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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三章 敢拿枪指着我的没几个活着

绝品天医 叶天南 4790 Apr 30, 2023 6:4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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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你父亲初见时,他还是太子,来家找你外公商讨出征之事,我那时候也就你这么大,顽皮得很,穿着哥哥的战袍和兄弟们玩儿打仗的游戏,他什么时候出现的看了多久,我也不知道,就是得意忘形被哥哥打了一刀,踉跄摔倒的时候,跌进一个男人宽阔的臂弯。”皇后脸上呈现出少见的小女儿的娇羞,眉眼皆泛着甜蜜。
  “是父亲吗?是他扶住了你?”燕安有点儿兴奋。
  “是啊,他以为我是男子,问我,‘没事吧,小兄弟。’我笑出声来,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木兰女啊。’”燕安听着,也笑出声,父亲太笨了,是男是女都分不清,他可聪明多了,“那后来呢?”
  皇后的思绪回到少女时,“后来他就常来,给我带很多新奇的玩意儿,还说可以带我上战场,我也不贪玩了,不调皮了,可以安静的坐很久,心里想的都是他。再后来,他就做了皇上,还是没能带我上战场,而是把我带进了偌大的宫廷。”说到此处怅然若失,燕安还聚精会神地听着,皇后轻笑,“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也同我说说心里想的人,不许小气哦。”
  小心思被猜到,燕安害羞得一头钻进皇后的怀里撒娇,左哄右哄才开口,“我想的人,他的手臂像云彩一样轻柔。”一提起人,又来了兴致,兴奋地挥手臂,向母亲模仿云彩舞动,“他可好看了,他的眼睛像是一汪潭水,亮晶晶的又很深很深,他的眉毛像把黑剑,英气十足,嘴角含笑,让人喜欢听他说话,他一说话仿佛就有一百朵蔷薇花盛开,你知道蔷薇花盛开吗?那香甜直灌入心底,我一听到他的声音这儿就痒痒的,我好喜欢,好喜欢。”她拉过母亲的手抚上自己的胸口,想让对方也感受到这份因喜欢所致的酥痒。慢慢的她又黯淡下来,“他从来不多跟我讲话,今天,却对我这么好,像做梦一样。”
  皇后抚着女儿的头发,安慰道:“傻孩子,人都会变的,先前不喜欢花,但见过百花争春的美景就喜欢上了,他以前不喜欢说话,后来喜欢了,也没什么。”
  “那他会喜欢我吗?”她望着妈妈,小狗般亮晶晶的眼里满是期待。
  “当然了,没有人会不喜欢你。”天下作父母的眼中自家孩子最完美,她几乎没考虑男孩的想法,好像喜欢燕安是件理所应当的事,于是只伤情地抱着女儿感叹:“但是,你才这么小,我舍不得你嫁,再多陪我们一阵子好不好。”
  “好。”小公主在母亲怀里心满意足的睡去,皇后轻轻摩挲她的脸蛋,还是纯洁无暇,她高兴时整座宫殿都跟着冒起粉色的泡泡,谁看了她都要跟着她开心。后宫没有秘密,月儿今天去了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早有宫人告诉她,柳家公子?此次入宫倒不似平常,少了几分孤高傲气,说话谦卑平易近人,更吃惊的是他居然在殿上向着月儿,转了性子一样,终于变得讨人喜欢了,若他能一直这样,也是个不错的姑爷。
  第二日,柳灵修焚香净手,端坐书桌前,这是他写字前的习惯,帮助静心沉意。现下手臂负伤不便写字,研究起此朝的书法。原主人的书柜里有各家字帖碑拓,他拿出来细细翻阅,所看皆是遵循王羲之的笔法,守着《兰亭序》去学没有不成功的,可这些书作中只叫人觉得肃穆井然,一国气象如此,暗叹朝廷太重法度规矩所致,不合心意。唯有方普尘方丞相与三皇子萧澈所书可堪一品,前者含蓄敦厚、安详静穆,反复细品优雅中内含刚柔,这是成于年长;而萧澈更柔,行笔轻松自在不散漫,线条如杨柳垂腰风流灵巧,这是胜在年少。前世他的窗前有棵柳树,每每观柳如美人招手,袅娜多姿,回想宫宴上,与萧澈也有一面之缘,只记得他年纪尚轻,低头不说话,眉眼仍有几分孩子般地天真。
  正想着,忽而听见外面一阵嘈杂,从窗户望去,来几个人往院里装蔷薇花架,统一穿着宫里的青绿色袍衫,头戴黑色巾子,他搁下笔,饶有趣味地瞧外面那些人能搞出什么名堂,不过一会儿功夫,就看到院中的小路上搭出条蔷薇架,直到门前的台阶。为首的内官身着红色锦衫穿过架子,柳灵修出来相迎,那宫人微胖,笑起来眼睛眯得看不到,喜滋滋地说:“柳公子,皇后娘娘念及您昨日被公主误伤,特送来一院蔷薇,供您赏玩,请您上眼瞧瞧,还满意否?”
