了几分青涩,这一笑便褪去素日的稳重老成,眼中像是有暖意,如同天上的太阳一样,让陆谷莫名觉得安心,连带自己没吃过好东西的蠢笨模样也不觉那么窘迫了。
  他又在想,沈玄青是好人,还给他吃这么甜的蜜巢,想来也不会真的笑话他没吃过好的。
  “这个不扔,留着你每天吃。”沈玄青给自己掰了一小块,就把挤压变形的蜜巢放进了碗里。
  甜甜的滋味在两人口中溢开,再不好的情绪都被安抚了,陆谷还没吃完呢,就问道:“你饿不饿?我炖了鱼。”
  一进厨房就闻到麻辣味,但因蜂蜜要紧,沈玄青还没过问,此时一听便点着头坦言:“饿了。”
  在山里跑了一天,就带了几个杂面馒头当干粮,哪能不饿。
  陆谷蜜巢也不吃了,掀开锅盖把米汤端出来,又盛了一大碗炖鱼,虽说炖的功夫久了,加水没糊锅,只下边贴着锅的鱼有点焦,他料和盐也都加过,滋味不算太差。
  待饭菜都端上桌,外头天就擦黑了。
  沈玄青把竹筐搬进来,顶好了院门,天黑起来很快,他俩只得点了平时不常用的油灯。
  狗在旁边转悠,沈玄青给它们盆里各扔了个馒头,由着去啃了,省得吃饭时凑过来,又跟陆谷说:“晚上不用喂了,回来前它们抓了几只大竹鼠,已烤了吃过了。”
  大灰它们跟着人吃剩饭菜惯了,骨头棒子都是人炖过汤后给上边留些肉扔给它们三个吃,便吃惯了熟食,抓到东西后沈玄青寻了安全的地儿生火随意烤烤,也顺便给自己用竹筒滚了些水喝。
  农户人家的狗有时在家里吃不到东西,不用管自己就会到外边刨找吃的,乡下人早已见惯,不过大灰它们能抓着大竹鼠吃,在陆谷听来还是很厉害的。
  下午烙的饼,到这会儿还松软,这厚饼本身就能冷着吃,无需再热。
  陆谷炖的鱼滋味虽不如纪秋月和卫兰香,但这是他头一次做,能做成这样已不错了。
  沈玄青不知是头一次,对他来说打猎回来能吃上一口热饭热菜,不用自己再做,就足够满意了,哪里还会挑三拣四,再说味道也真不算差。
  这么大一条鱼陆谷是吃不完的,起码得两三顿,但加上个沈玄青,吃到最后就只剩汤水了。
  这汤又麻又辣,狗吃不了全给倒了,只要肉吃完了就不可惜。
  天黑定了,陆谷在厨房刷锅洗碗,他原本借着月色辨认,没多久沈玄青端着油灯进来了,厨房亮了许多。
  “烧些水,我夜里洗洗,钻林子土多。”沈玄青将油灯放好,说完就到柴房抱了柴火。
  因是洗澡这样的事,说话时他没看陆谷眼睛,要放在平时回来累了,他随手洗把脸就睡,但往后就不同了,陆谷在被窝里干干净净的,他身上若是脏污汗臭,岂不是污了自己夫郎。
  锅底的火又燃了起来,火光亮堂堂的,映在人脸上,陆谷吹灭油灯后又坐回灶台前添柴。
  沈玄青从外边提着竹筐进来,他不知是何事,下意识转过脸。
  见他眼神懵懵的,沈玄青喉结微动,走到灶台前半蹲下,借着火光将竹筐里的东西掏了出来。
  最上头是一团布,平常在街上上卖猎物铺在地上用,不然直接放在地上沾了土,镇上有些人是会挑剔的。
  陆谷原本以为布团要放在一旁,没想到里头层层包了个蛋,很像鸡蛋。
  “我抓了只麻尾竹鸡,母的,刚逮着就吓得生出个蛋。”沈玄青声音带了点笑意。
  他把鸡蛋放进陆谷手里,又从大竹筐里把麻绳掏出来,再下边就是那只麻尾竹鸡了,还没死,鸡这种东西胆子也不大,眼睛虽然睁着,但没多少生气了。
  除了这只竹鸡以外,还有两只肥头鸠跟一对野兔,肥头鸠是他听见叫声,用弹弓打下来的,野兔是狗撵到的,连扑带咬已吓得不敢动了,看着跟死了一样,但只是假死而已。
  如今沈玄青打猎的手艺已算不错了,连狗都给训了出来,竹鸡只有翅膀受了伤,和兔子一样都是活的,以前他有时候下手重了,又或是没及时把野物从狗嘴里掏出来,猎物就被咬死了,这种一般不能等太久,得趁早下山去卖。
  活物就好办了,养几天凑一堆东西带下山一块儿卖了,省得一趟趟跑。
