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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是时候将北地纳入北国了

多子多福,从娶妻开始争霸天下 夏去秋来时 3017 Sep 11, 2023 9:13: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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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声嘈杂的大包厢中,朝气蓬勃的前高三学子相聚一堂,互相倾诉着离别之苦。
    有人放声高歌鬼哭狼嚎,有人三三两两聚在一团窃窃私语,情绪到位后便痛哭流涕相拥在一起。
    只有余弦例外,他只是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包间的角落里,默不作声端着玩着手机,刷着热搜。
    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事实上不止现在,重生到这个平行世界的前18年,余弦就是这么一个人,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却又没完全融入,就像是个局外人。
    班长林雪如穿过拥挤在包间中的男男女女,走到余弦身旁坐下,抬头轻抚耳畔碎发,欲言又止。
    “怎么了小雪?”余弦收起手机,抬起头问。
    “小弦。”
    林雪如双手局促不安地捏着衣角,轻声说:“我们分手吧。”
    余弦如遭雷击,完全没有预料到林雪如会这么说。
    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从小学到初中、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家住同一小区,双方父母也都认识。
    从高一起,两人就谈起恋爱,牵牵手亲亲嘴。
    林雪如外貌出众成绩优异,三年来一直都是班长,被好事者戏称为校花,虽说全校加起有十几个校花。
    余弦外貌条件也不差,身高一米七八,外貌酷似前世港星梁朝伟,眉眼灵动的特点又比伟仔更加鲜明,自带一种不太合群的忧郁气质。
    单论五官,余弦的颜值能打80分。算上会说话的双眼与气质,整体颜值分能打90~110分,满分100。
    只有成绩比林雪如差一些,但也能稳过一本线。
    从余弦的眼神中,林雪如看出千言万语,抿一下嘴唇,“我妈妈说,你没有上进心,从小到大都很随性,没什么主见。
    她让我和你分手。”
    通俗的说,就是咸鱼,**淡泊。
    “你的意思呢?”
    余弦尽可能控制着自己冷静下来,说:“你是个很有主见的姑娘,很难被旁人左右,行动能力强。
    你赞同你妈妈的想法吗?”
    “小弦。”
    林雪如沉默许久,委婉回答:“我们要上大学了。
    我的第一志愿填报的是长安大学,你知道的,长安是国都,长安大学的前身又是国子监。
    我的估分,超过往年长安大学的分数线25分。
    你的第一志愿是本郡的洛城大学,只是个普通的一本,甚至你填报的专业还是哲学系。
    洛城确实是兖州治所,在全国都是一线城市,但远不能和长安相比,洛城大学与长安大学的差距更大。
    大学四年时间,我们要天各一方,感情很容易就会淡去。”
    这个平行世界,大汉建国2000年,进入现代社会后依旧保留了很多古时候的特点,譬如行政单位,州类比于前世的省,郡类比于市。
    余弦久久不语,果然,六月是分手的季节。
    许久后,才说道:“我知道了。
    既然你决定分手,我不会死死纠缠。”
    余弦选择放手,林雪如却并没有感到开心。
    她双手攥住裙摆,情绪突然亢奋起来,眼角涌出一行清泪,有些歇斯底里地低吼:“你还是这样,你从来都是这样。
    妈妈说你没有上进心你不辩驳,遇到喜欢的东西你也不会努力去争取。
    就连我们在一起都是我先表白的,现在我说分手你也不挽留,你其实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对不对!”
    林雪如的声音并不大,但她原本就是焦点人物。情绪失控低吼之后,所有人都默不作声望向这边,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嘈杂的鬼哭狼嚎声消失。
    余弦扶额苦恼万分,是你坚持己见主动提出分手的,我只是尊重你的决定没有挽留,你到底还要我怎样。
    林雪如又通过余弦的眼神读懂他的想法,深处双手拉住余弦的手臂,哽咽说:“你去对我妈妈说,你会上进。
    你说你最喜欢最爱我,你愿意为了我复读一年努力考上长安大学,毕业后会入赘到我们家。”
    “不可能!”余弦似是被触动到逆鳞,不假思索拒绝林雪如的要求。
    随后又沉默一瞬,把手伸向林雪如,温柔说:“我不可能入赘到你们家,其它我都可以答应你。
    如果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拒绝你妈妈提出的这个要求,就把你的手交给我。”
    余弦家境特殊,典型起点男主的孤儿院开局,7岁时被李家夫妇领养。
    李家夫妇待余弦视若己出,一直把余弦当做接班人培养,希望余弦未来能够接受家里的杂志社。
    养育之恩重如山,只有入赘这一点不能答应。
    林雪如久久不愿把手放进余弦手中。
    林家条件与李家差不多,但林母向来不喜欢余弦这个李家养子。
    林母对林雪如和余弦交往这件事一直不赞同,曾说过除非他入赘,否则我绝不答应你们在一起。
    这就从根上断掉了两人在一起的可能性,余弦不可能入赘。
    况且,林雪如主动提出分手,已经经过了深思熟虑,爆发只是因为没有情绪的突然波动。
    “我知道了。”
    余弦收回手,眼神落寞,说:“小雪,你说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其实你才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
    林雪如不辩驳,抿紧嘴唇,问:“最后,你还有什么想要说的么?”
