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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章 第四十一章

梦里什么都有 星球酥 7215 May 26, 2022 10:15:11 PM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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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啸之眯起眼睛:“你怎么这么能吃?啊?”
  沈昼叶立刻不开心了,她说:“我乐意,你管啊。”
  陈啸之道:“……没不让你吃。”
  然后他将沈昼叶的菜单合了起来,放在了桌角。
  店里灯光颇温顺柔软,那光降临在少年的手上,沈昼叶瞥见陈啸之那手修长有力,骨节分明,手上还有她挠的四道血沟子,看上去格格不入。
  ——还红着,但是已经结了痂。
  沈昼叶看着那四条爪子印儿毫无悔意,甚至觉得自己抓轻了。
  他们两个人谁都没说话,中间流淌过一阵静谧的沉默。
  在那片沉默中,陈啸之忽然道:“吃这么多,你怎么才这么点点?”
  沈昼叶受惊地抬起头——看见陈啸之正将食指中指和大拇指拢起来,示意她太小了,明目张胆地嘲对面的沈昼叶个矮。
  沈昼叶:“……”
  沈昼叶面无表情地说:“……我在长身体,长身体的时候本来饭量就很大的。而且我还没长成,现在小只很正常。”
  陈啸之恶毒道:“十五岁了对吧,基本不会长了。”
  沈昼叶沉默了下,气愤地说:“你懂个屁,二十五岁的我是个大胸御姐,不信你等着瞧。”
  “……,”陈啸之一愣,求证地问:“你确定你要提胸?”
  “……”
  沈昼叶低头看了下,又哽住了。
  无论陈啸之下面向展开说什么,沈昼叶都非常确定一件事:她绝对不会想知道里面的内容。
  接着,陈啸之恶意满满地总结:“别想了,先想办法接受吃很多但是长不高的人生吧。”
  靠你有毒吧,沈昼叶怒道:“医生都说可以的,只要多喝牛奶补充钙质就可以!陈啸之你懂的比医生还多吗?就你这人你根本不配长个……”
  “……哦,”不配长个的陈啸之连眼皮都不抬,漫不经心地问:“那天忘了问你了,我小学四年级的衣服好穿吗?”
  那句话简直太戳沈昼叶的自尊心了。小学四年级的衣服——那是陈啸之的妈妈带过来的,在医院里让她换上的换洗衣物,沈昼叶后来还在那裤腰带里看到了用油性笔写的‘四年级三班陈啸之’的字样。
  陈啸之如今居然还当作武器来提,沈昼叶几乎想给他放血。
  沈昼叶:“…………”
  沈昼叶委屈巴巴地说:“我讨厌你。”
  陈啸之:“……”
  阿十说话的模样实在是太青嫩了,带着浑然的天真与浪漫。
  ——什么样的世界会养出这样的儿女呢,十五岁的陈啸之一瞬之间都有点恍然,她是真的开始讨厌我了么?
  要怎么解释,陈啸之抿了一下发干的嘴——
  ——然而下一秒服务员姐姐端了两碗乌冬面过来,沈昼叶那碗乌冬面塞满了海鲜与鱼豆腐,还有五个小盘子里烤得香嫩的肉与蔬菜,可乐饼与番茄酱分开盛着,色泽鲜艳,诱得人食指大动。
  “菜上齐了哦,”服务员姐姐笑道:“可乐饼是姐姐送给你的,小妹妹。”
  然后那服务员转过来,对陈啸之温和地笑着说:“祝你们两个用餐愉快。”
  阿十捏起筷子,甜甜地说:
  “谢谢姐姐。”
  ……
  ——十年的岁月,能将一个孩子改变成什么模样?
