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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八十一章:乔家不是好人

八零改嫁糙汉后我被宠成宝 姣大憨 15438 Nov 8, 2022 7:18: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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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女孩:“姐姐的英语老师叫什么名字啊?”
    俏俏脱口而出:“他叫男朋友。”
    97)
    俏俏出生在南方,一个叫成君的小镇,据说历史悠久,在秦朝时便已存在。
    她在这里生活了十年,直到母亲去世,父亲余立军入狱,才被余建国夫妇带走抚养。
    成君县很少下雪,气温一直在零度以上,小桥流水,山峦青翠,有石桥和农田,淳朴的农家景色。
    下了飞机还要换乘火车和大巴,旅途劳顿,俏俏枕着余笙的肩膀睡着了,她梦见很小的时候,妈妈还在,抱着她,唱着不知名的小曲儿哄她睡觉。
    她依稀记得几句歌词—月儿明,风儿静,宝贝宝贝,快快睡……
    在与往事有关的回忆里,那是仅有的美好与温情。
    余建国少年离家,移居北方多年,老家已经没有什么直系亲属,都是远亲,大部分余笙和俏俏都没见过。余建国教他们认人,这个是三姨奶,这个是四叔公。
    过年走亲戚,免不了遭遇三连问:多大了?有对象没?啥时候结婚?
    俏俏脆生生地回答:“十九岁了,有对象,毕业就结!”
    白湘宁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气得咬牙,小丫头片子,等不及要做陆家人了是不是!
    三姨奶,俏俏是见过的,听说小时候还抱过她。
    老太太九十高龄,穿着黑色的旧褂子,腕上一对缠着红线的银镯,叮当作响。她摸了摸俏俏的发顶和脸颊,枯瘦的手指间有老式雪花膏的味道。
    “可怜的丫头,”老太太抹着眼泪,“走的时候还没有灶台高,一转眼就要嫁人了。记得去看看你妈妈,她也想你啊。”
    拜祭妈妈那天是余笙陪俏俏一道去的,还有一个负责带路的表哥。公墓在山上,晨雾缭绕,呼吸间有泥土的味道和雨后清冽的气息。
    墓园里没人,静悄悄的,表哥的手沿着台阶一路指上去:“左手边,第三个。”
    余笙说:“我们就不上去了,在这里等你。”
    俏俏点点头,突然觉得眼眶有些酸。
    雨后地面微湿,她慢慢走过去,看见了妈妈的脸。
    墓碑照片上是一个秀气的年轻女人,微笑着,眉眼弯起来,甜美清秀,从面相上看,是个有福气的人,谁能想到她会被丈夫失手打死。
    耳边似乎有哭声响起,细细的,微弱的,哀求着,挣扎着。
    俏俏坐在墓碑旁,头靠在上面,用袖子擦了擦照片上的灰尘,小声道:“妈妈,你走的时候我还不到十岁,如今,我都十九岁了,你是不是都要认不出我了?”
    抬起手,碰一碰妈妈的脸,指尖上传来冰凉的触感,俏俏闭上眼睛,想象妈妈就坐在身边,她一定会像三姨奶那样,摸摸她的发顶和脸颊,手上有老式雪花膏的味道。
    “我考上了Q大,当地最好的大学,陆骁说我是超常发挥,相当于创造了个人生命史上的奇迹。哦,对了,忘了介绍,陆骁是我男朋友,陆地的陆,骁勇的骁,他也在Q大,读博士,很优秀的人,也很帅。他设计的作品拿了奖,还上了杂志封面呢,特别好看。我很喜欢他,非常非常喜欢。”
    有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俏俏睁开眼睛,眼底是细碎的晶莹的水光:“我很好,放心吧,叔叔婶婶都很疼我,余笙和陆骁也是。四叔公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很像你,眼睛弯弯的,嘴边有笑窝。以后,我一定要多笑。”
    笑起来的时候就可以假装你还在。
    一片叶子落下来,正掉在俏俏的膝盖上,形状细长,像柳叶。
    俏俏捡起叶片,用手指一点点擦干净,然后贴在唇上,轻轻吹响。
    轻缓的柔软的调子汩汩而出,在山间晨风中慢慢回荡—
    月儿明,风儿静,宝贝宝贝,快快睡……
    98)
    年夜饭是在三叔公家吃的,老式平房的堂屋里支起三张圆木桌,长辈一桌,晚辈一桌,没成年的小孩另坐一桌。
    大锅土灶烧出来的农家饭,盘大量足,香气扑鼻。腊肠、米酒、竹笋烧肉,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特色菜,俏俏拍着肚皮仰天感慨,每逢佳节胖三斤!
    一儿一女,学历傲人,样貌出挑,白太后站在众人艳羡的目光里,甚是自豪。
    余笙有意给白湘宁长脸,让她心情好些,特意搭配了一身拉风的衣服。踝靴、工装裤、修身款的夹克外套,两条腿长得无处安放,有种站直了就要一头撞上房梁的错觉,头发用发胶定过型,英俊利落。
    好看的人走到哪儿都讨人喜欢,几个还在念中学的同辈想跟余笙打招呼,又不太好意思,红着脸躲在角落里偷偷张望。
    余笙从小就是孩子王,街坊邻里的同龄人都归他领导,他抬手一挥,招呼几个孩子:“走,哥带你们放鞭炮去。”
    余笙拖尾巴似的将几个小孩带到小河边,一人分了几个仙女棒,嘱咐他们小心点,别炸着手。
    南方的冬天没有雪,但是阴冷,风吹过来,俏俏缩着肩膀打了个哆嗦。余笙看她一眼,脱下身上的夹克外套丢过去,斥着:“冻傻你!”
    俏俏裹着余笙的外套凑过去,手一伸:“哥,新年快乐,大吉大利,给个红包吧。”
    余笙嘴上叼着烟,斜她一眼,道:“咱俩一个辈分,凭什么要我出钱给你压岁?”
