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都市小说 热门大搏杀

第287章 题材好叠加业绩好等于暴涨?

热门大搏杀 股市猎人 2481 Dec 1, 2023 3:57:23 PM

章节正在手打中..

推荐《穿书之不做女配》章节阅读:

    想了一会儿事情,林锦玉的脑子就变得越来越迷糊,思绪也渐渐迟缓下来,到后面就直接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林锦玉是被房门外传来的叮叮当当的碗碟声响吵醒的。想必是林母正在做早饭。
    林锦玉躺在床上看向对面大姐林锦花的床铺,发现林锦花正在熟睡,她就没有起来。要去上工的人,都没有起来,她这个不需要上学的人,还起那么早做什么?
    林锦玉醒了以后,躺在床上开始发呆。
    说起来,林家人长得倒是都比较好,无论是林父林母还是林家兄妹几个,都可以算得上是五官清秀、皮肤白皙,身材修长。
    如果只从外表看的话,林家人不像是工厂的职工,反倒像是教师或者是什么书香门第的文人出身。事实上,他们兄弟姐妹四个里,除了原主是读到初中未毕业,像林家的大哥和大姐的确也都读到高中才毕业。
    往常早饭这顿,是见不到林母面的。
    众所周知,食堂工作的人员,早饭前,午饭前和晚饭前,都是最忙碌的时间了。除此之外,其他的时间里,还是可以稍微空闲一些的。
    林母就在钢铁厂的食堂工作。
    早上食堂这顿饭,通常得要这些厨房的职工们凌晨三四点钟就开始忙碌。
    为工人提供早饭,必须得在工人上工之前做好才行,不然的话,怎么能够保证工人能吃得上早饭呢?
    所以通常林母都得是半夜三、四点钟就得起床,去钢铁厂里的大厨房开始工作了。
    林家早上这顿,通常是自己这个身体的原主来做早餐的,哪怕是原主还继续上学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现在原主不做饭的这两天,林母跟别人倒了班,自己回来做的早饭。由此可见,林父林母对大姐林锦花的宠爱。当然,这些事情跟现在的林锦玉也并不相关。
    林锦玉正想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她并没有原主的记忆,对于有很多的东西除了从书中得到的,就只能是靠自己猜测了。
    门外此时,突然传来敲门的声音,随即就听到林母的话隔着门板传了进来,“赶紧起床,吃早饭啦!”
    大姐林锦花听到后,坐起身穿衣、起床。林锦玉看到林锦花起床之后,也就没有再继续赖床,跟着穿衣起床。
    虽然林锦玉不必早起去上学或者上工,但早饭还是要吃的。林家中午那顿由于除了原主以外,其他人都是在工厂食堂里吃。
    因为林母在厨房工作,所以林母的早饭和中饭都是在食堂提前吃好后,才给工人们开始打饭的。由于林母不能回家做午饭,因此林家人中午这顿很少回来吃饭。
    往常都是早饭的时候原主多做出一份的量,其实也就是留出来半碗粥,一个粗粮的馒头。等中午的时候,原主就自己热一下当午饭吃。
    林锦玉,虽然自己空间里有得是吃的,但是明面上该吃的东西,她多少还是要吃一点的。不然的话,总不吃东西还活的好好的,怎么说也是问题。
    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早饭一起吃,午饭的时候她怎么吃,吃什么,反正家里到时候就她一个人,谁还能管她不成。
    林家人都在的时候,林锦玉就跟着一起吃一些,这样会减少不必要的猜忌跟麻烦。小心驶得万年船,凡事多讲究一些还是没错的。
    林锦花姐妹两个人,几乎前后脚走出了房门,简单的洗漱完毕之后,坐到了餐桌前。
    林家其他人这时候也已经齐了,林家大哥林爱国和林小弟早就坐在了餐桌前,开始吃饭。林父依旧是昨晚看到的样子,一言不发只低头吃着饭。
    早饭非常的简单,一个盆子里放着一人一份的杂粮馒头,另外就是一人面前有一碗稀的玉米粥,桌上摆放着一小碟子咸菜。
    林锦玉默默地拿起一个有些发黑发暗的粗粮馒头咬了一口,慢慢的嚼了起来。可能是现在的机器磨的粗粮并不细腻,所以做出的馒头也并不好吃,非常的粗糙,有点儿难以下咽的感觉。
    但是林锦玉也不娇气,硬是用那碗玉米面粥把嘴里的馒头顺了下去,到最后竟也吃了半个馒头。
    她吃的杂粮馒头,究竟是用什么粮食掺和做成的?
    林锦玉是真不知道。
    反正是跟后世的杂粮馒头比较起来,差别太大了。吃起来不容易吃的进去,口感上也差了很多,并没有像后世那种粗粮吃起来能有一种甜丝丝的感觉。
    林锦玉可算是知道,为什么这个年代的人顿顿都要做点儿玉米糊糊了。
    吃的主食太粗糙了,如果没有玉米糊糊的话,越嚼越干,还有点儿剌嗓子,吐吧舍不得,咽下去又实在是不容易咽得下去,可不就得用玉米糊糊给顺下去吗?
    因此林锦玉觉得自己能吃下半个杂粮馒头,就已经非常的不容易了。至于剩下的那半个馒头,她就放在了一旁。
    林母和林父见状,还以为是原主饿几天的缘故,把胃口饿小了,也就没有说什么。
    饭后,其他人陆陆续续的离开了家,只剩下林母和林锦玉两个。林锦玉知道,林母是故意留下来,等着交代自己一些什么事情的,也就没有奇怪。
    林母刘兰芳仔细的打量着自己的小女儿,他们夫妇两个生的孩子多,虽然是双职工,但是养育起来,也并不是一件非常的容易轻松的事情。
    每日工作生活就已经够忙碌的,难免有顾不到的地方。这个小女儿自来贴心、懂事也比较早,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帮助她分担很多家务。
    林母此刻看着瘦瘦小小的小女儿,身子还没有完全发育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
    一想到这么小的女儿,就要去下乡,林母的心里也是不好受的。
    林家的情况,是总要牺牲一个孩子的。
    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骨肉,林母哪里有不心疼的呢?
    只不过,大儿子已经好好的工作了,总不能这时候让他去下乡。至于大女儿那里,林母承认自己和老伴儿在这件事情上,的确是有些偏心的。
    可她也不想的。
    但一想到,大院里或者是厂里其他职工的子女,不是没有下乡回家探亲的知青。那些下乡前长得白净可人的孩子们,才两三年的光景,回来探亲时就已经像老了十来岁似的。
    想想大女儿养的花一样的娇气样子,从未做过什么活,突然去乡下种地。将来还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问题,她实在是舍不得啊。
    林父林母觉得小女儿这么小,在农村过几年还是没问题的。小女儿的年纪小,力气也小,想必在乡下的话,人家也不会让自己的小女儿做很重的体力活。
    但凡林小弟再大个三、四岁,林母和林父也就同意让林小弟去下乡了。
    可目前是家里实在是没有合适的人,去下乡。林母也就只能亏着心,让小女儿为家里做贡献了。

亲,点击进去,给个好评呗,分数越高更新越快,据说给新笔趣阁打满分的最后都找到了漂亮的老婆哦!
手机站全新改版升级地址:https://,数据和书签与电脑站同步,无广告清新阅读!

目录
设置
手机
收藏
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