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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6章 摘掉面具

穿越火线之生化枪神 辣椒雪碧 4969 Apr 30, 2023 7:30: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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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州城的府衙里。
  后院书房中,中年男人右手执笔站在一扇屏风前,男人身材消瘦倾长,一身儒雅风流的书卷气息。走近些看,男人正在描绘一副美人出浴图。
  画中美人身披细纱,一双玉足从水中走出,嫩如脂玉,吹弹可破,让人心生把玩之意。
  而细纱包裹的身躯,水迹清晰可见。柔软的腰身,盈盈不堪一握。胸前软腻被细纱遮罩,反而更添几分神秘之感。
  这时推门走入一女子。女子将茶盏轻轻放在桌上,走到中年男子身旁,从他手中抢过笔,在画中人眉间点上花钿。然后捂着嘴咯咯一阵娇笑。
  让人吃惊的是,那画中所画之人,分明就是眼前这个女子。
  女子伸出纤指,在中年男子额头轻轻戳了一下,一双眼睛似睁非睁,半睐的眼眶里水雾弥漫。柔若无骨的倚在男人身上,玲珑起伏的身段让人看一眼就沦陷其中。
  中年男人看着眼前的可人儿,嘴角闪起一丝笑意。
  十天前,他到青州徐家府上,一眼就看上了眼前这个尤物。而以徐家人的聪慧岂能看不出刺史大人的心思。
  当晚,美人就携画到访。
  此等**蚀骨的温香软玉,让这位刺史大人将她视作心头之珠,无法割舍。而眼前这位娇滴滴的美人,也是手段频出,让刺史大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嗅着美人身上若有若无的香气,男人身体又燥热起来。他抬起女子的双腿向上一托,女子跌撞一下揉进他的怀里。
  女子水滑的双腿夹住他的腰,柔软的双臂攀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媚声媚气的呢喃:“抱我到里边去!”
  女子的纠缠狠厉而狡诈,让男子本能的丧失了战场的主权,只得抱着她柔软的躯体边抵抗边往内室走去。
  屋外是灰蒙蒙的天际,压抑的让人想要发泄一下。
  头顶两团乌云自远而近,开始靠拢,彼此碰撞着慢慢交汇在一起,逐渐融为一体。
  不多时雨水从天而降,青州城笼罩在一片雨幕之中,到处湿漉漉的。
  院子里一朵蔷薇正聚拢着花苞,娇嫩嫩的随风摇曳,雨滴啪嗒啪嗒打在上面。初时它勉力聚合着,直到一瞬间雨水变大,它再也坚守不住,花瓣霎时张开,任雨水冲进花蕊之中,而花朵也经受不住这等力道浇灌,慵懒的低着头,只留花瓣上一抹红晕的色彩。
  温柔乡里埋忠骨。这句话向来是应验的。
  这位青州的刺史林自牧,可谓用自身的经历完美解释了这句话。
  他年幼时丧父,母亲守节,含辛茹苦抚养他成人,为了供他读书识字家里省吃俭用,常至断炊。给他取名“自牧”,就是希望他做一个谦逊有德的君子,时时自省其身。
  林自牧幼年也谨记教诲,勤奋苦读。家里穷苦买不起纸笔,他就以树枝代笔,在雪地里,石头上习文练字。冬天的时候,冻得满手疮痍他也未曾气馁懈怠。常常为了借一本书看,天未曾亮就出门,行数十里地相借,又赶在天黑前还给人家。
  寒来暑往里的坚持,终究换来皇榜的高中。初时从一个地方县令做起,抱着满腔热忱,爱民如子,受到百姓爱戴。逐渐做出政绩,一路升任,直到今天已坐到州府刺史的位置。
  有道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可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在官场的筹光交错里,推杯换盏中,林自牧渐渐开始喜欢上这种生活。
  至于从何时开始喜欢上的,他也说不清楚。
  也许是从一次醉酒之后被两个少女扶进房间开始。
  也许是从徐府的人到访,带来一屋金银珠宝开始。
  总之从那之后,他开始厌恶,甚至痛恨一贫如洗的日子。
  酒要喝十年以上的陈酿,每顿饭都要吃的又精又细,伴寝的姑娘不是歌坊里的大家,都难以入他眼睛。甚至他每晚泡脚的水里,都必须得放雨前上好的茶叶。
  此后,这位青州的刺史大人如愿过上了不羡千金买歌舞的日子。
  这场雨下的不久。
  屋里的人一番鏖战之后也已偃旗息鼓。
  女子换了一袭鹅黄的曳地长裙,赤足走到院里,雪白的脖颈两侧露出精致的锁骨,长长的裙裾倾泻在地上,拖迤三尺。一头的青丝看起来有些凌乱,被一支玉簪斜斜挽着,脸上的潮红尚未退却,看着慵懒妩媚。
  雨后的芭蕉叶子上停留着一些雨水,女子手捧陶罐,用一片竹叶将水珠轻轻拨进罐子里,水珠滚动的过快,从一旁洒落在指间,女子娥眉轻蹙,颇为可惜的将指肚上的一滴放到嘴边,轻轻吮进嘴里。
  待罐子稍满,女子才起身,聘聘袅袅的走进屋内。
  林自牧此时正襟危坐,俨然一副正人君子模样。
  女子将收集来的雨水倒入半月紫砂壶中。
  茶炉里面火势正旺。
  碳是上好的银丝碳。产自西京,专供皇室使用。屋内看不到一丝烟雾。
  女子支颐轻歪着脑袋,静静等着水开。
  兴许是等的无聊,女子又转过头看着坐在案前的林自牧。
  “听说城外聚集了好多难民?”
