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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五章 灭魔族

重生后,在死对头魔尊怀里肆意撩 一方朔漠 9422 Sep 16, 2023 5:57: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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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学校有校园欺凌的传闻。
  据说受害者是女生。
  这件事一开始是由流言带出来的。
  起初,课间有人会悄声谈论,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听来的,总之,人类都是半只好奇的猫,我也不能幸免。
  有人说,是高年级的学长,有人说,是同级的学生,他们从情感纠葛猜到施暴者或许有相关的精神障碍。
  可是喜欢打谜语也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大家三言两语,每个版本都不一样,我听了半天也没能从那些流言中知道当事人的名字,也只能半信半疑。
  后来,那个作为无聊学业中的八卦失了消遣的新鲜感,学生们便闭口不提,又投入到了枯燥的三点一线中,转眼间,学校的歌唱比赛临近。
  恰逢初夏,m城的傍晚下起了大雨。
  一时间,整座城市仿佛都浸在了大海中,冷凉的水珠滚滚,顺着粗粝的玻璃窗落下,天空阴郁,雷声轰轰,偶尔划过刺目的闪电。
  我今天上学是搭公交车的,伞忘在了平时骑的自行车篮子里,等到我站在教学楼大门外的走廊上准备回家时才发现自己的粗心大意。
  我心下无奈,站在那望着外面灰蒙蒙的雨景,看着街上相继点亮的灯火,心中约摸了一下便利店和公交站哪个近点,准备等雨小点后直接冲过去。
  但我刚把书包举过头顶就听到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回头一看,发现是秦风。
  他仅仅看了我一眼,就知道我现在的情况。
  对此,他手上拿着伞,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踌躇了几秒后,对我说:“我……我送你……送你去车站吧……我也要去,顺路……”
  他的声音不算大,又磕磕绊绊,我将这些字眼连在一起听才听出他的意思,也是这个时候,我才发现秦风竟有些结巴。
  这一点对任何人来说好像都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所以他说话时看上去显得有些紧张无措,那双眸子倒是黑得沉静,没有波动。
  但我更诧异他为什么知道我要去车站。
  许是看出这点,秦风一边走近,一边解释道:“停自行车……停车的地方在教学楼……后面,你今天不走那,没有骑车,也不走……走西门的商……业街……从这里……出、出去,有公交站……你应该是想去那搭车……”
  闻言,我眼睛亮亮的,觉得秦风好聪明。
  我点了点头,表示他说的是对的。
  我瞅了眼天色,见离雨停还需要挺长时间的,就决定接受他的好意:“谢谢你。”
  他没说什么,只是轻轻抿了一下嘴角表示回应。
  少年撑开了手中的黑伞,先一步迈下台阶,连伞带人一半融入雨中后才侧身朝我看来。
  而我则是背好书包,拢好长发,在他的目光中钻入他的伞下。
  我们一起走出校门,期间,伞外淅淅沥沥,脚下的积水溅起,我们怕彼此淋到,只能手挨手尽量快些走,但我步子没他大,秦风发现后就慢放速度配合我。
  雨天里的湿意卷着早些时的热气,从脚至上蒸腾着肌肤,而微涩的风安抚了这股莫名的躁意。
  秦风长得比我高太多,即便黑伞在头上罩着,我还是被飘进来的雨丝染上了潮意。
  见此,他微微歪了伞过来,我吓了一跳,赶忙说不用不用。
  他能撑我到车站本来就比被淋个落汤鸡好太多了,要是到头来害他被淋,我实在过意不去。
  但他依旧没说什么,等他送我到车站时,我发现他的运动鞋和衣角都已经被打湿。
  秦风却并不在意,我们站在车站亭下,他合上伞时,雨水顺着伞尖划落,与地面的水渍融在一起。
  阴灰的天被远方的惊雷照亮,空气中有风的呼鸣。
  亭外是斜倾的雨,我俩皆是一身潮意。
  秦风好像一无所觉,有细碎的雨丝飘进来,落在他的鼻梁上,他乌黑的瞳孔望着落雷时不时划过的天际,缄默地等待公交车的到来。
  在这期间,有数辆车驶来,停下,又开走。
  亭下的行人来了又消失在蒙蒙的雨幕中,下雨天的水汽氤氲,车辆的转向灯映在低洼处的水面上,泛着迷蒙的微光。
  我和秦风等的车迟迟不来,不知不觉就被别人挤到亭子的最里面去了,我时不时就要从等车的人群中探头,淋着亭外的小雨,眨巴着眼睛去瞅来往的车辆,顺带问秦风:“你要坐哪路的?我帮你一起看看来了没有。”
  秦风老实地报了个数字。
  顿了下,他又在我身后说:“我高些……看、看得到,你可以不用走……那么前。”
  我一想,也是哦,就将脑袋缩了回来。
  我个子不高,站在亭子下的人群中只觉得眼前尽是黑压压的影子在晃,我突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熟悉,后知后觉才想起自己和秦风刚认识的时候不就是类似的情况吗?
