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回归与网络重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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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良久,他们二人才起床。李恪本想自己穿衣服,之前每天早上有侍女要来服侍他穿衣服都被他赶出去,不过今天拗不过杨秀颖,由她侍奉着穿衣,好好过了把瘾。
穿好衣服,杨秀颖指挥着侍婢上早饭。。虽然现在只是贞观初期,物产并不丰富,不过作为皇子,他的早饭很是丰盛,不是后世油条包子能比的,但在味道上,只能说见仁见智了。
今天是远行的一天,要出发去齐州上任,蜀王府里忙作一团,李恪悠哉游哉准备坐轿子。
一切准备妥当,看着眼前声势浩大的蜀王府车队,身着铁甲的蜀王府侍卫,还有那一双双期盼的眼神,李恪突然热血沸腾,想起电影中的一句台词:
“弟兄们,上任鹅城!”
“殿下,是齐州、齐州。”一旁的权万纪紧忙提醒。
权万纪,出身名门,隋朝匡州刺史权琢玠之子,此次担任蜀王府长史。可惜只会刷嘴皮子,若是有智谋,后来也不会被李恪同父异母的废物弟弟齐王李佑所杀。
蜀王府长史,从四品上,可以统领府僚,算是很高的职位,给权万纪担任算是浪费了。不过李恪手下根本没有可用之人,幸亏他不去争帝位,这拿啥争,总不能凡事都得亲力亲为。
李恪撇了权万纪一眼,从善如流改道:“弟兄们,上任齐州!”
常常的队伍在蜀王府出发时摆出亲王仪仗,虽然别人很眼红这些仪仗之类代表身份地位的事物,但李恪觉得这些碍眼。
所谓仪仗,有立瓜、卧瓜、骨朵、曲柄盖、各式各样的花扇等等,稀稀拉拉一大堆东西。
也就是人多,乌泱泱全是人,别的没什么看头,一出长安城,李恪就命人将这些仪仗全都收起来。
走到长安城外十里长亭,那有一群无法无天的家伙正在等着为李恪送行。
那群人为首的叫程怀亮,是后来的卢国公、现在的宿国公程咬金的次子。他继承了他爹混世魔王的作风,这偌大的长安城,基本没有他不敢闹的。
恰巧李恪前身也是这个性子,李恪前身能武不能文,加之皇子出身、权力极大,基本没人敢惹,慢慢也养成了一副混账性子,和程怀亮臭味相投,一来二去也就混熟了。
算起来程怀亮还是李恪妹夫,就在前段时间,程怀亮被赐婚与李世民十一女清河公主李敬成亲,他这算是皇亲国戚了。
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这时候清河公主李敬才十岁啊。
程怀亮看起来和李恪一般大,都是十四岁左右,他怎么能对一个十岁的小女孩下手?
李恪见过那个清河公主李敬,长得很可爱,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公主,可是她还没到“豆蔻年华”就出嫁,有点离谱了吧。
这么小的小女孩,程家娶回去干嘛。
李恪前身也疑惑这个问题,曾偷偷问过程怀亮,程怀亮回答说在府里养大了再行房。
这还算正常,他们这个年纪都是身体还在发育的年纪,要想长命百岁,就不能在这个时候损坏身体根基,不然以后怎么补都补不回来。
李恪昨晚就想到了这个问题,面对十五岁的半大少女,李恪将石楠花味的液体置于体外,没敢放于体内,就怕她过怀孕。
一来是对杨秀颖身体不好,二来李恪还没想这么早就当父亲。
这会让杨秀颖承受来自娘家的压力,但是没办法,李恪只能尽量帮忙顶着。
李恪心里胡思乱想了许多,那群无法无天的混账小子已经一人折一根柳条朝他走来,蜀王府侍卫都认识这些二世祖,一时间也没人阻拦。
李恪从轿子上下来,朝他们走去。
“殿下,我等来为你送行了。”程怀亮兴冲冲将手中的柳条递到李恪手中。
李恪嘴角抽抽:“你们为我送行,怎么一个个都这么高兴?”
离近了才发现,他们大部分脸上都有掩盖不住的兴奋。
“难道你们这么高兴我离开长安?”