    俏俏看着他:“因为我在唐总面前帮你说好话了,一车一车地说!”
    余笙从钱包里抠出一枚硬币,又从烟盒里撕下一块金色的锡箔纸,包在硬币上,搁在俏俏手中:“拿去,省着点花。”
    俏俏拆开一看,硬币就硬币吧,居然还是一毛钱的,好歹给个一块啊!
    还省着点花,你是怕我拿去买东西,店家找不开零钱吗!
    俏俏“啧”了一下,小声嘀咕着:“真抠门!”
    余笙摸她的脑袋,笑着道:“哥得攒钱给你娶嫂子!”
    俏俏忍不住八卦:“说说呗,什么时候跟我唐勾搭在一起的?”
    “会说话吗,”余笙站得有点累,原地一蹲,“那叫自由恋爱。不过,目前处于努力阶段,还没追到手。”
    俏俏也蹲下来,挨在余笙身边,像两根并蒂生长的胡萝卜,她咬了咬嘴唇,道:“唐总是个特别好的姑娘,你得用心对她,特别特别用心才行!”
    “放心吧,丈母娘大人!”余笙叹气,“我一定会对你闺女特别特别好的!”
    余笙嘴上还叼着烟,只剩短短的一截,俏俏抬手夺下,掐灭了。
    余笙看她一眼,笑着:“知道心疼哥哥了?不错,长大了。”
    “哥,我好像还没有认认真真地跟你说过一声谢谢。”俏俏揉揉鼻子,有点不好意思,慢慢地道,“三姨奶说我可怜,我一点都不觉得,我被保护得很好,拥有很多很多东西,我很知足,也很开心。即便没有陆骁,我也是幸福的。”
    “真长大了啊,知道感恩了。”余笙帮俏俏拢了拢外套的衣襟,防止风灌进去,他摸摸俏俏的头发,金工实习做多了,掌心难免粗糙,温度却是暖的,“一家人,说什么谢不谢。我永远是你哥,天塌下来也是先砸我。”
    有个词语叫“万幸”,万中无一的幸运,俏俏想,这真是个美好的词。
    万幸,她在失去妈妈之后遇上了余笙一家人;万幸,她在情窦初开,天真懵懂的年纪,遇见了陆骁。
    她一直活在被爱里,享受着世上最好的东西。
    山中古寺传来零点的钟声,在小镇上回荡,新的一年了。
    电视里传来喜庆的音乐声,孩子们手牵着手兴奋地喊叫着。
    俏俏也拿了根仙女棒,银白的光芒盈盈闪烁,像是捧着个小太阳在手上。
    新的一年了,她轻轻呼出一口气,唇边浮起笑容和白色的雾。
    愿新年,胜旧年。多喜乐,长安宁。
    99)
    陆然何安排了一场酒会,时间在除夕夜,地点是陆氏名下的一家星光宴会厅。
    陆骁在大宅里等了她一整天,影子都没见到。
    偌大的别墅静寂无声,没有半点新春佳节的欢喜感,像个无人居住的空房子。
    会客厅里的自鸣钟嗒嗒嗒地向前走着,马上就要十二点了,万家团圆,辞旧迎新的时刻。宅子里的大部分用人都放了假,只留下两三个,越发显得空寂冷清。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陆骁出神般默数着当空落下的雪花,一片一片一片……直到用人小心翼翼地推门进来,问他什么时候开晚餐,他才发觉自己在窗前站了整整三个小时。
    陆然何依旧没有回来,也没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和小时候一模一样。也不知是在赌气,还是故意晾着他。
    风大了,灯影摇曳,有暗影落在陆骁脸上,映得一双眸子深不见底。
    他说,不等了,开饭吧。
    年夜饭呢,又叫团圆饭,不能不吃。
    只有陆骁一个人,用人仍然依照规矩做足了十二个菜,象征着一年有十二个月份,每个月份都有十二分的美满。
    陆骁守着一桌子菜拨通了陆然何的私人电话,是助理接的,委婉地表示陆夫人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有事的话,她会代为转达。
    陆骁说,请转告陆夫人,陆骁祝她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然后,再没听助理说什么,径自断了线。
    餐厅里再度安静下来,俏俏的电话就是在那时打进来的,她应该在室外,隔着话筒能听见爆竹燃烧和小孩子的尖叫声。杂乱,但热闹,那才是节日该有的样子。
    他的小姑娘祝他新年快乐,她说,新的一年,她要加倍喜欢他。一年一年这么累积下去,变成庞大的礼物。
    她说,陆骁,我想把一辈子的温柔都给你,只给你。
    雪越发大了,纷纷扬扬,陆骁一边同俏俏聊天一边向外走,用人拿着外套披在他身上,试探着问:“这么晚了还要出去,要叫来司机吗?”
    “叫吧,”陆骁收起电话,轻声道,“送我去机场。”
    100)
    除夕,注定是个不眠夜。
    唐青瓷给保姆放了假,她一觉睡到中午,饭也没吃,打开影碟机看各国经典恐怖电影,在鬼哭狼嚎中过了一天,遇到精彩的情节,也会被吓一跳,算是极度无聊中的一点小刺激。
    天黑下来时,她订了外卖,鱼肉海鲜,一大桌子,店家以为是多人用餐,送了好几副餐具。唐青瓷拆开包装,将餐具摆在桌子上,然后拍了张照片,发在朋友圈里—祝大家新年快乐。
    就好像她也有人陪,也在和家人团圆。
    零点的钟声一过,俏俏的电话最先打进来,说新年快乐啊唐总,新的一年,祝我俩干吃不胖,瘦成闪电!
    唐青瓷打击她:“文盲!闪电的直径是五米!你想要一个直径五米的水盆腰吗?”
