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返乡七排村
常奇胜笑呵呵的上了车,摆手说着没事,就根本不再理会别人投来的气愤的眼神,自顾走到了我旁边的空位置一屁股呼哧的坐了下来。
于是被周围视线包围的我,只能一手扶着额头低头装不认识。
客车继续往前开去,常奇胜扭头看我说道:“差点睡过头没赶上,何清明你不厚道,你都不打电话叫我一声呢,对了,还没留电话,以后方便联系。”说着掏出手机来。
我看看他,“我没手机,再说车票不是给你了么,你自己不记好时间。”
我说的是事实,以前是走哪都跟养父待在一起,平时也没有朋友可以联系,所以手机原本就是不需要的东西。
而常奇胜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看我,“什么年代了你竟然没有手机?你是原始人吗?”
正说话售票员走了过来,客气的询问常奇胜看下车票,常奇胜嘴里嘀咕着“车票车票”,手忙脚乱的满衣兜翻着,翻了大半天也没找到,在售票员面露不耐烦的时候,他一拍脑门想了起来。
“车票在外套兜里,外套在赌场……”他转头冲我嘿嘿一笑,“何清明,赶紧的,补张票。”
我无语的看着他,无奈的拿出钱包来,补完票售票员离开后,我直言道:“原来你昨晚是跑去赌了,玩到早上错过了发车时间?”
常奇胜刚要说话,我打断他,“所以五十万都输进去了?”
常奇胜又掏出兜里一把零钱,五块的一块的,还有几个钢镚,“这不还有点么。”
就这还嘲讽我没有手机的原始人呢?
我扭头看向车窗外没再说话,深刻意识到被一个麻烦货缠上了。
因为接下来是八个多小时的漫长旅程成,在车子的摇晃和无聊中常奇胜已经是呼噜声震响,我也是一直看着窗外倒退着的景色,回想着记忆中的小山村。
记忆中的村子在三面是山,一面对江的山窝里头,上下能有二百来户,交通闭塞,大多靠着上山采山货,下江捕鱼为生。
对于村子的印象我已经是很模糊,毕竟没有什么美好的记忆,小时候并不理解村里人为什么对我都是嫌弃又十分厌恶的神情,大人会告诉自己家的孩子离我远远的,所以整个童年没有什么玩伴。
曾经我以为是因为养父是拾骨人的关系,村里人忌讳才会这样,可二叔对我也是常吼着叫我滚开,骂我晦气,我才渐渐明白,大家讨厌的不是拾骨人,只是讨厌的是我而已。
所以大多数时间我都是跟在养父身边到处走,待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墓地,看着养父捡死人骨头。
直到十来岁,我开始正式跟着养父拾骨,也渐渐喜欢上了做这一行,因为拾骨不仅要会拾,还要会摆,我这一双手便不再是晦气的鬼手掌,而像是握着桨的掌舵人,摆渡一个个亡魂。
亡魂,养父说他们是尸骨的影子,拾骨人对于尸骨的尊重与善意,有时会得到他们的回应,所以不要畏惧,他们往往比骨头坚硬,但是比岁月柔软。
客车似乎是开进了隧洞,光线立刻暗了下来,我耳边也隐约传来窸窸窣窣的说话声一样,渐渐的似乎听见有人说着什么。
“回去……不要回去……清明……”
我睁开了眼睛,恍惚看清整个车厢里就像是没有了人,包括身旁的常奇胜都不见了,我一惊忙坐起左右寻看,转过头来时突然看到前边过道里,站着一抹昏暗的身影,看不见脸孔,只看得出是个女人。
她的嘴里发出一种嘶嘶的沙哑的声音,向我缓缓的伸出了一只手,“不要……回去……”
我紧紧的盯着她,突然在一片乍然的光亮中女人的身影也消失。
我的眼睛适应了眼前的光线后再看车厢里已经恢复了原样,旁边常奇胜伸着懒腰,只有那个女人消失不见了,而刚刚亮起的一瞬间我仿佛看清楚了她的脸,果然就是之前见过一次的,那个裂口女。
在养父死的那天晚上她出现过,当时她那张撕裂的脸孔给我带来的只有深深的恐惧,这一次她突然又出现,我并没有感觉到危险,她似乎只是想告诉我什么。
“不要回去?”我想到刚刚听到的话,沉思着,“是警告我不要回七排村吗?”
常奇胜听到了我的嘀咕声,漫不经心的问道:“说什么呢?”
我看看常奇胜,既然这货是阴阳先生出身,我问:“刚刚你没看见那个女人?”
“什么女人?”常奇胜左右看看,听我说了遍后笑说道:“那你肯定是做梦了,梦见你二大姨跟你说话了,肯定说让你带礼物,不让你空手回去。”Μ.5八160.cǒm
我瞅着常奇胜那欠扁模样,转头无语的摇摇头,心说也就是和谐社会救了你吧,不然也不用我动手,车上早就有一帮人想揍他了。
大概到了一点多钟,客车总算是到了大渔镇码头,因为接下来还要坐半个小时的船过江,所以先在附近吃了点东西。
这常奇胜显然是城里人,来到这乡镇顿时是瞅哪都觉得有意思,上了船也是嗨的不行,只是没十来分钟就消停了,整个人趴在船围栏上狂吐了起来,只把中午吃的都还给了嘉自江。
总算是挨到了船靠了江岸,我把晕了菜的常奇胜拽下了船,看着他背蹲在江边半死不活的模样,问:“还得走一段路,你还行不行啊?”
常奇胜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早知道我就不来了,太特么难受了,还不如让虫子吃了我呢。”
我笑说道:“就你这身肥肉,那是能喂饱不少虫子,个个都得喂得像刚才吃的蝉蛹子似的。”
常奇胜脸一绿又要往上返恶心,捂着嘴另一手直摆,“你不要再说了,你这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那就走吧,最好天黑前进村,别没被虫子吃了先喂了狼。”我笑着转身就走,心想着我确实不是爱开玩笑的人,确切说从前话都不多,碰见常奇胜后多扯了不少废话。
常奇胜赶紧跳起来跟过来,转头往四下看看,“我去,这地方还有狼呢?”
一路闲说着话,直到远远看到七排村的时候,我便沉默下来。
十多年不回来,这一路所见变化都很大,已经是陌生,我以为七排村也该是认不出来的模样,然而远远看去,出现在眼前的村子,却是一副十分奇怪的情景。“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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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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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wwω.ΧqQχs8.℃òm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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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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