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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9 章 正文第六章 结伴同行

池中梦魇尘中镜(原名:娑婆罗) 懒修 5058 May 26, 2022 6:44:29 PM
  说起聂心,是个老掉牙的故事,她是去年在我去平阳经过阴山的路上,救下的一位姑娘。
  我还记得遇到她时,她身受重伤,就这么晕倒在山路边,可怜兮兮。后来我与师父合力将她救下,不仅治好她的伤,在与师父分开后,我还带着她游历,留在身边照顾了两个多月。
  怎么说,聂心是个聪颖可人的姑娘,年纪不大,才十七岁。但有时我会在她身上看到很多矛盾的东西,有她这年纪该有的,也有不该有的。
  她活泼、灵动却又沉稳老练;年纪轻轻,江湖阅历却远远胜过许多比她年长的人,深谙世道,还有着极其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她很多时候会因为些小事开怀大笑,可又时常在寂静的深夜,孤冷对月,似乎背负着很沉重的东西。
  这样的一个女孩是令我喜欢的,也是心疼的,我不知道她经历过什么,又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长大,可我明白,她的过去必定承载着很大的变故。
  我没问过她为何会受伤,她也从来不提,但在她跟着我的那段日子里,我察觉到她在躲什么人,而这些人极有可能就是伤她的人。
  我们相处的时间不算长,却建立了深厚的情分,因着她小小年纪便独自漂泊,我对她格外照顾,而她也从一开始将我视作救命恩人,还一口一个“叶姐姐”地叫我。后来,我带她回了一趟我的家乡,还从她口中打听到不少江湖上的事,只是不知是何原因,没过多久,她就留下一封书信和一块血玉走了,连说“再见”的机会都没给我。
  其实,那时我有想过,若是她愿意,我可以带着她一同历游的,只是人各有志,我也不能强求。
  看着署名旁的图案,与她留给我的玉佩一模一样,我确定这信是她写给我的,不过,她是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
  第二天大早,我下楼问掌柜,昨日的送信之人是何模样,掌柜说是城里熟悉的信差,男的。我知再问下去,也问不出个名堂,又细想了下信上所说,作罢,想着若真如她所言,那我们迟早会见面。
  随后,我让掌柜依着老黄留下的字条,找来一辆马车,顺便让他为我备好充足的水和干粮,又去街上买了一些自己喜欢的小吃和零嘴。
  然就在这短短的当头,当我再回到客栈时,丽娘和上官琴师已在大厅等我。Www.ЪǐMíξOǔ.COM
  我笑说他们这是约好的不是?还正要差人把辞别信送过去,这下好,又给我省事儿了,哪知他们根本不理会我,一见到我,就一脸凝重地问,为何今日就要离开。
  我说有急事要去趟泉州,所以匆忙了点。
  丽娘一脸不舍,大叹着还好她今日一早就赶了过来,她原是来跟我致歉的,就为着昨日天音阁那事,另外她还带了二十两纹银过来,说是天音阁的一点小小心意,为答谢我昨晚解他们燃眉之急的酬谢,再则,她家阁主昨日半夜里回来了,听闻我的事后,想以重金聘请我做阁里的乐师,问我是否愿意留下。
  其实,丽娘知道我不可能留下,所以在我出言婉拒后,她也没有勉强。而那银子,先不说二十两太多,就丽娘这么热心地款待,我也断不可能收。
  她知道我的心思,却怎么也不肯将银子收回,说我一个女子孤身在外,身上银钱多一点是好事,我实在拗不过她,只得收下。
  上官琴师听我说要离开后,一直沉默不语,直到我和丽娘谈完,他才说他今日也要离开玉城,刚好与我同路,邀我作伴。
  我有一点小小的惊讶,还以为他今日来找我,不过是因为昨天被那些人耽搁了,没有收集到我手中的曲子。不过,他既然开口,我也没有拒绝的理由,而丽娘在听他说完后,也大呼“甚好”,路上有人作伴,且这人还是上官琴师,既可以相互照应,还可以游山游水、畅谈音律。
  应下邀约后,我问上官琴师可还需要准备什么,谁知他说他一早已备好了,只等我一切妥当,便可动身,于是我也没再磨叽,与丽娘话别后,便匆匆上了路。
  很快,马车出了玉城城门,驶上城外的关道,上官琴师邀我坐上他的马车,小聊。
  喝过一口琴师递来的蜜桃水,我感叹这旅游达人就是旅游达人,不仅马车比我雇得大很多,而且配备齐全,小吃小点、瓜果美汁,样样不少,比我们这些刚入门的菜鸟会享受多了,他随侍还带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小仆和一个中年车夫,此刻他那小仆正坐在我的那辆车上帮我顾车!