    再然后是余笙,那家伙一张口就讨人嫌,笑着说,快,认认真真地给哥拜个年,哥给你发红包。
    唐青瓷:“要不要再给你磕个头啊,带响的那种。”
    “也行啊,”余笙嘿嘿笑着,“就按‘一拜天地、二拜高堂’那样磕!”
    电话那端一阵安静,余笙抢在唐青瓷切断电话之前,说了句正经的:“希望你开心,希望我能让你开心,新年快乐。”
    余笙的声音里永远带着三分笑意,只是听着,都会让人心情变好。
    唐青瓷拿过遥控器关上电视,走到飘窗前,架子上支着画了一半的油画,正要拿起画笔,电话又响了。
    自上次不欢而散,她和母亲已有大半个月不联系,猛然听见对方的声音,还以为打错了。
    唐青瓷说了句新年快乐,声音里没有半分情绪。
    母亲犹豫了一下,道:“青青,妈妈想了很久,这些年的确亏欠你太多,怨不得你会恨我,对不起。我已经和现任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你想不想,我是说可不可以考虑一下,到英国读书,和妈妈一起生活,给妈妈一个补偿你的机会。我只有一个女儿,却越来越生分,我怕有一天在街上碰到,妈妈都认不出你了。”
    唐青瓷握着电话愣在那里。
    母亲说出的每一个字里都带着小心翼翼的味道,拘谨得近乎可怜,可怜得让人不忍拒绝。
    颠沛半生,回过头时才发现最重要的亲人都已失散,身边空空荡荡,那种滋味的确不好受。可是“补偿”二字,说起来和做起来,都不容易。
    据说,时间会把所有迟到的“对不起”,统统变成“来不及”。
    唐青瓷想,还来得及吗,已经丢掉的东西,还能找回去吗。
    如果她真的去了英国,她和余笙之间,是不是也会变成“来不及”……
    101)
    陆骁上飞机时,已经是凌晨时分,飞机上乘客不多,他的位置靠窗,身边坐着一位抱小孩的年轻妈妈。小孩两岁多一点,是个女娃娃,行程过半时打着呵欠醒过来,一眼看到陆骁,伸出藕节似的手臂,意思很明显:要抱抱。
    陆骁收起摊放在膝盖上的文件,从年轻妈妈怀里把小姑娘接了过来。这一抱不要紧,小姑娘赖在他怀里再不肯挪窝,奶嘴都不要了,揽着陆骁的脖子玩他的衬衫纽扣。
    年轻妈妈满含歉意,小声道:“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陆骁笑着说没关系,问起小姑娘叫叫什么名字。
    年轻妈妈说小名叫乔乔,乔木的乔。
    陆骁低下头,摸了摸小丫头胖嘟嘟的小手,眼底有细碎的暖意。
    你好啊,乔乔,我要去见的人叫俏俏。
    下飞机之后,陆骁租了辆车,抵达成君镇时天都黑了。在酒店办入住时,前台主动跟陆骁聊了几句,告诉他晚上在绿地广场有舞狮和烟火表演,早点去能占个好位置,看得清楚些。
    陆骁用房卡打开门,先洗澡换衣服,从浴室出来时,听见手机在响,接起来一听,果然是俏俏。
    小姑娘爱凑热闹,已经到了绿地广场,背景里一片杂音,笑着说今天有舞狮表扬,外面可热闹了。小商贩坐地起价,平时五块钱一个的棉花糖,今天统统二十块,余笙甘当冤大头,给同行的几个小孩一人买了一个,心疼得心头滴血。
    陆骁换好衣服拿了钥匙去停车场取车,开关车门时响声明显,俏俏“咦”了一声,道:“陆骁,你也在外面吗?”
    陆骁调整了一下后视镜,透过镜子看见自己的眼睛,里面有着明显的温柔,他笑着道:“是啊,在送外卖。”
    102)
    长辈嫌冷不愿凑热闹,余笙带着几个同辈的孩子出来看表演。几个小孩在念初中,还算听话,乖乖围在余笙身边,没有到处乱跑。
    先开始的是舞狮表演,树梢上屋檐下,挂起了颜色各异的彩灯,通明透亮,灯火如昼,映出新春佳节的热闹喜庆。有舞狮队的地方就有耍龙灯的,十三节的长龙,披着漂亮的龙衣,内里置着油灯,绕着红色的宝珠翻腾跳跃。
    锣鼓声、鞭炮声和观众的呼声掌声混在一起,流彩缤纷中,映出光灿明亮的热闹非凡。
    俏俏看表演看得正兴起,余光瞄见余笙接了通电话,那厮斜咬着一根烟,压着嗓子应了几声,突然握着俏俏的手臂,道:“跟我来。”
    余笙叮嘱几个小的留在原地等他,不要乱走,然后带着俏俏从看表演的人群里挤了出来。
    广场另一侧立着一尊大石雕,旁人都挤在别处看舞狮表演,石雕附近冷冷清清。俏俏甩了甩被握住的手臂:“抽什么风啊你,表演还没结束呢,我要回去看!”
    余笙松开她,后退一步,笑着指了指她身后。不等俏俏转身,腰上一紧,竟是被人抱了起来。万丈银河、流光星辰齐齐向她扑来,形成金色的光雾将她笼罩,喧嚣吵闹的杂音急速退去,耳边只剩安静的呼吸和带笑的声音。
    俏俏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惊讶着:“陆骁?陆骁!你你你你……你怎么在这儿?我穿越啦,还是在做梦?”
    陆骁抱着她,眼底声音俱是温柔,他说:“我把自己送来了,算不算最好的新年礼物?”
