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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章 第五十三章

梦里什么都有 星球酥 6604 May 26, 2022 10:15:11 PM
  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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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声贯穿浓黑傍晚,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湾的青翠枝叶被雨水打得垂落。
  空旷的办公室里,靠窗的桌上台灯幽幽地亮着,沈昼叶右手边一杯冒着白烟的热咖啡。
  她裹着自己的小毯子,手里捏着小pencil微微一转,在pad上写下了下一步的运算公式——做这件事时沈昼叶眉头紧紧皱着,鼻梁上架着眼镜,一头被雨淋过的头发柔软浓密地散在背后。
  她旁边,张臻正在自己的包里装东西准备回宿舍。
  张臻看了沈昼叶一眼,莞尔道:“今天周五了,明天就是周末——叶叶,你还是打算呆到晚上十一点吗?”
  沈昼叶认真地说:“我这里还没有做完。”
  “你导师都走了,”张臻劝她:“晚上走夜路不安全,早点回去呗。”
  沈昼叶无意识地看了一眼隔壁的那一堵墙。
  ——今天下午,陈啸之上完课就开着车离开了学校,此时他那总是灯火通明的办公室门窗紧闭,主人消失无踪。
  他去干什么了呢?沈昼叶心中一个小小的声音问,可是接着那声音就被摁灭在了灰烬之中。
  ……那和你没关系。一个冷静又残忍的声音说。沈昼叶,你想做什么?
  沈昼叶鼻尖有点发酸,她咳嗽起来,捧着热咖啡小小地喝了一口,然后哑着嗓子重复:“不行,臻臻。我这里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张臻:“……”
  张臻放下她的书包,感慨道:“我之前听别人说,我们这一届2011打头的苦博里最刚的就是你。原来我还有点儿怀疑,现在我信了。”
  沈昼叶笑了起来,将自己的笔放了下来。
  窗外吹过一阵风,将玻璃吹得咕咚响起。
  “如果我有你这种韧劲,叶叶,”张臻摇了摇头,往椅背上一倚,感慨道:“——肯定不会处在现在的处境。”
  那年考上北大的孩子,心里总是怀着点野心的。
  他们从小就是天之骄子,受尽了父母亲戚的赞扬,可是当时间流淌过去,他们再回头一看,却发现几乎所有人都绊于琐碎、绊于柴米。
  沈昼叶温和地一笑,抬起头望向张臻:“但是事实就是我们现在在一个地方,做着差不多的事儿。”
  张臻嗤地一声笑道:“还是不太一样的吧?”
  “你是在你们组里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硬是杀出了一条血路,争取到了这个名额,”张臻道:“我是老宋为了送我毕业,想方设法把我送出来的。咱们俩根本就不是一码事。”
  沈昼叶笑了下,摇了摇头。
  张臻似乎暂时不打算回去了,她给沈昼叶随手续了点儿热水,接着靠在自己的凳子上,茫然地发起了呆。
  静默在两个姑娘中间流淌了过去,天穹之下静谧得似乎唯有冲刷世间的暴雨一般。
  然后在一片沉默中,张臻轻声叹道:
  “……叶叶。”
  沈昼叶一愣,抬起头来。
  “……你,”张臻犹豫了一下,又低声开口:
  “……你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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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是个普通的问题。
  沈昼叶立刻怔住了。
  “我最后悔的事情,”张臻捧着杯热茶,看着外面黑沉沉的夜晚,怅然道:“……应该是和我男朋友分手。我不知道你记不记得,就是我们本科班上的那个高个子,那年当过校园十佳歌手的那个。”
  沈昼叶怔怔地道:“我记得,不过想不起名字了……太多年了。”
  张臻笑了起来:“是啊,太多年了,我们读本科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可是我大二的时候觉得他真帅啊,他弹吉他的时候我都想嫁给他算了……”
  沈昼叶笑了起来:“我记得你们研究生的时候分手了。只是听说。”
  张臻大方地说:“——是,大吵一架。”
  然后张臻笑了下,靠在桌旁,问沈昼叶:
  “你呢叶叶?你最后悔的事是什么?”