  林自牧眼皮抬了一下,继而盯着手中书卷。
  说来可笑,这位刺史大人钟爱仕林同道的一句话“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尽管这些年他早已在骄奢淫逸的路上越走越远,可每日读书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变。就算是与美人共枕良宵,床头也会放着一卷书。
  女子也不知坐在书案前的男人听没听到,见他也不吱声,又扭转头盯着火炉静静的发呆。
  “州府说每日在城外施粥的,近几日也不曾看到。”
  “人命关天的大事,若闹出乱子来可如何是好?”
  壶里的水开了,女子停止了自言自语。取出茶针自茶器中拨了些茶叶进去,对着壶口吹了口气,浮在上面的茶叶才缓缓下沉。
  茶汤色如琥珀,满室盈香。
  斗笠杯放在书案前,林自牧这才合上书卷,端起呷了一口。
  “施粥救急也只能解燃眉之急。这次秋涝之灾,我已上书朝廷,剩下的事只需慢慢等待即可。”
  林自牧的语气不缓不急,他不喜欢遇事惊慌无措的感觉,这些年宦海生涯,他也逐渐变得沉稳老练。
  面对城外的灾民的解决办法,林自牧心中似乎早有对策。
  女子的嘴唇蠕动了一下,有些于心不忍:“那些灾民似乎饿了许久了,州府好歹在朝廷救济到来之前继续施粥吧!”wWω.㈤八一㈥0.CòΜ
  林自牧闻言嘴角微挑,一把将女子扯入怀中,在她的浑圆滚上狠狠拍了一下。
  “想不到我的美人竟生了一副菩萨心肠。”
  “施粥的事是本府命人停下来的。”
  “至于原因嘛,这就得问问城外体恤爱民的司马大人,你该去问问他,他想做什么?”
  “白日里领着那些难民四下救灾,怎么还有时间带着他们在城门聚众闹事?”
  “如此看来,那些难民应该是不饿的。既然不饿,那就干脆把粥停了,饿上几天,他们也就消停了。”
  伏在怀里的女子此时未曾看到男人眼神的变化。
  提到那位司马大人时,林自牧那副温文儒雅的书生气息消失不见,转而变得阴冷而又狠绝。
  林自牧说话之际,一只鸽子正从远处飞来,扑棱一下,停在窗口,抖了抖身上的雨水。
  女子听到动静乖巧的起身。林自牧走到窗前,从竹筒中取出消息。
  片刻之后,女子听到林自牧无由的一笑。
  “有意思。钦差大人没有随侍卫同去汀州……”
  青州城外的村子里。
  放眼望去,到处残垣断壁,洪水退却后留下的淤泥没膝而过。
  不少灾民舍不得被水损坏的老屋,正互相帮扶着清理淤泥。有极少房屋损坏不是特别严重的,灾民已开始动手修缮。
  有些墙壁已经倾斜,灾民只好用木桩支撑,房顶用杂草铺盖,以求有个安身之地。
  沈慕卿站在淤泥中眉头紧锁。
  苏老头站在不远处也静默不语。
  一个扛着木桩的男人从远处走来,面容疲惫。清瘦的面颊映的他颧骨有些高,在淤泥中每一步都走的坚毅有力。
  路过沈慕卿的时候,或许是沈慕卿一身鲜衣与灾民的衣不蔽体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二人目光对视时,男人冷哼一声。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很显然男人这句话是对沈慕卿说的。相当于坦然的告诉沈慕卿“我对你没有什么好感”。
  男人说完步伐坚定的往前面的一桩破屋而去。
  而灾民们看到男人走来,纷纷起身相迎。
  “司马大人辛苦了。”
  “司马大人真是爱民如子。”
  “若是青州的官员都像司马大人这般,我们这些难民何愁没有活路?”
  “对,那些天杀的狗官,只知道膏腴百姓。”
  难民们群情激愤,议论纷纷。
  沈慕卿听到灾民对男人的称呼,吃了一惊。
  地方州府受刺史管辖,而被称呼司马的男人却也是仅次于一州刺史的朝野官员。如今怎会这般打扮,与灾民相处在一起?
  苏老头不知何时已站到沈慕卿身后,解释道:“一个被贬的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手中并无实权。”
  沈慕卿这才恍然大悟。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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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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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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