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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第三章

梦里什么都有 星球酥 5386 May 26, 2022 10:15:11 PM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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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封信,是在将近两个月以前,她父亲被火化的那天出现的。
  那时沈昼叶还在华盛顿,在殡仪馆哭得撕心裂肺,回到家整理父亲留下的遗物,在昏黄路灯中翻看父亲送给她的本子。
  然后,她在这封新的本子里看到了,第一封信。
  那封信写得非常长,有些地方模糊得看不太清楚,像是穿梭了数十年的岁月而来。信其实非常漫无目的,带着哄孩子的意思——沈昼叶一开始以为这是妈妈和自己的恶作剧,直到她看到信里提起一些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小细节。
  沈昼叶那时的心情太灰暗了,生活中难得有点有意思的事情,就玩票式提笔,在张纸后回了信。
  ——第二天,回信上的笔迹甚至信笺,全数消失得无影无踪。
  沈昼叶骇了一跳。
  紧接着,七月的那天晚上,妈妈躺在沙发上说“叶叶,我们回国”之后,沈昼叶哭着躲回卧室,居然就在那本子上看到了全新的、甚至墨痕未干的信笺:
  「是2008年7月26日吗?」
  信上这样写道:
  「我记得这一天。爸爸去世后,妈妈承受不了我们家带给她的回忆,在漆黑的卧室里对我说,‘叶叶,我们回国吧’。」
  是的,十五岁的沈昼叶想,是今天。它怎么会知道呢?妈妈刚刚说过。就在十二分钟前。她说我们回国吧。
  十五岁的沈昼叶看着那封信,缩在卧室门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就是这天晚上,我没记错……会出事。叶叶,你已经是个十五岁的大姑娘了,我希望你盯紧妈妈。」
  沈昼叶看到了那行字,怔了下。
  她头脑都有点木,理智已经开始接受这是未来的自己送来的口信,而信中的‘妈妈’就是她们共同的母亲——沈昼叶在黑暗中一个人雕塑般坐着,消化这封简短的信件——
  接着,她触电般跑了出去。
  那天晚上,沈昼叶救下了她的妈妈。
  七月下旬的夜晚,沈昼叶一个人顽强地开车把她妈送到了最近的医院,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无证驾驶。她一路上泪水流了满脸,她妈妈在后座上捂着血流不止的手腕大哭不已,从父亲火化后就封闭了自己的母亲,终于颤抖伸手,抱住了坐在主驾驶上的女儿。
  到医院时母女二人身上都是血,通红通红的,分不清彼此,医生缝了几针,又觉得这女孩可怜,轻声安慰那个十五岁的女孩,说你妈妈一点事都不会有。
  那天,沈昼叶坐在诊室外,没来由地想起那信的结尾:
  「叶叶,人生不应有遗憾。
  所以我带你走。」
  落笔于畅春园春风中,二零壹捌,昼叶书。
  十年的岁月塑出了一个温温暖暖的姐姐一般的自己。
  十五岁的昼叶几乎是立刻就喜欢上了和未来自己的通信,她毫不保留(也没有必要保留)地将自己的烦恼写进信中,譬如回国的烦恼,譬如告别朋友的痛苦,而经历过这一切的她自己会给她建议,听她倾诉。
  ——每一件,都是在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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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转回2008年,科技馆。
  一声闷雷划过天空,灰暗阴沉的天空下,十五岁的沈昼叶抱着书包,坐在了科技馆的大楼梯上。
  外面雨势渐大,兼以狂风骤雨,有种将北京城冲垮的架势。
  沈昼叶鬼鬼祟祟地看了看前后左右,确定没有人后才将书包里的那个厚本子拿了出来。
  一定是什么重要指示!
  重生小说剧本就要开始了!!马上就可以赶上下一波炒房热潮走上人生巅峰了!
  沈昼叶思及至此,迅捷地翻开了本子!
  她本来期待的是长篇大论致富经,可实际上本子里信笺只有两段话:
  「我这里一切都好。一个多周前,我因为联合培养的缘故,终于来到了我梦想了很久的斯坦福……
  (中间隔了好长一段空白)
  ………………别的我不知道,你离陈啸之远一点他本来就不喜欢你!!!!」
  叶叶:“???”
  其中陈啸之三个字张牙舞爪,力透纸背,怨念穿越千年,简直他妈的不像人写的。
  “……”
  十五岁的沈昼叶呆滞地看向楼梯扶手下方。
  科技馆的大厅里同学们已经聚了起来,陈姓班长正代为维持纪律。
  “声音小点,”楼下的陈姓班长冷淡道,“人还没来齐,总共三十四……转学来的那个美国人呢?”
  众人喊道:“美国人不在!”
  被班长cue到的、转学来的美国人:“……”
  我明明是华侨!沈昼叶悲愤地心想,你才是美国佬,你全家都是美国佬!
  他果然恨我!
  -
  下午五点多。
  潘老师一声令下,初三四班终于散了,还了可怜的科技馆一个清静。
  雨势丝毫不减,唯一的转学生——沈昼叶在科技馆外,蹲着把自己的校服裤裤腿卷了三道。
  与她相熟的魏莱和徐子豪二人回家顺路,两个人已经打车走了。其他的同学坐公交的坐公交,坐地铁的坐地铁,家长来接的家长来接,此时科技馆空空荡荡,此时已经不剩人了。
  “——我们先走了哈!”