    俏俏睁大眼睛,惊喜的感觉淹没一切感官,仿佛寒冬凛然而退,转眼间便是春光四月。
    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春天也来了。
    余笙歪在一旁,撸起衣袖看了看腕表,八点多一点。过年嘛,天越黑越热闹,晚些回去也不会被怀疑,他对陆骁道:“十二点之前,必须把人送回来,太后还在气头上,别上赶着找骂。”
    俏俏根本没听见余笙都说了些什么,眼睛只看着陆骁,一脸的难以置信,回不过神。
    陆骁摸了摸她的头发,对余笙点了点头,道:“多谢。”
    余笙“啧”了一声,嘀咕着:“等小爷有对象了,一定天天朋友圈直播秀恩爱,虐死你们!”
    不然,对不起这些年吃过的狗粮。
    103)
    酒店的空气有些闷,还有一股廉价的清新剂的味道。
    俏俏先推门进去,陆骁握住她的手腕,关上门,将她抵在门板和胸膛之间。屋子里没开灯,有星光落进来,隐约能听见锣鼓声和人群的喧闹声。
    那些声音很近又很远,好像与他们隔绝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新年快乐,宝贝。”陆骁的唇贴在她耳边,每一个字都极尽温柔与旖旎,仔细听一听,简直能要人的命。
    俏俏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着,她没有问陆骁为什么会突然跑来,事实上,这个问题也没有问的意义。
    为什么会来?因为他需要她,他的生命和感情里缺失了一部分,空荡荡的,又冷又疼,需要有人来填补。她愿意治愈他身上所有的清冷和孤独,无论在什么时候。
    爱之所以温暖,就在于它能够治愈时间都无法抚平的伤口。
    俏俏上前一步,踮起脚,嘴唇贴合的那一瞬,看到陆骁的耳朵上的曜石耳钉,带着光芒,细碎璀璨。
    窗外是喧闹的夜与节日,窗内是薄薄的黑暗和彼此的呼吸,光影混乱交叠,在眼前折射出梦境般的虚无。
    俏俏恍惚觉得自己正在燃烧,炽热的感觉自身体内部透出来,呼啸席卷。耳鬓厮磨间她的手指碰到陆骁的腰带,金属带卡触感微凉,她瑟缩了一下,陆骁反手握住她的腕,带着她,让她的掌心贴在他腰间的皮肤上。
    俏俏闻到极淡的雪松木的香气,那是陆骁惯用的香水味道,掌心下的肌肉流畅紧致,光滑的、火热的。
    “你心跳得好快,”陆骁低下头吻一吻俏俏的额头,两人离得太近,鲜润的唇轻轻擦过耳侧,“是因为我吗?因为我才跳得这么快吗?”
    明知故问!
    还是坏心眼的明知故问!
    俏俏脸色通红,抓过陆骁的手,看了看他的腕表,眼睛里含着鳞波似的光,小声道:“最晚十二点,我要回去。”
    “真残忍,”陆骁抵着她的额头,故意道,“我可是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飞机才来到这儿的。”
    “其实,十二点半也行。”俏俏转转眼睛,脸色红彤彤的,“最晚不能超过四十。”
    不然,太后真的要骂人了!
    “还有三个半小时啊,”陆骁轻笑着,碰一碰她锁骨上的凹陷,“你说究竟是太长,还是太短?”
    俏俏脸色红得不能再红,她伸出手,抱住他的腰,枕在他的肩膀上,凌乱的心跳渐渐平定,一种比心动更加温柔的情绪渐渐浮上来,那便是长相守。
    我与你长长久久地在一起。
    酒店的床单上带着一股清洁剂的味道,当陆骁倾身覆过来时,俏俏的所有感官只嗅到一种味道—雪松木的香气,清新淡雅,一如他身上白衬衫,又如他英俊精致的脸与眼睛。
    陆骁扯开衬衫的扣子,露出线条流畅的胸口,他说,别怕,我只想抱抱你。
    俏俏迎上去,吻住他,说我不怕,有你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窗帘微微晃动,半空中一弯上好的月。
    104)
    是陆骁的电话先响的,两声之后便断掉,然后是俏俏的。
    拿过手机一看,余笙的名字跳在屏幕上,再看一眼时间,十二点过十分。
    比预定的时间多给了十分钟,冒着被太后数落的风险,余笙已经很够意思。
    道理都明白,还是懒得动,陆骁躺在俏俏的胸口上,闭着眼睛,道:“我想抽烟。”
    俏俏钩过扔在床脚的外套,从口袋里翻出一颗奶糖,剥掉包装纸塞进陆骁怀里,哄着:“吃这个吧,甜的,比尼古丁味道好多了。”
    陆骁长叹一声,俏俏推推他的肩膀,脸还红着,道:“我要去洗手间。”
    陆骁动了动,俏俏跳下床,落地的瞬间才发觉腿麻得厉害,连膝盖都是软的。
    身后传来轻笑声,陆骁斜躺在那里,一手支着脸侧,道:“北朝乐府诗歌中写的‘含情出户脚无力’,大概就是这样的情形吧。”
    洗手间的架子上搭着三条毛巾,俏俏拿下来一条没用过的,用温水沾湿,在脸上擦了擦,权当降温。
    镜子上映出一张羞怯又动人的脸,眼波盈盈,似乎与以往有些不同,又说不出究竟是哪里不同。
    余笙还在等着,俏俏没敢在卫生间里多磨蹭,出来时,正看见陆骁将揉皱的衬衫脱下,换上烟灰色的毛衣,行动间露出劲瘦的腰、紧实的腹还有胸口,他半转过身,斜方肌线条明显,锁骨处凹陷精致。
    人啊,难有十全十美,要么长得好,要么成绩好,要么身材好家世好,能占据一项已是老天青睐,样样都占自是万中无一。
    俏俏想,我的“万幸”小词典又要更新了—万幸,喜欢与被喜欢的人都是陆骁。
    什么程司湛什么许知燃,在那一刻统统被抹去了姓名。
    105)
    看舞龙舞狮烟火表演的人群早就散了,空气里残留着浓重的火药和硫黄味儿。
    余笙带着几个小孩蹲在石雕的背风处,他拢着打火机上跳出的火光点了根烟,想着,再过十分钟,就十分钟,姓陆的还不把人送回来,他就要发飙了。
    零上三度并不比零下三度暖和多少啊,冻死爷爷了。
    亲戚家的小孩碰了碰余笙的手臂,小声道:“余笙哥哥,俏俏姐姐去哪儿了?”
