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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三百八十六章 你见过朱古力?

林北苏婉大结局 都市无敌战神 4296 Oct 21, 2023 1:4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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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域,青云城,天下酒楼。
    “我还听说啊,这位域主大人,十年前就有相好的啦。”
    一名男子伸出脚踩在板凳上,嗓门极大。
    周围人注意力被吸引过去,纷纷转头朝他望去,想要听他往下说。虽然这话在明事理的人那里,一听便知道是假,但明事理的人毕竟是少数。况且,明事理的人就没有八卦的心思了?当然不是。
    “哼,这种话,说出来有谁去信呢?”书生模样的人跟同一桌的人如是说道,脸上表情到位,露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只是,他动作渐渐慢了下来,也不再伸筷子,耳朵竖了起来。
    剑域传承三百年,至今已有五代。这一代域主算得上是惊才绝艳之辈。
    十五岁入玄字境,外出历练,习青羽剑法。
    三年后归域,击败许多成名已久之人。
    之后在剑域西北某深山苦修。两年后踏入地字境,出山时恰逢五域战乱。一道剑意从西北方冲天而起,如流星般掠向罪魁祸首魂域,竟有青鹤长唳,逼得空间碎裂,万剑出鞘,魂域大伤。
    除此之外,这位域主还是一位绝世美人,有无数仰慕者愿意为之誓死效力,而她性子冰冷,对此漠然。在**这一方面,男人可以逢山开山遇海填海,九死不悔。有人宁愿断掉一只手,也要得到一个女人。这些效忠者在本质上也是如此,只是他们这辈子恐怕都没有机会了。
    男子直身子,从隔壁桌夹一块肉放进嘴里,换了一只脚踏在板凳上,含混不清地说道:“我这就来跟你们唠唠。”
    正要开口,一队人走进酒楼。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一位约莫十四五岁的姑娘,身着青色留仙裙,面容精致、耐看,有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
    青衣姑娘走到男子面前,一只手叉腰,另一只手揪着他的耳朵,道:“莫云!你又在这儿瞎说什么?信不信我告诉爹爹,有你好受的!”
    被唤作莫云的男子立马认怂:“小姑奶奶我错了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你都说了几次不敢了?这一次我一定要告诉爹爹!”青衣姑娘不买账,似笑非笑道,“如果你能把那只玉簪送给我,我会考虑饶你一次哟。”
    “我都说过了,那只玉簪不能送的。”莫云委屈道。
    “哼!那你就等着吧!”姑娘转身,“我们走!”
    “喂!我的小姑奶奶,别这么耍赖啊!”莫云急忙跟上去。
    “哈哈哈哈!”周围客人轰然大笑,就连那个书生模样的人也笑喷了酒。
    青云城莫家家主长子莫天,被称为莫家百年难见的天才,十岁开始修炼莫家游龙诀,三年便至蛟境巅峰,再一年突破至龙蛟境,如今似乎摸到游龙境门槛。
    次子莫云,无心修炼,一心想着如何发家致富,坐拥金山,引得天下美女尽投怀中。
    幼女莫小樱,调皮捣蛋,精灵古怪,在练毒一道极有天赋,曾遇一练毒高人,得红罗毒经,常痴迷其中。
    莫云追出去,跟着小樱走到长明街,哀求道:“好妹妹,我真就最后一次了。我保证,保证没有下次。”
    小樱正色道:“二哥,你还真以为我要去告状吗?”