  她身后一声中气十足的道别,七八个穿着红白校服的少年笑哈哈地挤在两把伞下,踏进了雨里。
  沈昼叶卷裤腿之余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那是陈啸之的朋友们。
  他朋友,就是有这么多。
  ……
  陈啸之接到司机的电话往外走时,一抬头就看见了在门外站着的女孩儿。
  大雨瓢泼,十五岁的沈昼叶站在飞流直下的屋檐之下,背影亭亭,有种荷花般的、属于少女的青涩。
  “……我开的那辆SUV,在靠马路对面的一侧……”他家司机江叔说。
  女孩子的背影细细瘦瘦。
  陈啸之顿了顿,艰难道:“……叔,你等下。”
  电话里的江叔:“?”
  沈昼叶正背对着他,裤脚挽着,现出细致如玉的脚腕,一脚踩在水里。
  陈啸之看着她,犹豫了一秒,嘟地把电话掐了。
  ……送她回家是义务,只顺路捎一程而已。陈啸之告诉自己:倘若没看见就算了,可既然撞见了,就得负起责任来把她送回家。
  ——毕竟雨下得这么大,而阿十又长得这么细弱,风一吹就能吹跑了。
  阿十,他的阿十。
  他心里微动,朝沈昼叶走过去,冷漠地开口:“还没走呢?”
  然而沈昼叶看到这位陈姓班长,立刻警惕地后退一步!
  “……”
  ——怎么突然这样?这是被欺负了么?
  陈啸之皱起眉头问:“沈昼叶,你家在哪?”
  沈昼叶警惕地说:“朝阳区。”
  朝阳区人民群众。这他妈回答了跟没回答有什么两样。
  “……”陈啸之一句关心掉进了棉花里,连个响儿都听不着,他烦躁地问:“方不方便回去?”
  小姑娘没看他,用脚后跟磨了磨水洼,低着毛茸茸的脑袋,送客的意思摆在明面儿上了。
  她道:“还行吧。”
  这他妈到底什么态度……
  “天儿太差了,”陈啸之这次忍耐了一下怒气,尽量心平气和地说:“不方便回去的话跟我走,我家有车。”
  沈昼叶用一种非常难以描述的眼神,看向了他。
  那一眼里包含的情绪简直——陈啸之没法形容,主要是对比太过强烈了。
  让他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说错了什么话……
  先前沈昼叶看他时眼睛总眨巴眨巴,眸中小星星一闪一闪,可是如今,沈昼叶看他,像是看着一名随时会掏出针线包将她扎成刺猬的容嬷嬷……
  十五岁陈啸之烦躁至极:“你来不来——”
  “不用了,”沈昼叶婉言道:“谢谢,地铁挺好。”
  陈啸之:“……”
  -
  是夜,大雨青翠地穿过客厅。
  外面仍在下着黑雨,窗外城市在雨中灯火阑珊。
  沈昼叶坐在黑咕隆咚的书房里,她写完的作业摞在书桌一侧,大书桌上则堆满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垃圾——那是她从小区的奶奶处淘来的宝贝,甚至还有一节很长的、还算干净的尼龙绳。
  沈昼叶戴着眼镜,拿着一枚圆圆的凹透镜,在光下端详。
  她得到人生第一架天文望远镜,是四岁那年。
  那天下午画着笑脸的包裹送到,她欢天喜地拆开,将望远镜架在阁楼上观察星星。她爸爸和妈妈陪着小昼叶一起辨识星座,给她讲红巨星和白矮星——当然,仅仅一个月后,小昼叶和爸爸聚在一起,背着她妈,偷偷将那架昂贵的望远镜拆了。
  拆大件才有意思,爸爸压低了声音和小昼叶说,然后拿着拆下来的零件一样样地和女儿讲,这是微调杆,那是遮光罩。
  ——‘物理是万物之理。’
  它立足于数学,扎根于他们所在的客观宇宙,是力,是光,是热,是电和磁,是存在其本身——小昼叶的父亲亲手将对万物的好奇心种在了她的心头。
  然后他离开了自己的女儿。
  沈昼叶甩了甩头,将凹透镜试探性嵌入一个小盒子,结果还是毫无头绪。
  她得不出结论,索性放下手头的东西,拿出了那本小小的、皮面的,萦绕着神秘力量的笔记本。
  ‘陈啸之’。
  沈昼叶突然想起这个名字。
  二零零八年,沈昼叶初三,小学毕业不过两年,却已经连小学同学的名字都记不太清了。一个人淡出另一个人的生活后,名字是从记忆河流中消失的第一样东西。
  可是十年过去了,十年后的沈昼叶高中毕业、本科毕业,甚至连研究生都毕业了……却还记得陈啸之。
  十五岁的沈昼叶犯了嘀咕,陈啸之这人到底干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自己居然记了他的名字十年……
  ……但是如果真的去问,是得不到答案的。
  沈昼叶知道这一点。
  这本子的通信,在穿越十年的过程中,会抹去所有与未来有关的、关键的信息。
  因此大昼叶只能告诉自己‘你该怎么做’,却不能透露任何关于未来的细节,更不能告诉自己该这么做的原因。
  但是陈啸之这事儿,太让人好奇了。
  十五岁的沈昼叶对着桌子冥思苦想,终于在十分钟的思考后得出了结论:
  陈啸之,百分之九十五是仗着自己有点喜欢他,一不做二不休,当了欺骗感情的人渣。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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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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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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