  陈啸之在这之前,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
  阿十小时候个子并不矮,和他差不太多,但是和孩提时的他走街串巷,有时还会大胆地跑出几里地外。
  他小时候曾与阿十一起看过动画片。
  那时阿十跑到他们家里来,和年幼的他一起卷着毛巾被,面前的彩色液晶电视里放着迪士尼第十六部动画长片,睡美人。
  哪怕是在小时候,陈啸之也不会看这种娘们唧唧的弱智动画片,他那时一天会把《救难小英雄澳洲历险记》翻过来覆过去地看三遍,睡美人则绝对不行——但是阿十会看。
  而她要看的话,小啸之就会跟着。
  那里面的黑女巫玛琳菲森为了杀死公主奥罗拉,派出自己手下的小喽啰,将整个王国天翻地覆地搜寻了十六年,只为找到公主的身影,可十六年来她一无所获。
  而在公主终于回归她的王国的那一夜,黑女巫在自己的城堡里大发雷霆,暴怒地质问那些喽啰,问为什么公主分明就在喽啰们的眼皮底下,这十六年来,他们却什么都没找到。
  那喽啰犹豫着说,十六年来我们找遍了王国的每一个摇篮,里面并无那样一个美人。
  ——十六年。摇篮。
  1998年,午后流金淌了一地,五岁的阿十趴在他的身边,咬着他的吸管喝他的北冰洋,乱乱的卷毛蹭着小啸之的胳膊,甜甜地说:‘之之,你可不能做这种笨蛋呀。’
  ——陈啸之从来没深入思考过,阿十是男是女。
  阿十就是阿十。小时候的陈啸之想,那个他拿零花钱喂着的,会跑到他的被窝里睡着的,会在温暖的午后给他端西瓜过来,与他讲晦涩难懂的书的,他的朋友。
  ……年幼的陈啸之发誓要做一辈子朋友的,睽违已久的,多年不曾想起却又奇怪地从不曾忘记的小昼叶。
  时间是世上存在感最低的东西,可它却永远切实地流淌着。
  十年后,小昼叶的个子蹿高了,却比他矮了一个头,眼睛里跳跃闪烁着可观测宇宙中,无穷尽的目视星等的天体。
  那个阿十,应该是这模样的吗?脑海中一个渺小的声音问。
  ——是的。
  那个声音又这样回答自己。
  她就应该是这样的。陈啸之想。
  坐在他对面的沈昼叶好奇又关切地问:“怎么了?乌冬面不好吃吗?”
  陈啸之抬头看着沈昼叶,难以将目光移开。
  “……没有。”半天他沙哑地说:“你多吃点儿。”
  ——他的阿十,最终长成了一个女孩。
  陈啸之心中的那个声音说。
  而这女孩生得柔和而生嫩,与她小时候如出一辙,面容白皙骨节细嫩,笑起来时犹如繁星在世间唱响的诗。
  -
  ……
  沈昼叶已经做好了自己结账的准备。
  她深知自己太能吃了,就她点烧烤的那架势,搞不好还把陈啸之吓了一跳,加上陈啸之也的的确确救过她——沈昼叶脑子里知道,这次账必然要她自己结,而且她并不在意这一回事。
  这也是小转学生点单的时候那么放肆的原因。
  结果吃完饭之后,沈昼叶往前台一走,刚要从书包里往外掏钱包,那服务员姐姐就靠在那,笑着道:
  “小妹妹,单已经买过啦。”
  沈昼叶一愣。
  服务员姐姐笑眯眯:“和你一起来的男孩子买的单哦。”
  沈昼叶:“???”
  她惊恐地扭头一看,陈啸之根本不在那——他上厕所去了。
  “买了单有一段时间了,”那姐姐将前台的果盘推了过来,对沈昼叶温和地说:“刚点完就买了哦。喏,抓个糖吃。”
  沈昼叶:“……诶?”