  沈昼叶捏着笔,顿了一下。
  这个问题其实是在直击人心底最痛的地方,张臻知道这一点,但是她显然没有打算将这个血淋淋的问题包装成一个更容易接受的模样。m.ЪImiLóū.℃óm
  张臻认真地看着她,是在期待一个沈昼叶能给出来的、最真实的答案。
  然后,沈昼叶听见了自己沙哑的声音。
  “我最后悔的事情是,”
  沈昼叶停顿了一下,轻声对张臻说:
  “……我当年,对我的梦想,太执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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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昼叶并没有往下深入,因为她没打算向任何人解释自己课题组里那错综复杂的关系。
  这破课题组又是窃取成果又是什么乌七八糟的人事倾轧,哪怕连最小的实验室台面归属都能惹得两个青椒互白一眼大吵一架,简直就是大课题组的标配宫斗故事。
  沈昼叶昨天睡前还看到课题组的微信小群里头,她那位名叫李磊的小导师当着师弟师妹的痛骂另一个新招来的博士后,说那个博士后一点素质都没有,做个实验满台子都是他的材料,占用了“我们组的地盘”,并要求沈昼叶的师弟师妹们以后再见到这种情况,直接把这博士后的材料全丢垃圾桶。
  新入组的研一师妹没见过这种阵仗,吓得给沈小师姐发微信问真的要扔吗——沈昼叶对李磊特别乌鸡鲅鱼,安慰师妹说你别扔,偷偷给那个博后收起来就行了。
  一个台面,几点材料,至于闹成这样吗?沈昼叶真的不理解。
  别说窃取她的成果、将她逼着做了四年不相干实验的事情了,光把昨晚新鲜出炉的实验室台面归属纠纷讲给张臻听,养老的小课题组出身的张臻,都得惊恐尖叫一晚上。
  ——张臻的导师,宋教授,年事已高,是资深养老派,十分乐天,目前最大的愿望——据知情人士透露,是送张臻毕业。这位六十多岁的老教授已经移民了新西兰,一年至少有四个月都不在国内,朋友圈中他和奶牛的自拍,比科研内容要多三倍。
  因此沈昼叶连一点儿原因,都没和张臻提。
  她一边与张臻聊天,一边搞陈啸之给她布置的那堆任务,又因为着凉而咳嗽不止。张臻给她倒了热水,半天小声道:
  “……能咳嗽得这么招人疼到底是什么能力啊?”张臻托着腮,好奇地问:“我真的控制不住给你倒水。”
  沈昼叶咳嗽得脸都红了,却还是忍不住呼了张臻一巴掌。
  张臻嬉皮笑脸,凑过来捏捏沈昼叶有点发红的脸,说:“我说的是真的呀——别看你平时不声不响的不爱说话,怎么熟起来,就会发现你干什么都好像在撒娇呢?”
  外头哗啦啦地下雨,室内的沈昼叶被调戏得耳朵尖尖都红了,悲愤道:“……这种错觉不要再有了!”
  “嗯,我知道了哦——”张臻说着又捏一下,话锋一转,笑眯眯地说:“哎,叶宝,你谈恋爱的话该有多甜呀?”
  沈昼叶一愣。
  “甜……甜吗?”沈昼叶呆呆地问:“我不太清楚这个哦……”
  张臻笑道:“不说别的,我绝对不信那个物竞传奇陈啸之,能主动跟你提分手……哪个男的和你谈恋爱不得被你吃得死死的?嗯?是不是?”
  沈昼叶愣愣地:“……唔?”
  “太娇了啊。”张臻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你。”
  沈昼叶眉眼现出一丝如雨雾般的低落,接着小声道:“……我不知道。不过分手确实是我提的。”
  张臻一怔,问:“还真是你?为什么?”
  沈昼叶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
  …………
  是夜,陈啸之躺在沙发上睡了一觉。
  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了,他头痛欲裂,像是睡前喝的那点儿酒造成的后果。手机躺在茶几上,此时正在哒哒哒地响个没完,他设置了晚上十点半的闹钟——接着感官逐渐回笼,下一秒钟,陈教授意识到自己被泰山压顶了。
  陈教授:“……”
  他开了台灯,摸索着戴上眼镜,看清了自己胸前压的东西。
  “滚下去。”陈啸之怒道:“没地儿睡了吗?!”
  ——然后他把自己养的猫从胸口揭了下来,放到沙发上,那只白绒绒的小波斯猫显然没睡着,只是想踩胸。它睁开眼对着主人卖萌地舔了舔爪爪,喵呜了一声,显然是下次还敢。
  陈啸之:“……你等着。”
  落地窗外,庭院中落雨连绵,客厅里仅亮着一盏温柔的立式台灯。
  陈啸之没有赖床的习惯,在灯光中他将胆大包天的白猫捉起来塞进猫窝,打着哈欠一揉头发,拿起茶几上的手机关了闹钟,在夜色中赤脚踱进浴室冲澡。
  ——十点半了。
  一会儿冲完澡,再开车回学校。
  陈教授满脸剃须泡沫,深拧着眉,拿着刮胡刀,对着镜子刮去新生的胡茬。
  -
  玄关处,陈啸之披着风衣,给白猫满了猫粮,又换了水,那圆滚滚毛茸茸的白猫撒娇蹭他的拖鞋,不让他走。
  下一秒手机上嗡地一亮,陆之鸣好奇地问:“晚上十点半去办公室?你要干嘛?”