  如今我们都已经高二,今年暑假过后就是高三了。
  这一年多来,我们也并未有什么交集。
  高一的时候两个班还有重叠的体育课,但高二后,我们连上课的教学楼都不在同一幢,除了每次月考都在成绩榜上的前五名看见他的名字外,我都没有再撞见他。
  但今天看来,他还记得我,并且又再次帮了我,我很高兴,也不觉尴尬或陌生。
  可惜的是我这次没有带糖在身上,不能以此感谢他。
  秦风显然不是个话多的人,我又等车等得无聊,就想和他聊天打发时间:“你……”
  “我……”
  我们两人的声音重叠时,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淡淡的困惑。
  轰隆一声,远处与山脉接攘的苍穹又是一道狰狞的落雷,隐约勾勒出云团的轮廓。
  骤闪的光亮中,身边的少年像是被那光刺激到了眼球一样,瞳孔微缩了两下。
  最终,还是我先问他的:“你今天不用和班里的同学去练习唱歌吗?”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秦风的班级也要参加歌唱比赛,不久前我们自己班的练习结束后我还看见他们班在练呢。
  可是,对于这个问题,秦风却是这么回答我的:“我可以……不去,我有……数学竞赛、要参加……而且,班里的人说我是结巴……没有我或许……更好……”
  他的声音很平静,除了断句的时候出现些许短促的气音外,并没有多余的情绪,我一时拿不准他说这话时的心情。
  亭外,公交车的喇叭声偶尔响起。
  五颜六色的伞相继转动,像一朵又一朵绽放缩合的花。
  赶在我再次开口前,秦风已经自动略过了这个话题:“有件事……我还是觉得……得告诉你……”
  “什么?”我一愣,仰头去看他。
  但秦风没有看我,他的目光似乎落在亭外哪里,眼底尽是缥缈之色:“之前……我看见有人……放、放了一封信在你书里……好、好像是情书……但是那个人人品不好……我已经看见他和很多个不同的女生在一起了……他就是看你长得好看,不是真心喜欢你的……你不要被他骗了……”
  “诶?”
  我实在没想到秦风说的会是这样的事。
  到底是青春期的年纪,和别人谈及这个我不由得感觉脸颊有些烫,但仔细一想,上高中来也就一年前的冬天收过一封称得上是情书的信,还是没有署名的,这已经很久了,他不提我都要忘了。
  但不等我说什么,秦风已经迈前了一步。
  他说:“你的车来了。”
  与此同时,他用身体帮我微微拨开了前面的人群,让我能顺利地走到车前去,我在他的帮助下很顺利地上了车,而他在最后,却突然将手中的伞塞给了我。
  没来得及拒绝,也没来得及道别,我还在愕然之际,车门就咔哒一声关上了。
  我只能看着他在车外的面容被玻璃窗和雨幕打碎,伴随着公交车的驶动,他的身影很快就与窗外连绵的灯光融为一线,消失在眼前。
  等我到站的时候,雨越下越大,但因为有秦风的伞,我回家后并没有淋湿多少。
  我有些担心秦风把伞给了我会不会淋雨。
  这样一算的话,他已经帮了我三次了。
  第二天,我特地拿着伞去还秦风。
  我在放学后去找他时,教室里面除了他外没有其他人。
  他一个人坐在座位上看书,看得很认真,连有人来了都没发觉,从中,我也发现他看的不是习题也不是课本,而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见此,我起了些许坏心眼,故意放轻脚步走近他,突然拍了一下他的肩:“秦风同学!”