  她捏了一颗梅盐糖,刚剥开糖纸,陈啸之就甩着手上的水,自厕所走了出来。
  他斜背着个黑书包,头发被揉得有点乱,只现出一点高挺笔直的鼻梁,他看上去并非叛逆的人,但只要稍靠近,就能知道他绝非善类。
  陈啸之居然长得挺帅的,怪不得会有女生喜欢他。沈昼叶有点走神地想。
  沈昼叶老早就知道,是有女生喜欢陈啸之的。
  魏莱手里总有这样的八卦。
  初中的感情总是来得非常随便,不如说很多时候连爱情都来得毫无缘由。沈昼叶在华盛顿时的朋友曾因为一个男生在餐厅点单时拒绝了法式炖菜……而为那个金发少年怦然心动,总之动心一事没有道理可言。
  nbs唯一的一点道理是,那一瞬间的对方,一定闪耀着光。
  而陈啸之,的确十分夺目。
  这少年聪颖而受众人欢迎,走到哪里都自带焦点,学习好,班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之类的名头在他身上堆着,跟不要钱似的。
  ……而且长得还挺帅。
  嫉妒吗?不嫉妒。但是有点感慨。
  沈昼叶:“……”
  陈啸之奇怪地问:“干嘛?”
  沈昼叶刚想十分直肠子地说我觉得你头发乱糟糟还挺帅的,但是在那句话出口之前,她就意识到了,这话不合适。
  ——同性之间是可以夸对方好看的,但是在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基佬姬佬的前提下,贸然夸一个异性长得不错,等同于是在**。
  ……疯求了才跟他**。
  沈昼叶指了指陈啸之的头,友好地说:“头发。”
  “……哦,”陈啸之扒了一下,散漫地说:“刚刚挠了挠。”
  日料店气氛非常温和,墙上贴满各色照片,有在镰仓海边拍下的大海与小镇,还有布拉格广场万丈夕阳。那些照片被壁灯映着,有种岁月赋予的、独特的美。
  此时并非用餐高峰,因此只有服务员姐姐与厨房里忙活的厨师,沈昼叶手里还拿着钱包,想了想还是觉得这钱得等出了店再给他。
  然而,下一秒,那服务员姐姐温柔地笑了起来。
  “给你们拍个照吧。”那姐姐笑眯眯地道:
  “今天人少,我又看你们两个人都很可爱——我给你们拍张照片带回去吧。”
  -
  十分钟后,店外十字路口。
  秋日暖阳盈满城市,沈昼叶踩着小帆布鞋站在路边,校服裤腿折了两道,以防止自己踩到裤脚。沈昼叶手指间夹着张宝利来底片,将底片扇来扇去,以求速干。
  陈啸之将自己的那张照片夹在手里,在阳光里端详了一下,莞尔道:“照得还不错。”
  沈昼叶含着糖,笑着说:“饭也好吃!这家乌冬面真的不错。”
  陈啸之笑了下:“行。”
  “不过……”沈昼叶犹豫着开口道:“你买单这事儿,我挺不好意思的……这顿也不便宜,我把钱给你吧——或者下次我请你吃?”
  他们两个人都是学生,如果工作了就是两说,但是以初中生的经济能力,将话这样说开,是一件相当普通的事情。
  沈昼叶并不是很会处理这种人情世故,可是也知道,这种情况是要这样做的。
  沈昼叶愧疚地说:“我好像总在吃你的喝你的……”
  ——把钱给陈啸之,是最简单的、最直球的做法;而那句“我请你吃”则更贴近大人的人际交往,还暗示了下一次请吃饭,圆滑柔和得令人难以拒绝。
  这是她妈妈教给她的。
  可是陈啸之却说:
  “我没有让女生付钱的习惯。”
  沈昼叶没想到会是这个答复,当即一愣:“诶?”
  “……我说。”陈啸之伸手去拦车,声音淡漠地道:
  “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你付钱,以后也不会有。所以你把那心给我打住了。”
  黄出租在路边停下,秋阳煦暖。
  然后十五岁的陈啸之看着沈昼叶,平淡地道:
  “——上车,我送你回家。”
  -
  ……
  沈昼叶将那张她和陈啸之的合影照捏在手种带了回去,打算放进自己的相册里。
  她家里一向有保管照片的习惯,家中的相册足有一箱子之多,那些照片在无数次搬家之中也不曾丢失过哪怕一张。就连回国时,她们母女的箱子里也为相册留下了一席之地。
  那是凝固的时光。
  证明着每个人琐碎的过去,都曾经切实存在。
  那相册里甚至还保留着沈爸爸在哈佛的草地上吃生日蛋糕被摁头的丑照,拍摄人是他那时的朋友,下面写着‘我二十五岁的生日’。
  ……
  沈昼叶以钥匙开了门,走进家中的客厅。
  今天是周末,她妈妈没去上班,而是在家里收拾东西——沈昼叶进屋就看到满家都是被打开的纸箱子,有些老物件堆在储藏室里落灰,此时都被沈妈妈拽了出来。
  “妈妈……?”沈昼叶试探地喊道:“我回来了……?”