  陆谷捧着鸡蛋,看沈玄青把一样又一样东西掏出来,就算不是给他的,但这种收获的喜悦,单单看着就能让人觉得高兴。
  怪不得去了一整天,这些可不得费工夫。
  他这会儿想想,沈玄青常进山,自然懂避险,他下午那阵因为太害怕,胡思乱想先把自己给吓死了,往后沈玄青可是常要去打猎的,就是再害怕都得慢慢惯了。
  他暗自觉得尴尬难堪,幸好沈玄青不知他所想。
  沈玄青将东西都倒腾出来,顿一顿又抬头跟陆谷说:“这兔子还活着,要是能养着,刚好是一对,养起来下兔崽,等兔崽长大就能卖。”
  一听这话,陆谷犹豫着,小声问:“那我给它们编个笼子养着?”
  编竹笼的活他会,陆大祥农闲时找不到短工干,就会上山砍竹子,削了竹篾编东西变卖,他也得编。
  闻言,沈玄青把兔子往他脚边推了推,说道:“嗯,给你养着,这好养活,在外边拔些草就足够了,连水都不用。”
  山林里到处是青草,都不用跑远,陆谷点着头应下。
  这时水烧开了,沈玄青先起身揭开锅盖,一看水不少,他喉间紧了紧,转头问道:“你要不先洗?”
  陆谷明显有些慌,在山下的时候,纪秋月她们隔几天就会烧锅水擦洗,都是趁着家里没男人的时候,连他也跟着擦洗了几次,虽比不上用浴桶洗讲究,也算很不错了。
  这两日干活赶路自是染了风尘的,若能用热水擦洗,确实再好不过,况且他本身就不敢拒绝沈玄青,末了低着头声如蚊呐道了个“好”字,也亏得这里就他俩,没个别的动静,不然沈玄青还听不到。
  ——
  两人轮流在厨房擦洗了,灶底燃着火,厨房门一关就有几分暖意,不至于太冷。
  陆谷没敢耽误,草草洗完先躺下了,屋里没点灯,他在夜色中耳朵微烫,半晌都不曾消退。
  他擦洗的时候沈玄青在西屋里等,房门都没出,但对一个连人事都不通的双儿来说,被汉子知道自己脱衣擦洗,足以叫他面上发热不敢见人。
  沈玄青因洗了头发,又在灶前添柴火烤了好一会儿火,耽误的久了,进来后陆谷那份羞热都退却下去,已有了睡意。
  被窝里多了个人,离得这样近,陆谷闻到沈玄青发丝间的野澡珠味道,淡淡的,闻着就干净。
  夜里这么冷他不敢洗,还是汉子火气旺,他又想,明日晌午太阳大的时候他也洗个头发,不然若是脏了,会被嫌恶厌弃的。
  不早了,黑暗中两人都没说话,各自想着心事入眠。
  等到半夜,本该熟睡的陆谷迷迷糊糊醒来,他梦到自己手脚被捆住不舒服,不曾想这一苏醒就发觉自己在沈玄青怀里。
  被这么高大的男人抱着,他吓得立刻就清醒了,心似乎都哆嗦了一下,战战兢兢试图从男人的怀抱中滚回原先的位置,可沈玄青动了动,却将他抱得更紧。
  他紧贴着那个硬邦邦而结实的胸膛,宽阔有力,无法撼动。
  陆谷身量不高也不矮,是个寻常双儿,有时碰到矮点的,他还能显出一些高来,但在过分高大的沈玄青面前,他就跟个瘦鸡仔儿一样,这么一抱在人家怀里连挣扎的份儿都没有。
  他心乱跳个不停,年轻又健壮的男人身上热意和压迫感让他慌得不像样,一个人在黑暗中紧张不安,而抱着他的人始终都没松手,像是睡得太沉,连他乱动都没醒来。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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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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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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