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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正文第十章 伤 愈

池中梦魇尘中镜(原名:娑婆罗) 懒修 5243 May 26, 2022 6:44:29 PM
  终究被禁足在小屋里,但幸好有上官御轩来教我抚琴,我也没再想出门的事。
  一如第一次见面时的模样,老师真的是一个很温雅的男子,谈吐间除了对弦琴的热忱,还流露着一股自然洒脱的性情。可因着对他始终存有顾忌,加上现在又是失忆期间,虽然想和他开怀畅谈,却也不敢说太多。不过,我倒是没放过这机会,好生借他把这里了解了一番,当然也要他肯配合才行,所以基于这一点,我还是挺感激他的,至少我问的他都答了,很多时候还会侃侃而谈,给我讲一些他的所见所闻。
  他告诉我,乐煌城是个奢金侈贵的城市,是这南朝的第一荣城。南朝有四大荣城,乐煌、海都、泉州和西幽,这四座城池各据一方、形色各异,是南朝最为锦绣繁荣的城市,而现今我们所在的乐煌城更是位居首位,又以“天城”著称。
  既是一国之都,又融聚着全南朝最显赫的名门权贵,号称“天城”也不足为奇。乐煌城的城界宽广、地势优良,加之其本身的声名与贵气,是很多富人想要迁徙的首要城选,似乎在这里置办产业已成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城里热闹的地处很多,其中有一处夜市是乐煌城较为特殊的一处。而所谓夜市,理所当然就是指在夜晚异常活跃的市井。
  老师告诉我这夜市街比一般的街道熄灯时间要晚,通常都是夜里四更时分才关门闭户,而每晚子时(夜晚11点—凌晨1点)是这夜市街最热闹的时段,灯火辉煌、人潮汹涌,不仅有我南朝特色的民玩器具,更有味美可口的小吃小点,还有很多杂耍和娱兴节目。
  除了这些,乐煌城还有很多好玩好看的东西,如吊偶戏、灯影戏、锦剧什么的。不过,听他说这儿最好的一处风景却不在城内,而是位于城南近郊的一座山峰。
  此峰名为天女峰。峰上有个传说,相传在远古时期,一位受伤的仙女跌落在山上,被山中居住的男子所救,后来仙女与男子相爱,结为夫妻并产下后代,仙女更教会山上的人很多东西,致使他们慢慢富足,一代胜过一代。
  百年之后,男子离开人世,仙女也重新回到天上,化作星辰永远守护起这座山峰。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山上的人不再甘心隐世埋名,大部分都移居到了大的城市,只有一小部分至今还留在山中,但也仅寥寥几户而已。
  听老师说天女峰的风景清雅秀丽、飘渺出尘,犹若人间仙境,虽然因山势太过陡峭,还没有人到过峰顶,但仅是山中景色已让人心旷神迷。
  曾有居住在山上的山民传出,天女峰峰顶立着一座仙女神像,若是有谁能到神像面前跪地三叩拜,仙女便会显灵,实现他的愿望。不过,因没人到过峰顶,也不知这神像之说到底是真是假,但现今皇室的皇家祠堂设在天女峰上倒是千真万确。
  听老师讲,南朝开国皇帝一登宝座,就着手在天女峰修建祠堂,以望天女在天泽佑,护佑我南朝千秋万世、长盛不衰。皇家祠堂建在天女峰高处的一方平地,派有重兵把守,每年春秋时分,南朝皇帝都会领着后宫家眷上山祭祀。
  依稀记得这仙女的传说好像在哪里听过,前世小时候看的神话书上就跟这讲得差不多。也没去多想,我一门心思都被老师如痴如醉的神情吸引了去,见他如此着迷,想来这天女峰的景色定是绝妙无比,也不知自己有没有机会一睹容姿。
  除此以外,老师还给我讲了很多关于这南朝外的事。例如,南乐皇朝现有的三个邻国,以西部的火云国最为诡异,因为他们的发色和眼瞳都偏红,总让人觉得野心勃勃;东海隔岸是云罗国,云罗国是个岛国,四面环海,岛上物资富饶,民风纯朴,是个与世无争的平宁国家。云罗国盛产绫罗丝缎,据说他们的五彩罗绫被喻为是世上最美的纱绫,十年仅能织出两卷,以万物生灵作图绣,由世间最珍稀的五色灵蚕丝丝织而成,美得不可方物;其外还有北部的泽烈国,他们生活在偌大的草原上,以牛羊马为伍,性情豪放,都是不拘小节的义气儿女。
  “除了临边这三个国,其他还有很多国,只是不和我南朝相邻罢了。”
  “老师怎么知道?难道都一一去过?”我笑问。
  他一副“你傻”的表情,摇头说:“我怎么可能一一去过,只是每年春晓时分都会有各国使节来我朝进贡,很多也是自他们口中听说的,还有一些是在书上看到的。”
  “哦?”我翘眉,一副若有所思,“照这么说,我南乐皇朝还是这列国中的佼佼者咯?”