  沈妈妈在储藏室里喊道:“宝宝欢迎回来——过来帮个忙!”
  沈昼叶立即将书包和照片随手一放,冲进了她家的储藏室——储藏室里一塌糊涂,什么箱子都被打开了,沈昼叶差点儿呛死,帮着妈妈收拾地上的东西。
  沈妈妈说:“你不回来妈妈就要被压死了……”
  沈昼叶呛得直咳嗽,妈妈拿起地上的一个倒扣着的相框,看了一眼,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女儿跟着出来。
  沈昼叶跟着妈妈朝外走,忽然回头一看,发现妈妈开的箱子上贴了张泛黄的纸,写着:‘1987’。
  沈昼叶:“……?”
  一九八七年的东西?至今二十一年了?沈昼叶有点发懵,继而意识到,这是她妈要拿来给她看的那张照片的年代。
  一张二十一年前的老照片。
  -
  母女二人回到客厅。
  客厅里洒落着午后的太阳,藤萝为风吹拂,天空湛蓝,沈昼叶差点踩到一只落了灰的小黄鸭,惊得险些跳了起来。
  沈妈妈:“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沈昼叶诚实地说:“我在外面吃了乌冬面,突然特别想吃。”
  沈妈妈温暖一笑,又看到桌上沈昼叶放的宝利来照片,拿起来打量了一眼,问:“谁和你照的照片呀,宝贝?”
  沈昼叶:“我们班班长……就那个,那天下午救我的。”
  沈妈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拿起那宝利来照片端详片刻,又温和地说:“——上次去的时候他还在睡觉,睁开眼睛我倒是认不出来了。这男生长得真不错。叶叶,你躲着他走躲失败了?”
  沈昼叶想起被病床上的陈啸之抓手腕的那一刻,心想这是我第一次被抓现行……遂乖乖地点了点头,说:
  “……他太阴了。”
  沈妈妈眯起眼睛:“阴啊……这我看出来了。不过长得确实挺帅。”
  沈昼叶捏了捏自己的爪子,问:“所以妈妈,你到底要给我看什么鸭?”
  “……,”沈妈妈沉默了一会儿,忽而道:“——你今天考完了预赛。”
  沈昼叶点了点头,又听到妈妈说:“我之前一直担心你会有负担,预赛都会考不好,妈妈怕你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但是前些天我想了想,让你知道这件事,好处是远大于坏处的。”
  沈昼叶头上冒出一串问号。
  “——你现在去参与竞赛的原因,是因为你想上高中。”沈妈妈笑了笑:“但是同时妈妈也知道,我家叶叶一直在追随爸爸的脚步。”
  “叶叶,你想成为像爸爸那样的物理学家。”
  “想经历他的人生轨迹。”
  沈妈妈又温柔地补充道:
  “……想超越他。”
  十五岁的沈昼叶坐在桌边,怔怔地点了点头。
  沈妈妈笑着道:“你现在参与的全国物竞,叫cho,chesehysicsolyics。”
  “可再往上,还有aho——亚洲asia的a,是一个日韩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甚至中东以色列的,他们最优秀的学生群英荟聚的竞赛。”
  阳光中,沈昼叶抱过一只小抱枕,认真地点了点头。
  “而这,”沈妈妈将手里的相框放在桌上,轻轻翻了过来。
  “……是你爸爸,”沈妈妈轻声说:“在那年的竞赛上摘下金牌的照片。”
  沈昼叶闻言,微微一怔。
  沈妈妈轻声道:“而且,不是国内的,也不是亚洲的赛事……”
  “——是全球的那个。”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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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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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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