    “会情郎”三个字在舌尖上滚过一遭,余笙将打火机的盖子弹开又合拢,咔嗒咔嗒地绕着玩,半晌才道:“拉肚子,上厕所去了,回家不许乱说啊,传到我耳朵里当心我揍你。”
    孩子只是年纪小,又不是傻,什么程度的闹肚子能闹三四个小时,小孩看了余笙一眼,撇撇嘴,再没说话。
    一根烟抽到底,才看见俏俏的影子,蹦蹦跳跳地从广场另一侧跑过来,手里提着个袋子。
    余笙将烟头碾灭扔进垃圾桶,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陆骁把车停在哪儿了。俏俏没看他,从袋子里拿出几盒巧克力,分给亲戚家的小孩。余笙瞄了一眼,进口的,死贵死贵。
    陆骁这家伙,出手倒是大方。
    一个小孩极会说话,抱着巧克力的盒子,对俏俏道:“姐姐,你好半天没回来,原来是去给我们买巧克力了!”
    俏俏连忙点头:“对啊,这个牌子的巧克力可好吃了,我找了好久才找到。”
    余笙险些把白眼翻上天,俏俏偷偷扯了扯他的袖子,递过去一个天鹅绒的蓝色礼盒,道:“这是给你的,陆骁说祝余小学弟新年快乐!”
    余笙高中和本科时都和陆骁是校友,读了研才分开,算得上半个学弟,他打开盒子看了看,经典款宝玑腕表,一块会报时的人民币。
    小蓝盒原样打开又原样扣上,余笙将盒子丢回到俏俏怀里,道:“大过年的,你哥在广场风口里蹲了三四个小时,不是为了这种东西。告诉陆骁,少把他那些奸商的手段用在我身上!”
    俏俏吐吐舌头,道:“哥,你别生气,他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我也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余笙道,“心意我领了,东西就免了。我同意你和陆骁在一起,不是图他的家庭条件,更不是银行账户里的数字,只是觉得他能对你好。如果有一天,他做了混账事,就算他拿宝玑垒道城墙堆在咱家门口,我也照样打折他的腿。”
    俏俏摸摸鼻子,有点想笑,又忍不住感动。
    106)
    陆骁只在成君待了两天便回去了,学校和工作室一堆事情等着他,实在太忙。余建国和白太后难得回一次老家,要留在这里过元宵节。余笙在读研究生,年假只有十天,他也要提前回去,俏俏树袋熊似的抱住余笙立起的行李箱,伸出恳求的“尔康手”,道:“哥,把我带走吧!我能洗衣叠被煮茶做饭,居家旅行,必备良品!带我一块回去吧!”
    余笙伸出一根手指,抵着俏俏的脑门把她推开,道:“少来,我是急着回去完成学业,为国为民,你是急着回去谈恋爱,浪费资源。咱们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属于同个战壕,还是别攀交情了!”
    余建国小声同老伴儿商量,要不也让俏俏提前回去吧,余笙也走了,把她自己拘在乡下,连个陪她斗嘴的人都没有,多无聊啊。
    白太后手里兜着一把五香瓜子,边嗑边道:“满院子的进口巧克力糖纸你没看见啊?那是镇上的小超市能买到的东西?肯定是外人带来的。你没带我没带余笙没带,你猜还能有谁上赶着给咱们亲戚家的孩子送吃的?”
    余建国一愣:“你是说陆骁来过了?不能吧,我没见到人啊!”
    “人家又不是来看你的,为什么要让你看见?”太后“啧”了一声,“更何况,大过年的,你把俏俏放回去,万一那个陆什么夫人又找她麻烦,连个给她撑腰的人都没有!动动脑子,傻老头!”
    余建国还真没想到这一茬,嘿嘿憨笑,奉承着还是老伴儿心思细。
    白湘宁老佛爷似的扶着余建国的手臂,深深叹了口气,道:“陆骁也是个可怜,阖家团圆的时候,只他孤身一人,有家不回,必然是闹了矛盾。你说说,世界上怎么会有陆然何那样的妈,真是想不通!”
    想走的走不掉,俏俏被拘在乡下,陪着家里老人聊天说话剥核桃仁。日子虽然无聊,核桃仁却极好,饱满香甜,俏俏私藏了一包她亲手剥的,留给陆骁。
    俏俏在电话里同陆骁开玩笑,说:“送你点核桃仁,让你补补脑子!”
    陆骁无奈:“怎么听起来像骂人。”
    听筒里传来敲击键盘的机械声,俏俏坐在院子里的果树下,摇头晃脑地道:“陆骁啊陆骁,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忙?”
    陆骁笑了笑,道:“再怎么忙,督促你好好学习的时间还是有的。送给你的那些英文诗集都看了吗,念一首给我听听。”
    俏俏想了想,选了女诗人茨维塔耶娃的那首《我想和你一起生活》—
    I'dliketolivewithyouinasmalltown.
    Wherethereareeternaltwilightsandeternalbells.
    Thefaintchimeofancientclockslikedropletsoftime.
    Andsometimes,intheevenings,fromsomegarret--Aflute.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
    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
    古老时钟敲出的微弱响声,像时间轻轻滴落,
    有时候,在黄昏,自顶楼某个房间传来笛声……
    电话挂断时,身后传来脚步声,是亲戚家刚上初中的小女孩。小女孩梳着马尾辫,眼睛很大,亮晶晶的。她刚好听到俏俏念的英文诗,崇拜道:“姐姐,你口语真好!平时是怎么练的呀?”
