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穿越重生 重生之无敌奶爸

第五十七章三方混战

重生之无敌奶爸 黄山老妖 5282 Oct 9, 2022 7:58:00 PM

章节正在手打中..

推荐《忏悔录》章节阅读:

    在我自己或别人使用我的金钱的时候,我所经常感受到的困窘、羞惭、厌恶、麻烦以及其他种种的不快,如果必须把它们都—一写出来,那就得记一大篇枯燥无味的细账。但是,读者在逐渐了解我的生活的时候,一定会逐渐熟悉我的性格,因此,用不着我来赘述,他们便会了解前面所讲的一切了。
    一旦有了这些了解,人们就容易明白我所具有的矛盾之一就是:对于金钱的极端吝惜与无比鄙视兼而有之。对于我,金钱并不是多么可人意的东西;当我没有它的时候,我决不想它;当我有它的时候,由于我不知道怎样使用才合我的心意,只好把它长期存放起来;但是,只要遇到适意的良机,我便顺手花掉,连钱包空了都不知道。不过,不要从我身上寻找守财奴的怪癖——为了摆阔而大手大脚地花钱;恰恰相反,我总是偷偷地花钱,其目的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快乐;我决不以挥金如土来炫耀自己,而是尽量隐蔽。我深深觉得,金钱不是由我这样的人使用的东西;只要手头有几文,我都感到可耻,更不用说去使用它了。万一我有一笔足能让我过惬意生活的收入,老实,我决不会当一个守财奴。我一定把这笔款子统统花光,并不用它生利吃息。可是,我的不安定处境使我害怕。我热爱自由,我憎恶窘迫、苦恼和依附别人。只要我口袋里有钱,我便可以保持我的独立,不必再费心思去另外找钱。穷困逼我到处去找钱,是我生平最感头痛的一件事。我害怕囊空如洗,所以我吝惜金钱。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奴隶的一种工具。正因为这样,我才牢牢掌握自己占有的金钱,不贪求没有到手的金钱。
    所以说,我的淡泊不过是出于懒惰罢了。我觉得,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求财的痛苦。我的挥霍也是出于懒惰,因为既然有了一掷千金的机会,谁还斤斤计较利害得失呢?对于我,物的力比钱的力大,因为在金钱和所希望享有的物品之间,永远存在着一个媒介物,而物品本身和享用之间却是毫无间隔的。我看到某一物品时候,它能我,而当我只到获得该物品手段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到这种手段的力。正因为这样,我才做贼,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儿我所心爱的小玩艺儿,我宁愿自己去拿,而不愿向人家讨。然而,在我一生之中,无论是孩提时代还是成人以后,我从没有偷过人家的一个铜板;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十五年前,我偷过七个利物儿零十个苏。这件事是值得一提的,因为它是无耻与愚蠢的巧合,假若当事者不是我,而是另外的人,我简直不会信以为真。
    事情发生在巴黎:约下午五点钟,我跟德·弗兰格耶一同在“王宫”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到歌剧院去吧!”我欣然同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给我一张,然后,他拿着自己那张票一个人在前边走,我跟在后边。他先走进去了,我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已经挤得水泄不通。我向里边瞧了瞧,只见大家都在站着。我心想,在这样拥挤的人群中,我很容易被挤丢;反正德·弗兰格耶一定这样想。于是,我离开那里,交了副票,取了钱,走了出来。万万没有想到,我刚走到大门口,观众全都坐下了,德·弗兰格耶很清楚地到我不在剧场里边。
    这种行为跟我的天性完全背道而驰。我所以把它记载在这里,是为了说明人们有时陷入精神错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根据他们的行动断定他们的善恶。我所要偷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金钱的用途。不过越说不是作贼,就越寡廉鲜耻。
    如果我把学徒时代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卑鄙的市井无赖所走过的每个历程—一讲述,那就永远讲不完了。我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是,我对这些恶习未能产生丝毫兴趣。我讨厌伙伴们的那些娱乐。当我由于束缚重重,连对工作都感到乏味的时候,我便厌倦了一切。结果,我把久已放弃的读书癖重新捡了起来。我是占用工作时间偷着看书的,因此造成一种新的罪过,惹来一些新的惩罚。不过,我的读书癖越受到,兴致也越高,不久,就陷入狂热状态了。有一个有名的女租书商,名字叫拉·特里布,她向我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好书坏书都行,我不挑选,什么书我都同样贪婪地阅读。我在干活的案子上读。出去办事的时候读,蹲在厕所里读,我经常一连几小时沉醉在书籍里。我读得头晕脑胀,别的事儿什么也干不下去了。我师傅窥探我,捉住我,打我,抢走我的书。有多少本书被撕毁,被焚烧,被扔到窗户外边去啊!拉·特里布的店铺里,有多少部残缺不全的文集啊!我没钱付给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衬衫,自己的领带,自己的衣服了那位租书商。我每星期日一定把师傅付给我的三个苏零花钱给她送去。