  御前的人灵修不敢怠慢,忙行礼谢恩,再细赏这花架,置身其中芳香馥郁,灰棕色木头架子稳稳地支撑下小花开得葳蕤,抬头望去,阳光透出些散碎的亮,还能遮阳吗?他马上嘲笑自己,多狠心多无能才以这娇柔小花为荫蔽。
  “蔷薇满架一院香,娘娘如此体恤倒叫臣有些得意了。”他记着不去招惹皇后,尽量含蓄有礼的示好。
  “公子满意,老奴也好回宫复命。”老太监依旧笑眯眯的,谄媚又讨喜。
  “没瞧出皇后也是个浪漫人。”灵修笑看满院子的蔷薇,红粉相间,害羞藏进叶子里的,好奇探出头的,自顾自美丽的,层层叠叠的花瓣裹着淡黄色花蕊,脑海中浮现小公主那件粉色的襦裙,任性伤人又可怜兮兮来道歉,倒跟蔷薇很相配,娘娘这礼送得巧。
  “过几日天就热了,到时也要枯萎,不如采了给我入药。”小医女目光灼灼,大煞风景,灵修怒骂:“红叶,你个疯婆子。”
  她倒没说错在家闲待半月,每日中午时候能感受到暑气,幸而那花开得茂盛,暂时无事,敷上红叶的药不过三天柳灵修的伤口已经结痂,除了难看一点,什么都不影响,一如往常的赖在家里写字,却被父亲叫了去。来到书房,见识到封建大家长的气质,从一进门他就乖乖地立在那里低头听训,引经据典地说了好多,直听得头脑发懵,最后才明白过来父亲是嫌弃他懒散,叫他明天去当差。他连连称是,回去后却暗自叫苦,舒心日子没过几天事情就来了,若由着他的心意,最好哪里都不去,什么人都不见,清清静静地。这么想着,突然开始盼着和寒儿结婚,他俩的小日子一定是最安静惬意的。但问起他对寒儿的心思,不好说,他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身边恋爱的人很多,那种朦胧的欢喜、神奇的纠缠对他而言,是那么遥不可及,也无法理解,可以确定的是无论喜不喜欢,总要先讨生活。
  生活不易,古代公务员也不容易,第一天上班,外面夜色很深,采薇就在叫他起床,柳灵修困得张不开嘴嘟囔着:“才几点啊?”
  “什么几点,寅时正刻了。”采薇轻轻推他,灵修含糊不清地问:“寅时?我不是卯时上班吗?”
  “哎呀,卯时人就要在宫里了。”采薇急的直拉他的被子,边拽边央求,“快起来吧公子。”柳灵修被念的心中烦躁,一下子坐起来:“干什么!不去了!”
  采薇吓得怔住,忙央求道:“快别使性子,老爷要是知道您偷懒,准会大怒的。”柳灵修闻言哀叹一声,这个爹对他算好了,就是说起话来总板着脸像个严厉的老师,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严父吧。
  这边刚起了床,红叶进来没好气地说:“方公谨在外面等你。”
  “他怎么来了?”灵修瞬间清醒,不知怎么,一听到这个名字就紧张,手上动作加快,随便抹一把脸,坐在铜镜前,对采薇道:“不用太仔细,绾起散不开就行。”
  红叶在旁收拾书箱,见他慌张,把东西一扔,“你急什么,爱等叫他等去。”灵修顾不上辩驳,梳好头,迅速套上一件墨绿色外衣,透过窗户,看到一个黑黑的人影,立在花架下。
  他出去时,方公谨还在出神地望着蔷薇,眼中亮晶晶的,他顺着望去,并未发现什么奇特的地方,等对方带着笑回头,才开口问:“怀仁,你怎么来了?”
  “听柳叔说你今日入宫,我想你许久未去会有不适,特来接你。”方公谨温润有礼,他忙道:“有劳方兄惦记,小弟感激涕零。”说着作了个大礼,方公谨被逗得直乐,拉起他,“你少病几次,就算谢我了。”
  马车行驶在安静的街道上,晨风微凉送来阵阵香气,饼子、馄饨、包子、街上人少,吃食却不少,香味把肚里的馋虫勾起来,不禁掀帘感叹:“小商贩这么早就出摊了。”
  “百姓勤俭,安居乐业是兴盛之象。”他端一派温润公子的贵相,灵修心中鄙夷,按耐住肚里馋虫,酸溜溜地说:“怀仁心怀天下,不像我只知饼香。”
  方公谨这才听明白摇头失笑,叫车停下差人去买,柳灵修接过热腾腾的饼子,道声多谢就自顾自吃起来,伴着晨辉,满口酥脆咸香,早起也有早起的乐趣。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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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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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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