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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邀约,共谋大事

大秦:开局捡到八岁始皇帝 猫熊是我 5099 Jan 12, 2024 12:54: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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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彪身负重伤艰难地走着每一步,左胸口的血不停的溢出,他咳嗽了两声,血液从他嘴里呕吐出来。
  他没有力气去把妇人扛起来,体格高大强壮的他,单手就拎起妇人,夹在腰间往山寨逃跑。
  可能是贯穿伤太重,他停下脚步靠在一颗树上,右手拿着要粉敷在伤口上,思索着办法。
  袋里的红丸就剩下一颗了,他想在干那事的时候服用,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最后一颗红丸也许就是送终的药物了,但是一想到能留一个后代在世上,这样也好。
  他边走边咒骂道:“没了个小的,还有个大,不算吃亏,这大的还生过一个,就得能再生一个,晚上好好玩弄她。”
  妇人浑身被捆绑着,嘴里也被塞了破布。她也想逃,终究拧不过贼人,只要束手被擒,她倒是冷静,毕竟司空南会来救她,她摇晃着头上的钗物,给司空南留下印记。
  王大彪敷完药后继续行走着,心里想着刚刚的那个少年,武功那么好,自己还小看他。顿时有些懊恼,如果当初下死手就不会吃亏了。Www.ЪǐMíξOǔ.COM
  走着走着,山寨就在眼前,他连忙打起信号,口哨一吹,哨岗上的喽啰就赶了过来,他吩咐喽啰,把妇人关起来,让寨子里的郎中给你自己包扎伤口,之后就晕倒了。
  另一边,司空南离开后,女子想要去拿赤霄剑保护自己,怎么拿也拿不起来,她就放弃了。随后在那堆被撕破的衣服里找到手帕和小水袋,慢慢清理刘轩脸上和身上的血渍。
  擦干净后刘轩的长相浮现在他面前,一张不是很瘦的瓜子脸,剑眉横生,俊目笔鼻,红润的嘴唇,正好盘活了整张脸的秀气,要不是看到他施展武功,还真的以为他就是个书生。
  女子小脸像八月的柿子红透了,这还是第一次这样照顾一个男子,平日里也就跟娘亲在府里看书写字,学习规矩,身边来往的也就是和自己差不多的的姑娘,现在这么近距离看着一男的,心里自然有些慌乱。
  太阳落在了半山腰,夕阳西下,黄灿灿的阳光倒是有了几分慵懒,刘轩慢慢的睁开眼睛,小声喘息地说着:“水……阿离给我水。”
  女子连忙给他递了过去,沙哑的说道:“你醒了?水在这里。”
  刘轩眼里是模糊的,他摸索着碰到一双冰凉的小手,再从小手里接过水袋,咕咚咕咚地大口喝了起来。
  冰凉的小手被刘轩温热的手掌握了一下,绿衣女子心里颤了一下,随后嘴角渐露出害羞的笑容。
  “我的伤是你包扎的?不好,王大彪没死,哎呀……疼疼……。”刘轩捂着伤口上的布条说道。
  “你不要乱动,司空爷爷去追了,我们只要安静的等待就好了。”女子微微展开笑容说道。
  刘轩也就不说话,本来还带着愧疚感的他,倒是长松了一口气,他再也不要有杀人的感觉,那份感觉太沉重了。
  眼前的少女倒是让他在意。要知道在突如其来的情况下,一个陌生男人以暴力的形式胁迫女子发生羞羞的事情,将会对这个女子造成的心理伤害是无可估量。
  刘轩前世也是学医之人,尽管是兽医,但好得也学过心理健康学,知道经过这种事情的女人都会有创伤后应激心里障碍。但愿不要给这位长相标致的姑娘留下阴影。
  刘轩问道:“我睡了多久了?”
  “大约一个下午了?”
  “一个下午?你就这样守着?”刘轩惊讶的说道,看来这次伤得挺重的。
  “嗯,司空爷爷说过,不要乱跑,怕被贼人发现。”女子睁大眼睛说道,哭红的眼里带着几分自信。
  “糟了,一个下午肯定出事了,你还在这傻等。”刘轩着急的说道。
  “不会的,司空爷爷武功很厉害的。”
  “那磕药的王大彪我都打不过。”
  “咕咕咕……咕噜。”一声咕噜声打破两人的对话。
  刘轩被这突如其来的叫声给逗笑了,女子脸上跟红了。他故作镇定地说道:“抱歉,昏迷一下午,我肚子饿了,你饿不饿?”