  陈啸之挠着猫肚皮,不爽地给他回微信说:“我今天该做的事没一样做完的。”
  陆之鸣:“那你他妈不会做完再回来?还专门回家睡一觉,你闲得筋疼吧你?”
  陈教授冷淡地道:“我不走学生也不走。”
  陆之鸣:“……”
  “国内来的学生都挺爱看人眼色的,”陆之鸣说:“确实不少人很纠结,一定得走得比导师晚才行……但是你没必要回家睡一觉再……”
  但是什么但是,陈啸之冷着脸,将已经十斤的——根本不像名贵品种的,搞不好是胖橘染色的波斯猫抱了起来,又塞回了猫窝。
  猫缩在猫窝里委屈巴巴:“喵喵喵呜……”
  陈教授说:“……差不多得了,又不是不回来了。”
  猫:“喵叽。”
  然后陈教授叹了口气,对猫解释:“得走了。没把工作留在那边过。”
  那猫委屈屈地喵了一声,陈啸之居高临下地说:“我真没见过像你这么被我叫屎都巴着我叫名字的——屎屎,行了没?”
  白波斯猫——屎屎,立即宽容大度地喵了一声,示意他可以滚了。
  陈啸之完全不理解这只猫的嗜好,从门口拿了车钥匙,锁上门,离开了他的房子。
  -
  陈啸之买那只猫,纯属意外。
  三年前,他博士快毕业时,也就是答辩前夕,他的一个朋友非要去买条柯基。而陈啸之碰巧又是他认识的人里有车又有闲的,毕竟这人博士都要毕业了,而且是极度少见的、不用发愁答辩的大佬。
  因此陈啸之就被强行拽了过去,当了司机。
  宠物店里,他那朋友围着柯基看完又去看荷兰猪,陈啸之不喜欢宠物,坚决拒绝给宠物铲屎清毛,便抱着胳膊在一边等着。
  然后他看到了那只在小展示柜里,趴着吃东西的屎屎。
  那只波斯猫白绒绒的,有一点点串,小小的一只,看上去娇娇气气的。陈啸之与那猫对视了一眼,那只猫奶声奶气地喵了一声。
  陈啸之:“……”
  他从宠物店出来时,就拎着那只刚断奶的小猫,将它放在副驾上。
  他朋友及其震惊,因为他居然没买到自己想要的宠物,然而不喜欢动物满脸写着我要孤独终老的陈啸之出来时居然拎了只小猫——而且,看上去他都能将这猫养死。
  他朋友问,你打算给这只小猫起什么名字?
  那年二十二岁的陈啸之连想都不想,冷笑一声,目视着前方,道:就叫阿屎。
  后来阿屎靠撒娇变成了屎屎——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
  2018年晚夏,加州。
  深夜,物理系A栋,陈啸之下车,将车滴一声锁了,看了一眼腕表,夜里十一点二十。
  真的很晚了,但这楼里依然有人。
  陈啸之也通宵做过实验,跑过数据。读博无关天分,无论天资高低,总要受苦,而通宵达旦的实验楼只是其中最简单的一关。
  ——更痛苦的远不止于此。
  陈教授上楼时心想沈昼叶应该回宿舍了——他刻意地早走了些,凌晨才回来,免得沈昼叶又要跟他一起留到晚上十一点半。夜路本来就危险,明天又是周末,她该早些走。
  ……沈昼叶今天还淋了雨。
  陈啸之想到这,眼眶几乎都发了红。
  这姑娘他打不得骂不得,连碰一指头都觉心疼——可是她难道不欠?
  陈啸之极力忍耐,上了四楼,却突然发现,沈昼叶所在的办公室,仍然亮着灯。
  陈啸之:“……”
  他敲了下门,里面有人轻轻地应了一声,然后他推开了门。
  ——本来该窝在寝室楼里的沈昼叶,裹着小毯子,披散着一头淋过雨还没洗的头发,在台灯下一边细细地咳嗽,一边趴着写东西。
  “……,”陈啸之烦死了:“……你怎么还没走?”
  淋了雨,都这么晚了还不滚,她宿舍又在校外——这是走夜路走上瘾了?以为这治安很好么?
  沈昼叶嗫嚅道:“我刚刚弄完了,马上……马上走……”
  陈啸之站在门边,冷冷地说:“——快收拾。”
  沈昼叶立刻装了包,背着包跑了出来,她白天穿的裙子一看就有点偏冷,风一吹就冻得不行,走廊上,陈啸之握着车钥匙,颇为冷淡地说:
  “我送你。”
  陈啸之是绝没有可能让阿十一个人走这样的夜路的。
  无论冷战还是什么时候。那是他的习惯。就像他总是会去等待一盏亮起的灯——那是他被刻进骨髓的本能。
  然而,在走廊昏暗的灯光下,窗外大风大雨交加,发梢还没干透的沈昼叶低声道: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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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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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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