    莫云道:“不告啊?那就太好了,你真是我的好妹妹,来让哥看看你是不是瘦了。”语罢凑上前去捏她脸蛋。
    “滚!”小樱拍开他的手,道:“老爹让我来告诉你,三天后域中的一位长老要来家里选人。听说这位长老是玄字境的高手。”
    玄字境,青云城里恐怕还没有过一手之数,没想到域中竟然直接派下来一位玄字高手。
    “哈?这么快?”莫云挠头,一脸不可思议道。
    “谁叫你一天到晚四处瞎混的,家里一个月前就说了这件事。另外——”小樱停下脚步,挽着莫云的胳膊,仰头撒娇道,“我真的好喜欢那一只簪子,二哥你就给我嘛。”
    一听此话,莫云心里咯噔一下,差点没喘过气来。这妮子,变脸也太快了吧。
    他把胳膊抽出来,道:“你说的这件事我知道啦!”语罢一溜烟跑没了影。
    小樱在原地气得直跺脚,骂道:“混蛋!”之后对身边的人说道:“走了,走了,回去吧,这个坏蛋真是气死我了。”
    “刘叔叔,你说他是不是坏蛋?”小樱在回去的路上气鼓鼓地问向一个中年人。
    “二少爷吗?二少爷可不是坏蛋呢。”
    “你就会帮着他说话,他就是坏蛋。别以为我不知道他经常买酒跟你一起喝。”
    这位刘叔叔老脸一红,尴尬挠头。
    莫云跑远后快速钻进一个巷子里,拿箩筐挡住身体,生怕小樱追过来,纠缠不休。
    她觊觎那只簪子已经很久,可不能给她逮着机会诓了过去。
    莫云从怀里掏出一个包了五层的小包裹,一层一层打开。
    里面就是小樱想要的簪子。簪子身上雕有凤凰纹,末端处更是一个凤凰头。材质似石非石,似玉非玉。莫云哈了一口气,仔细擦拭。
    两年前,他遇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公子哥。之所以能确定他是一位公子哥,是因为莫云觉得他身上也有一股纨绔之气,跟自己十分相似。果然两个人一聊天才发现是志同道合,两个人的志向都是坐拥金山,引得天下美女尽投怀中。
    公子哥说自己是从冥州而来,出门游历,没想到在路上遇到劫匪被抢去了金银财宝。
    临走时,他向莫云借了十两银子,拿出这根簪子作为抵押。
    “这可是个宝贝!送给你喜欢的人,她带上之后就会一直喜欢你。”公子哥一撩头发,得意道。
    “真要这么神奇,你怎么不用?去找一个又漂亮又有钱的女人给她戴上,以后岂不是任你宰割?”莫云问道。
    “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啊。我现在身无分文,留着它的话,它又不能吃,到头来被饿死了怎么办?人死了,什么都没了。在我看来,女人和金钱跟命比起来,还是命重要。”
    公子哥离开时跟莫云说,“以后来到冥州,可别错过天崖城。你到那里报上我的名号,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别送,走了!”
    莫云大吼道:“你还没说你的名号是什么啊!”
    公子哥头也不回,大有一去不复返的气势,豪迈道:“顾十章!”
    冥州,天崖城,顾十章。莫云在心中默念记下,有朝一日,或许会再见,那时我一定骗吃骗喝,最好有美女伴于左右。
    莫云把簪子重新包好,确定小樱没有追过来后,才从巷子鬼鬼祟祟钻出来。一脚踢倒什么东西,“啪!”莫云立马蹲下,发觉是踢倒箩筐,骂骂咧咧站起来又补上一脚:“靠!你这箩筐还欺负老子!”
    莫云躲着小樱,自然是不愿意把簪子给她。万一那叫做顾十章的公子哥说的是真的呢?他岂不是要错失美女和财富?不过,莫云现在,最想为一个说书女子戴上这支凤凰簪。
    莫家一月前就告示出来,就在近几天,会有域中长老来访,目的是从族里选出三位资质优异的子弟,前往域中参加剑试。
    剑试选拔前五的天骄,将会代表剑域,参加一年后的五域大会。
    当年,五域之人共同发现在五域地界划分处的一个水潭,长出四朵清心莲。清心莲极为难得,或不开,或四朵齐开,成三花聚顶式分布。五域之中有散逸的灵气,几乎都聚在此处,成了清心莲养料。修道者坐于莲上吸收灵力,实力将会得到大幅提升,不过,缺点是只对玄境之下产生作用。
    发现之初,清心莲尚未成熟,各域都想独吞。最终魂域在当中挑拨推动,引起了五域战乱。魂域善炼魂,欲升境,往往要炼化灵魂。其中以修道者灵魂,最善。要知道,战死的修道人越多,魂域能捞到的好处就越大。等魂域壮大后,也能一举吞掉其他各域和这些清心莲。当真是一箭三雕。
    可是如意算盘打得再好,人算也终归不如天算。谁能想到剑域横空出世一位地境女子?一剑之下,魂域大伤,只能退守。再之后,五域谈判,待清心莲成熟时,除魂域外,每域派出五位天骄,经过比试选出其中八位,自行争夺清心莲。魂域元气大伤,没有话语权,也只能同意如此。
    剑域为栽培年轻人,当真肯下血本。选出的五位天骄,将有资格进入铸剑塔,挑选一件趁手兵器。甚至,有机缘者若遇到域主,或能得指点一二。
    铸剑塔内,皆非凡品。为得到其中一件兵器,无数人为之努力。但这当中有很多人,一辈子都只能无法做到,半步难入。
    有资格进入当中的,无不是域中的长老,或者是为域中立大功者。
    而如今,为让剑域天骄在五域大会中一鸣惊人,域主当真是大手笔。
    剑试前五者者竟然能全部进入铸剑塔!