    俏俏回忆了一下她学习英语和锻炼口语的过程,看原文诗集、早起晨读,坚持听力,每一个步骤都有陆骁参与的痕迹。她不由得脸色一红,道:“首先你得有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
    一对一专业指导,不收学费,还温柔体贴。
    小女孩:“姐姐的英语老师叫什么名字啊?”
    俏俏脱口而出:“他叫男朋友。”
    小女孩:“……”
    恰巧路过的白太后:“……”
    八达岭上的长城墙都没有你的脸皮厚!
    “麻烦陆老师以后多教育教育我,
    最好是一对一单独辅导,门一关,我和你……”
    107)
    余笙扛着行李箱下了飞机,家都没回,先去了陆骁住的金誉园,从箱子里搬出一堆东西—腊肠、腊肉、年糕、甜酒,还有俏俏亲手剥的核桃仁。
    余笙累得腰酸背痛,大大咧咧地往沙发上一瘫,道:“都是我妹让我带回来的,死沉,麻烦把运费结算一下,首重20公斤,续重十公斤以内每斤14,超重另算。”
    “辛苦了。”陆骁坐在他对面,笑着道,“余笙小哥哥亲自上门送特产,这是妹夫才有的待遇吧。”
    “想得美!”余笙眼睛一横,“腊肠里面绊了耗子药,吃的时候小心点!”
    余笙一放假就陪着双亲回了南方老家,没来得及和朋友聚一聚,不少人都等着他呢,刚下飞机就有信息飞进来,问他什么时候有时间,大伙聚一聚。余笙挑了一个顺眼的回复:半小时后见。
    陆骁叫住他,从茶几下拿出个小盒子,推过去,道:“宝玑不要,这个总行吧?”
    又一个天鹅绒的小蓝盒子,比之前那个小了些,盖子弹开,金属色打火机躺在里面,限量的定制款,边角处刻着余笙的姓名缩写。
    陆骁拿出打火机,给余笙点了一根烟,道:“我欠你一个人情,也欠你一声谢谢。”
    火苗映在两人中间,像一朵艳丽的花。
    余笙一贯满身痞气,他笑了笑,偏头将火苗吹灭,挑起眼睛,像某种危险的肉食性动物,道:“我不喜欢听客气话,也不需要那个,好好待我妹妹就成。”
    陆骁英俊温雅,骨子里有股贵族气,在气场全开的余笙面前也毫不逊色,他将打火机放进余笙手里,道:“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的性格并不好,认识俏俏之后,才变得细致温柔,才有了冲动和热忱,是她改变了我,也是她拯救了我。所以,我再不会像喜欢她一样,喜欢上其他人。”
    有些感情一生只能给出一次,用尽全力去爱的人也只有一个。
    余笙顿了一下,将打火机收进口袋,故意道:“暂且信你一次!”
    108)
    友情局约在了一家名叫“HBZ”的酒吧,余笙打车过去,盯着牌匾看了半晌,道:“HBZ—这名字有什么深意吗?”
    同伴解释:“HBZ就是‘喝不醉’三个字的首拼啊。”
    余笙嘴角一抽,行吧,是我高看你们了。
    七八个人在大厅里,热热闹闹地凑了一桌子。余笙作为长期性失踪人口,甫一露面,便收到各方友人的慰问。啤酒白酒葡萄酒,三轮下来,余生耍赖讨饶,嚷嚷着,你们是想让我去黄泉路上走一走吗?
    余笙是最不像学霸的学霸,他爱好多,朋友也多,抽烟喝酒文身,没有半点老实孩子该有的样子,也正是这种反差感,让他变得更加亮眼。
    烟酒气浓得散不开,有人伸手过来,揽着余笙的脖子要同他玩牌,行动间带起一股香水味,是个女的。
    余笙闪身躲开,笑着道:“沾上香水味回家说不清楚。”
    朋友起哄:“名草有主了?”
    余笙也不瞒,笑着道:“追着呢,快了。”
    那女生面有不甘,挑着眉毛,道:“什么样的姑娘,能勾走我们小余哥的魂儿,哪天带出来,让我们见见。”
    余笙看她一眼,唇边弯起戏谑似的柔软,故意道:“自然是好姑娘,天底下最好的姑娘。”
    好到要藏起来,不能给你们看!
    正闹着,舞台上炸耳朵的摇滚乐突然一停,余笙扭过头,看见舞台下的人群中劈开一条窄窄的路,一个拿着吉他穿着黑色套装的人走到舞台边沿,长腿一抬,直接跳了上去。
    灯光暗淡,那人又穿了身黑,还是短头发,根本看不清是男是女。
    余笙不由得坐直了身体,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同伴嚼着圣女果小声嘀咕:“新来的驻唱吗,以前没见过。”
    “不是驻唱,”服务生送来小食,笑着道,“一学生,唱得不错,偶尔来玩玩。”
    余笙的目光一直搁在舞台上,收不回来。他看见那人上台时带了张吧椅,一脚撑地,一脚支在椅子的横梁上,腿形笔直修长。那人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麦克风调到合适的高度,低头拨弄了两下琴弦。
    余笙目不转睛,这身形,这气场,这不好招惹的范儿,可真眼熟啊。
    前奏轻轻而出,是一首词曲皆美的英文歌—
    那人一开口,余笙身边的同伴就愣住了,惊讶道:“女的?那气场,我还以为是个爷们。”
    可是接下来,却没人顾得上注意歌手究竟是男是女了,因为唱得太好,老天爷赏饭吃的好嗓子。
    唐青瓷向前一步,自阴影里走出,站在有聚光灯的地方。
    余笙听见自己的心跳,“嘭”的一声。
    他的好姑娘,天底下最好的姑娘。
    短发,洗掉了染色,只剩干净的黑。脸上扫着薄薄的妆,越发显得神情淡漠,瞳仁却是艳丽的,像猫,高贵漂亮。她不看手中的吉他,也不看场下的观众,盯着虚空中的某个角落,轻轻地唱—
    Iwasalittlegirlaloneinmylittleworld
    我是一个小女孩独自在这小小的世界
    whodreamedofalittlehomeforme.
