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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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半夜送礼正当时“妈!我去镇上了,晚上有事,爸爸可能也不回来。”
农义云返回到房间内,对妈妈说道。
以他的脾气,都不想跟妈妈招呼,以表示自己的态度。
真的!妈妈你怎么在这件事情上面犯糊涂了呢?
你让夏春燕等?
你们能等到你们想要的结果?
要是没有呢?
那不是害了夏春燕?
那是四五年的青春啊!
夏春燕可以去追求属于她的生活,没有必要让她为了我农义云而等待。
你应该劝她放弃!
不然!到时候她可能会怨恨你,而不是原谅或者感激。
你根本不知道:我不是你以前的那个儿子农义云,我是重生回来的。
我决定了:我这辈子不娶夏春燕!
重生前那一世,夏春燕就是我的妻子。
我们生活了一辈子!我了解她!
前半生都正常,她是个好女人。可到了更年期,她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变成祸根!跟儿媳妇搞不好关系,把儿子逼迫得差点跟儿媳妇离婚。儿子没有办法了,只得搬出去住。
我呢!本想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结果!她把儿子、儿媳妇以及孙子、孙女儿赶出家门后,又开始跟我吵。我受不了我跑去寺庙,求得一个安身之处。
就这么一个女人!我还娶她?跟她过一辈子?我还想老无所依么?
换一个女人!换一种人生!
这辈子!打死我我也不会娶她!
就算我跟余霞云分手了,我被余霞云甩了,我也不会娶她夏春燕!
农义云低下身子,压低声音说道:“我和爸爸还有余叔,今晚去送礼。送早了不行,得夜深人静,没有人看见。妈!”ωww.五⑧①б0.℃ōΜ
福缘饭店老板告诉他:先去送礼的人家看情况,空着手去。
确定被送礼人家没有外人,再让后面的人把礼物送过来。
如果被送礼人家有外人,你马上就出来。
你在里面不出来,说明安全,后面的人再送进去。
你先进去,赖在人家家里不走,没事找事说话,人家就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还有!被送礼人家要是很贪,见你没有送礼物还赖在他们家,可能黑拉着脸赶你出门。
对于这种人!就不要给他送礼。
对于这种人!你送礼了他也不一定帮你做事。一旦上面清正廉洁下来了,他会第一个出卖你。
农义云送礼,不是要求别人帮他做什么违法的事。而是!大家高兴。你们在权力范围内办事积极一些,不要不作为。
并不是要你们给我什么特权,或者是让你们做违法、违规的事。
所以!农义云是不会“遍地开花”:什么人都送礼的。
以农义云重生前那一世的经验:以后发现别人人可以,适当的机会都要送礼。而不是!遍地开花把送礼当成结交手段。
你遍地开花了!别人还当成习惯。今年要是没有送礼,明年人家就给你脸色看。
就那么回事!你为我办实事,我就给你送礼或者塞红包。
你坐办公室不作为,甚至背后捅刀子,我送一根雕毛给你!
你到我的企业里面来调研、检查什么地,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我就找准机会给你送礼。
你是来刁难的!或者说是来讨要红包的,那么!我连雕毛都不会送你一根。
相反!你弄我是么?我绝对想办法弄你。
我鼓励别人给你送礼然后我举报你!(小人作为,非君子!)
“你去吧!家里有春燕!”唐竹英当着余霞云、余朝红姐妹的面,对农义云说道。
“妈!”
农义云不想再废话,转身出来。
余霞云也没有表示出不满,装着什么事都不知道。
余朝红很不爽,可她又找不到发作的理由。
态度!这就是唐竹英的态度。
那意思好像是:你余霞云就不要缠着我儿子农义云了!你们两人是不可能的!你马上要上大学了,你还会跟我儿子在一起?
你们要是真心相爱,那我就是巴不得的!我祝福你们。
可你要是中途甩我儿子,我能好脸色给你?
并不是我唐竹英不接受你,对你有偏见。而是!以我的人生经验:你们两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不仅我唐竹英是这么认为的!我老头子农清平!他也是这么认为的:你们两人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
因为你们还年轻,还没有到时候。所以!他不方便说出来。
你们三人都才十八岁!既然你们有约定,大学毕业后再讲。那就大学毕业后吧!反正!义云也才二十二三岁。
并没有耽误彼此的青春。
农义云带着余霞云、余朝红姐妹二我来到板桥镇,天也黑了。
大家在福缘饭店会合。
福缘饭店老板高兴,亲自下厨做菜。农义云呢!先去自行车销售处买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然后带着余霞云去镇府大院。
余霞云就跟白天的余朝红一样,坐在后座上面欢笑。
跟那个谁相反:宁愿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面欢笑,也不愿意坐在宝马车内哭泣。
塞一包软中给看门老头,招呼一下:今晚有事,要频繁进出镇府大院。半夜时分还要把车子开回来,停放在里面。
然后!农义云开着皇冠轿车,余霞云骑着永久牌加重自行车,从镇府大院出来往福缘饭店。
轿车停在福缘饭店门口,农义云又拿出一瓶茅台带进里面。
不是晚上喝的,而是赠送给福缘饭店老板的。
一!晚上要去送礼,不能喝酒。
二!福缘饭店老板知道好多人的家庭住址。
带上他!能省好多事。
为了办事!自然晚上就没有多喝酒了。
吃过晚餐,大家都在等时间。
也奇怪了!时间好像静止了,就是不走。
好不容易熬到晚上九点多,外面天黑风高,四人才出来。
余霞云、余朝红姐妹二人,等在饭店内。
福缘饭店老板骑着他的二八大杠在前面带路,农清平骑着新买的永久牌加重自行车带着余秋实跟在后面。
农义云开着车子,开启他的送礼之旅。
到达目的地,农义云拿着二哥大,腋下夹着一条软中,前去敲门。
发现对方家里没有外人,才将藏在腋下的软中拿出来,放到一边。
什么都不用说!就那么回事。
再然后!用二哥大给大哥大打电话。
农清平、余秋实、福缘饭店老板三人,各带一份礼物进来。
为了不被人发现,都得隐藏在大衣里面。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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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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