  “当然,你这丫头,这失忆连国家都失掉了。”他略带一丝责难,可眼里却映满笑意。
  我朝他做了个鬼脸,道:“我也不想失忆啊,这不没得选么?”语落,见他眼中划过一丝黯色,估计又是在为此事伤感。还记得最初告诉他我失忆时,他除了惊讶,更多的是怜悯,以至于后来不管我怎么捣蛋,他都宠着我,甚少责骂。
  不想将气氛弄坏,我嘻笑声:“算啦,不管怎样,也算是羽池的不对,怎么着也没照顾好自己这颗脑袋,所以为表歉意,就让羽池大显身手为我南朝献奏一曲。”我俏皮地眨了下眼,随即装模作样地举高双手,一副资深琴师的模样,开始弹奏起老师最喜爱的那首《风轻月》。
  本是委婉清雅、安抚人心的曲子,却被我这菜鸟级别的人弹得一会儿走音、一会儿间断。老师在一旁哭笑不得,竟也由着我胡闹。
  夏至已然来临,阳光逐渐变得耀眼,因为不能出房,平日我都是打开窗户,让屋内投进一道光束。
  其实我很喜欢晒太阳,初春的太阳暖和,而初夏的,令人慵懒。
  唤雨儿拿出专门制作的银质葡萄酒杯,我摆上一坛将军府的陈年葡萄酒与老师对饮。原本我不太会喝酒,是前世偶尔尝到邻家阿姨自酿的葡萄酒,这才觉得,原来酒也不是全都难喝的。前些日子一时也来了兴致,就扭着雨儿教我酿果酒,不过我酿的那坛这才过了十多天,喝不了,雨儿见我兴头旺,就自去将军府酒窖取了一坛,让我先过过瘾。
  轻尝一口,我浅笑一叹:“邻家有酒新酿成,少年不识拈指尝。青红一点醉人落,闹这酣病诉清香。”酒的口感不错,酒味很浅、芳香四溢,葡萄汁浓、甜而不腻,跟前世的比起来更觉一佳。
  老师听我这么念叨,不禁笑问:“怎么,羽儿以前偷过酒喝么?”
  我白他一眼,“谁偷喝了,只是想到就随口念出首诗来。”一脸得意地看他,我厚脸皮,“我想我失忆前一定是个才女。”
  他摇首叹气,我却乐得自在,把玩着手中的酒杯问:“老师觉得如何?”
  他酌了一口,缓缓一叹:“清新淡雅,汁味犹深,酒意无尽,甚是闲然自得。”
  “呵呵,好一个闲然自得!老师真是一语道破我心境。”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周围的人就一直对我有种莫名的敌视,要不就是一脸防备,唯独他对我敞开胸怀,眉宇间也少了那抹淡淡的疑虑,是真把我当成自己的学生看待,所以对眼前这个男子,我不免多了几分亲近。
  一杯葡萄酒下肚,我笑着邀他,“老师,明儿个在这里用晚膳吧,学生做火锅给你吃。”
  “火锅?羽儿又有什么鬼主意了?”明明就比我大不了多少,只因我叫他一声老师,就总是一副长辈唤晚辈的语气,而且还叫我“羽儿”,与“雨儿”同音,也不怕弄混了惹人尴尬。
  我没好气埋怨:“老师怎么还叫我‘羽儿’,不都说了叫我羽池么,总不改口。”
  他不语,淡笑睨我,我知道这是纠正不过来了,索性大度摆摆手,“算了算了,总之你明儿来就知道了。”语落又饮上两杯,这才与他姗姗散去。
  从跟苏靖远闹上那晚,这一转眼又过了十多天,虽说看守得严,但平日里我需要的,他们都会尽量满足我。说起来也不知该哭该笑,这样被禁足,要说是犯人,又见过哪个犯人是像我这般舒坦、优裕的。
  身子恢复得很好,我觉着是时候为自己的逃跑作打算了。但令我不安的是,最近小屋外的守卫人数貌似增多了。
  至于么?就为看守我这根本什么都不是的小角色,浪费这么多人力?
  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来。而苏靖远自那晚以后,便没再来过,至于那位夜公子,更活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身子的痊愈,我没让任何人察觉,时不时仍旧装出一副虚弱无骨的模样,让他们掉以轻心。
  翌日,我换了套轻便的衣装,这轻便一说,其实也只是较裙装而言的衣裤装。南朝的衣饰说复杂不复杂,说简单也不简单,女子通常就是一层内衫、一层外服,内衫有两种,一是肚兜、一是裹衣,但外服就分很多种,一般的外服有两层,丝绸衫一层,薄纱一层,稍微复杂点的还有披肩儿、手苏绫什么的,总之算下来有好几层。
  今天我穿的是一件鹅黄色上衣,衣长到膝盖,衣摆有些荷叶幅度,外间是一件勾着牡丹花的同色系薄纱,腰间系着一根浅绿色流苏带,尔后下身是一条直摆的鹅黄色绸裤。不过,不好启齿的是这古代没有内裤,内羞一点的,着裙装也多只是穿条长裤在裙底。以前在天羽峰,因为没有前世的记忆,倒还不觉得什么,可现下什么记忆都恢复了,怎么都有点不舒服。Www.ЪǐMíξOǔ.COM
  前些日子,我让雨儿依照我绘的为自己量身订做了几套内衣裤,虽说没有皮筋只能用绑的,倒也凑合能穿。还记得我把图纸交给她时,她好奇又不解的眼神,经我一番解说后,才红着脸有些明白,不过仍旧觉得稀奇古怪。后来见我穿得甚好,自己也悄悄去做了套,然后就不停地夸我心思细、方法妙。问我怎么想到的,我也只推说在房里无聊时就想到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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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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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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