    梦想有一个小小的家
    Iplayedpretendbetweenthetrees,
    我计划将它隐蔽在树丛中间
    andfedmyhouseguestsbarkandleaves,
    用书皮和叶子招待我的客人
    andlaughedinmyprettybedofgreen.
    在我可爱的绿色床上欢笑
    ……
    表情是冷的,歌声却是暖的,对比中撕扯出令人目眩的光,仿佛那个唱歌的女孩本身就在闪闪发亮。
    一首唱完,有人鼓掌,有人起哄,都是善意的,没什么过分的话。
    不止一个观众喊着:“女神!再唱一首吧!上次唱的那首粤语歌,好听!”
    唐青瓷调了调琴弦,道:“行啊,就唱这个吧。”
    余笙突然从位置上站起来,同值班经理说了句什么,然后快步消失在舞台后方的黑暗中。
    气氛很好,温度也热,唐青瓷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的半袖T恤。台下坐满了人,她谁也不看,只抱着自己的吉他,粤语唱得字正腔圆,非常有味道。
    极淡的烟熏嗓,有种沧桑的味道,却不压抑,淡漠与柔情,烟火与金属色,全在那把嗓子里,真真是老天爷赏饭吃。
    歌唱到一半,有键盘加进来,唐青瓷抱着吉他回身看一眼,愣了愣。
    余笙也脱了外套,穿了件黑色的运动背心,手臂上箍着漂亮的肌肉线条,灯光在皮肤上映出略深的小麦色,露出些许文身的影子,健康、干净,还有点性感。
    除了偶尔看了一下手中的键盘,余笙的眼睛一直凝在唐青瓷身上,见她看过来,立即回以灿烂热情的笑。
    余笙身上有着强烈的少年感,永远朝气昂扬,永远恣肆潇洒,灿烂笑起来的样子比夏日的阳光更炫目。
    台下的观众立即注意到他,掌声里夹杂着议论,多半是女生,叽叽喳喳—
    “哪儿来的小帅哥啊,以前没见过。”
    “这腿可真长,还细,身材也好!笑起来真好看!”
    ……
    那声音吵得人心烦,唐青瓷险些唱错歌词,她皱了皱眉,声音里的金属色越发浓重,冲淡了柔情。唱完最后一句,不等伴奏放完,她就站起来收吉他。
    观众一边鼓掌一边挽留:“再唱一首吧,没听够呢。”
    唐青瓷没说话,拎着外套和吉他径自从舞台上跳了下去,拐进了员工专用的狭窄通道。她没直接离开,而是贴墙站着,有人路过,被她拦下,哑着嗓子道:“有烟吗?给我一根。”
    109)
    “抽我的吧。”
    干净清透的声音。
    余笙敲了敲烟盒,反手递过去,他也靠着墙,站在唐青瓷身侧,脸上带着一点笑。
    唐青瓷接过来,咬在嘴上,道:“火机呢,有吗?”
    余笙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拿出陆骁送的打火机,弹开盖子,按了按,火焰跳出来,映在他的掌心里,也映亮了一双黑色的眼睛。
    唐青瓷看他一眼,将头凑过去,火光一映,越发显得唇色艳丽。
    余笙有点心猿意马,他看着唐青瓷的嘴唇和她唇间的烟,低声道:“《红豆》会唱吗?给我唱两句吧。就唱‘可能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那几句,我想听。”
    “人家都是按名点歌儿,”唐青瓷磕了下烟灰,“你怎么按词儿点?”
    余笙笑了笑,转过去,和唐青瓷并着肩膀靠墙站着,道:“我就想从你嘴里听到‘天长地久’四个字。”
    唐青瓷不是愚笨的人,自然听得懂这句话里的意味。她垂下眼睛,睫毛微微颤抖,烟雾弥散开来,遮住了她的表情。
    余笙夺过唐青瓷指尖的烟,烟尾处留着淡淡的口红印,余笙侧过身子,面对着唐青瓷,将那抹红色挑在指尖,他道:“那天在游乐场,有句话我没有说完—我的心不是小区,是城堡,住着我的小公主,公主的名字叫唐青瓷。公主,我感受到你在恐惧,告诉我,你在害怕什么?”
    唐青瓷第一次不敢看一个人的眼睛,她皱了皱眉,终于露出一点脆弱的样子,低声道:“你是不是要出国了,留学?”
    俏俏之前提起过,别看余笙一副痞子相,其实计划明确,他从不混日子,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早就想得清清楚楚。
    雅思和GRE都已经考过,分数接近满点,大四时GPA毫无悬念地达到了,出国深造只是时间的问题。
    是鹰,就该飞在高远的地方。
    余笙没说话,相当于默认了。
    唐青瓷身体里的血液急速冷下去,看着两个人的影子,自虐一般又问了一句:“去哪儿?美国?”
    “英国,”余笙抿了抿嘴唇,报出一个学校的名字,声音很轻,却没有任何犹豫,“只是去留学,读博士,我一定会回来的,不会留在外面,我保证。”
    “挺好的,你就该去更好的地方,”唐青瓷无意识地接了一句,语毕,突然意识到什么,猛地抬头,声音不由得拔高两度,“你说你要去哪儿?”