    消息一经传出,各家族纷纷轰动,一股暗流涌动开来。
    按照规定,域中一流家族将得到五个参加剑试的名额,二流三名,不入流但经过长老鉴定有可塑之才的,得一个名额。
    相比起来,不入流的家族要更加欢天喜地。
    因为在这之前,域中放下来的一些名额,都被一流二流家族夺去。
    如今,即使是最普通的家族也有可能获得一个名额,如何叫人不开心?若是这个人得了大机缘,也能让家族跻身二流,乃至一流!从此再也不用看那些上流家族的眼色行事。
    每一个获得名额的人,都要经过各家族精挑细选。选拔的依据,就是个人的实力。一个家族中的高层,除了家主,还有几位长老。谁都看不惯对方,都想着给自己一脉收拢资源,是故争吵难免。之后经过商量,高层同意举办比试,让子嗣凭实力争夺资源。优胜劣汰,如此而已。
    想到这里,莫云就一阵头大。莫家在青云城虽算是一流家族,但在域中仅是二流家族,因此有三个剑试名额。其中两个名额已经内定,一个是大哥莫天,一个是小妹莫小樱。这两人在族里是公认的天才,得到剑试名额实至名归。
    而他呢?仅仅是一个修炼不成器的庸才。与大哥同时期修炼,却一直停留在游龙诀蛟境一层难有寸进,与普通人不同之处在于,更能抗打。
    既然修炼功法不行,莫云想,那就外修剑法吧。
    于是他转去练了三年剑法。
    一日,因为那个说书女子与族兄冲突,一招即被击败。
    该族兄处于蛟境四层,习剑不过一月。但游龙诀搭配剑法,令得他身形灵活,出剑极快,剑气锋利。那是他生平第一次被打倒在地,爬不起来。
    从此,莫云知道,不内修功法,根本就没有修炼一途,故弃剑不学。
    三年修剑,一招败北。可笑,可笑。莫云你当真百无一用。
    长叹一口气,莫云心情糟糕。漫无目的往前走,走过几条街,爬上一座桥。
    这桥唤作落日桥,在桥最高处看到的黄昏落日,是人间绝美之景。曾有一位前辈在此桥上悟得一剑,名唤落日。剑招一出,红霞聚来,敛于一剑,如大日坠落,庄严肃穆。因此,在傍晚时分,红日依山,总有些无名剑客来到桥上,想如那位前辈一般,悟出一剑,不叫落日,叫红霞也行。名字早就想好,可是剑招迟迟无法悟出。
    这个时间点,烈日当空,水汽蒸腾,桥上空荡无人。
    莫云还记得,那次与族兄冲突,就在附近一家小茶馆里。莫天知道这件事后,劈头盖脸骂了他一顿,说他没有出息,真是气死人。第二天,那位族兄被莫天削光头发,扒光衣服写上几个字后,倒挂在屋檐下,扬言:“莫云只有我和小樱能欺负,其他人,没资格!”
    有人凑近看那人身上的字后,笑出声来:“哈哈哈,倒转看乾坤,嘴巴在鼻上。”
    后来,族里没人再敢明面对莫云动手,私下嘀咕几句也是小心翼翼,生怕惹上莫天。
    想到此,莫云轻声一笑,自言自语道:“大哥啊,你还真是刀子嘴豆腐心啊。”
    “谁?!哪个不长眼睛的鳖孙踩到我了?”一道苍老的声音忽地从莫云脚边传来,愤怒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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