“咳咳,”程怀亮干咳两声将脸上的兴奋压下去,换上一副悲痛的表情:“非也非也,殿下有所不知,自从上次我等城外游猎回来,便各自被家父禁足,直到今日,为了给殿下送行,我等才得以出门。”
李恪明白了,这事他也有份。
城外游猎到没什么,主要是损坏了大片庄稼,更糟糕的是有御史把这件事拿到朝堂上说,李世民很愤怒,责令各位家长要对自己家孩子严加管教,于是他们倒霉了。
这是李恪没法说什么,毕竟他被关在家,惩罚比别人轻多了,只好拍拍程怀亮的肩膀以示安慰。
“此去齐州,我会想念大家的。”李恪收了满满一手杨柳枝,听着他们诉说不舍离别之意:“待到来年重回长安时,便是王府宴请大家欢快日。”
“大家回吧,莫要再送了。”
李恪挥挥手,转身骑上侍卫牵的马,这次没有回轿子,就是为了在他们心中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我挥挥手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
只带走一手杨柳枝。
握着手中的杨柳枝,李恪没忍住看了看亭子旁的杨柳树。
可怜百年老杨树,快被送行的人薅秃了。
李恪目光看向路边其他杨树,这些人怎么都怼着一棵杨树猛薅啊。
骑马的感觉对现在的李恪来说很新鲜。
前身善骑射,骑马的本领已经刻在骨子里了。
就像现代人,一旦学会骑自行车,每次骑的时候下意识的就会保持平衡,不用人特意控制,身体自然就会调整重心,使自行车动态平衡。
据说骑马久了很磨大腿内侧,可能是前身骑马习惯了,李恪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
一个骑马的俊朗少年,李恪觉得如果现在给自己拍一张照片,肯定比后世那个骑马少年的纯真笑容好看。
可惜没有了,这里没有照相机,没有网络,一切一切李恪所熟悉的东西都没有。
他只有自己的记忆,现在这些记忆还算清晰,说不定若干年后,时间模糊了记忆,自己会觉得这些只是大梦一场呢。
比起离开长安去齐州,这才是真正的离乡啊。
李恪将手中的柳枝举到眼前,喃喃自语道:“这些就当是现代的一切给穿越李恪的离别礼吧。”
他无声笑了,将柳枝随手仍在路边,送别之情他受到了,就让这些柳枝慢慢化作泥,滋润来年的柳枝吧。
世间万物总会腐朽,唯有长存于心间。
长安到齐州将近上千公里,他们这支队伍有大量的侍女,每天行进的路程都不会太多,要走完这上千公里,少说也要一个月。
李恪自从那天第一次骑马后,越来越喜欢骑马,如果不骑马,就去杨秀颖的轿子里和杨秀颖一起坐着,这些天下来,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
倒不是说那种惊天动地的爱情,只是杨秀颖想要李恪对她好,李恪也愿意对她好,这种在情感上有相互付出,并且反馈很明显,这才导致他俩感情迅速加深。
李恪在现代不是一个成功的人,特别是在感情上,他常常被称为直男,他很困苦于这一点,只是做出改变太困难,因为付出不代表就会有所收获,所以他沉迷游戏去了……
但在唐代不一样,李恪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
有时候李恪会对杨秀颖说上几句土味情话,
什么“你知道你和星河有什么区别吗?星星在天上,你在我心里。”
还有“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神吗?你的眼神~”。
每次都能逗得杨秀颖害羞地乐上半天。
李恪这样的放在唐朝简直就是超级大暖男,其次就是那些惧内的,房玄龄自不比说,“醋坛子”这个称号就是出自房玄龄和他老婆的故事。
房玄龄的儿子最惨,历史上又名的绿帽男。再过一百年,还有个因为怕老婆丢官的。这些算是挺奇葩的。
其实还好,不像一千四百年后,一百句土味情话都没用。
古代万般不好,就空气特别清新,每天呼吸新鲜空气,李恪都快忘记雾霾是什么味了。wWω.㈤八一㈥0.CòΜ
李恪每天都给杨秀颖讲故事,讲现代社会的一切,杨秀颖每天都特别期待。
什么隔着千里还能看见彼此,什么人既能在天上飞、又能在海里游,什么长安去齐州一天便可到达,杨秀颖听的两眼放光。
“夫君,这都是真的吗?”杨秀颖依偎在李恪怀里。
李恪轻笑:“你说呢?”
到底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穿越这种事都能发生,你说天上有神仙李恪都信。
唯一不信的就是吃孙思邈炼的丹能成仙。
“夫君,”杨秀颖甜甜地叫道:“你说的那个能让女子身上变香的水是真的吗?”
“应该是真的,”李恪大致记得香水的做法,不过没把话说太死:“等到齐州安顿下来我就试试。”
杨秀颖撒娇道:“那夫君一定要先让妾身试试。”
“好好好,有好东西当然要想着夫人。”李恪摸着杨秀颖的秀发,承诺道。
李恪转身出去,已经快到齐州境内,齐州刺史府的大小官员都出来迎接,他得去交际。
杨秀颖在李恪出去后,脸上甜甜的表情渐渐被疑惑所代替。
她不是年方十五的少女,她是不知缘何重生的蜀王妃。
上一世,李恪在永徽四年被以谋反罪处死,全家流放岭南,长子李千里才七岁,她也只好活下来主持一大家子,不能自缢随夫君而去。
这些年来,好不容易看着儿子长大成人,自己却多年劳累,满身伤病。每天夜里,想起当年往事,想起长孙无忌,都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
虽然当时长孙无忌已被许敬宗诬陷,被流放时自缢而死,但这丝毫没有减轻杨秀颖的恨意,她已经不知道为谁而活。
可是苍天有眼,她竟能重活一世。
但上一世李恪没发明出香水,那这是怎么回事?
佛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佛啊,难道不是花又重开,而是我在另一朵花里吗。“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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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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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wwω.ΧqQχs8.℃òm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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