    余笙有些错愕,像是被吓着,重复了一遍:“英国。”
    —青青,你想不想,我是说可不可以考虑一下,到英国读书,和妈妈一起生活,给妈妈一个补偿你的机会。
    —我要留学了,去英国。
    真是巧啊,巧得都忍不住相信世界上真有缘分这东西了。
    唐青瓷转头看向余笙,那一瞬间,她想了很多,太多的东西融在眼神里,让那记目光变得格外深远。
    余笙终于将那根烟捏碎,连同火星一并掐在掌心里,只余一点红色留在指尖。他转过身,背靠着墙壁,和唐青瓷看着同一个方向,轻声道:“我说喜欢你,是真的,我说我一定会回来,也是真的。再见面的时候,唱首《红豆》给我听吧,我很想听到我的小公主对我说出‘天长地久’四个字,那该是怎样的场景啊。”
    尾音里带着怅然的味道。那份怅然让唐青瓷觉得心酸。
    她第一次这样心疼一个人,也是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
    喜欢满得快要溢出来,再也不能装作不在意了。
    余笙,其实我也喜欢你,喜欢了很久。只是我太害怕,怕所有爱情都会变成爸爸妈妈那样子,潦草收场,各自老去。
    我一直以为,避免失去的唯一办法,就是不去得到。不伸手碰到火,就不会被灼伤。
    可是我偏偏遇见了你。
    你啊。
    唐青瓷静静地看着余笙,看了好久好久,好像要透过时间和光影将这结局看个明白。她看得眼眶都发酸了,眼睛里浮起一层晶亮的雾,抬起手,什么东西自指尖垂落下来,亮闪闪的,带着光泽。
    余笙下意识地伸手接住,是一条皮质手链,上面有坠牌。坠牌是浅古铜色,正面是猫爪图案,背面是冲压的字迹,写着—流浪猫,无主,能吃,赏口饭吧官人。
    余笙愣了愣,这手链怎么跟他给流浪猫大年年做的猫牌一模一样?
    唐青瓷的眼角逐渐湿润,脸上却慢慢浮现起笑容,不再是以往冷艳的样子,透出小女孩般的娇憨。她道:“明年的今天,我最喜欢的歌手在曼彻斯特的体育馆开演唱会。如果我们能在现场遇到,我唱《我愿意》给你听。”
    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只要你真心拿爱与我回应。
    ……
    我愿意。
    余笙怔在原地,脑袋里飞快地浮过几行资料—
    曼彻斯特,英国第二大繁华城市。
    英国。
    “这是我们两个的约定,”唐青瓷向后退了几步,身影再次融进黑暗里,藏住唇边的笑容,“不许让第三个人知道。”
    110)
    俏俏从南方老家回来后,才登录教务网查询期末成绩,退步了十五名,那叫一个惨。
    陆骁自年假结束就没闲着,出差三次,元宵节都是在飞机上过的,也没顾得上问起俏俏的期末成绩,让小丫头逃过一劫。
    余笙在一旁哼哼着:“男朋友兼职家庭教师,还不用给家教费,这笔买卖做得好啊,稳赚不赔!”
    俏俏把他从房间里推了出去,讨厌讨厌,就你这样的,搁在网文里,都活不到收费章节!
    三月,开学了,102寝室的四个小丫头又聚在了一处,各自从老家带了一堆特产。寝室长郑可彤扑过去挨个拥抱,笑着道,想死哥了,过来,哥抱抱。
    余下三个人一致嫌弃她—流氓!
    开学后第一次聚餐吃的是火锅,等餐位时服务员送了一小碟爆米花,咸口的,蟹黄味,比俏俏之前吃过的都要好吃。她特意跑去问服务员爆米花是不是在外面买的,什么牌子。
    服务员拍了张照片给俏俏,说她也觉得这个爆米花特别好吃。
    这个零食品牌有点冷门,不太好找,俏俏逛了七八家超市才买到。负责陪逛的郑可彤五体投地,佩服道:“您才是吃货的最高境界!”
    俏俏道:“买给陆骁的,他一忙起来就顾不上吃饭,办公室里备点小零食,关键时候能救急。他挑嘴挑得厉害,甜的不爱吃,辣的不爱吃,这个爆米花应该能合他胃口。”
    郑可彤看着俏俏,特别认真地说了一句:“还有没有同款女朋友啊,我想给我哥找一个!娶了一个你,幸福全家人。”
    俏俏笑起来:“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天气一点点暖和,心也是。俏俏带着好不容易买来的小零食去了云境工作室,午饭时间,陆骁依旧在开会,俏俏照例去休息室等他,路过办公区时,看见一个年轻女孩急得团团转,像是要哭出来。
    俏俏探头看一眼,看到电脑屏幕上一片蓝,飘过一串串的代码和参数。
    都去开会了,办公区里只有女孩一个人,自言自语着:“怎么死机了,PPT还没有拷贝出来,陆总等着用呢!”
    俏俏在半开着的玻璃门上轻轻敲了敲,道:“不介意的话,我帮你看一下吧。”
    天降神兵,女孩恨不得千恩万谢。
    长发披在肩上,工作时有些碍事,俏俏拿了支圆珠笔当发簪,将头发绾成髻,露出纤细的脖颈和白似雪片的小小耳垂。
    电脑蓝屏是错误更新引起的,在安全模式下进入控制面板,删除显卡驱动后安装上新的,硬盘也有点小问题,备份数据,将分区磁盘格式化,关机重启—
    当当当,问题解决。
    “余俏,你可太棒了!你这么优秀,让别人怎么活啊!”
    俏俏甚是佩服自己,一边自我表扬一边摆了个黄飞鸿的经典造型,脚尖在桌腿上轻轻一踢,电脑椅顺势转了半个圈,就看见陆骁站在身后,笑意盈盈。
    那点自恋又显摆的小样全被人家看了去。
    真丢人啊。
    陆骁是出来拿资料的,对电脑出问题的女孩道:“先开会,其他事情过后再说。”说完,故意自俏俏身边绕过去,抬手摘下了她绾发用的圆珠笔,别在文件夹上,拿走了。
    后来,云境工作室的两位项目经理发现自家老板似乎多了个诡异的习惯,放着好好的派克钢笔不用,专用圆珠笔,还是身上有裂痕的。
    两员干将端着茶杯互通八卦,最后一锤定音—那一定是支有故事的圆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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