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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华娱:从07快男开始 朝天乐 2223 Oct 9, 2023 9:59:24 AM

  发书一个多月,终于走到了上架的这一天。
  明天中午十二点后,正式开通VIP章节。
  保底五更!
  首订破千的话,加五更!
  在这里,作者君首先感谢各位读者老爷们的支持,没有你们,这本书也走不到这一天。
  其次,感谢责编朱砂巨,即使这本书的成绩不算太好,但仍然没有放弃。
  四轮推荐上架,作者君已经很满足了。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读者老爷,你们是作者的衣食父母,怎么感谢都不为过。
  砰!
  砰!
  砰!
  先磕为敬!
  关于上架之后的更新问题,如果首订破千的话,天乐尽可能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每天三更。
  之所以不喊每天万更,那是因为作者君很难做到。
  做不到的事,尽量不承诺。
  三更,努努力,还是能做到的,哪怕手残,顶多就是每天在电脑前多坐两三个小时。
  至于打赏什么的,各位随意,能订阅作者君已经非常非常感激了。
  上架之前,解释一下相关的问题吧。
  大家的留言我都看了,不论是批评,还是鼓励,作者君都很重视,也很感谢。
  对于诟病比较多的地方,作者君这里解释一下吧。
  首先,是《成都》这首歌的问题,这一点,当初确实有欠考虑,就像某位书友说的一样,在魔都的乡下走一走。
  唔。
  这样的话,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合适。
  其实,我也想过修改前文,但改了两个版本,都不是很满意,剧情的衔接会出问题。
  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第二点,也就是主角的背景问题,这也是饱受诟病的一点。
  老书过来的读者,或许知道,本书的创作初衷,稍微有点草率。
  一句话形容,打开Word就是干。
  起初,作者君是看了穷哈和龙叔的新电影宣传片,突然被预告片的画面GET到了,然后找了一圈带穷哈的文娱文。
  结果发现不太合口味。
  于是,作者君就打开文档,半天写好了六千字的大纲。
  主角选择《快男》出道,一是因为快男的热度,二来,也是不想和原身家庭,也就是大伯产生过多的牵扯。
  出道就沾上官字,这个标签很难脱下来。
  设置大伯这条线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为了规避某些不可描述的风险,比如什么‘爷爷,我要这个’,二和堂姐这条线有关系。
  堂姐和主角的第二桶金息息相关,金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如果不是专业人员,哪怕知道一些大势,也很难赚钱。
  就拿美股举例,那么多的金融衍生产品,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怎么买,怎么对冲,怎么赚钱。
  好吧,主要是作者不懂,没接触过美股。
  此外,堂姐也是穷哈父亲换心的契机之一。
  大伯这条线,占据本书的篇幅会非常非常低,顶多也就百分之零点几,但效果却很关键。
  第三点争议是配角的问题。
  陆远和曾梨的年龄差,有十一岁。
  这个呢,就和作者自己的私心有关系,当年看《男才女貌》时,除了陆易,记忆最清晰的就是颜如玉(曾梨饰演)。
  当时作者就觉得女二比女主林X如漂亮多了。
  30出头的曾梨,怎么说呢,年龄感不是很重,看起来跟二十多岁没什么区别,所以,后来就加了曾梨。
  第四点提出比较多的问题是签约。
  怎么说呢,以陆远的条件,走独立音乐人路线,也必然能够成功。
  但太慢了一点。
  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刀狼,刀狼当初为什么会受到娜英等人的抵制?
  归根到底,还是利益二字。
  港台圈为什么盛赞刀狼?
  因为他们之间没有太多的利益牵扯,其次,也和环境有关系,港台地区正值黄金时代的末期,那边的音乐人也不太怕挑战。
  至于,为什么签约华艺,而不是海蝶、索尼之类的大型唱片公司,最关键的原因是华友世纪。
  彩铃比发唱片赚钱多了,但前提是歌手能不能拿得到?
  07年,SP公司已经过了躺着赚钱的时期,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华友世纪,也看到潜在的危机。
  急于寻求转型,从单独的内容供应方,转向为上下游全打通的文娱公司。
  短短两三年,华友世纪豪掷上亿的真金白银,各种买买买。
  但华友买下的公司,怎么说呢,都是那种过了巅峰期的公司,用不良资产来形容也不为过。
  为了转型,华友世纪还和光线传媒搞过合并。
  陆远的横空出世,之于华友世纪而言,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必须牢牢的抓住,所以,在彩铃端这一块,华友世纪不会坑主角。
  在主角起步的这两年,彩铃端的收益,也是另外一头现金奶牛。
  第五点问题。
  就是那个当场写歌,其实写这一张主要是为了玩梗来着,毕竟,大多数文抄文都有这么一出。
  不过,看样子是玩梗失败了。
  各位读者大佬请放心,在剧情设计中,全书也就这么一次当场写歌。
  差点忘了。
  还有龙耽霓的事。
  这一点,作者君在圈内的帖子里有解释过,主角为什么不强行打脸龙耽霓。
  因为龙耽霓背后的天娱是湘南文广,一手缔造了超女和快男的龙耽霓,在湘南文广内部,地位并不低。
  主角大伯只是**G的高层,手伸不到湘南文广那边去。
  有书友说了,打招呼是不是可以?
  肯定可以。
  但湘南那边,不可能因为这样‘小小’的矛盾就弃用龙耽霓,顶多就是那种自罚三杯,然后继续当她的天娱负责人。
  这么写的话,反而会更憋屈。
  作者君个人认为,陆远凭借自己的本事,通过商业运作,搞垮天娱,毁了龙耽霓的事业,才是更爽的做法。
  这也是剧情设计之一。
  最后的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的支持,明天上架,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拜谢!
  ▄█▀█●给跪了
  ▄█▀█●给跪了
  ▄█▀█●给跪了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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