  果不其然,他被我吓了一跳。
  我看他瞪圆了眼一脸空白的样子,没忍住弯着眼睛狡黠的笑出声来,对此,他难得露出了郁闷的神色。
  我见好就收,赶紧正色,将手中的伞还给他。
  在确定他昨天没有被淋感冒后,我舒了口气,与此同时,我发现他压在下边的书都是刑侦类的小说,不禁在临走前好奇地问他:“你喜欢看这种类型的小说吗?”
  他迟疑地点了点头。
  我感到惊喜,扒着他的桌沿朝他笑:“我也喜欢哦,但我太笨了,总是猜不到凶手是谁。”
  闻言,他一愣,黝黑的眼睛逆着教室窗外的日光看向我,末了,他很认真地同我说:“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可以借你书,然后,帮你、帮你把凶手圈出来……”
  我瞬间被秦风噎得说不出话来,他却好像没觉得哪里不对,还来了兴致,给我推荐了一本关于本格推理的书。
  说起相关的内容时,秦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眼中都是生动细碎的光芒,连吐词都清晰流畅了不少。
  我看着他洋溢着雀跃的样子,忍不住笑道:“秦风就像工藤新一一样诶。”
  “唔。”他发出了这样困惑的声音。
  我接着笑道:“这可是夸奖哦,秦风,你以后想当警察吗?”
  闻言,少年一愣,许是没想到我会突然这么问,他困惑地抬眼来看我,而我站在他眼前,任由窗外黯淡的天光凿来,低头朝他笑:“这是我曾经的梦想,那你呢?”
  傍晚的清风拂来,秦风低头避开我的眼睛,表情恢复到平日的冷静:“我确实想考……刑警学校,不过,听说,结巴的人……读刑警、学校后当……当警察有点难……”
  我听后表情没有变,还坐到他前桌的椅子上,撑着脸颊朝他道:“没关系呀,是人都会有缺点的。”
  我以近乎笃定的口吻强调那句话,末了,我往前倾了倾,看见自己扬着笑的身影在秦风的眼里逐渐清晰:“你只要努力改正那个缺点就行,如果实在改不了,那就找到能包容你缺点的人。”
  我说:“一定会有那样的人的。”
  伴随我自己的声音,这一天,我无意间侧头时,突然发现,从这个座位望出去,正好能看见昨天傍晚我避雨的那幢教学楼楼下。
  接下来的时间,我参加了市级的英语作文朗诵比赛,并获得了第二名。
  这个成绩对我来说虽不算完美,但也没那么遗憾。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我还交到了一个好朋友。
  她叫甄好,和我一个年级的,成绩很好。
  我俩一起被指导老师推荐去参加了那个比赛,一来二往就熟悉了,比赛的第一名就是她。
  甄好就同她的名字一样,什么都好,几乎没有缺点。
  她长得很漂亮,性格也好,大家都很喜欢她,我也不能例外。
  作为朋友,甄好偷偷告诉过我她的秘密。
  她说自己有个很喜欢的男生,介于学校防早恋防得严,她没告诉我对方是谁,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她愿意与我分享。
  在比赛结束后我们选了个周末相约出去玩,甄好在我的陪同下用比赛的奖金买了一条漂亮的白裙子,还同我说她夏天暑假的时候要穿着那条裙子,和她喜欢的男孩子出去玩。
  说起夏天,我又想到了郝燃。
  之前说夏天到了会去见他,刚好甄好说想去书店买书,我灵机一动,便拉着她一起去了郝燃那。
  我甫一进店,就以开玩笑的口吻扯着嗓子嚷嚷:“郝燃!我给你拉生意来啦!”
  但是坐在店里的人并非郝燃,而是一个白衬衫的年轻男人。
  我一愣,瞬间安静了下来。
  郝燃是不在这里工作了吗?