    讲到这里,读者也许要说,金钱不还是必需的吗!说的对。不过,这是在我爱书成癖,不能进行其他活动的时候。新的兴趣完全征服了我;我除了读书而外,什么都不想干,连东西也不想偷了。这也是我身上的突出的特点:当我的某种爱好已经成为习惯的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我转移目标,就能改变我,迷惑我,最后使我如醉如痴。于是我忘却一切,一心只想我所倾慕的新的东西了。我口袋里只要有一本新书,我的心就怦怦跳了起来,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只要剩下我一个人,我马上就把它掏出来,这时,我再也不想上我师傅的私室里去乱翻了。我相信,即使我爱上什么更高价的娱乐,我也决不会去偷钱的。我只顾眼前,不顾未来。拉·特里布肯赊给我,押金很少。我只要有书放在衣袋里,其他一切就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不管得到多少钱,我都原封不动献给那位女老板。当她向我催索欠款的时候,我便立刻拿自己的东西去抵偿,那是最简便不过的办法。偷钱以备不时之需,未免太有远见,偷钱还账也谈不上什么。
    由于吵嘴、打架,由于偷阅选择不当的书,我变得性情孤僻,沉默寡言;我的精神也开始变坏,我过起真正落落寡合的生活来了。虽然由于我嗜书如狂,难免阅读一些平淡无味的东西,但是,我幸而没有阅读那些下流的**。原因倒不在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这种书租给我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而是每当她向我推荐那些**的时候,为了提高租价,总是摆出一副神秘的面孔。这种面孔一方面使我感到羞惭,一方面使我感到厌恶,因此,我每次都断然拒绝了。我的天性本来就腼腆,再加上机缘凑巧,所以一直到三十岁,我认来没有涉猎过任何一部上流社会的漂亮女人在读的时候都觉得难为情的坏书,这种书她们只能偷着看。
    不到一年功夫,我把拉·特里布这家小书铺的书全读光了。此后,每当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就感到十分烦闷。但我的读书癖已经纠正了我那些幼稚无赖的恶习;我对书籍,虽然有时选择不当,而且其中常常有些很坏的东西,可是,凡是我所读过的书籍,在我的内心里,都比我的职业能唤起更高尚的感情。对唾手可得的东西,我感到厌烦,那些可能我的东西,我又觉得它们离我太远,于是找不到任何能够打动我的心弦的东西了。我的感官早已蠢蠢欲动,我简直想象不出它所要求的享乐究竟要达到怎样的目标。我对于这个真正的目标可谓一无所知,我仿佛是一个没有**的人。当我已经进入成年,春情不住发动的时候,我常常想起从前一些古怪的行径,然而,事情只此而已。在这种奇异的情况下,惶惶不安的想象把我从自己的手里拯救出来,平息了我那日益旺炽的欲火。经过是这样:我以沉思默想书中曾使我最感兴趣的环境来自娱,我追忆那些环境,我改变它们,综合它们;我要变成我所想象的人物之一,并使我所设想的那些空中楼阁恰恰适合我的身分。我总是把自己放在我感到最称心如意的地位。到了最后,我已完全处在我所玄想的环境中,竟至把我极端不满的现实环境都忘掉了。由于我喜欢这种空中楼阁,又容易到那里去神游,结果,我就讨厌起我周围的一切,养成了爱好孤独的性格,从此以后,我始终是一个爱好孤独的人。乍看起来,这种性格显然是极端恨世的,十分阴郁的,然而实际上,它是从一颗充满热情、善良、温和亲切的心产生出来的,而这颗心,由于找不到跟它相似的心,就不得不耽于幻想了。现在,我只指出这种癖好的起源与最初的原因就够了。这种癖好改变了我所有的欲念,并且因为这种癖好本身包含着欲念,就使得我热中于梦幻而懒于行动。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这时候,我心神不安,对自己和其他一切都感不满,对自己的工作毫无兴趣,我没有十六岁少年应有的欢乐,心中充满了茫无目的的欲念,我毫无原因地潸然泪下,我无缘无故地喟然长叹,一句话,由于看不到自己周围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我就只好寄情于玄思遐想了。每到星期日的时候,我的伙伴们在做过礼拜以后,就来找我跟他们一同出去玩。在未去以前,如果我有可能逃走的话,我是宁愿逃开他们的。不过,一旦参加他们的娱乐,我比谁都兴奋,比谁都跑得远。推动我是很困难的,叫我停下也不容易。我的脾气永远是这样。