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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龙玄宗 第171章 吸收佛光舍利子

我的魂海有只妖 孤风有情 5051 Jan 6, 2024 7:46: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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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用力和惊吓,再加上之前的病痛,沐岑菀再难支撑,身子一歪,就往马背下栽去。
  身后的人伸手扶了她一把,将她按在了马背上,冷冷道:“凌云马认主,你是它主人允许乘骑的,你掉下去了,马就不跑了。”
  沐岑菀脑袋如灌了铅,疼痛欲裂、嗡嗡直响,听到身后的人说话,也听不清说些什么,只觉得很像那个青衣冷面的帅哥的声音,但是不对啊,他们不是都被凌云马甩了吗?
  二人一马,很快穿过密林,沿着小河,向一片开阔之地奔去。沐岑菀昏昏沉沉,趴在马背上已经意识不太清楚。
  跑了很久,来到了一处绿油油一望无际的草场。晚风从一片草色烟波之中抚过,轻轻扑到人的脸上,温柔如美人的柔荑,带着淡淡清香,沁人心脾。
  清新的空气让沐岑菀稍稍清醒了一点,却更加感觉全身如烈火焚烧一般的痛苦。
  身后的男子驭马疾驰,很快到了一座马场雄伟的大门口。
  大门用巨大的竹子编制,足有两仗来高,门的两侧还有塔楼,塔楼上站着全副甲胄的士卒岗哨,气派十足。
  跑到大门口,立刻有几个家奴奔过来将门推开。男子继续策马疾行,没有丝毫减速,直直冲入门中。随后,那扇沉重的大门很快又在身后合起。
  外面的草场一望无际,而此处马场之大,也是难以想象。
  一路疾驰,马道一侧一排排的马舍建造精良,比一般老百姓的住房还要华丽许多。马场中各种驯马设施齐全,让人目不暇接。
  凌云马驮着两人,飞驰在松软的黄土道上,不一会,便到了一座小院前。
  男子勒缰减速,骑术极其精湛的让马儿又快又稳的停在了院门前,一纵身利落的翻身下马,然后将凌云马的缰绳递在了一个早已迎出来的马夫模样的人手里。
  “让她在此养病,好好照顾这匹马。”男子几乎没有什么废话,走到马栓前解下一匹骏马,翻身而上,马不停蹄又疾驰而去。
  那马夫模样的人牵了凌云马,围着看了好几圈,直叹好马,赞叹了半天,才想起马背上的人。
  轻轻抱下来,却是个满脸血污的小女孩。
  “哎,身子这么烫,还能不能活?”在马场做饭的田大娘叹息道。
  “我去找疾医,你先替她搽干净身子吧,公子从来不爱管闲事,专门吩咐让她在此养病,我们不可大意了。”马场牧师焦骅神色凝重,说完就匆匆出去了。
  搽干净后的小女孩,玉雪可爱得紧,田大娘给她换了一身粗布衣服,是她女儿出嫁前穿的。布料粗糙简陋,但仍难掩她娇俏的小模样,只是脸色煞白了些,让人看着心疼。
  田大娘见她身上那身衣服华贵,虽已破了几个大口子,也不敢扔了,放在陶盆里,想着洗干净了,还可以补好。
  从小女孩身上还取下了几件首饰,有一双翡翠镯子、一条腰间环佩、脖子上贴身还挂着一块晶莹剔透品相极好的玉牌,田大娘虽然不知这些东西具体有多好,但不是傻子就能看出极其贵重。于是也不敢怠慢,用红布包了,给小女孩压在了枕头下。
  大半夜,焦骅才带了疾医来,疾医看过后,面色很是凝重,反复斟酌才开好了药方。焦骅跟着去抓了药,折腾了一夜,田大娘才算给沐岑菀喝下了一碗药。
  过了好多天,沐岑菀渐渐好转,已能勉强下地活动。
  她向田大娘了解了一些这个世界的情况,虽然田大娘说不太清楚,但她也明白,自己真的很神奇的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十岁的小女孩。
  田大娘说,那日是公子黎送她来马场的,并且嘱咐让她在这里养病。那么那日跃上她马背的人真的是那尊冰雕了!他是怎么做到的?毕竟凌云马跑得那样快,其他人都没追上。
  田大娘说鄢氏一族就是这一片土地上老百姓们的天,他们不知道国君是谁,只知鄢正卿。这让沐岑菀不得不好奇,这鄢氏一族在晋国到底是个什么地位,这么厉害。
  又过了些日子,沐岑菀已大好。
  这日,沐岑菀正在帮田大娘捡菜,一个贵公子突然闯进了厨房,见到沐岑菀,惊喜道:“你果然在这里。”
  沐岑菀抬头,细细辨认了一下,隐约记得那日在山里,这个人一直站在鄢黎的身边,想必也是个贵族公子。
  不过沐岑菀没答话,复又低下了头,继续捡菜。
  “呵,你还会干这个?慕容稷不是说你是个小公主吗?”贵公子干脆蹲到了沐岑菀跟前,好奇的看着她。
  沐岑菀冷冷瞪了他一眼,仍旧不说话,心想本博士可是住校时期勤工俭学的全能五好学霸,捡菜做饭那不是每天的必修课么?