  这一刻,我只有这个想法。
  伴随着这个疑惑,我感到了些许茫然。
  就像画作褪去色彩,此前的约定失了履行的对象,我心中有几分空落落的,表情也不禁空白了几秒。
  但眼前的男人却温和地同我说:“找郝燃的吗?我不是郝燃,我是郝燃的朋友柯宸,他出去买东西了,我帮他看会店。”
  名为柯宸的青年笑起来很有亲和力,和郝燃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他道:“你是郝燃的朋友吗?等一会吧,他很快就回来了。”
  闻言,我这才慢半拍地反应过来,有些局促地搅了搅手指:“啊、好……好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郝燃的朋友,我们其实也就见过几面,不管是之前的约定,还是今天来找他,说到底,都是我一个人自说自话,也许在郝燃看来,我只是一个自来熟的陌生人。
  这么一想,我突然就觉得自己挺莫名其妙的,包括今天来这里,我顿时又羞又尴尬,几乎立马就想拉着甄好走了,可甄好不知道我的心思,还开始搜寻起自己感兴趣的书籍。
  好在柯宸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也许真以为我是郝燃的朋友,他很亲切地同我聊了一会天,还给我和甄好都倒了一杯水。
  期间,我从柯宸的话中得出这间书店其实上个月就要倒闭了。
  它的店主是个上了年纪的老爷爷,书店本就不是什么赚钱的生意,如今他身体不好又没精力经营,本来也只是招郝燃过来将书清一清就打算关门大吉了。
  但谁知郝燃来了后反倒想出了一系列营销策略,如今生意也算不错,这才继续开着。
  对此,我觉得郝燃真厉害,明明年纪和我差不多。
  我这么想时,见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雨。
  初夏的天太过善变,明明不久前还是大太阳。
  柯宸让我们等雨小点再走,我却问他:“郝燃有带伞出门吗?”
  柯宸说有,他比较谨慎,出门都会带伞的。
  他话音刚落,门外就闯进来一个人影。
  那人撑着把透明的伞,手上提着两杯饮料,是郝燃没错。
  “这雨挺大的。”少年刚一进门就这么说,顺带合上伞,摇头晃脑地甩了甩身上的雨珠:“伞都没什么用……”
  喀嗒一声响。
  伞尖轻轻敲在了古旧的地板上。
  微凉的风夹着雨水卷进屋子里来,他的声音在抬头看见我的时候戛然而止。
  但是,他的眼睛在黯淡的雨天中,比初见时明亮了不少。
  就像温润的黑曜石一般,粼粼的光华在其中流转,不知为何,我在他这样的目光中莫名感到紧张,他却在须臾间轻轻笑了:“你来了啊……”
  见此,我一愣,随即朝他歪了歪头,漆黑的发丝从肩上垂落,也弯着眼睛笑了:“是呀,夏天来了嘛。”
  雨天的光线黯淡,脚下的水珠滴滴答答润湿了地板,店里的灯被柯宸拉开,架上的书都笼着一层晦暗的光。
  单薄的短袖衬衫贴着少年纤瘦的身形,郝燃眨了眨眼,企图把睫羽上多余的水汽眨掉。
  眼帘中,他被雨水打湿的脸有些苍白,面上笑得有些局促,像个不知所措的小孩子:“我还以为……以为你当时只是随便说说的……”
  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我故作认真,晃了晃手指,道:“虽然我这个人忘性大,但我很守约的。”
  闻言,如同全然信任一般,他抿着唇点了点头,安静地笑了。
  下一秒,他踩在地板上的足迹带起了一连串的水珠,朝我和甄好递来手上的两杯饮料。
  他的脸上有着近乎轻盈的笑意:“那个,要喝饮料吗?”
  随着这话,柯宸看了眼饮料,又瞅了郝燃一眼,欲言又止,甄好也望向我,好像不知该不该接。
  但郝燃已经分别将饮料递来,他给我的那杯是草莓奶昔,我没去注意他给甄好的是什么,只知郝燃对我说:“我记得你喜欢吃甜的。”
  我一惊,心想他怎么知道我爱吃甜的。
  许是看出我的困惑,他慢了半拍才解释道:“女……女孩子不都喜欢吃甜的吗?”
  我呆呆地点了点头,接受了他的解释。
  作为朋友来说,这本该挺正常的,但前提是我和郝燃的感情真的得有那么好。
  我很清楚自己和郝燃只是见了几面的关系,可能连朋友都称不上,这会在众目睽睽下不禁觉得心虚,连带说话都不太利索:“是这样没错,但是不、不用了,这是你特地出门买的不是吗?你们喝吧,我只是、只是刚好路过,就来看看你……的书!”