    过往十八年,余弦一直都是一条咸鱼,习惯性做一朵在墙角我自盛开蝴蝶自来的花,从不会主动去炫什么。
    此时此刻,余弦却突然想要放纵一把,疏解掉心中的不快。
    他走到包间中央,向拿着话筒的男生伸出手:“把话筒给我。”
    所有人都在关注角落中的余弦与林雪如,手握话筒的这名男生并没有在唱歌,见余弦径直走过来后,有些愣神。
    “给我!”余弦重复一遍。
    “哦、哦。”
    男生把话筒塞进余弦手里,随后溜到一旁。
    众人望向余弦,眼神中有些可怜与同情,还有些诧异。
    很多失恋的人都会去KTV唱歌发泄,不过余弦一直不太合群,三年来从未在大家面前唱过歌。
    余弦清清喉咙擦拭话筒,侧耳倾听包厢音响中发出的伴奏声,是一首当下比较流行,但自己不太会唱的歌。
    这个世界大汉传国两千年,到现代时已经与前世的兔国迥然不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诗词、电影、小说、歌曲、明星……
    算了,既然不会唱,索性就唱一首会唱的。
    余弦举起话筒,酝酿片刻,轻声唱起此时此刻最想唱的歌。
    “后视镜里的世界
    越来越远的道别
    你转身向背
    侧脸还是很美
    我用眼光去追
    竟听见你的泪……”
    养母曾是大提琴手,余弦这一世多多少少学过一些乐理、声乐。唱功水平肯定不能与专业歌手比拟,做个KTV麦霸倒是绰绰有余。
    加之余弦天生又有一副与颜值、气质匹配的磁性嗓音,又是真情流露,种种条件叠加起来,已经有了原唱奶茶伦的三分水平。
    没错,余弦唱得这首歌,正是前世歌坛天王周杰伦的作品,《一路向北》。
    “余弦唱的歌,和伴奏根本不一样啊,他这不仅仅是跑调了吧。”
    “但还怪好听的。”
    “确实挺好听。”
    包厢内响起窃窃私语声,诧异余弦居然有一副这么好的嗓音,三年来却从未展示过。
    “我刚刚在千歌上搜了下余弦唱的歌词,没有找到任何匹配的歌曲,连歌词大概相同的都没有。
    这首歌……好像是余弦同学的原创作品,至少也是一首迄今没人发表过的作品。”
    一名女生低头翻着手机屏幕,突然惊呼出声,结结巴巴说。
    什么?原创作品?咱们班还有隐藏这么深的一个大才子?
    仔细想想,余弦那不合群的作风和忧郁小生气质,也挺符合青年才子的人设。
    包厢里的学生不约而同掏出手机,打算把唱歌的余弦录下来,不管是发到网上还是发给亲戚朋友,都能满足一下虚荣心。
    我们班里有个大才子,我和他是同学!
    此时,余弦刚好唱到副歌部分,有些声嘶力竭。
    “我一路向北
    离开有你的季节
    你说你好累
    已无法再爱上谁
    风在山路吹
    过往的画面全都是我不对
    细数惭愧我伤你几回”
    《一路向北》原唱的副歌部分,音调其实很高,大多数人不降调根本唱不下来。
    余弦这一世嗓音条件还不错,但也唱不了这么高的调,只能尽力把调拉高。
    副歌唱完之后,余弦已经是面红耳赤,凝望角落中目瞪口呆的林雪如一眼,说:“再见。
    祝你一切安好。”
    随后离开包间。
    至于包间因为余弦这首歌如何炸开锅,如何议论,已经与余弦并没有什么关系了。
    林雪如久久不能回过神,原来他真的喜欢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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