  “我是奚公子华,你叫什么名字?”奚华好奇宝宝一样不依不饶。
  奚公子华,哼,他们这里的人姓氏复杂,称谓奇怪,好好的名字不叫,非要叫得这么古怪。
  奚华见沐岑菀表情别扭,以为她害羞,于是笑道:“你不说本公子也知道,楚国送亲队里有一位菀公主失踪了。虽然不知道你全名,但菀字是一定有的了,以后本公子就叫你菀儿好不好。”
  “你怎么就这么确定我是那位菀公主?万一我是冒牌的呢?”沐岑菀终于忍无可忍这位奚公子华的自以为是。
  奚华一愣,但随即笑道:“你若不是菀公主,慕容稷那只狡猾的花狐狸怎么肯费那么大力气抓你?别怕,你在这里,绝对安全,鄢黎那个死鱼眼看上去冷冰冰的,但其实不坏的,他既然让你在此养病,就会保证你安全的。”
  沐岑菀小小的脸一沉,冷冷道:“什么公不公主的,我也记不得了,你爱叫不叫。”说着站起来就往厨房外走。
  “呵,小小年纪,脾气还挺大的。”奚华跟着站了起来。
  “你跟着我做什么?这里是下人呆的地方,仔细别脏了奚华公子的鞋。”沐岑菀猛的转身,小小的人儿才到奚华心口下的位置。
  “也没什么,你姐姐莫梓昕号称楚国第一才女、第一美人,本公子比较好奇而已。”奚华阳光般的笑容,让沐岑菀有一忽儿的晃眼,这样的大男孩,在现代,算是阳光男孩吧。
  “哦?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我脑袋摔伤了,不太记得以前的事。”沐岑菀转身,向马厩走去,凌云马不让别人碰,之前马场的人给它草料,都只能远远放好,再等它过去吃,她能下床以后,都是她在亲自照顾它。
  “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比喻好贴切,你想出来的?”奚华颇为惊喜。
  沐岑菀望天,拜托,我是工科博士,虽然也做战史研究,但作诗作赋这种事,还是有一定困难的。
  “呵呵,我哪有这样的才华,当然是我那个楚国第一才女、第一美人的姐姐想出来的了。”沐岑菀微微转身看向奚华,语气颇为调侃。
  但耐不住奚华信啊。他听了这话便十分兴奋:“果然是才女。真想有缘能见一见。”
  沐岑菀看着奚华思春的模样,觉得很是有趣,不由转身偷偷一笑。
  却在转身后,看到了站在凌云马马厩前的鄢黎。
  看到鄢黎冷冷的目光,沐岑菀的笑容凝固了三秒,然后也冷了脸,去抱堆放在竹筐里的马草,走过去,添在凌云马的马槽里。
  “黎兄,你也到了。”奚华一脸笑意的走了过来,看到凌云马,赞道:“真是好马。黎兄,这次骑射大赛,你打算骑它吗?”
  “哼,没有主人允许,谁也上不了凌云马的背。”鄢黎看了一眼沐岑菀,淡淡道。
  沐岑菀觉得,鄢黎看她那一眼,怎么像是在说她成了凌云马主人似的。
  “醉翁之意不在酒?下一句是什么?”鄢黎突然发问,让沐岑菀一愣。
  “在乎山水之间也啊!”沐岑菀几乎是脱口而出。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哼,好心境。”鄢黎将两句话合在一起念了一遍,看向沐岑菀的目光突然变得凌厉,让沐岑菀暗暗心惊:他不会是理解成什么奇葩的意思了吧?。
  “哈,原来还有下句啊。菀儿,你姐姐果然是才女,名不虚传。”奚华眼中透出无限赞叹。却没发现他一声菀儿叫过,鄢黎微微皱了眉。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几人的脚步声。
  “你们果然在这里。我就说,公子黎新近得了宝马,来了马场,怎能不来看这宝贝。”一个身穿墨兰色锦袍的贵公子边说边向马厩探头。他身后,还跟着三个衣着同样华贵的公子。
  “季同,骑射大赛是后天,你们怎么就来了。”奚华讶异。
  “怎么,公子华可以来,我们就来不得?”另一个公子不太爱听的样子。
  “哈哈,我们六卿的嫡宗公子今日都聚齐了,也是喜事,鄢黎,你这个东道主今日要设宴款待啰。”一个目光透着隐隐寒意的公子说着,已走到了马厩前。
  “应该的,菀儿,这五位公子今日要在马场别苑住下,你去和焦骅说一声。”鄢黎说着,目光投向沐岑菀,不容置疑。
  “啊?好吧!”沐岑菀本来觉得她又不是他的丫环,干嘛要听他的,但是转念一想,他好歹救了自己一回,这也就是件举手之劳的事情,去说一句话又累不死,于是就答应了。
  “季同、智晟、范旭、中行策,快过来,今日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百年不遇的宝马!”奚华走到凌云马的马厩旁,兴奋的指给后来的四人看。
Μ.5八160.cǒm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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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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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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