  “饿,一天没吃了。我不敢…不敢乱走。”女子红着脸说道,她知道刚刚的叫声是自己发出来的,少年这么说只是不想让自己尴尬。
  “那我去给你拿吃的吧,我的行李就在不远处,我这光着身子也太好,你要不要也换一身,咱家身形差不多。”刘轩摸着头说道。
  女子见刘轩要离开,抬起头眼眶湿润地说:“你不要走,我害怕……。”
  刘轩被这一声给惊到了,声音好听极了,犹如百灵鸟般婉转清脆。
  “要不咱们一起走过去,这样我也好保护你。”说完拿起地上的赤霄剑,拍拍上面的泥土,一副要出发的姿态。
  女子点点头,脸上的泪痕带霜微凝,脸颊红彤彤的,她红着脸地拉扯仅有的一件衣物,害羞又哭丧的表情,着实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
  她往刘轩的身后走了过去,两只小手抓在剑鞘的一端,刘轩抓住剑身。就这样山间的小路上,一名受伤的少年和衣衫不整的女子,一前一后走在路上。
  大概一柱香的功夫,他们找到刘轩牛皮背包的地方,衣服被太阳晒得干干的,暖暖的,他拿了一套最干净整洁,补丁最少的衣服给女子,示意她去另一边更换。
  自己穿好衣服后,添置一些柴火,把火烧得更旺些,还把桃花饼放在上面烤着,香香的味道漫了出来。
  女子换好了衣服,脸上的愁容不见了,她挺开心,她好奇的问道:“这衣服的样式我没见过,这是哪里的衣服?手还真巧。”
  “我乡下的衣服,大家都这么穿,跟你们穿得不一样吗?”
  “是不一样,你这衣服好像《秦书》里的描写的衣物。”她展开了双臂,转着身看着自己这一身。
  “吃饭,不就是件衣服吗?大惊小怪。”刘轩没啥好气的说,他感觉到自己乡下人的身份被人看笑话了。
  女子走到火堆面前,抚着袍子,端庄的往下坐好,手里拿着烤得热乎的饼,一小口一小口的掰进嘴里。
  刘轩觉得这女子,举手投足之间尽显雍容典雅,可见应该是家规森严**出来的封建女子,这样的女子谨守礼数,行事端正,倒是简单易懂,很好相处,不像家里的阿离活泼洒脱心思易懂。
  “你看我救了你一命,好得告诉我你的名字吧?”刘轩嚼着饼试探地问道。
  女子慌张地放下烤饼,连忙作揖回答道:“小女子,姓钱闺名明鸢,晋国长沙郡人士。恩公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待见我爹爹,定有重金酬谢。”
  “钱姑娘不必多礼,你这样我很不习惯,都是江湖儿女那么多规矩,说声谢谢就可以了。”
  “我说过了,恩公你没有理我,肯定是我礼数不够,所以我才行礼的。”
  “这不受伤了嘛,没注意听到,见谅见谅!”
  “恩公,你的大名呢?小女子谨记,日后结草衔环报答。”钱明鸢又作了个礼。
  “别这样,我叫刘轩,是个孤儿,所以不知道是哪里人,咱们别小女子、恩公这样叫。你就叫我阿轩,我叫你钱姑娘,怎么样?”刘轩很无奈的说道。
  钱明鸢连忙拒绝,说道:“不行,不行,恩公,名讳怎么能直叫呢?”
  刘轩没了法子,这也太规矩吧。自己跟她年纪相仿,恩公两个字太老了,感觉像是叔叔辈才能拥有的名号。
  钱明鸢转动眼珠说道:“恩公,贵庚?”
  “十七,我师傅是这样说的。”
  “小女子,芳龄十六,你比我年长,恩公不介意的话,我就叫你刘大哥吧,你叫我钱姑娘,如此可满意?
  “那就这样,钱姑娘,你们这是去哪里啊?看样子像是在搬家。”
  “恩公……刘大哥说得对,我跟我娘一直生活在邺城,近来这段日子,我娘原谅我爹了,就想着会我爹老家长沙郡过日子。”
  刘轩抓住重点,又问道:“原谅你爹?你爹做了啥事?让你娘现在才原谅?”
  明鸢有些为难的低下了头,嘴风突然紧闭了起来,突如其来的缄默,让刘轩感觉到什么,便作出不在意的表情说道:“我问错了,钱姑娘不必在意,想必也有难处,咱们不说了不说了,好好吃饭。”
  明鸢舒了一口气,说道:“不是不能说,只是家丑不可外扬。”
  “那就不要说了,我又不强迫你。”
  “你救我一命,我就告诉你吧,其实,我也是偷看娘亲来往的信件才知道……。”
  原来这钱老板是个货商,常年邺城,长沙郡两地跑货,由于秦国法令规定,不允许外商购置房产,所以在邺城的生活比较清苦,后来认识了明鸢她娘,两人一见钟情,顺理成章的成亲了。
  婚后聚少离多,尤其是在长沙郡待的日子更久,才知道他是晋国人,所以没办法在秦国多留。
  后来她娘怀孕了生了明鸢,两人相互理解对方,就这样一起陪伴明鸢到了七岁,或许她娘觉得分离对孩子成长不好了,就带着明鸢来到明鸢找他爹。
  这不找不知道,一找吓一跳,钱老板早就在长沙郡成亲了,娶了当地富商的女儿,也生了个女儿,比明鸢年长一岁。她娘看到后,就不哭也不闹收拾好行李,回到邺城定居了。
  不让钱老板再踏入家门一步,也不让明鸢见他。钱老板也就靠着司空南的欺瞒,才能偷偷的见到明鸢,两夫妻恩断义绝。
  再后来就是现在了,也不知道什么改变了他娘的心意,修书一封,他爹火急火燎的回来,接她们一同回长沙郡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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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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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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