  我问琴师,他下一站会停靠在哪儿,心想虽然同路,却也不可能跟我一样直奔泉州,还是先问清楚。然他的回答着实让我大跌眼镜,他说他还没想好,先走着再说。说时语气平静,云淡风轻的气质里还透着一股随性的洒脱,不禁让我大为佩服。
  转眼,半月已过去。我与上官琴师也日益熟悉,加上他这一路都把我照应得很好,我们的话也渐渐多起来,从最初的只谈音律升级到谈天说地,无所不谈,偶尔遇到景色好的地方还会停下来游览一番,有时兴致来了,他抚琴一曲,我吹一首洞箫。
  这日下午,我们在巫山映月潭歇脚,上官琴师说映月潭的夜景值得一观,于是便决定在这儿留宿一夜再走。
  停靠好马车,两个车夫去捡晚上生火的木柴,少年小仆则负责将马车上的吃食和水饮铺排好,我也在一旁帮忙。
  弄得差不多后,我来到早站在映月潭边的上官琴师身旁,跟他一同看着潭中哗哗直下的瀑布,见潭水清澈,隐约有些活物在水中游蹿,心下一点心思上来,“不知上官琴师可想吃鱼?烤鱼……”
  他闻话,侧过头,见我一脸笑兮兮的模样,先是一愣,随即笑道:“叶姑娘可是有什么想法?”
  哪知在他询问时,我已开始脱鞋、折裙脚,转眼下了水,他根本来不及阻止。
  “叶姑娘,你小心啊!”
  上官琴师站在潭边干着急,我跟他说不用担心,当下自顾自地玩了起来。
  虽然不是第一次抓鱼,可这映月潭的鱼儿就跟长了灵气一样,滑溜得很,有好几次好不容易抓到了手,蹦哒两下又掉了出去,还连带沾我一身的水。
  上官琴师原本很担忧,可见我抓得高兴,也收了一脸的紧张,饶有兴致地在一旁观看,有时见我被鱼儿戏耍,还不忘应景地咯笑两声。
  终于抓到一只,我抬手一扔,将它丢上了岸,还朝上官琴师使个得意的眼色,他摇头叹笑,甚是无奈。
  我一口气抓了四只,正当我洋洋得意时,上官琴师的脸色却突地骤变,还没反应过来,他已不顾一切地下水,将我往岸上一拉,顺及也跟着快速上了岸。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再往那水潭看去,只见一根细长的水蛇在我们将才上岸的地方徘徊,还有些不甘心猎物的离去。
  我一下子后怕了,身子有些发抖。
  上官琴师见我模样,担心地扶住我,问:“你没事吧?”
  我转头看他,见他虽一脸凝色,却已恢复淡定,逐摇了摇头,“没……没事。”眼角不由瞥到他滴水的衣衫,心下歉意顿生。
  换下湿漉漉的衣服,上官琴师命人去处理那些被我捉上来的鱼,我坐到一块大石上发愣,回想起刚才那幕,那带着悸怕的鸡皮疙瘩又冒了上来,这时,一个精致的釉彩瓷杯递到我面前,“叶姑娘,喝点水吧!”
  我看了眼琴师,接过,道谢。随即听他道:“姑娘不是曾问我,下一站会去哪儿么?”
  他的话转移了我的注意,我问道:“上官琴师想好了?”
  他淡雅一笑,“其实在下一直未与姑娘说,在下此次要去的地方也是泉州,因为‘乐潮大会’。”
  “乐潮大会?”我疑惑地看他,有点怀疑。
  他见状,说道:“对,就是三年一度的乐潮大会,届时会有来自各国各地的乐师汇聚于泉州,互通音律,切磋交流。”顿了顿,他又道:“不知叶姑娘可有兴趣与我一同观会?”
  他真诚邀请,可我却犹豫了。原先一直以为,他说与我顺路不过是想与我交谈一番,顺便收集我手上的曲子,迟早会分开。可没想到他此行的目的也是泉州,还有这个什么“乐潮大会”。但为何这么大的盛会,我会不知道呢?没有听人提过,鲜书馆也没有报道。
  我将心中的疑问问出,上官琴师却说乐潮大会在南乐皇朝已经举办过四次,这举办时间众人心里也是清楚的,说白了就像奥运会的举办时间一样,已是人们默认的常识,自然不会时常提在嘴边,再加之现下武林大乱,人心不稳,众人关注的心思少了,无人提及也在常理之中。不过想也是我运气不好,恰巧这一路就没遇到个提起的人。
  再说鲜书馆,因着离乐潮大会还有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以他们惯常的做法,只会在临近前一个月大肆渲染,所以现下自看不到关于这场盛会的献闻。
  听他解释完,我明白了个大概,但转下又懊恼于自己的无知。悄悄睨眼上官琴师,他似也有一丝疑惑,却没问出口。
  干巴巴地笑两声,我道:“多谢上官琴师盛情,只是此次去泉州是有要事要办,至于乐潮大会……还是届时再说吧!”
  他听我说完,脸上闪过一抹失望,我却不想再跟他谈论这话题,笑说去看下鱼弄得怎么样了,殊不知先前被蛇吓到的惊悸,早消散了去。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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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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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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