  言毕,我俩四目相对,继而都错开彼此的目光。
  最终,那两杯饮料在柯宸的热情中还是被我喝了一杯,甄好实在不喜欢喝,于是另一杯给了柯宸。
  我不知道这次和郝燃见面为什么会变成这么奇怪的氛围,明明上次还很正常。
  这个困惑直到我和甄好离开那里时还百思不得其解。
  回家路上,雨已经停了。
  阴灰的天际破开了没有规则的裂缝,将金红的夕阳落满瑟然的大地。
  可甄好依旧撑着伞,她提着装有裙子和推理小说的纸袋,一边转了转伞,漂亮的凉鞋踩着街上的积水,突然问我:“你是喜欢他吗?”
  她的话叫我须臾间瞪圆了眼。
  我结结巴巴,赶忙解释说自己同郝燃才见过几次面。
  “诶?不是吗?”甄好却这样笑。
  刚下完雨的傍晚,清凉,透彻。
  雨水将初夏的热气蒸腾成了细细的水露,扬起了少女的长发和裙裾。
  初夏的晚风中,甄好朝我狡黠地笑弯了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看你今天那么害羞的样子,我还以为你喜欢他呢。”
  “才没有!”我下意识反驳,眼睫飞快地眨了眨,道:“郝燃对我来说,对我来说,是……”
  伴随这样的声音,须臾间从我心底涌现的,竟是无尽的茫然。
  于是,堵在喉咙里的气音全部消弥。
  雨后的傍晚中,我愣在了原地。
  我听到自己的衣物被晚风吹得窸窸作响。
  眼帘中,街上的花安静地沐浴着雨后的光泽,飞鸟停在电线杆上颤着翎羽。
  我听到自己心里也在问,郝燃对我来说是什么呢?
  我们明明才见过几次……
  我实在回答不出这个问题,好在甄好也并没有追问。
  但我一路上都有些心不在焉,甄好怕我这个状态会迷路,便牵着我回家。
  公交车上,我们两个女孩子坐在一起。
  晃动的车窗外,有侯鸟掠过天际,形成单调的剪影。
  放晴的天空,烟雾消散。
  雨后的夕阳染红了整座m城,晚霞漫过大楼之间,不算灼目的光辉推着清风淌过心间,途中,我看到一道虚渺的彩虹挂在天空之上,不禁笑着指给了甄好看。
  闻言,坐在我身边的人侧头,那张漂亮的侧脸映在车窗上隐隐约约。
  我看见夕阳在她细密的眼睫上流动,她望着那道彩虹,微微垂着眼的样子微笑的样子静谧得有些失真。
  “真漂亮……”我听到她如此喃语:“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真的彩虹……”
  言毕,我看见甄好眼中好似被傍晚的残光点亮,她笑得雀跃又欢快,拉开了车窗,任由涌进来的风吹起她柔软的长发。
  夏天的气息乘着风吹来,我嗅到了她身上有淡淡的草莓甜香。
  然后,我听到了甄好明快的笑声。
  她说:“风也很温柔……”
  言毕,她拿出了自己的mp3,连上耳机,递给我一只,问我要不要听。
  我点头,有些好奇甄好这样的女孩子喜欢听什么歌,于是我们一人一半,任由雪白的耳机线流进口袋里。
  我听着里边唱:“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
  “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
  ……
  一个星期后,学校的歌唱比赛在大礼堂中如期举行。
  那是个大晴天,在我们的班级唱完后,我就坐在灯光辉煌的大礼堂下,看着甄好所在的班级上台。
  甄好喜欢唱歌,班级荣誉感也强。
  此前我们参加朗诵比赛的一个月,她坚持每天放学后都随班里的人去练习合唱,为此甚至放弃了半个月的作文指导。
  可是,比赛这天,我在台下左看右看,都没在那群人中看见甄好。
  在我找到她的身影之前,只见全场的灯光一暗,聚光灯尽数投到舞台上,悦耳的伴奏和歌声都已经开始。
  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到了光亮处。
  可是,某一刻,我无意间望向大礼堂的窗外时,却看见远处日光晃荡的教学楼天台上,有一抹雪白的影子,像轻飘飘的蝴蝶一般,直直坠落了下去。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是,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突然想要失声尖叫。
  有什么鲜红的东西好像正从我的灵魂深处渗出来,我无端觉得惊恐,却发现自己像被谁掐住了喉咙一般,发不出一点声音来。ωww.五⑧①б0.℃ōΜ
  而耳边,歌声还在继续。
  他们面带微笑地合唱,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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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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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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