当我们到郊外去散步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前头,除非别人提醒我,我连到时候该回去都忘了。我有两回不得不在城外过夜,因为在我回城以前,城门已经关上。第二天我受到怎样的处分,是可以想象的。第二次,师傅警告我说,如果下次再犯,一定严惩不贷,因此我下定决心不再冒险了。可是,这个万分可怕的第三次仍然落到了我的头上。米努托里队长是一个该死的家伙,当他看守城门的时候,总比别人提前半个钟头关城门。我虽然早有警惕,结果也毫无用处。那天,我跟两个伙伴一同回城。离城还有半里,我听见预备关城的号声响了。我两步并作一步走。我听见鼓声冬冬地响了起来。我拼命往前跑,跑得通身大汗,连气都喘不上来。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远远看见那些兵士还在站岗。我赶紧跑上前去,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可是已经迟了。我在离前卫二十步的地方,看到第一号桥已经吊了起来。当我看到号兵扬起可怕的号角的时候,我身上就哆嗦起来,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那不可避免的遭遇就从这一刹那开始了。
    我于万分悲痛中倒在斜堤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于我的不幸只是觉得可笑,他们马上决定应该怎样做。我也确定了自己的方针,但是,我的方针跟他们的完全不同。我当场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回我师傅那儿去了。第二天,城门开后,他们回城的时候,我就跟他们永远道别了。只是恳求他们把我的决定偷偷告诉我的表兄贝纳尔,并且通知他可以跟我再见一面的地点。
    自从我当学徒以后,因为我住的地方离我表兄家较远,二人就很少见面了。最初,我们每星期日还聚会一下,但是后来,由于我们不知不觉地已经各有所好,两个人就渐渐疏远起来。我相信,这种变化大部分是他母亲促成的。他是上城区的子弟,而我这个可怜的学徒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亲戚关系,我们的身分是完全不同的。他跟我常来常往,那是有失体面的事情。不过,我们俩的关系并没有完全断绝。表兄为人憨厚,尽管有他母亲的训诫,他有时还是按照自己的心愿办事。他听到我下定决心以后,就跑来看我。他跑不是为了劝阻我或者陪我逃走,而是为了送给我一点财物,以便减轻我出逃中的困苦,因为以我自己的财力,我是不能走出多远的。在他送给我的那些东西里还有一把短剑,我非常喜爱它,我一直将它带到都灵。在那里,穷困逼得我把它出脱了,变了钱好买吃食。后来,我越思量表兄在这紧要关头对我所表示的态度,我越觉得那一定是他母亲的主意,并且也许还有他父亲的主意。因为如果依照他自己的意思,他不可能不阻止我逃走,或者跟我同行。然而,他并没有这样做!看他那意思,与其说是在劝阻我,毋宁说是在鼓励我执行自己的计划。当他看到我已经下定决心的时候,他就跟我道别,眼睛里没有流几滴泪。从那以后,我们既没有书信往还,也不曾重新会面。真是千古恨事!他的脾气本来很好,我们俩是天生的一对知心朋友。
    当我听天由命、远走高飞以前,让我这样考虑一下:假若我遇见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前途该是什么样子呢?我觉得在某些行业里,特别是在日内瓦镂刻行业中当一名善良的手艺人,过那种平稳安定的、默默无闻的生活,倒是最合乎我的解性,能够我带来莫大的幸福。干这种行业,虽然不能发财致富,但是温饱有余。它可以我此后的生活中不致有很大的虚荣心,它可以给我充分的闲暇来从事一些有节制的爱好;这样,我就可以满足于我的小天地,既不想也不能僭越雷池一步。我的想象力是非常丰富的,它足可以用那些绚丽的幻想来美化任何生活;我的象力是十分强烈的,它足可以让我随心所欲地从这一幻想飞驰到另一幻想;至于我自己实际上究竟处在怎样的地位,我是不大在乎的。不论叫我干什么,我都能轻而易举地飞上我所臆造的海市蜃楼。我觉得,天下最简单的职业,最不必费心劳神的职业,最能够保持精神自由的职业,正是最适合于我的职业;而我的职业恰恰是这样一种职业。我本来可以听从自己的性格,在我的宗教、我的故乡、我的家庭、我的朋友间,在我所喜爱的工作中,在称心如意的交际中,平平静静、安安逸逸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我将会成为善良的教徒,善良的公民,善良的家长,善良的朋友,善良的劳动者,在任何方面都是一个老好人。我本来可以热爱我的职业,也许还能为本业争光,并且在度过虽然朴素微贱、但是既无风波而又安乐的一生之后,在家人的环绕中安然地瞑目。当然,大家很快就会把我忘掉。不过,只要有人想到我,他对我一定会追念不止的。
    可是,事情偏偏不是如此……我给大家描述的将是怎样一幅画面呢?哎!先不要急着谈我身世中的那些惨痛境况吧,这种辛酸事,我将来向读者谈得只会太多而不会太少的。
目录
设置
手机
收藏
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